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9〕60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定义
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2其他部门职责
6内容和要求
6.1危险化学品的普查
⑴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⑵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⑶数量。
⑷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⑸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6.2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⑴《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3份;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
⑷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委托应急服务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协议书1份;
⑸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采用企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国外其他标准的生产单位,应当提供标准全文)。
公司安环质监部应及时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关注相关公告,及时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并向总经办归档。
6.3其他事项
7记录
7.1产品登记表
7.2生产原料登记表
7.3中间产品登记表
7.4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表7.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7.6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7.7危险化学品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