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品管理制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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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腌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制腌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制腌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制腌菜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自制腌菜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包括个人、家庭和企业等。

第三条自制腌菜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积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第五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具备健康合格的生产场所,并确保生产设施设备齐全、干净整洁。

第六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使用新鲜、卫生的原料,并严格按照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第七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筛选,杜绝使用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原料。

第八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教育,确保生产人员健康状况良好、衣着整洁、经常洗手,并戴口罩进行生产。

第九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

第十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

第三章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在储存过程中注意防潮、防尘和防虫,并进行适当的通风和保温。

第十二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在运输过程中做好包装,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严格遵守运输规定,杜绝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自制腌菜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过程中做好产品陈列和标识,保持销售场所的清洁和整齐。

第十四条自制腌菜食品的销售者应当注意控制销售时间,杜绝售卖过期、变质的产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五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前进行应急演练,并确保应急物资的充分储备。

第十六条自制腌菜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自制玩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自制玩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自制玩具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组织机构制作、销售、使用的自制玩具。

第三条自制玩具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玩具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自制玩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玩具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自制玩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对自制玩具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三)组织开展自制玩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定期开展自制玩具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设计与生产第六条自制玩具的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玩具安全的标准和规定;(二)确保玩具的结构、材料、尺寸、颜色、图案等符合安全要求;(三)充分考虑儿童年龄、性别、认知能力等因素,确保玩具的适宜性。

第七条自制玩具的生产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有害物质;(二)生产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确保玩具质量;(三)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加强生产现场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四章检验与销售第八条自制玩具在出厂前应当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检验内容包括:(一)外观检查:检查玩具是否有破损、变形、锈蚀等缺陷;(二)尺寸检查:检查玩具尺寸是否符合标准;(三)材料检查:检查玩具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安全性能检查:检查玩具是否存在锐利边缘、可吞咽小零件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经检验合格的玩具,方可进行销售。

第十一条玩具销售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玩具安全使用说明;(二)对消费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提醒消费者注意玩具的安全隐患;(三)不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玩具。

自制标准物质管理制度范本

自制标准物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实验室自制标准物质的品质和可靠性,提高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自制标准物质的制备、储存、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确保自制标准物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验室要求。

第二章制备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自制标准物质的制备工作,并对其制备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记录。

第五条制备标准物质时,应严格按照制备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制备过程的无菌和准确。

第六条制备标准物质的原材料、试剂和仪器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定期进行质量检验。

第七条制备完成后,应对标准物质进行初步检验,确认其浓度、稳定性、均一性等指标符合要求。

第八条检验合格的自制标准物质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制备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自制标准物质应储存在规定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以保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储存容器应选用适宜的材料,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储存条件,确保标准物质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对储存的自制标准物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应予以报废。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使用自制标准物质时,应按照检验报告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使用人员应熟悉标准物质的性质和用途,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标准物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检验管理第十六条对自制标准物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浓度、稳定性、均一性、无菌性等。

第十七条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检验记录簿上,并定期汇总分析。

第十八条检验不合格的自制标准物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章报废管理第十九条自制标准物质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报废:1. 检验不合格;2. 超过有效期;3. 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4. 出现其他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报废的自制标准物质应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自制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自制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制配件的储存和管理,确保配件质量,提高配件使用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自制配件的入库、储存、领用、出库等环节。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三条仓库管理员负责配件的接收、储存、保养、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内无火灾、盗窃等安全隐患;2. 负责配件的入库、出库记录,保证账实相符;3. 定期检查配件的储存条件,确保配件质量;4. 对配件进行分类存放,做好标识,便于查找;5. 对仓库环境进行维护,保持清洁、整齐;6. 参与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五条配件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六条入库流程:1. 供应商或内部生产部门将配件送至仓库;2. 仓库管理员对配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3. 将配件按照规格、型号等信息分类存放;4. 填写入库单,记录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5. 将入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七条配件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存放,便于查找;2. 防潮、防尘、防锈;3. 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4. 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配件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配件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五章领用管理第九条领用配件需填写领用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发放。

