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构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登记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审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与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动态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管理与维护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并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

(五)组织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对未分类的化学品统一进行危险性分类;

(六)对登记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国登记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定期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情况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登记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对登记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信息支持;

(五)协助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登记培

训,指导登记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登记中心和登记办公室(以下统称登记机构)从事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登记人员)应当具有化工、化学、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经统一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登记办公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登记人员;

(二)有严格的责任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数据库维护制度;

(三)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

第三章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第十一条同一企业生产、进口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按照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登记,但应当提交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信息。

进口企业进口不同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按照首次进口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登记,但应当提交其他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信息。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人身安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XXX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入库、储存、运输与使用管理,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4、[职责] 4.1、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使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如:运输、相关资料的提供)范围。 4.3、仓库: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4.4、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正文] 5.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1 、必须向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5.1.2、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1.3、禁止采购国家、上海市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1.4、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并归档备案。 5.1.5、向供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5.2.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数量与来单数是否相符); b、包装(物料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仓管员入库时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是否残破、锈蚀、渗漏、包装不严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危险标志(检查物料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志); 经核对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楚时不得入库。 5.2.2、油料进入厂区必须随车过磅全程跟踪,每批油品到货须附质检报告单,在卸油时先抽取适量油样贴上标签并封存(标签注明:名称、型号、到货日期等)。 5.2.3、瓶装气体到货后要清点数量,并及时检测气压和称重量,要求送货司机签字确认,罐装气体进厂卸货后应随车过磅,凭磅单签送货单。 5.2.4、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及时入库、登记卡片,做到“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确保帐、卡、物一致。 5.2.5、物资在储存时应明确标示危化品的失效日期,经常对物资的有效期和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2.6、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人领用,领用人和使用人必须经培训,全面了解其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紧急处理措施等。 5.2.7、危险化学品领用必须经工段长及总调主任审批,并经仓库确认登记后方可发放。(登记内容:领用日期、数量、领用人、联系电话等)。 5.2.8、物资在发放时必须按批次发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变质、过期失效等。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下是办法全文: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登记机构 第三章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第四章登记企业的职责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构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登记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审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与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动态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管理与维护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并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 (五)组织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对未分类的化学品统一进行危险性分类; (六)对登记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国登记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定期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情况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登记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对登记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信息支持; (五)协助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登记培训,指导登记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登记中心和登记办公室(以下统称登记机构)从事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登记人员)应当具有化工、化学、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经统一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登记办公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登记人员; (二)有严格的责任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数据库维护制度;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概述: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公司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识别 公司安全部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要求,识别本公司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并建立“公司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档案”,档案包括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等。 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1)当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时,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本公司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 (3)针对公司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采购、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保障安全生产的目的。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技术部试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3一般规定 3.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险化学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2.1试验室在选择危险化学品后,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安全部门备案后,由安全环保部门列入采购计划进行统一采购。 3.2.2所有危险化学品由安全环保部门按照《采购与相关方控制程序》统一采购。 3.2.2.1 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情况;

3.2.2.2 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MSDS)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 3.2.2.3 要求供方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注上醒目“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或提供相关的颜色和图案标识。 3.2.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3.2.3.1在运输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风险识别,制定运输时的泄露、防火、防爆炸措施,运输途中防止撞击、倾倒、遵守安全运输作业计划书。 3.2.3.2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清理泄露的危险化学品,防止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 3.2.4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入库前,危化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确保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名称、标签、出厂日期、有效期、品级、商标、生产厂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清晰。无标签、无商标、生产厂名称、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 3.2.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Q/CYFC 烟台孚瑞克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发放部门:研发部,采购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工程 科,工艺科,储运科,安保科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烟台孚瑞克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采购、储存、出入库、使用、退库的管理。 3.职责 研发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识别。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过程的安全管理,以及新增需识别化学品的提出。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定义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采购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求,按需采购,尽量减少库存。 6.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1)危险化学品存储按型号分区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2)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在物资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实该批危险品的批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并做好登记。 (3)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必须每个月对库存进行盘点,对于近两个月将到期的危险品邮件报至部门领导、生产部、采购部、研发部及相关公司领导。

