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假说学习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普遍语法是指人类对语言的天生能力,即语言天赋。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沟通工具,每个人在出生时都天生具备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能力。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是尤金·恰姆斯基提出的,认为普遍语法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并由以下三个假设组成: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递归的和内在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个假设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首先,第一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
普遍语法理论认为,所有的自然语言都具有一些普遍的规则和结构。
尽管不同的语言在词汇和语法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则。
尤金·恰姆斯基通过研究各种不同的语言,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比如,主谓宾语结构在大多数语言中都是存在的,语言中存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基本语法成分。
这些共同点表明,语言规则具备普遍性。
进一步地,第二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递归的。
递归是指语言可以无限地扩展和复杂化,并且具有无限个层级结构。
递归规则允许我们在句子中嵌入无限的子句或短语,从而构建出复杂的句子。
恰姆斯基提出的“色彩照片”实验是对这个假设的有力支持。
在实验中,被试需要为一系列颜色的照片编写描述性的句子。
结果显示,被试能够利用递归规则构建出复杂的句子,证明了递归规则在语言中的普遍性。
最后,第三个假设认为语言的规则是内在的。
内在与天生关联,在这里表示人类天生具备了学习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这一假设与普遍语法的核心理念相一致,即每个人都具有语言的天赋,通过正确的环境刺激,人类能够自然而然地掌握和使用语言。
恰姆斯基通过研究儿童语言习得过程提供了对这一假设的证据。
他观察到,儿童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常常出现过度的语法规则应用,例如过度的使用语法规则和复杂的句法结构。
这表明儿童在语言习得上具备特定的内在能力。
总之,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是对普遍语法理论的三个核心假设的总结。
语言的规则是普遍的、递归的和内在的。
这些假设通过各种实验证据得到了支持,证明了普遍语法理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关于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说的评论
关于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说的评论
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UGI)是语言学家Noam Chomsky在1986年提出的一种假说。
它假定,所有有语言能力的人都具有相同的基本语法规则,这种语法规则将在人们收集其他信
息(例如词汇、正确的结构以及表达的方式)的帮助下不断发展和增强。
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被认为是一个关键的语言模型,它提出了一种自然语言运行方式,它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上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特性,以及它们如何发展。
它还可以被用于提供自然语言研究的一个基础,帮助人们理解怎样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和接受另一种语言文化。
然而,许多专家也对UGI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UGI假定的语言是大体相似的,但个人
的语言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并没有涉及到有关语言学习的因素。
此外,UGI并不总是能够捕捉到一个语言中的实际多样性,由于各种地理、文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每个语言都具有独特的表达方式。
因此,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仍然是一个引人争议的假设,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它是一个有用
的理论框架,但仍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语言学习和语
言发展。
同时,普遍语法不可及假设也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人类语言的多样性和发展,以及如何更好地表达思想。
第二语言教学理论
语内偏误( 语内偏误(intralingual error): ): 指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对目的语规 则掌握不全面或因错误推断而造成的偏误。
语际偏误( 语际偏误(interlingral error): ): 指由于第一语言的干扰造成的偏误。
显性( 显性(overt)偏误: )偏误: 指那些明显带有结构形式错误的句子。
二、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的关系
观点一: 观点一: 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普遍语法仍起作用,人们 对所接触到的第二语言的语言参数值可以再定值 。学习的初期往往采用第一语言的参数值,所以 初期体现第一语言规则及偏误。接触到更多的第 二语言之后,逐渐把第一语言的参数值进行调整 或重建。
