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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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癌的治疗方法

一、手术治疗

手术切除和放射治疗(放疗)仍是治疗口腔癌的两种最有效方法,两者综合应用常优于单独应用。化学治疗(化疗)目前仍属辅助治疗,用于手术前或与放疗配合应用。选择手术抑放疗,除决定于病情外,还取决于经治医生的临床经验与技术以及医院的条件设备。应客观地估计病人情况采用多学科会诊的方法来决定治疗方案。口腔癌治疗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第1次治疗是否正确。

具备以下条件可采用手术治疗:①无远处转移;能在安全边界内切除原发灶与颈转移灶;②病变属放疗效果差者;③手术切除引起的口腔功能损伤不大,或虽大但通过重建或赝复能使其得到相当程度的补偿并取得病人的同意。

通常口腔癌病人初次就诊时极少伴有远处转移。如疑有远处转移,特别是原发癌较小时,应首先排除第2个原发癌。口腔腺样囊性癌可较早发生远处转移,但此癌病程长,原发灶尚可切除者仍可考虑手术。

估计手术可完整切除原始肿瘤与颈转移灶外,还可切除其周围一定量的正常组织而不危及重要组织如颈内动脉、颈总动脉、脑组织等,即可考虑手术切除。CT虽有助于估计癌瘤侵犯范围,但仍可在术时发现其侵犯范围比原先估计的要大。这种情况在术前应充分考虑。手术野残留肉眼可见的癌组织即使很少,亦将使手术治疗失败或大大降低治疗效果。术前估计能完整切除癌瘤但可能安全边界不够,经过术前放疗和/或化疗后癌瘤有缩小亦可考虑手术,亦可先手术后放疗。

二、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无论是单用或与外科手术综合应用,在口腔癌治疗中均起重要作用。对早期病变采用外照射配合间质插植治疗可获得手术切除同样的效果,并可保持美容、正常咀嚼、吞咽及发音功能,使患者生存质量提高。对中、晚期病变尤其是出现颈淋巴结转移时,单纯放疗疗效较差。理想的治疗方案选择需经放射科与外科医生互相配合,根据病变的解剖部位、浸润范围、颈淋巴结转移程度以及病人全身情况等制定综合治疗方案。

1、外放射治疗

适用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接受间质或手术综合治疗者,以及治疗后局部复发或病变广泛行姑息治疗者。

2、术前放疗

目的是控制原发灶或颈部淋巴结的亚临床病灶,减少手术时的播散机会,同时使肿瘤体

积缩小,使原来不能手术的肿瘤病灶变为可以手术,从而提高了手术切除率,减少了局部复发率。

3、术后放疗

适用于手术后癌肿残留或病理检查提示切缘有癌组织或切缘离肿瘤组织边缘小于0.5cm 的病例。术后伤口愈合即可进行放疗。

4、间质放疗

镭针组织间插植治疗在半个世纪广泛应用于临床,并对舌癌、颊粘膜癌、口底癌等的治疗取得了满意的局部控制效果。随着人工放射性同位素192Ir、125I、198Au等的出现及后装技术的发展,镭针治疗已为192Ir后装间质治疗所代替。

5、口腔筒照射

适用于病灶浅、易于暴露,并能保持照射位置的小病灶,且癌瘤浸润深度小于0.5cm。作为外照射前或后的一种加量照射技术,采用千伏X线或电子束照射,使颌骨受量减少,肿瘤区剂量提高,减少后期并发症。

原文链接:/kqa/2014/0805/188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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