危险化学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1. 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序号检查要求检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应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使 用许可证; 相关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 令第5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例》(国家总局 令第57号)。 2 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例》(国家总局令第57号)。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5号)。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审查意见书批准范 围; 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 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总局令第45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安全部在生产、生活中的油料、油漆、化学品、易燃及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易爆品、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负责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收发,建立收发台账。 3.2 综合部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3.3 安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负责对易燃、易爆品防火控制的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4.1.1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4.1.2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4.1.3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4.1.4 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4.1.5 经常性的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2 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4.2.1 易燃、易爆品的储存 a)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b)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c)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 d)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e)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f)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4.2.2 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 a)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对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和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

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措施。 4.2.3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 a)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单位要填写《易燃、易爆、油料及化学品收发台账》,对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及时进行清点。 b)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c)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 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d)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监控。 4.3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管理 4.3.1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大部分是油液、胶质的易燃物或可燃物,既易干燥、挥发,又易受外界影响变质。因此,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储存及运输,必须特别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变质。 4.3.2 明火管理及消防 贮存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加强消防及明火管理,必须在明显地点标明“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醒目字样或标志。库房区必须备有充足的并与各类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3 库房温度和湿度 储存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干燥、阴凉、通风,库房尽可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库房最好面向北,防止烈日曝晒。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过冷过热易变质,库房温度过高,会加速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挥发而引起容器变形,甚至爆裂渗漏,也会引起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胶凝或粘度增浓,库房温度过低会使水溶性漆、乳胶漆结冰,影响物理化学性能,给环境带来污染。 4.3.4 严禁火种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贮存库房应严禁火种,当焊补渗漏包装时不得直接用火烧烙铁,应用电烙铁,并搬至库房外安全地点操作。货架或堆垛至少应距采暖设施1m以外。库房内应在门口及其他明显地方粘贴“严禁吸烟”及“严禁明火”字牌,以提高警惕。 4.3.5 隔离存放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差不多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方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按照本方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治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确定的本方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能够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托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托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托付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托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托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同意托付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托付其他单位实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判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9〕60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4定义

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5.1.2如实填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 5.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的编制、修订工作。 5.1.4负责委托国家认定的资质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的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或新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估。 5.2其他部门职责 5.2.1生产部配合安环质监部做好本单位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的工作。 5.2.2销售部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产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 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 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 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 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 督。

2.5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 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 管理内容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9〕60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定义 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2其他部门职责

6内容和要求 6.1危险化学品的普查 ⑴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⑵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⑶数量。 ⑷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⑸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6.2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⑴《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3份;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 ⑷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委托应急服务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协议书1份;

⑸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采用企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国外其他标准的生产单位,应当提供标准全文)。 公司安环质监部应及时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关注相关公告,及时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并向总经办归档。 6.3其他事项

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规范 一、目的: 使危险品、化工物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确保安全的功效。 二、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洗板水、工业酒精、天那水、油漆、胶水类) 三、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条件需仓储场地避光、通气、防潮。 4.2仓库内以常温(5-35℃,相对湿度45%—85%)环境储存为宜。 四、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品应放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5.3危险仓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5.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 室储存。 5.5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五、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6.1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 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6.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 行。 6.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6.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 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 放。 6.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6.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6.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6.8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 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6.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XX年月1日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 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按照2011年立法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规章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1年10月30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略),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略。 四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项目,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审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生产、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 安全评价审查、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安全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采购、装卸、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到的氯气、三氯甲烷、丙三醇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3术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生产、化验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具有毒害、腐蚀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管理职责 4.1XXXXXXXXXXX是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a)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 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及考试; b)对使用单位上报的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进行审查及采购; c)对使用单位上报的危险化学品销毁申请进行审查及批准; d)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及保管的监督检查工作。 4.2使用单位负责: a)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的上报工作; b)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工作; c)危险化学品日常的领用、检查、使用、监督、保管等工作; d)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处理。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各单位领用、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要进行登记,并编写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注明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毒害特性及安全使用、贮存、应急方法等。 5.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2.1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申购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XXXXXXXXXXX进行审批,XXXXXXXXXXX按照公司程序进行采购。 5.2.2采购部门必须在持有《化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药品。 5.2.3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3危险化学品入库前检查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248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9〕60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 定义 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 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 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考核机制】企业应当建立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对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第十条【领导值班带班】企业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管理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生产部负责保存采购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传递给相关使用单位。

c)要求供方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上,标注醒目的“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 4.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转运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 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 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 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 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 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 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 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 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四、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 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 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 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 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 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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