观点二: 观点二: 语言参数不能二次定值。儿童习得第一语言是利用 大脑中先天的语言功能体系(普遍语法),因此儿童 能极其自然地、本能地学会第一语言。但人过了青春 发育期以后,左右脑分工,这时大脑中的推理思维功 能体系有了发展,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时就不再是先 天的语言功能体系起作用,而是大脑中的推理思维功 能体系在起作用,是一种像学习数学、物理那样的有 意识的学习。
第三节 输入假说
一、习得与学习假说
克拉申认为习得是首要的,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重要, 而学习实际上是辅助性的;通过学习获得的语言无法成为 目的语习得的基础,也不能用来自然地表达思想,在交际 中流利地运用第二语言只能靠习得。
二、自然顺序假说
克拉申赞同科德的内在大纲假说,认为人们习得语言 规则有一个可以预测的共同顺序:有的先习得,有的后习 得。
二、对比分析的内容
这是由拉多(Lado)于1957年提出的一种假说。他认为 第二语言与第一语言相似的语言成分容易学,不同的成分则 难学。也就是说,两种语言结构特征相同之处产生正迁移, 两种语言的差异导致负迁移。负迁移造成第二语言习得的困 难和学生的错误。这一假说认为第二语言习得的主要障碍来 自第一语言(母语)的干扰,需要通过对比两种语言结构的 异同来预测第二语言习得的难点和易产生的错误,以便在教 学中采用强化手段突出这些难点和重点,克服母语的干扰并 建立新的习惯。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摘要:年龄因素的影响一直是语言习得研究的热点话题。
语言学界一直在尝试回答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是否存在关键期?若是存在,关键期的起始年龄是多少?二十世纪八十年,乔姆斯基提出了普遍语法,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但是这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只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完全发挥它的作用。
关键词:年龄关键期普遍语法1.引言年龄是在语言习得过程起着重要作用的因素之一。
语言习得,无论是第一语言习得还是第二语言习得,与年龄的关系都是语言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关键期假说是有关年龄与语言习得关系研究最著名的理论之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生成语法的创始人乔姆斯基为了回答语言的逻辑问题又叫做语言刺激的匮乏问题提出了普遍语法这一观点。
依据普遍语法,人生来具有一种语言习得机制,这是一种生物禀赋,而每个正常发育的儿童都能学会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
作为语言研究的两个理论,二者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之间的关系也是语言学研究界的热点话题。
本文详细介绍关键期假说、普遍语法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2.关键期假说“关键期”作为一个生物学概念,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生物学领域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是指“在人生发展的某特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可以在没有外部干预,不需要教授的条件下轻松、快速地学习一门语言”(杨连瑞,2007)。
关键期这一概念最早是由penfield 和roberts提出并引进语言学研究的。
他们提出了语言习得存在“最佳年龄”的观点,他们认为,十岁之前因为大脑还存在着可塑性,而到了青春期这种可塑性就开始消失了,因此他们认为语言习得的最佳年龄应该在十岁之前。
之后著名的心理学家lenneberg发展了这一观点,并首次提出了关键期假说这一名词,将其运用到了语言习得的研究当中。
我们平常所说的关键期假说(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又被称为临界期假说。
在美国神经学家penfield提出著名的“白板说”的基础上,lenneberg在其论著《语言的生物基础》(“bi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nguage”)中提出了“关键期假说”,认为“自然”语言习得(即通过“接触”就能习得任何语言)只能在关键期(两岁至青春期之前)进行。
语言学 普遍语法
儿童在接触外语时, 儿童在接触外语时,通常看到 的是语言的相似性, 的是语言的相似性,以自我为 中心不自觉地学习和掌握语言。 中心不自觉地学习和掌握语言。 对他们来说语言只是一种表达 思想和表现自我的工具。此外, 思想和表现自我的工具。此外, 儿童不会像成人那样戴着社会 的有色眼镜去选择应该使用何 种语言, 种语言,所以他们对任何语言 都是包容的。 都是包容的。
• 从人类语言官能和人类生物学角度寻 找语言的基础,制定适合儿童母语习得为载体研 究不同语言背景条件下具有共性的习 得模式。
• 普遍语法是由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参数构成 的。 • 原则是带有普遍性的,是与生俱来的,是 不需要学习的。 • 但每个语言的具体参数是不同的。需要学 习者通过语言习得来获得,或者说,需要 通过选择来设定参数。
• 儿童学习第二语言的优势还在于:(1) 幼儿先从听开始学习,这正是适合儿童 语言学习的习惯方式;(2)幼儿不是逐 个词去记,而是整句去学,这正符合幼 儿学习的方式和特点;(3)动词是言语 的中心,幼儿往往很容易从一个简单的 动词开始,深入下去,逐步掌握复杂的 语言表达;(4)幼儿大体上是按照思维 的顺序来使用语言,这种方式易于促进 记忆。
• 儿童往往把语言学习看作一种游戏, 并从使用语言的交际过程中获得乐趣。 他们几乎不担心犯什么语法错误,甚 至根据自己的喜好、需要“创造”一 些错误的词语或表达法。最初接触外 语的儿童经常试图用有限的词汇表达 思想,以博得大人的欣赏,所以大多 数儿童带有融合性学习动机,即有强 烈愿望结识持另一种语言的人并与之 成为朋友,甚至希望融入那个社会。
基于普遍语法理论 和儿童的语言习得, 和儿童的语言习得, 我们该如何进行语 法教学? 法教学?
