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解读

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解读
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解读

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

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婚前买房慎重,千万别被男友忽悠共同出资买房,买房也可以,就是必须挂2个人名字,看下文就知道多么麻烦了~

房产证上如何加名字?

近期,购房指南频道多次被网友问及房产证上如何加名的问题,的确,房产证是房产权属有效、合法的证明,也是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在“房子”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一个家庭的“房产证”归属问题也同样倍受关注。现在很多网友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能不能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加名有什么限制吗?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今天的购房体验课中,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解,房产证上增名该如何办理?

房屋无抵押贷款,房产证才可增名

在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个要点:房产证增名只有在房屋无抵押贷款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记者近日通过咨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想办理房产证增名业务,房屋必须是无抵押贷款的。如果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但现在又想在房产证上办理增名,只有等到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办理。

婚前购房,房产证增名需办“赠与”

如果房屋为一方婚前的财产,此时房产证上若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转让给了另一方,那么就应当按照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来办理。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费用。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名字时也是通过“赠与”的方式来办理。

婚后购房,房产证无论登记在哪一方都属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婚后所得,而且夫妻在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或公证,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影响并不大,因为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事实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支配。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卖房也不用担心,因为卖房过户时,房产发证部门会要求配偶双方到场并签字同意才可以过户。

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原件,非直系亲属间赠与住房需提交;

5、登记申请书,原件;

6、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交);

8、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9、委托公正书,原件;

10、评估报告书,原件;

11、房屋测绘图纸,复印件2份;

12、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13、受赠方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14、出让方户口及婚姻证明,复印件1份。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办理人将资料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总服务台预审,预审合格后总服务台将发放“收件号”;听到窗口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提交资料,在收件员的引导下填写“个税表”、申请书,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手印,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发放“收件缴款通知单”;办理人凭缴款通知单到银行窗口缴款,并取回盖章后的银行缴款票据;凭盖章后的票据回缴费窗口换取发票;10个有效工作日后,大家就可以领取新的证件了。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详细解释:

大家注意了:①非亲属间的赠与行为,要按买卖行为征收税费,赠与个人自用住房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亲属间无偿赠与,办理减免手续后,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遗赠人。

②非亲属间赠与行为营业税征收新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住房对外赠与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宅,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赠与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赠与的,免征营业税。

房产证上如何加名字?

时间:2010-06-16 08:02来源:咸宁房产网作者:咸宁房地产点击: 192 次

近期,购房指南频道多次被网友问及房产证上如何加名的问题,的确,房产证是房产权属有效、合法的证明,也是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在“房子”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一个家庭的“房产证”归

属问题也同样倍受关注。现在很多网友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能不能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加名有什么限制吗?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今天的购房体验课中,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解,房产证上增名该如何办理?

房屋无抵押贷款,房产证才可增名

在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个要点:房产证增名只有在房屋无抵押贷款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记者近日通过咨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想办理房产证增名业务,房屋必须是无抵押贷款的。如果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但现在又想在房产证上办理增名,只有等到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办理。

婚前购房,房产证增名需办“赠与”

如果房屋为一方婚前的财产,此时房产证上若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转让给了另一方,那么就应当按照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来办理。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费用。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名字时也是通过“赠与”的方式来办理。

婚后购房,房产证无论登记在哪一方都属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婚后所得,而且夫妻在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或公证,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影响并不大,因为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事实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支配。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卖房也不用担心,因为卖房过户时,房产发证部门会要求配偶双方到场并签字同意才可以过户。

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原件,非直系亲属间赠与住房需提交;

5、登记申请书,原件;

6、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交);

8、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9、委托公正书,原件;

10、评估报告书,原件;

11、房屋测绘图纸,复印件2份;

12、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13、受赠方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14、出让方户口及婚姻证明,复印件1份。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办理人将资料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总服务台预审,预审合格后总服务台将发放“收件号”;听到窗口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提交资料,在收件员的引导下填写“个税表”、申请书,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手印,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发放“收件缴款通知单”;办理人凭缴款通知单到银行窗口缴款,并取回盖章后的银行缴款票据;凭盖章后的票据回缴费窗口换取发票;10个有效工作日后,大家就可以领取新的证件了。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详细解释:

大家注意了:①非亲属间的赠与行为,要按买卖行为征收税费,赠与个人自用住房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亲属间无偿赠与,办理减免手续后,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遗赠人。

