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业务--银行信托合作共赢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人银行业务--银行信托合作共赢【摘要】私人银行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的新领域,但是其发展面临着产品创新的困境。信托行业在金融创新中有独特优势,而且信托产品机制与私人银行业务之间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这对于商业银行拓展私人银行业务,对于信托业实现较大的发展,是一个难得发展机遇。

【关键词】银信合作私人银行业务金融创新

1 国内私人业务的现状和困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个人金融资产也持续增长。根据经济学家情报组织的数据,2000年我国有6%的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3000美元,到2006年这个数字将会增长到40%;另外,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声称,我国0.1%的家庭拥有总投资净资产的27%,中国的富裕家庭拥有6120亿美元的投资资产。

在这种形势下,2005年9月27日,美国国际集团旗下专门从事私人业务的瑞士友邦银行上海代表处正式开业,成为首家进入中国的国际私人银行。2007年3月28日,中国银行私人银行部在北京、上海两地开业,外资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就此被打破。

私人银行业务完全以个人客户需求为中心,而个人财物需求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业务具有服务内容广泛性、个性化、私密性等特点,称得上纷繁复杂。然而,由于我国私人银行业务还处于刚起步阶段,它们难以提供有效的及时地服务,难以满足国内巨大的财富管理需求。

我国目前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比较缓慢、滞后,主要表现为财富管理理念单一和产品创新机制不足。在我国,居民拥有财富的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尚未达到普遍富裕的程度,如何快速积累财富仍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而银行通过自身提供的产品所传达的理财观念也迎合了这种需求,没有关注于财富管理的其他内容。在产品创新机制方面,受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只能提供银行类金融服务,不能涉足其它金融分支行业,因而产品创新能力显得

不足;目前而言,各银行虽然建立的专门的理财机构或部门,但所提供的产品除了传统的储蓄、信贷和少数中间业务外,各类代销产品事实上是银行理财服务的主体产品;但是,不论是自有产品或者代销产品,它们都具有标准化或格式化的特点,这与私人银行业务所强调的个性化要求相去较远。这就要求银行在产品创新方面做出重大转变。

2 我国信托业的现状和金融创新中信托的优势

随着我国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的结束以及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实施,信托行业发展基本平稳,业务创新有序进行。但是它的发展还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和理财能力,需要市场的检验和肯定;其次,信托投资公司的分支机构与跨区经营业务,还需要从政策层面疏导,建立有弹性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最后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200份限制;同一信托计划200份合同的限制,极大地制约了信托创新能力的展现,也限制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规模化的发展。

但是,信托业面临的这种困境,可以通过自己在金融创新中的优势以及与银行联手合作,实现行业的重大发展。信托业在金融创新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现代财产管理制度的“三驾马车”中,信托制度与代理制度、公司制度相比而言,更具灵活性和适用性,尤其在金融创新方面。首先,信托制度本身在市场经济结构方面,就具有创新要求;信托是以财产转移位前提,这使信托法律关系比委托代理关系等形式更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由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独特制度安排,使信托财产能够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它的债权人,保证了信托财产在封闭的安全环境内不受干预的被灵活运用,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财富的流转和增值。

其次,信托通过创造不同的投资组合,能够将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等的优势结合起来,活跃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金融市场中,信托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聚集小额资金,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资金集合,在这个过程中,即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又可以给资金需求者以支持。信托可以发挥专业理财的优势,在与银

行合作时,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

最后,信托制度可以弥补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中中长期资金来源不足的同时,也给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提供了中长的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一方面,银行中长期融资功能不足,另一方面,私人银行的客户具有高额的净财富,他们能够承担一定的风险,投资于有相对较长周期的产品。

3 银信合作的可行性分析与合作现状

2008年1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这是适应形势发展之举。这是因为,银信合作具有很强的现实因素,不仅仅是因为银信已经展开了合作。

首先从业务内容上,银行和信托具有很大的关联性,按照有关规定,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业务、动产和不动产业务、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以及其他中介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融资业务;这种广泛的业务范围,可以与银行开展联合贷款、直接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委托资产管理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改善客户融资结构。

同时银行和信托业务手段具有互补性。目前,我国实行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信托公司是目前唯一能够横跨三大市场(资本、货币、产业市场)进行直接投融资的金融机构,故其业务灵活多样,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但是其行业规模小,客户少,声誉有待于树立。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业务资源优势、良好的信誉、广泛的客户资源,但是在业务领域和模式上受到政策的限制。两家合作,可以发挥彼此的优势,实现共同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从2005年以来不断加强,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产品代销、托管、担保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回购等,按合作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类。其中股权投资模式,主要是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股权投资,比如天津信托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集合信托计划,持有渤海银行10%的股权,2007年6月交通银行投资12.2亿元持有湖北国投85%的股权,成为1993年后首家入股信托公司的商业银行。

这种合作过程是逐步深入的,从浅层次的渠道合作、产品合作转向深层次的战略合作、资本合作,它与我国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密切相关。

4 银信合作推进私人银行业务发展

考察国外成熟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模式,我们可以发现,信托一直是被广泛使用的重要的财富管理工具。美国哈佛大学教授Robert H.Sitkoff根据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布的数据研究发现,今年来美国处于信托管理之下的财产总值一直在10,000亿美元以上,而平均账户规模达到100万美元。信托能够在私人银行业务中起到如此众多的作用,完全依赖于信托财富管理架构形成的特殊作用机制。

私人银行业务的信托产品体系大致可以有下面三大类,第一类是财产保护类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避免财产损失风险。第二类是财富积累信托财品。信托通过专门的投资方案设计可以满足私人银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比如建立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私募证券投资信托,产业投资基金等。第三类是财产传承类信托产品,财产传承是每个富裕人士所面临的问题,平稳、有效的传承是他们所期望的。

5 结论

在现有的金融制度框架下,商业银行和信托机构分业经营,是独立的市场主体,银信双方在合作中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彼此优势,赢得更大的合作效益,应该在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补偿机制、行为约束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方面,重新对自己扮演的角色进行设计,对自己的功能进行定位。如果有良好的合作机制,有丰富的财富管理产品,商业银行和信托业一定会在私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取得各自的收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