• 一些语言实验证明,虽然儿童在学习第一语言时 有时会犯语言错误,但是这些错误都是普遍语法 所允许的,只不过这些错误不符合所学语言的参 数罢了。我们可以举一个汉语的例子来说明这个 问题。如果一个幼儿想要表达“大黑狗是宝宝 的”,他也许会这样说:“大黑狗的.是宝宝的”, 但是他却不会犯如下这样的错误,说成“是狗大 黑宝宝的”。那么是什么在控制着儿童语言错误 的范围呢? Chomsky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人 们头脑中固有的普遍语法。
普遍语法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
普遍语法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作者:熊苏春曾宪瑛来源:《江西教育·综合版》2009年第01期一、“普遍语法”的性质乔姆斯基早在1976年提出,普遍语法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它主要研究语言知识能力、语言知识能力如何获得、语言知识能力怎样运用、语言知识能力的物质实现等问题。
二、语言原则与参数理论所有语言共同的语法特征被称为语言学共相(Linguistic Universals),一般语法理论研究特定语言的结构,而普遍语法则研究这些语言学共相。
普遍语法由“原则”(principle)和“参数”(parameter)构成。
“原则”是指适用于任何语言的、高度抽象的语法构成,如x-bar理论、论旨理论、投射原则、格理论等。
某种语言并不一定具有所有这些原则,但是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违反这些原则。
例如,“承接原则”是一条适用于所有语言的普遍原则,它限定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规定句子任何成分一次的移动不能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
深层结构“John went where.”到表层结构“Where did John go?”其转换是符合语法的,因为where的移动距离在“承接原则”的允许范围内;“What did John wonder whether his brother would win?”是不符合语法的,因为它的深层结构是“John wondered whether his brother would win what”,what的移动距离违反了“承接原则”。
语言中的原则具有人类语言的普遍性,是人类的生理天赋,不必通过学习而存在于大脑中。
“参数”则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如方向参数、话题参数、隐含pro参数等。
参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setting),也称为“值”(value);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参数值。
普遍语法假说学习..
普遍语法假说学习汇报一、普遍语法概念简述(一)产生背景普遍语法产生的背景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和语言学三个方面。
第一,乔姆斯基学说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
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着美国语言学,那时的乔姆斯基在大学所受的语言学教育是结构主义的。
而结构主义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
50年代,美国的哲学思想中理性主义重新兴起,经验主义面临新的挑战,他的理论就诞生于这样的哲学背景中。
乔姆斯基主张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自称是理性主义者。
他在哲学上曾受古德曼的结构系统观点影响,也受奎宁的对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的影响。
这是哲学方面的背景。
第二,20世纪初语言学中结构主义的诞生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物理和化学对原子和分子的深入分析有关。
而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数理逻辑以及认知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也影响了语言学。
乔姆斯基从逻辑中借来“生成”一词,并把语言学看成是认知心理学的一部分,运用数学模型使结构分析高度形式化。
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背景。
第三,美国语言学受布龙菲尔德的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这种观点的主要特点是把语言看成是刺激反应链,很难对人类语言的生成能力作出解释,乔姆斯基就是在结构主义的描写语言学暴露出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新路子、新方法的创新的。
这是普遍语法诞生的语言学背景。
(二)什么是普遍语法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的,他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
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普遍语法是“遗传规定的属性”。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先天就具备了学习某些种类语言的能力。
人类之所以能够习得语言,是因为生来就具有一个丰富而有效的普遍语法的体系,作为人脑的。
第三章 对外汉语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1
