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关键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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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关键词知识

1.

何为空置房:

空置房是指商品房的尾盘、用于抵债的债权房及被法院罚没的部分房屋。

空置房的四大优势:

1、价格便宜

与新楼盘相比,空置房在价格上有着绝对优势,不但在房屋质量上丝毫不差,在与楼盘开盘时价格的比较上也会让消费者觉得"非常实惠"。

2、无期房风险

如今买房,常常是交了钱买下的却是期房,房子盖好了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空置房则为你免去了这样的苦恼,现房现卖,所见即所得。

3、品质优良

很多空置房所属的楼盘极具知名度,物业设施完善,生活商业配套齐全,小区环境优雅,居民素质较高,买下这样的空置房,花得少,享受得多。

4、投资、自住两相宜

购买空置房,投资、自住两相宜。空置房的高尚品质,用来自住舒适宜人;因楼盘知名度高,地段好,用于出租,也可以获得稳定的回报率。

空置房的形成,一是开发商前期在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调研、产品定位产生偏差导致了大量楼盘无需求客户购买。二是楼盘前期推广力度不够,销售不力产生大量尾房。三是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及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

业界专家分析表示,由于每个具体项目房屋数量有限,不值得再去大规模投放广告、设立售楼处和专门的销售队伍,而委托管理项目的物业公司代售,往往效果不佳;与自己的新楼盘一起出售,往往造成自己和自己竞争的尴尬局面,于是许多开发商开始转换思路,将尾房、债权房委托有实力、网络成熟的房屋中介公司出售。

2.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

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

定的区分。

一、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

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

土地出让金了。

三、房改房。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

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标准价)。

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按照现行的规定,成本价的产权人可选择两种收益方式:1.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照这种方式的话,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产权人要和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具体是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所有,20%归原产权单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50%归个人,50%归原产权单位。2.产权人先将成本价房变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评估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3%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

出让金,再凭补交手续到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这样,成本价产权证就变成商品房产权证了,这种情况下,售房款除税费外,收益全部归产权人所有。

标准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权归产权人所有,而在处置权和收益权上就受到很大的限制了,标准价的房屋也不能赠与。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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