②非亲属间赠与行为营业税征收新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住房对外赠与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宅,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赠与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赠与的,免征营业税。

房产知识100条

1、商品房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外销房 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内销房 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5、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6、跃层式住宅 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7、居住面积

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 8、二手房、 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北京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场。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9、产权置换 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 10、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产权指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地产所有者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按揭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12、住房公积金 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个人存储,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3)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 13、印花税

房地产基本知识XXXX

房地产基本知识一. 房地产常用术语; 二. 户型解析与价值判断 三. 房地产面积计算; 四. 按揭贷款的各项规定及计算方法; 五. 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 六. 商品房预售及房地产交易的有关规定;一. 房地产常用术语 1.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 财产的总称。 2.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3.居住小区技术经济指标 3.1; 居住小区总用地:包括住宅总用地,公共建筑设施总用地,道路、广场用 地,庭院、绿化用地的总和。 3.2; 住宅总用地:指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用地面积的总和。 3.3; 公建总用地:指小区全部公共建筑物战地总面积之和。 3.4; 道路、广场用地:指小区内主次干道、宅前支路、人行道、绿化带中间宽 度大于 1.5M 的步行道及停车、回车广场和有铺砌地面的场地面积之和。 3.5; 庭院、绿化面积:指小区内集中绿化带、小公园、住宅间集中庭院种植花 木、草地、假山、花架、水榭、水池,以及公共活动场所等为小区所有居住人员共同使用的绿化面积之总和。 3.6; 总建筑面积(m2 :指小区内住宅、公建总和。 3.7; 建筑密度二小区内全部建筑的基地面积之和(m2/小区内总占地面积(m2 建筑容积率=小区内总建筑面积之和(m2)/ 小区总占地面积(m2)*100% 3.8; 3.9 :实用率(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 合同所注的建筑面积

3.10 绿化率:绿化用地面积/ 该地块总面积的比率 4.单体住宅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名词解释 4.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展开面积之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部分组成。 4.2;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 和。 4.3;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各层平面中的楼梯、走道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4.4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隔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均包括管道面积)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5.行业常用术语解释 5.1; 建基面积:即建筑基地面积,指建筑物的首层外墙勒脚线以上外围水平 投影的占地面积。 5.2; 用地面积:指产权人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其地上建筑物、天井、庭园、 通道等占地面积的总和。 5.3; 共享地面面积:指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共同占有使用的不能分割的土地范围。 &sup4; 技术层:指建筑物的自然层内,用作水、电、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 6.房地产住宅的6种类型 6.1 单元式住宅单元式住宅,是以一个楼梯为几户服务的单元组合体,一般为多层住宅。单元式住宅的基本特点:( 1 )每层以楼梯为中心(又叫梯间式住宅),每层安排户数较少,各户自成一体。( 2 )户内生活设施完善,既减少了住户之间的相互干扰,又能适应多种气候条件。(3)建筑面积较小,造价经济合理。( 4 )仍保留一定的公共使用面积,如楼梯、走道、垃圾道,保持一定的邻里交往,有助于改善人际关系。单元式住宅一经建造使用,便被社会所接受,并推广到大多数国

最全房地产基础知识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土地所有制 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8、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9、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0、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整理)房地产知识大全

【2011房地产管理资料】 房地产知识大全和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发生《房地产登记条例》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房地产知识大全和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更登记办文时间30天。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

房屋基本知识简介

房屋基本知识简介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房屋基本知识简介 一、房屋结构的种类 ?住宅房屋的结构,是指住宅的承重骨架,主要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四种。目前,常见的房屋结构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高层住宅多采用钢混结构,多层或低层住宅多为砖混结构。 ?钢结构主要用于超高层建筑、工业厂房以及体育场馆,砖木结构常见于古建筑。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砖混结构住宅: 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 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

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框架结构的特点是能为建筑提供灵活的使用空间,但抗震性能差。 ?剪力墙结构:这种结构的竖向承重构件主要由钢筋混凝土墙体来承担,这种墙体有较强的承担风或地震等作用传来的水平力(剪力)的能力.有更好的 抗侧力能力,因此可建造较高的建筑物.由于墙体间距的限制,空间灵活性 较差,一般多用于住宅\公寓和旅馆等建筑中. ?框架剪力墙结构:是由框架构成自由灵活的使用空间,来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需要;同时利用局部的,适当数量的剪力墙,使建筑具有较强的抗侧向力 能力,从而可以建成较框架结构更高更稳固的建筑. ?短肢墙及筒体结构

