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马克思历年期末复习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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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哲学基本问题
两个方面:其一,意识和物质、精神和自然界,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其二,“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即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2物质的概念和特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应。
3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意识从其起源来看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4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简答题)
第一,坚持了物质客观存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5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意义:
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另一方面,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唯一性,即一去不复返;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6实践的涵义: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7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定义: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特点: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联系具有普遍性。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
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中。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联系主要方式: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
联系意义: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发展定义: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事物发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8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9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性又称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两方面意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10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特殊性: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中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11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都蕴含着矛盾分析法。客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辩证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2规律的含义及其特点: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他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这绝不是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人们在实践中,透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利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的目的。
13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定义: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
用的过程。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根本是不可能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
14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辩证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一方面反映具有临摹性,另一方面具有创造性。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能够进一步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在,而且能够进一步揭示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中的事物,而且能够塑造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物。
15认识能动作用以及现实意义:
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16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涵义,关系和现实意义: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有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关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辩证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区分现实意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表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17实践与理论关系:
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是有条件的。第一,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第二,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第三,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还必须为群众所掌握。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第四,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18真理的概念及其客观性:
真理定义: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客观性: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