第十条领用流程:1. 部门填写领用单,注明所需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 经审批后,将领用单交仓库管理员;3. 仓库管理员核对领用单,确认无误后发放配件;4. 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记录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5. 将出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出库管理第十一条出库流程:1. 仓库管理员接到出库单后,核对出库单与领用单,确认无误;2. 根据出库单发放配件;3. 仓库管理员填写出库单,记录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4. 将出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本店秉持预防为主、严格监管、诚信经营、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本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有合法来源,索证索票齐全。

2. 采购的肉类、海鲜、农产品等应检验检疫合格。

3.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种类分开存放,标识清楚,保持通风干燥。

第六条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食品过期。

2. 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温度符合规定。

3.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标识,定期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八条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

2. 食品应明码标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防止食品变质。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本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3. 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提供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本店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1. 本店应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自制啤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自制啤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自制啤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自制啤酒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自制啤酒生产条件与要求1. 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2. 生产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完好。

3. 生产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管理。

4. 原料采购应严格把关,选择合法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5. 原料储存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自制啤酒质量管理1. 自制啤酒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3. 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从业人员应遵守生产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1. 自制啤酒生产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自制啤酒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标识清晰,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3. 自制啤酒销售过程中,应确保产品储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食品安全监管与监测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自制啤酒生产的监督检查。

2. 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1. 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合格的食品安全。

2. 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定期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一切食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五条食品原料采购应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七条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第八条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不同食品的特点,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生产与加工第九条生产加工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第十条生产加工食品的设备和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生产加工食品的过程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管理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素养,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第十五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制糕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制糕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制糕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自制糕点一、目的确保自制糕点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自制糕点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三、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原料时,必须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在储存时,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原料的保质期,过期原料不得用于糕点制作。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糕点制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4. 严格执行配方标准,确保糕点质量。

五、产品包装与标识1. 糕点包装应密封,防止污染。

2. 包装上应清晰标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及生产商信息。

六、产品检验与留样1. 定期对自制糕点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每批次糕点进行留样,以备后续检验和追溯。

七、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个人卫生、设备操作、原料储存、产品包装等。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2.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产品召回、原因调查和整改。

九、记录与文件管理1. 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产品加工、产品检验等。

2. 所有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检查和追溯。

十、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和评估。

2. 根据检查结果和市场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自制玩教具制度

自制玩教具制度

自制玩教具制度一、每学期自制玩教具二次,全体教职工参加,每人每学期数量不少于10件。

要求:自制玩具:废物利用、安全、无毒害、坚固耐用、有教育意义、多种功能、精致、美观、有创造性、符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

自制教具:经济耐用、结合教育内容、精致、美观、新颖、教具大小使全班幼儿都能看清楚。

二、写出自制玩教具的名称、玩法、用途、件数、制作方法、材料名称和制作者姓名。

三、自制的玩教具登记入册,自制的玩具一定要让幼儿玩并进行爱护玩具的教育,自制的教具用完后放在教具橱内,要爱惜,不得随意扔掉。

四、对自制的玩教具以集体评分法进行评比,按分数排列名次,公布于众,前三名给予奖励,没完成者予以处罚。

每少制作一件罚20元。

备课制度一、每天中午为集体备课时间。

利用提问、讨论、展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备课质量。

二、教师要养成定时备课和提前一周备课的习惯,并于周四上午9:00前将备课笔记、周计划、教育笔记、个案分析(隔周)、读书笔记(隔周)交办公室。

三、熟悉、钻研教材,教育目标明确具体、教育活动过程形式多样、所需教具准备充足、电化教具使用得当。

四、每周有针对性地写出效果考核。

教育质量评估制度一、每学期,对各班全部的教育活动和三个创造性游戏和一日活动的设计组织,利用抽评、观摩、小问号活动等形式全面地进行评估。

二、每学期末,对各班的《幼儿素质发展目标评估手册》进行展评,并对照填写情况,以随机抽查的形式评估记录幼儿的发展水平,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指导教师如何正确的分析评价每个幼儿。

三、评估的成绩按名次排列公布于众,并将成绩纳入量化管理中,评估中发现有不完成教育目标的,给予处罚。

(详见奖惩制度)四、测试中,必须面向全体幼儿,并注意个体差异,出勤率占测试成绩一定的比例。

五、园长组织全部教师认真总结质量评估情况,指出优缺点,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一起研究改进评估方法,力求科学化。

