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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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国内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西安市1-6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5.2%,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有六类出现上涨,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7%。城市居民和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明显增加,上半年,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4188.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6%,增幅高出全市平均消费水平10.3个百分点。CPI的较快上涨加大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如何在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其他各项社会救助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低收入家庭抗物价上涨风险能力,是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一、西安市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总体情况。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月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0%,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就是低收入家庭。低收入群体的构成,主要有:在职工资低收入者,低保户,下岗职工,退休企业人员,失业人员及无生活能力的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他们是生活在城市的低收入群体。截止2010年6月,西安市纳入城市低保户6.8万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17万人。近年来,西安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虽然有所下降,但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在不断增加,低收入人群规模有所扩大,低收入人群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由2009年的15.6%上升至20.1%。
从保障水平看,近年来西安市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速度10%,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9.7%(2010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44元)。从保障程度看,西安市城市低保支出呈逐年增加趋势,1998年实际发放0.0072亿元,2003年为1.25亿元,2010年达到4.28亿元。城市低保标准,1998年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75元、105元,2010年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0元、360元。
二、物价上涨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受国际国内价格形势影响,上半年,西安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持续上涨态势,同比上涨5.2%,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2.7个百分点。其中,去年翘尾因素影响达3个百分点,占57.7%;新涨价因素影响为2.2个百分点,占42.3%。CPI1月份上涨5%,2月份回落到4.1%,3月份回升至5.4%,二季度一路上升,6月份上升至37个月最高值6.8%。从价格监测显示:上半年西安市粮食价格同比上涨5.6%;猪肉价格上涨68%;蔬菜价格上涨30.3%;

食用油价格上涨12.5%;成品油价格上涨
17.5%。从上述数据看出食品价格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力。也就是说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加重,给家庭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副食品消费支出大幅增加。
从西安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核定的主要副食品费用支出可以看出,每人每月需消费面粉和大米10公斤、5公斤,鲜菜和食用油1.5公斤、0.5公斤,猪肉和鸡蛋0.5公斤、0.5公斤。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比,面粉支出由32.6元增加到35.4元,增幅8.6%;大米由22元增加到24元,增幅6.8%;鲜菜由56元增加到64.8元,增幅15.7%;食用油由5.7元增加到6.8元,增幅17.6%;猪肉由8元增加到16.5元,增幅106.3%;鸡蛋由3.7元增加到4.8元,增幅29.7%。以上六项累计每人每月支出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5.8元,增幅为30.8%,其中猪肉、鸡蛋、鲜菜增幅较大(详见表1)。
(二)生活成本增加使低收入家庭开支加大。
最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一般主要用于满足缺乏弹性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从市统计局公布的今年上半年西安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看,与去年同期比,八大类消费价格指数中,有六类价格出现上涨,其中居住类增加4.4个百分点;衣着类增加3.7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增加2.2个百分点;烟酒增加1.8个百分点;交通运输增加0.7个百分点。从价格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比液化气上涨15.07%;蜂窝煤上涨10%。西安市核定低收入家庭液化气和蜂窝煤消费支出占34%,也就是说去年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最低需要花费燃料费15.3元,今年17.3元,多支出2元;衣着类价格在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支出占9.7%,去年低收入家庭每月购买服装费用为78元,今年80.8元,增加2.8元;居住类价格与去年同比上涨4.4%,低收入家庭每月支出由83元增加到86.7元,增加3.7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价格不断上涨,使得低收入家庭开支不断增多,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大。从消费支出看,居住、衣着和医疗支出增加比较明显.
(三)物价上涨导致低收入群体购买力下降。
据了解,西安市2010年上半年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是4783元,2011年上半年是4188.37元,消费性支出半年同比减少595元。2011年上半年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398元,实际上半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188元,透支性消费达到790元,收不抵支。在低收入户的饮食结构中,今年以来,肉类、禽、蛋、水果、鲜奶等的支出和购买量明显低于平均水平。西安市上半年人均购买猪肉支出是151.08元,低收入户为110.29元,低于平均水平27%;

禽类人平均支出为41.95元,低收入户为36.5元,低于平均水平13%;蛋类平均支
出为60.48元,低收入户为38.1元,低于平均水平37%;鲜果平均水平为101.92元,低收入户水平88.67元,低于平均水平13%;鲜乳品平均水平为68.6元,低收入户水平45.96元,低于平均水平33%。
目前,西安市大部分居民家庭的消费结构正向富裕型,享受型方向发展,而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结构仍为生存型,从上述数据可看出低收入家庭除基本生活必需品外,基本上无力改善生活质量。面对居高不下的物价,家庭主妇们只好精打细算一日三餐的需要:一是调整饮食方式,尽量减少成品、半成品食品购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二是尽量购买便宜的食品,以豆制品来代替肉类,尽量购买本地应季的便宜蔬菜和水果。三是主要食品出现支出金额增加购买量下降,饮食水平降低,其中猪肉、鸡蛋、食用油的消费量明显偏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为了解决困难群体生活,近来来,西安市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力度,每年春节增发一个月的保障金,多发一个月的低保补贴。同时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每户380元)。但是为切实解决西安市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而降低,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力推进“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对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保证粮食产量和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减免蔬菜运输车辆过桥费用,建立蔬菜直销机制,提倡产销对接,进超市、进社区,降低管理和流通环节的相关费用,促使蔬菜成本降低,价格下降。
(二)充分利用价调基金加大对低收入群体补贴和调控市场的作用。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启动我省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对城市低保户发放物价联动补贴。在正常时期,政府可用价格调节基金有计划地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政府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重点扶持日光温室等设施蔬菜建设和质量体系建设,提高设施蔬菜的建棚补助标准;支持冷库建设;增加蔬菜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扶持公益性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场、社区评价菜店等建设。
(三)密切关注,适时适度干预市场。在物价问题突出的情况下,政府利用宏观调控措施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一旦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可以考虑对大型

超市、批发市场和生产厂家等依法采取最高限价、价格备案或差价率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遏制涨价势头,保持市
场价格平稳。有针对性地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经营,安定消费者心理,促进社会稳定。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分配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一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合理弥补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二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覆盖面。三是政府设立特殊时期救助专项基金,实行政府统筹,在物价上涨时期对弱势群体进行重点扶持。四是建立健全包扶贫困户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捐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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