最全房地产基础知识讲解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产:房屋产权的简称。 2、地产:是指土地财产。 3、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4、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8、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9、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0、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12、地籍、产籍: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产生的各种图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13、生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4、熟地:指已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5、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16、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 17、证书附图:即房地产后面的附图,主要反映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18、物业管理: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 19、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0、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2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 22、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23、房地产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地产交易形式与房产交易形式。 24、建筑物:是指人工建造而成的房屋和构筑物,如墙体、楼地层、楼梯、门窗基础。 25、构筑物:是指建筑物中除房屋以外的东西,人们一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等。 26、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 27、期房的介定: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或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直接入住使用)为止。

房地产基础知识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 房地产基础知识及常用名词 1、房地产: 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统称,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房地产与建筑物密不可分。 上述定义中的地上定着物,是指不能分离或虽能分离但分离后会破坏房地产的功能或完整性,地上定着物包括为提高房地产的使用价 值而种植在土地上的花草、树木或人工建造的庭院、花园、假山,为 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安装在建筑物上的水、暖、电、卫生、通 风、通讯、电梯、消防等设备。 2、土地的所有权种类: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3、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征用、划拨、出让。 其中,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目前已经实行?°招拍挂?±的方式 进行,即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协议出让已经停止。 4、生地与熟地: 熟地是指已经拆迁完毕,达到?°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土地。 生地则是相对应熟地而言的,是指尚未具备上述施工条件的土地。 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燃气通、通讯通、供热 通,场地平整。 5、房地产按用途划分的类型: a.居住房地产(普通住宅,高级公寓,别墅等); b.商业房地产(写字楼,旅馆,商店,影剧院等) c.旅游房地产(公园,风景名胜,历史古迹,沙滩等) d.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 e.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牧场,果园) f.特殊房地产(学校,教堂,政府机关办公楼等) 6、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7、拆迁补偿的方式: 货币补偿、实物补偿(回迁、搬迁)。 目前较多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房产知识问

房地产专业知识200问 1、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土地所有制 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8、集体土地 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征用土地 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10、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业是指;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房地产基础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束,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国土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3、商品房 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4、开发商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5、代理商 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 6、土地类型 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7、土地使用年限

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综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土地使用权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综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现政府对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如下: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8、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按规定每年支付给予政府的费用。 9、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像属于小区绿地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10、如何办理产权 每套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必须在开发商取得该套房屋所在整栋楼的大房屋产权证后才能进行分割。买卖双方必须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企业相关资料文件等先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契税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由开发商代办。 11、房地产产权登记 指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登记机关设置房地产登记册,按编号对房地产登记事项作全面记载。 12、产权证书 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的二合为一,是房地产权的法律凭证。

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解读

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 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婚前买房慎重,千万别被男友忽悠共同出资买房,买房也可以,就是必须挂2个人名字,看下文就知道多么麻烦了~ 房产证上如何加名字? 近期,购房指南频道多次被网友问及房产证上如何加名的问题,的确,房产证是房产权属有效、合法的证明,也是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在“房子”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一个家庭的“房产证”归属问题也同样倍受关注。现在很多网友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能不能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加名有什么限制吗?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今天的购房体验课中,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解,房产证上增名该如何办理? 房屋无抵押贷款,房产证才可增名 在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个要点:房产证增名只有在房屋无抵押贷款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记者近日通过咨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想办理房产证增名业务,房屋必须是无抵押贷款的。如果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但现在又想在房产证上办理增名,只有等到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办理。 婚前购房,房产证增名需办“赠与” 如果房屋为一方婚前的财产,此时房产证上若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转让给了另一方,那么就应当按照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来办理。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费用。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名字时也是通过“赠与”的方式来办理。

婚后购房,房产证无论登记在哪一方都属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婚后所得,而且夫妻在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或公证,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影响并不大,因为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事实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支配。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卖房也不用担心,因为卖房过户时,房产发证部门会要求配偶双方到场并签字同意才可以过户。 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原件,非直系亲属间赠与住房需提交; 5、登记申请书,原件; 6、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交); 8、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9、委托公正书,原件; 10、评估报告书,原件; 11、房屋测绘图纸,复印件2份; 12、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窗口核对原件;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知识大全