六、认真做好质量评估记录,并及时立案归档。

教具资料管理制度一、幼儿园教具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丢失、损坏,给予赔偿。

自制件管理办法范文

自制件管理办法范文

自制件管理办法范文自制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制件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自制件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自制件是指企业自行设计、制造或加工的产品零部件以及材料、工具等。

第三条自制件管理是指对自制件的生产、质量、安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自制件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自制件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自制件生产管理第五条自制件生产应按照企业的技术标准、工艺规程进行,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自制件的生产过程应做到工序可控、操作规范、设备可靠,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自制件生产过程需要有足够的设备、工具、材料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和调度安排,保证生产进度和交货期。

第八条自制件生产过程中应强化质量控制,设立相应的质量检测、测试和试验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自制件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追踪,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不良品不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用户。

第十条自制件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和记录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以备后续质量追溯和分析。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自制件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自制件质量管理第十二条自制件质量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

第十三条自制件质量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四条自制件质量管理应加强对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的监控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自制件质量管理应加强对原材料和关键部件的采购、入库、监管,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自制件质量管理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检测、测试和试验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自制件质量问题的处理应按照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自制件质量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自制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三)全面监管,确保安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负责食品安全检测和质量控制。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一)定期对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销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二)建立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三)对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二)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三)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一)根据食品种类和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二)储存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三)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八条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二)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工具;(三)食品加工过程中,禁止将有毒、有害物质与食品接触。

第九条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二)食品销售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清洁、卫生;(三)食品销售过程中,禁止将有毒、有害物质与食品接触。

自制产品入库管理制度

自制产品入库管理制度

自制产品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制产品的入库管理,提高入库效率,确保产品的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自制产品的入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入库管理应遵循“谨慎、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确保产品的安全、准确、可追溯。

第四条入库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修改或违反规定操作,如发现有违反现象,将依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入库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执行操作,未经培训合格擅自执行操作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操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入库管理流程第六条入库管理流程包括:产品接收、验收、入库、录入系统、存储等环节。

第七条产品接收:由专门人员接收自制产品,接收前应首先核对产品型号、数量等信息,确保与订单信息一致后进行验收。

第八条验收:验收人员根据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进行验收,确保产品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库。

第九条入库:验收合格的产品由入库管理员进行入库操作,入库前应核对产品信息,填写入库单并保存入库样品。

第十条录入系统:入库管理员根据入库单进行系统录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存储:入库后的产品应按照规定存放在指定位置,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易管理性。

第三章入库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入库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接收记录、验收记录、入库单、入库记录等。

第十三条所有入库操作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产品型号、数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入库管理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入库管理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责任范围。

第十六条入库管理应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产品入库过程安全可靠。

第四章入库管理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入库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等。

第十八条入库管理应进行定期考核,对入库操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对存在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的入库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自制商品的管理制度

自制商品的管理制度

自制商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和目的1.为了规范和管理自制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保障自制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自制商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自制商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客服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制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相关工作。

第三条定义1.自制商品:指公司生产的各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日用品等。

2.自制商品生产:指生产自制商品的整个生产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制作、包装等。

3.自制商品销售:指销售自制商品的整个销售流程,包括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

4.自制商品服务:指提供给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维修等。

第四条原则1.质量第一:自制商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所有工作都应围绕提高自制商品质量展开。

2.客户至上:满足客户需求是自制商品经营的根本目标,客户满意是企业成功的保障。

3.持续改进:不断完善自制商品生产、销售和服务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

4.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第二章自制商品生产管理第五条自制商品生产计划1.生产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销售预测等因素制定自制商品生产计划,并提前报销售部门。

2.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数量、生产周期、生产成本等内容,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第六条自制商品生产流程控制1.生产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自制商品生产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制作、包装等环节。

2.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质量,确保自制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七条自制商品生产检验1.生产部门应建立自制商品生产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不得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八条自制商品生产记录1.生产部门应建立自制商品生产记录制度,记录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数据。

