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
员工“被迫离职”,最多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
员工“被迫离职”,最多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性裁员、员工“被迫离职”等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工作时间越久、工资越高的员工所获得的经济补偿也就更高,实践中不乏工资远高于平均工资标准的高级职工,所以《劳动合同法》对于经济补偿的上限也做出了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最高标准是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高标准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然而实际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最高月工资”经济补偿标准各地有一定的差别。
1、以上年度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准(2020)京01民终2835号陈某2016年3月入职北京某公司出任CEO,月工资3万元,还有10万每月底以报销的形式发放。
2019年7月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陈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1万元。
陈某主张每月月底的10万报销属于劳动报酬,法院予以认可。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北京市人社局2019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替代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2437.25元(10592.25×3×3.5×2)。
典型地区:北京2、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准(2019)沪01民终10542号刘某1997年1月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2018年1月份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月工资标准为22114.19元每月。
2018年6月,公司以旷工为由通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刘某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
因为公司架构调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刘某同意在客观上无法恢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故公司应支付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与赔偿金一览表2018
解除终止 情形 法律规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 要补偿 Y N 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随时可以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解除劳动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注点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或员工书面辞职
协议解除 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N
40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提前一个 工作的; 月解除劳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
38条(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员工随时 的; 解除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 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提前 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解除 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2023年劳动法对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
2023年劳动法对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
1. 解雇赔偿计算方法:
- 员工在解雇时,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最后一份月薪计算赔偿金。
-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月薪作为赔偿金,具体比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
- 最后一份月薪计算方式为员工在解雇前六个月的平均薪资。
2. 赔偿金的上限和下限:
- 劳动法规定了解雇赔偿金的上限和下限,具体数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
- 上限是指员工在解雇时可以获得的最高赔偿金数额,超过该数额的部分不再计入赔偿范围。
- 下限是指员工在解雇时可以获得的最低赔偿金数额,未达到该数额的部分也不再计入赔偿范围。
3. 解雇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 一般情况下,解雇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可以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员工协商分期支付赔偿金。
4. 解雇赔偿金的争议解决:
- 如果员工与雇主对解雇赔偿金的数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 具体的争议解决程序和机构根据当地的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进行。
请注意,以上是对2023年劳动法对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的简要说明。
具体的数额和细节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确认。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1. 案件名称:[原告姓名]与[被告单位名称]劳动争议案2. 案件编号:[法院名称]民初字[年份]第[案件序号]号3.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4. 诉讼请求:[原告的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资、赔偿金等]5. 争议焦点:[案件的争议焦点,如: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合法、工资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等]6. 诉讼代理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姓名、执业机构]二、案情简介[原告姓名](以下简称原告)于[入职日期]进入[被告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告)工作,担任[职位]一职。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起止日期]。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具体事件或争议原因]产生争议。
三、争议事实1. 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起止日期]。
- 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了工作任务。
2. 争议发生情况:- [具体事件或争议原因]。
- 原告认为[具体观点],而被告则认为[被告观点]。
3. 双方协商情况:- 双方就[争议事项]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四、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证据及证据来源1. 劳动合同: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 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原告在被告处工作的工资支付情况。
3. 证人证言:[证人姓名],证明[具体事实]。
4. 其他证据:[具体证据名称],证明[具体事实]。
六、被告答辩1. 对劳动合同的认可:被告承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 对工资支付情况的说明:被告对原告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具体理由]。
3. 对赔偿金的辩驳:被告认为原告的赔偿金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具体理由一]。
- [具体理由二]。
4. 诉讼费用: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吴国鹏、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国鹏、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6【案件字号】(2019)川01民终205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燕谢剑童庆勇【审理法官】冯燕谢剑童庆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国鹏;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吴国鹏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国鹏【当事人-公司】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吴国鹏【被告】成都恩普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吴国鹏的提成工资是应按照销售业绩的2%计算还是回款金额的1%计算;2.恩普生公司是否应向吴国鹏支付赔偿金。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不足自认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吴国鹏的提成工资是应按照销售业绩的2%计算还是回款金额的1%计算;2.恩普生公司是否应向吴国鹏支付赔偿金。
关于提成工资的问题。
恩普生公司制定的《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已告知吴国鹏,故双方关于提成工资的计算应根据该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该制度规定,销售人员提成由个人月度业绩提成1%+年度团队业绩提成1%两部分组成,个人月度业绩按照实际回款额按月核算发放,团队业绩提成在本年度期间即12月31日之前离职的销售人员,不参与国内销售部年度团队业绩提成。
故吴国鹏关于其提成应按照销售业绩计算的主张与该制度规定不符;而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吴国鹏在2018年9月离职,故吴国鹏亦不参与2018年度团队1%提成的分配,故一审按照吴国鹏回款金额的1%计算提成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李某,男,1990年出生,大专学历,原系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员工。