房地产知识大全 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发生《房地产登记条例》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更登记办文时间30天。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时的法定名称;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3)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4)个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的姓名;(5)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总是和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房产: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括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和土地的根本区别在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2.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地产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熟地”)。 5.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土地类型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20年; 7.三通一平 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8.七通一平 是指上下水通、电通、路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9.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 ·协议出让 ·招标出让 ·拍卖出让 ·行政划拨 使用权有权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用手续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有偿出让的地块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熟地,还可以是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出让的土地。 ·生地:待开发的土地 ·熟地:完成市政设施的土地 10.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专业知识培训笔记

房地产专业知识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 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 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 3、房地产的特征: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 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 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 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 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 a、开发利用:生地(空间地、田地、未开垦地等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和熟地(三通一平或者七通一平,具备使用条件); 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 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 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包括: a、土地开发; 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 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 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

e、房地产抵押贷款; f、房地产市场; 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 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 出让:从国家有偿取得使用权,方式:协议(如200-250万/亩)、招标(提出底价,根据使用用途和价格取得)、拍卖(价高者竟得,不违法的前提下,通过正规渠道取得); 10、房地产市场: a、一级市场:以土地为体(亦称土地市场、土地交易市场); b、二级市场:开发商获得土地后,投入一定的奖金建设,通过有偿或赠与将产权转买给需求者(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市场); c、三级市场:房屋在消费市场的再次流通,包括:买卖、抵押、转让、租凭(二手房); 房地产市场结构善一览表:

房地产知识大全

房地产知识大全 前言 不明于数,欲举大事,犹舟之无楫而欲经于水险也。 ——管仲 我们认为: ★策划商不能扮演“医生”角色,更不应该仅仅是“点子大王”。 ★全程策划的宗旨是:协助房地产商寻找并建立一套规范、科学、周密的项目经营决策“防范失误体系”。 ★市场策划是全程策划的首要环节之一,对项目的成败具有战略意义,对项目经营决策起主要依据导向作用。 房地产界流行的传统经典理论是“地段、地段、还是地段”。 但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10余年的市场化发展,特别是在e时代的今天,世界已经变小,同一化的趋势使任何房地产商均可进一步跨越地域界限,获取最先进的资讯,并利用先进的手段来争取有限的客户资源,从而在残酷的房地产市场竞争中抢占一席之地。因此传统的地段理论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已经不能保证房地产项目运作的成功。有一个好的地段(块),仅仅代表房地产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要使房地产项目运作成功,还有许多的环节和细部需要控制和策划。因此,我们认为房地产项目需要一个系统、科学的全程策划过程。 我们总结房地产商品有如下几个基本属性: 一、资源稀缺性 房地产商品的基础生产条件是土地,而从静态角度而言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这个特性告诉我们楼盘的个性化应该是其主要的特征,任何一个房地产商存在“克隆”某成功楼盘的幻想是不现实的,也是危险的。 二、区域消费性 房地产商品消费的地域特性十分明显,而房地产商品的辐射面极其有限。这个特性告诉我们,房地产商品有效消费者的锁定应该是不同地域产生对应的定位选择和区域客户的锁定(目标客户群)。 三、资金密集性 房地产业是高资金投入(包含房地产商、消费者两方)和资金密集性产业。因此精明的房地产商追求的经济目标是回报率而非利润率。同时对大多数购房消费者而言,购买房屋所需资金的积累往往需要数年乃至数十年漫长的资金沉淀或负债过程。因此,房地产对资金的需求的属性决定了房地产项目无论是投资开发,还是置业投资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作支撑,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 四、高度专业及综合性(综合技术性、思维的系统性) 由于房地产企业是由许多具有专业技术和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人才构成的,这一行业具有政策性强、涉及因素众多的特点,因此房地产业具有极强的综合性。该行业所需知识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因此,在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的全过程中,需要众多专业人士的紧密协作和合理分工。 五、周期漫长及环节众多性 房地产开发从立项、选址、购地、策划、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核算、营销、物业管理、权证等环节十分繁杂,周期较长。“艺多不养人”,专业化分工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就是通常房地产业界人士谈论的“专业问题专业解决”。

房地产基本知识(终审稿)