2.生产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餐饮企业自制饮品管理制度

餐饮企业自制饮品管理制度

餐饮企业自制饮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 目的:确保自制饮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顾客满意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

2.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自制饮品的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

二、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所有原料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确保新鲜、合格。

2. 储存:原料应按照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三、设备与工具管理1. 设备维护:定期对制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工具清洁:使用前后需对工具进行清洁消毒,避免污染。

四、制作流程与标准1. 配方:严格按照标准配方制作饮品,确保口味一致性。

2. 操作:员工须经过培训,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饮品制作。

五、卫生与安全1. 个人卫生: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头套。

2. 环境清洁: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六、质量控制1. 检查:定期对饮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符合标准。

2. 反馈:建立顾客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顾客对饮品的投诉和建议。

七、销售与服务1. 展示:饮品应清晰展示,标明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信息。

2. 服务:员工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解答顾客疑问。

八、废弃物处理1. 分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2. 记录:建立废弃物处理记录,确保合规性。

九、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制作技能的培训。

2. 考核:通过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十、监督与改进1. 监督:管理层应定期对饮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改进:根据监督结果和顾客反馈,不断改进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自制药的管理制度

自制药的管理制度

自制药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制药的生产和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循执行。

第三条自制药的定义:指个人或单位自行配制生产并销售的中药饮片、中药颗粒、中药浓缩丸、中药颗粒剂、中药饮片剂等中药配方。

第二章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第六条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七条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从事自制药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九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配方严格配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筛选,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对生产环境进行严格控制,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二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并保留检验记录。

第十三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包装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产品的包装合格。

第四章质量保障第十四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产品的合法性。

第十六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结果。

第五章管理机制第十八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自制药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生产活动合规进行。

个人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个人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基本要求2.1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2.2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2.3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3.1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原料,并索取相关证件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

3.3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查验、检验,确保原料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4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原料污染。

第四条食品生产与加工4.1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原料的特性和加工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加工方案,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4.2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出现交叉污染、食品污染等情况。

4.3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卫生。

4.4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5.1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2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5.3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5.4 个人作坊经营者应当对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自制教具管理制度

学校自制教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自制教具的管理,提高自制教具的质量和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自制教具的制作、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自制教具的定义自制教具是指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利用现有资源自行设计、制作的教学辅助工具。

四、自制教具的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自制教具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2. 教研室:负责自制教具的研制、设计和改进,指导教师制作和使用自制教具。

3. 教师个人:负责自制教具的制作、使用和维护。

五、自制教具的制作1. 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自制教具的研制申请,经教研室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2. 教师根据批准的制作计划,自行设计、制作自制教具。

3. 教师完成自制教具制作后,将制作过程、使用效果和改进意见向教研室和教务处汇报。

六、自制教具的使用1. 教师在使用自制教具时,应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2. 教师应根据自制教具的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合理运用自制教具。

3. 教师应定期对自制教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七、自制教具的维护与报废1. 教师应定期对自制教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效果。

2. 自制教具出现故障或无法修复时,教师应向教研室和教务处汇报,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3. 教务处负责自制教具的报废处理,并对报废原因进行分析,为今后自制教具的制作提供参考。

八、奖惩措施1. 对在自制教具研制、设计和使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自制教具质量不合格、使用效果不佳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进。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学校自制教具的质量和使用效益,为教师提供更加丰富、实用的教学辅助工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自制红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制红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制红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制红糖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制红糖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自制红糖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红糖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第六条生产红糖的过程应当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生产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七条生产红糖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标识应当明确、清晰。

第八条生产红糖的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应当如实记录,并保留相关资料至少两年。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自制红糖的销售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红糖。

第十条销售红糖的场所应当保持卫生,防止红糖受到污染。

第十一条销售红糖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商品信息,包括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自制红糖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红糖霉变、生虫等。

第十三条自制红糖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红糖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红糖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自制红糖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六条使用红糖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防止红糖受到污染。

第十七条使用红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红糖的质量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自制饮品管理制度范文

自制饮品管理制度范文

自制饮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制饮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制定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自制饮品的生产和使用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顾客的权益。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自制饮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部分:管理要求1. 生产许可:自制饮品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包括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许可证。