2018年7月,李某入职电子公司,担任生产部技术员。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加班费按法定标准支付。
合同中还约定,如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1年6月,李某因工作原因与电子公司发生争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加班费支付问题:李某认为,电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加班费,实际支付的加班费低于法定标准。
2. 工资拖欠问题:李某反映,电子公司自2021年3月起拖欠其工资,累计拖欠金额为1万元。
3.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李某称,电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审理过程:1. 仲裁庭受理案件后,依法向电子公司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 电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答辩状,并对李某的仲裁请求进行了反驳。
3. 仲裁庭依法组织了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仲裁活动。
4. 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5. 电子公司承认拖欠李某工资的事实,但对加班费支付问题提出异议,认为其已按照公司规定支付了加班费。
仲裁裁决: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1. 关于加班费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李某提供的加班记录证明其确实存在加班事实,而电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故电子公司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李某加班费。
2. 关于工资拖欠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电子公司自2021年3月起拖欠李某工资,累计拖欠金额为1万元,故电子公司应支付李某拖欠的工资。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1. 背景介绍。
本解聘合同赔偿标准适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解雇雇员时,雇主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作为补偿,以确保雇员的合法权益。
2. 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解雇雇员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将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和解雇原因而定。
一般来说,赔偿金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工资补偿,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和最近一段时间的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工资补偿金。
补偿金,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和解雇原因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
未休假补偿,如雇员有未休的年假或法定节假日,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未休假补偿。
其他补偿,根据具体情况,雇主还可能需要支付其他形式的补偿,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赔偿计算方法。
雇主在支付赔偿金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并确保支付的赔偿金数额合法合规。
雇主可以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和解雇原因,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赔偿金,并在解雇通知书中明确说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
4. 其他条款。
除了赔偿金外,解聘合同还应包括其他相关条款,如解雇通知期、离职手续等内容。
雇主在起草解聘合同时,应综合考虑雇员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确保合同条款合理合法。
5. 法律风险提示。
雇主在解雇雇员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解雇而面临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在起草解聘合同时,建议雇主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针对解聘合同赔偿标准的合同范本撰写,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和指导。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8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8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进行辞退员工时,应当支
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在企业连续工作年限不足十年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在企业连续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的,每满十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的计算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应发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辞退员工时,
应当支付工龄补偿金。
工龄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在企业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两倍标准。
同样,工资的计算范围也包括各项应发工资。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辞退员工时,
应当支付社会保险补偿金。
社会保险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员工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进行计算,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补偿金。
总之,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8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的。
企业在辞退员工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合理确定补偿金额,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希望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解除。
那么,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呢?以下将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对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其次,除了经济补偿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
比如,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未休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未休的年度休假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等。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比如未休的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不仅仅是经济补偿和其他权益的支付,还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全部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确定的,主要包括经济补偿和其他权益的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支付劳动者的赔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19是怎样的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19是怎样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其可以安心的生产,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规定,一般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得将其辞退的。
而要是有违法辞退的情况,则需要进行补偿。
那这个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18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为了更好的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其可以安心的生产,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规定,一般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得将其辞退的。
而要是有违法辞退的情况,则需要进行补偿。
那这个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18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
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受伤的员工或死亡员工的亲属依法享有的赔偿项目所规定的金额。
那么,发生一至十级不同城都的工伤事故该如何赔偿呢?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又有怎样的标准呢?下面就不妨跟着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18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2018年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仲裁法律法规案例(3篇)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判决甲公司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提醒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案例分析
1. 甲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甲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然而,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补偿金,因此,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争议焦点
1. 建筑公司是否拖欠张某工资?
