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常疫苗查漏补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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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XX院疫苗经常查漏补种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筑牢免疫屏障,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XX乡经常性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11种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0-6周岁适龄儿童。

三、查漏补种原则

(一)对适龄儿童逐个核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史,接种史应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册或者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凡是无预防接种证(卡、册)或者信息系统记录的,视为未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应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从零开始。

(三)对于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以对同一个对象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疫苗。对同一个对象,两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如未能在同一天同时接种,则接种另一种减毒活疫苗至少应间隔28天。两种灭活疫苗、一种灭活疫苗与一种减毒活疫苗、一种注射的减毒活疫苗与一种口服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或任何时间在不同部位进行接种。

(四)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程序予以补种,其中麻风(疹)疫苗,脊灰疫苗和乙肝疫苗优先补种。

四、摸底登记方法

(一)入户摸底:对于儿童应由辖区责任医师挨家逐户拉网式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二)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托幼机构将告家长书统一发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三)摸底调查时,应重视登记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在优先补种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再安排对其他免疫规划疫苗进行补种。

五、现场接种

(一)、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对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并记录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对应缓种者,应交代补种的地点时间。

(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的儿童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三)、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接种完毕后,要按照实际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查漏补种登记表上,并同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认真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

(四)、严格安全注射措施。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XXXX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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