2. 原材料采购:自制饮品的原材料必须购买合法合规的产品,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并进行核查。

3. 储存和保管:原材料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库房或冷藏设备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适宜的温度。

不同种类的原材料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生产工艺:自制饮品生产过程必须按照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工艺进行,遵循卫生要求。

生产设备和器具必须定期检查和清洁,以确保无污染。

5. 工作人员:从事自制饮品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健康部门的体检合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卫生要求,如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等。

6. 品质监控:自制饮品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品质监控,包括原材料检验、卫生检查、产品溯源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7. 包装和标签:自制饮品必须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必要信息。

8. 销售许可:销售自制饮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销售许可,包括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销售许可证。

9. 销售场所:销售自制饮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10. 安全管理:销售场所必须设置灭火器、紧急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三部分:责任和执法1. 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和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2.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必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自制饮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质量和卫生安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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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自制品管理制度一、目的1、自制品包括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产成品,为规范公司看自制品出入库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控制和准确成本核算。

消除自制品出入库程序不规范、单据缺失、入库主体不明确、对于自制品在出入库工作中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只见实物不见单据的现象进行规范。

2、明确保管主体和管理责任,明确自制品出入库流程。

二、要求1、初级半成品、半成品办理出入库时由可以只见单据不见实物,实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保管,但在生产完成或领用时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2、外包装车间在办理产成品入库时必须向成品仓库提供《产成品入库单》,入库单应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所列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包装及批号应与入库实物相符,包括组长、库管员、成本会计或生产统计员均应《产成品入库单》上签字;3、产成品出库必须是发货实物与发货单同行,决不允许出现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只见实物不见单据的现象。

三、自制存货的计价1、自制品是指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生产加工制造的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

2、自制存货的计价:按照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具体包括生产制造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等实际成本并按会计核算方法的分品种归集计算而得。

四、入库规定1、初级半成品、半成品入库(1) 初级半成品、半成品入库原则上为每天下班前就应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由车间负责人与成品仓库管理员具体协商后确定。

(2) 初级半成品、半成品入库时车间负责人应将质检部门要求填制的《半成品入库单》交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仓库管理员,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仓库管理员根据《半成品入库单》上所列品名、品牌、型号和数后量并据此核对收料,核对无误在《半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登记手工账。

单据处理人员并必须按规定从用友ERP企业管理系统中打印一式二联入库单,并要求初级半成品、半成品实物管理员(实物管理员原则上为组长) 、库管人员和成本会或统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将入库单第一联存根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稽核 (由统计员或成本会计收集交于财务部)。

(2)、产成品入库合格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外包车间将已填制的《产成品入库单》到生产车间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品牌、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方可办理入库。

按实际收货情况在用友ERP 系统中录入并打印一式两联入库单,必须要求外包车间负责人、库管员、成本会计或统计员必须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的第一联存根联留存作登记手工账用,第二联由成本会计或统计员交财务部稽核。

(3)、退货入库生产成品库管员在退货库办理客户退货业务,库管员应检查核对所退产成品的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

注意,所有的退货均应有营销部门的且经过审批的退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退货,打印一式二联退货单,相关人员必须(经办人员、库管员)签字,第一联库房存根留存作登记手工账用,第二联财务联交财务作稽核用。

(4)、待处理入库销售成品库库管员在待处理库办理客户退货业务,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

注意,所有的退货均应有营销部门的且经过审批的退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退货;在ERP 企业管理软件中的操作流程同上“退货入库流程”。

(5)、产品退库生产成品库库管员应及时卡片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

并按质量管理要求的规定做出标识;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库管员应对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在月盘点表将列明,并报损、报废程序的规定申请报废。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据报告办理退库手续办理红字入库单,制作并打印一式二联红字入库单,相关人员必须(经办人员、库管员)签字,第一联库房存根留存作登记手工账用,第二联财务联交财务作稽核用。

2、已办理入库的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产成品退回车间流程已办理入库的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产成品因质量原须退回到自制半成品车间或成品车间的,应按要求办理红字入库手续,在办理退货时在用友ERP 企业管理软件中据实际退货量录入并打印一式两联入库单,车间负责人(或组长)、库管员、成本会计或统计员均须在入库单上签字,第一联存根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稽核。