2. 建筑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3. 张某是否有权主张未休年假工资?
三、仲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四、仲裁过程
1. 仲裁庭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状副本、仲裁规则等法律文书。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本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查明甲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并依法作出裁决。如果甲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判决甲公司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科学解读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科学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条文字面意思说得很清楚,似乎没有进一步解读的必要,其实不然。
如果我们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再结合其他相关条文内容,我们就会意识到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进一步科学解读。
一、如何理解“违反本法规定”这里的“违反本法规定”显然是指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这样的规定很多,总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二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实体条件规定;三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
现在的问题是,“违反本法规定”是否包括违反上述三类所有规定?笔者以为,“违反本法规定”不应该包括违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
理由如下:第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赔偿责任,而且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带有明显的惩罚性。
一般来说,惩罚性质的赔偿责任所对应的违法行为应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至少应该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类规定中,用人单位违反任何一类规定,都是违法行为。
但相比较而言,第一类规定是禁止性规定,违反该类规定无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第二类规定是关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实体条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类规定,在不具备法定实体条件的情况下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第三类规定是关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类规定,只是表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方面存在瑕疵,但用人单位在实体上还是拥有解除权或终止权的。
2023年的劳动法: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
2023年的劳动法: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
根据2023年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解雇赔偿。
以下是一些关于员工解雇赔偿的标准和相关规定。
1. 解雇赔偿的计算方式
员工解雇赔偿的计算方式主要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龄满10年以上的员工,从第10年起,每增加1年支付相当于一个半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从第20年起,每增加1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特殊情况下的解雇赔偿
在特殊情况下,员工的解雇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解雇赔偿规定:
- 如果员工因工作需要被调动,但调动后的地点与原工作地点距离较远,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工作,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 如果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长期休息,雇主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的,雇主应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解雇赔偿的支付方式
解雇赔偿应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已支付解雇赔偿。
4. 违反解雇赔偿规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雇主违反解雇赔偿规定,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
对于故意拖欠解雇赔偿的雇主,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以上是关于2023年员工解雇赔偿的一些标准和规定。
希望这
份文档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津人社规字〔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依法提高终局裁决比例,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一裁终局”案件的适用范围(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裁决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数项,单项裁决的数额不超过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其中,“天津市月最低工资”的适用节点应以作出仲裁裁决时的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按集体争议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单个劳动者的单项裁决事项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形的,适用终局裁决。
二、关于相关用语的界定(一)“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因未休法定带薪年休假产生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二)“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路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护理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
(三)“经济补偿”包括: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开除辅警劳动争议案例
开除辅警劳动争议案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梁斌于2013年2月到连山分局处从事辅警工作,主要负责连山分局指挥中心的具体辅助工作。
2018年10月31日,连山分局以梁斌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违反《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为由,对梁斌予以解聘。
后梁斌到葫芦岛市连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11月21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书: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000元*6个月=12000元。
二、其它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梁斌于2013年2月到连山分局从事辅警工作,主要负责连山分局指挥中心的具体辅助工作,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
2018年10月31日,连山分局以梁斌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违反《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为由,对梁斌予以解聘,但连山分局不能证实其解聘梁斌所依据的《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已向梁斌公布并组织学习,故其解除与梁斌的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连山分局应向梁斌支付赔偿金2000*6*2=24000元。
梁斌请求判决连山分局向梁斌支付加班费129331.44元,但其提供的连山分局值班表已表明是值班而非加班,故对其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梁斌请求判决由连山分局依法给梁斌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第五十条规定,判决:一、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梁斌赔偿金24000元。
二、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为梁斌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驳回梁斌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邮寄送达费40元,由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负担。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劳动法赔偿金的赔偿标准2008年后每年二个月怎么算
劳动法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变动及计算方式解析1. 引言劳动法赔偿金是指劳动者因雇佣关系终止而获得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金额主要根据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来计算。
然而,赔偿标准在不同年份可能存在变动,本文将以2008年之后的赔偿标准为例,介绍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2. 劳动法赔偿金的基本原则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2.1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可能以不同形式终止,例如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等等。
根据终止情况的不同,劳动者可能有不同的赔偿金享受权。
2.2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3 劳动者工资的补偿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基于劳动者的工资情况,即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