房地产基本知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房地产基础知识基本概念 1、房地产: 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又称不动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包括:1)土地 2)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3)房地产物权 注:房地产物权除所有权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典当权等 2、房产、地产两者间的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地产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土地。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与地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a)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赁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再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二者属性不同; b)二者增值规律不同; c)权属性质不同; d)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3、商业房地产的含义 人们习惯上将商业物业叫商铺或商业用房,商业物业的功能多样化,既有能满足市民购物、饮食、娱乐、休闲等需求的社会功能,又有能满足商家经营、商务活动、市民投资等需要的经济功能。 (二)房产(物业,香港地区称呼)分类: (1)按照建筑物的用途划分为 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 2.商业物业:包括直接用于营业活动的房屋,如写字楼、商住楼(东方名苑)、商场、酒店等;包括第三产业所使用的房屋,如酒店、银行、邮电、旅馆、饭店等。 3.工业物业:包括厂房、车间、仓库等。 4.特殊物业:包括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博物馆、大剧院、高尔夫球场、飞机场等。

房地产基础知识及专业名词解释

房地产基础知识及专业名词解释 一、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总是与地产联贯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 3、国土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4、商品房; 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5、发展商;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6、代理商; 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办理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 7、土地类型; 按其使用性质划分力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8、土地权使用年限; 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命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土地命名用权期满后,如该主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现政府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9、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命名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津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外分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拥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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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土地 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房地产物权 注:房地产物权除所有权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典当权等 2、 房产、地产两者间的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地产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 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 土地(以及各地段) ,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土地。 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与地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的、 必然的联系, 主要包 括几个方面: a ) 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 ) 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赁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 ) 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再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 ) 二者属性不同; b ) 二者增值规律不同; c ) 权属性质不同; d ) 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3、 商业房地产的含义 人们习惯上将商业物业叫商铺或商业用房,商业物业的功能多样化,既有能满足市民购物、 饮食、娱乐、休闲等需求的社会功能,又有能满足商家经营、商务活动、市民投资等需要的 经济功能。 一、 房地产基础知识 基本概念 1 、房地产: 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 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 又称不动产, 包括: 1) 2) 3) 房产(物业,香港地区称呼)分类: ( 1 ) 按照建筑物的用途划分为 1 . 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 2. 商业物业:包括直接用于营业活动的房屋,如写字楼、商住楼(东方名苑) 店等;包括第三产业所使用的房屋,如酒店、银行、邮电、旅馆、饭店等。 3. 4. ( 2) ① ② ③ ④ 工业物业:包括厂房、车间、仓库等。 特殊物业:包括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博物馆、大剧院、高尔夫球场、飞机场等。 按层数划分 低层: 1-3层,低于 12 米的平房,别墅 多层:4-6层(6跃7), 24米>h>12米 小高层: 7-13层,高度超过 24米 高层: 14-24 层 、商场、酒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 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 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 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 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 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 1、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的开发和建设; 3、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 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 6、房地产物业管理; 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三、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房地产的前景 1、城市化水平走势稳步提高,形成对房屋越来越高的需求。2010年城市人口达6.1亿,每年需新建住宅3.27亿㎡; 2、人口流动增加形成对住宅的需求; 3、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4、城市的旧城改造,增加居民对住宅的要求; 5、深化改革与市场发展的促进对住宅的需求。 政府改革深化内需 1、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宅货币化; 2、开发二手房市场; 3、下调存款利率,吸引大批投资性客户; 4、下调税费,出台法律法规,激励住房需求。 五证两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知识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 1、房地产 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和,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如住宅、大厦、学校)2、房地产市场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是由房地产一级市场(俗称土地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俗称楼盘开发)、房地产三级市场(俗称二手房交易)组成的。以上三个级别的市场称为房地产市场。 3、房地产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即土地市场,是由国土部门掌握,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单从房产性质来区分房地产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A、商品房 B、非商品房C、集资房D、福利房 E、私房 从房地产用途来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写字楼”1、标准写字楼2、商住写字楼 “住宅” 1、高层住宅(小高层) 2、多层住宅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商铺”1、临街地铺 2、裙楼商铺 4、什么是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

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能,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房地产登记发证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即市房管局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登记科负责。 7、《房地产证》有什么作用? 《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产的凭证。 8、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其它登记。9、哪些房地产合同须办理公证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士或机构的,须办理合同公证手续。现在规定境内人士亦须办理合同公证。 10、什么是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11、土地的使用年期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商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2、什么是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大产权证(完成初始登记)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作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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