五、初级半成品、半成品、产成品的出库1、生产消耗领用初级半成品、半成品规定(与生产材料领用程序相同)(1)、库房据生产部门下达的包装生产指令(该指令须生产总监审核签字确定)备料,制单人员按产品计划生产量在用友ERP 企业管理软件系统中的“库存管理”中出库配比生单,发料给领料人,并打印领料单一式二联“材料领料单” ,第一联作仓库存根联留存作记手工账用,第二联“财务记账” 交财务部稽核员作为材料领料核算依据,打印出来的“材料出库单”必须由领料人、车间组长、库管人员、成本会计或统计员签字才能生效;(2)、初级半成品、半成品销售发货之规定(与产成品销售发货流程相同);(3)、初级半成品、半成品超定额领料流程(与材料领用超定额领料流程相同);(4)、初级半成品、半成品材料报废之规定(见《存货报废程序》)。

2、产成品出库流程(1)、销售发货、发样品(视同销售)出库流程库管员根据审核的“销售订单”制作发货单,库管员在用友ERP 企业管理软件中完成制作完成发货单,打印一式四联的发货单,第一联存根联库房留存用,第二联客户联交与客户,第三联由成本会计或统计员交给财务部,第四联发货承运联交物流公司结运费用。

库管员、承运人、成本会计或统计员均应签字方能生效。

(2)、调拨流程从生产成品库调拨产品到营销部成品库,库管员据发货实际情况打印一式联三“调拨单”,库管员、转运人员、统计员均应在调拨单上签字,第一联调出库员留存,第二、三联由转运交调入库库管员;转运人员将调拨的调货物和调拨单同时交与调入库管员,调入库管员据调拨单点收货物,如调拨单数与实收数不一致的,库管员暂时拒收同时要求转运人员把差异补足,转运人员同意赔偿差异并在确认差异后办理入库,转运人员同意补足的差异作销售发货处理,调入库管理员将签字确认后的调拨单的一联留存,一联交ERP 系统制单员制单;(3)、报废(见《存货报废程序》)。

六、报表及账簿管理1、库房管理人员应于次日10 时前向财务部门上报前一日的自制品出入库日报表系统电子文档,于每周一将纸报质报表和自制品出入库单原始单据上报(由成本会计人员收集);于次月1 日下班前上报上月自制品出入库月报表电子文档以及各种原始单据;月末库房管理员将自制品按规定出入单分类、按单据号依次整理好交与财务部成本会计人员;2、库管人员应于每日及时逐笔登记自制品数量明细账;3、材料卡片:必须将每种自制品建立卡片并随时逐笔登记出、入库量和结存量。

七、其他规定1、负责自制品核算的会计要随时监督各产品对自制品的消耗与成本归属;2、库管人员和销售内勤人员以及销售人员有责任与客户单位核对帐目;3、库管人员应按《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自制品的管理和仓库管理。

八、处罚(1) 报废处罚所有报损、报废物资均应查明原因,并落实责任人,根据不同原因进行处理。

对由于个人保管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由个人负责赔偿。

视情节轻重由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金额的5%-100%,并给以相应的绩效扣分3-15分处理;对相关管理人员处以5%-20%的罚款,并给以相应的绩效扣分1-5分处理。

如是自然原因,作公司损失处理。

对所有报损、报废物资均应尽量回收利用或作价处理回收部分资金。

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2) 制单处罚①所有的报表请报表人署名,如少报、漏报等均以未报报表论处,每次扣绩效1分;②当日应制单据请在当日制单并审核,要做到日清日结,如未完成每次扣绩效1分;③不允许未经申请批准补以前漏制单据,如未按程序申请补单每次扣绩效2分;④财务人员发现且未提出处理意见每次扣绩效3分;⑤如出现制单数量与生产原始记录不相符,将每次扣绩效1分;⑥如出现发货、发料货错误,如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每单扣5分;如金额在1000 以上的,每单将扣10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员工录用管理制度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员工试用期规定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福利待遇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一(本月天数-休假天数)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 3 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二、员工入职准备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三、行政手续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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