工资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2.4 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赔偿标准不同于最低工资标准,它仅适用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要根据具体年份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3. 2008年后劳动法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以下是2008年之后劳动法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变动情况:3.1 2008年至2014年的赔偿金标准2008年至2014年期间,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月平均工资 × 服务年限 × 赔偿基数) +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中,月平均工资是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服务年限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赔偿基数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固定数值,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3.2 2015年至今的赔偿金标准2015年之后,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发生了调整。
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月平均工资 × 赔偿系数。
赔偿系数根据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分为三档: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系数为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系数为一个月工资乘以相应的倍数;劳动合同期满而未续签的,赔偿系数为一个月工资乘以相应的倍数。
解聘赔偿标准
解聘赔偿标准解聘赔偿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解聘赔偿标准是对解聘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聘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解聘赔偿的计算方法。
解聘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工作时间的比例进行计算。
二、解聘赔偿的支付标准。
解聘赔偿的支付标准一般是以劳动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曾经调整过工资,一般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准。
三、解聘赔偿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解聘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劳动者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被解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解聘赔偿;如果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者因工伤被解雇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四、解聘赔偿的申请流程。
劳动者在被解雇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聘赔偿的申请。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便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金的核算和支付。
五、解聘赔偿的争议解决。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聘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解聘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解聘赔偿,而劳动者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能够遵守法律,公平合理地处理解聘赔偿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段某、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段某、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5【案件字号】(2020)湘01民终33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玉霞王红兰李兴艳【审理法官】张玉霞王红兰李兴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段某;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蓉园宾馆【当事人】段某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蓉园宾馆【当事人-个人】段某蓉园宾馆【当事人-公司】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代理律师/律所】韦丽娜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罗俊杰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王振基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李欢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韦丽娜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罗俊杰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王振基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李欢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韦丽娜罗俊杰王振基李欢【代理律所】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共湖南省委招待所【被告】蓉园宾馆【本院观点】根据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及查明的事实,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问题;二、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三、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拖欠少发的工资问题;四、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加班费问题;五、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未休年休假工资问题;六、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失业保险金损失问题;七、蓉园宾馆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代理合同过错无过错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谁主张、谁举证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及查明的事实,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问题;二、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三、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拖欠少发的工资问题;四、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加班费问题;五、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未休年休假工资问题;六、省委招待所应否支付段某失业保险金损失问题;七、蓉园宾馆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雇员工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给劳动者经济损失,今天我们来说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俗称的双倍工资)
(四)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七)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 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十)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法律后果: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另外,有一些用人单位打着试用的旗号,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较低的工资,而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就将试用者赶走,以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组成部分,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工关系成立,则劳动关系便建立,则应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用人单位便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如果有关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情形,且双方没有约定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没有集体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
同酬的标准要求;如果虽有约定的,但约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低于约定工资的80%的,低于最低工资的),可以视为没有约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前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如果用工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则可按照前面两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一览表
综合以上所述:劳动合同肯定是要签的,不签的风险比签的风险更大。
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公司单方面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入职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最高上限12年。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所以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
如有不合适的员工,想办法让员工主动提出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