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单位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开展“三无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着力推进维稳工作由应急状态向常态建设转变,着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在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和开展平安互助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在开展“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事件”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三无单位”创建活动)。
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历史任务,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坚决防止重大治安事件。
二、创建原则及目标
(一)创建原则
1、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创建活动。
2、与平安建设相衔接。
“三无单位”创建活动与“平安医院”、“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相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3、综合衡量,注重结果。
既要分析事件发生的主客观
原因,又要以预防、应对、处置及后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关键要看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并以此为依据对事件进行程度界定和责任认定。
(二)创建目标
1、无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2、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信访总量得到控制,重信、重访逐步下降,防止赴省、进京等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3、无重大治安事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方式,防止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
三、界定标准及责任认定
(一)重大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大多人民内部矛盾引起,聚众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及其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及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
2、造成人员死亡或致五人以上受伤,或造成较大财产
损失的,聚众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3、聚众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请愿、罢工等行为。
4、聚众阻断铁路、国道、公路、城市交通或阻挠重点建设施工。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众性事件。
6、网络热议、炒作等影响地区稳定的网上群体象事件
7、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是指上访人违反上访工作规定,不到指定场所,违反逐级上访程序,采取集体上访、闹访、缠访、越级上访等法律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表达诉求意愿,扰乱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形式:
1、违反信访条例规定,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事件。
2、违反信访条例规定,赴国家机关,公共场所聚集、静坐、围堵、冲击国家机关,阻断交通、散发上访材料,或采取自残、自杀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3、以上访为由阻碍单位工作正常活动的事件。
4、上访时侮辱、殴打、威胁国家工作人员或限制人身自由事件。
5、正常上访接待完毕后,仍在接待场所滞留,纠缠滋事以及损坏公私财物的事件。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非正常上访对待的事件。
(三)重大治安事件:是指因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
安全生产等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形式:
1、一次造成15人以上受伤的治安案件,或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案件,
2、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人受伤的交通、消防事故。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4、在重大节庆等活动中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众伤亡的事故。
四、创建措施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解决复杂问题上下功夫。
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法》,重点加强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化解方案,联合督办,确保矛盾不叠加、纠纷不激化。
(二)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省、地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秩序,切实做好医疗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闹访、缠访、违法滋事行为,防止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防治上访极端事件的发
生。
(三)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在防范治安事件上下功夫。
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着力健全以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
要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区域为重点,彻底查清突出治安问题和不稳定苗头,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
要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犯罪和“黄赌毒”、“法轮功”、“全能神”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三无单位”创建工作在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综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事关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建立“三无单位”创建活动目标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三无单位”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分管工作领域,抓好创建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三无单位”创建活动的始终,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为“三无单位”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