*他买了二本书。
(二)程序
1、经典程序 (1)描写
(2)选择
(3)对比
(4)预测
2、针对教学和习得的对比程序
(1)发现。即在教学中发现值得进行
对比研究的语言点。 (2)选择。发现的问题,有些跟母语 关系密切,需要进行对比研究。
(3)对比与解释。通过细致的描写、
(五)教育者及相关因素
儿童接受的母语,大多由亲属输入,
语句清楚简单,语速慢,重复多,有 感情,伴随表情和动作,是照顾性语 言。 成人学习第二语言,大多由教师输入, 感情、表情和身势语不那么丰富。
(六)文化
儿童习得母语时,沉浸在和母语息息
相关的文化之中。他们在用母语交际 时很少出现因文化误解造成的交际障 碍。 成人学习第二语言,往往没有沉浸在 相应的文化之中,缺乏相应的文化知 识,这对学习一种语言会有不利影响。
(1)这一学说不是专门解释儿童习得问 题的。 (2)语言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只强 调认知一方面的因素也不可能是全面的。 (3)只强调认知能力对语言能力的影响, 忽略了语言能力的发展对认知能力发展 的影响。
4、语言功能论
代表人物是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
语言功能论是从语言交际功能的角度研
究儿童语言的发展。认为儿童习得母语 的过程,应看做是逐步探索并掌握用语 言来表示功能的各种方式的过程。
的过程中有其自己的内在大纲,而学习 者的种种偏误正是这种内在大纲的反映。
四、输入假说
(一)习得—学习假说 “自然获得”(也叫“习得”)与“正式学
习”这两个概念是克拉申理论的中心。
(二)自然顺序假说
强调语言习得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遵循一个
不变的自然顺序。这一假说还坚持语法结构 是按一定顺序而获得的。
普遍语法假说名词解释
普遍语法假说名词解释普遍语法假说 (Universal Grammar) 是语言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旨在解释人类语言的共性和语言习得的过程。
这一理论最早由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 提出,经过多次修订和发展,成为了现代语言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普遍语法假说认为,人类天生就具备一种普遍的语言能力,这种能力是人类智力的一部分,与语言的具体形式无关。
这种语言能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法,即人类语言的基本结构和规则;二是语义,即语言表达的意义和语用功能。
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会通过接触语言数据,自动地将其与内在的普遍语法规则相结合,从而习得语言。
普遍语法假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语言共性。
人类语言在结构和规则上存在共性,这种共性是由人类的普遍语言能力所决定的。
2. 语言模块化。
人类语言可以被分为不同的模块,如语法、语义、语用等,这些模块相互独立,相互作用。
3. 语言天生性。
人类语言能力是天生的,儿童在学习语言时,只需要接触到语言数据,就可以自动习得语言。
4. 语言可塑性。
人类语言能力是可以被塑造的,通过不同的语言环境,人们可以习得不同的语言。
普遍语法假说对语言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了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普遍语法假说认为语言是人类智力的一部分,与语言的具体形式无关,这一观点促进了对语言本质的深入认识。
2. 解释了语言习得的过程。
普遍语法假说认为儿童在学习语言时,会通过接触语言数据,自动地将其与内在的普遍语法规则相结合,从而习得语言,这一观点解释了语言习得的过程。
3. 促进了对语言结构的研究。
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名词解释
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名词解释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名词解释第一语言:人出生以后首先接触并获得的语言。
第二语言:指人们在获得第一语言以后再学习和使用的另一种语言。
双语(或多语)现象:指有的幼儿出生以后同时习得两种甚至多种第一语言,而且这些第一语言达到同等熟练运用的程度,这就称为双语或多语现象;本族语:指本民族使用的语言。
目的语:指人们正在学习并希望掌握的语言。
学科体系:是一门学科的结构系统,它显示构成该学科的内部和外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其核心部分是学科的理论体系。
语言能力:指人们所具有的语言知识,是一种内化了的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的规则体系。
交际能力:即运用语言(或非语言)手段进行社会交往的能力,包括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和表达感情。
语法能力:指对语言规则系统的掌握,包括语音、拼写、词的组成、词汇、句子结构等规则,并掌握听说读写技能,能辨别并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也就是语言能力。
社会语言能力:指掌握语用规则,在真实的社会语境中得体的运用语言的能力。
话语能力:指运用话语进行连贯表达的能力。
策略能力:交际中根据发生的情况,策略地处理语言的能力。
语言形式:通常指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的结构体系,也称语言结构。
语言功能:指语言所能发挥的作用。
话语:是在交际过程中一定环境下表示完整意义的自然语言,是由结构衔接、语义连贯、排列符合逻辑来表达某个主题的连续的句子所构成的语言整体。
话语分析:也成“语篇分析”,是对话语的结构与功能的分析。
言语行为:语言不仅是描写、陈述和说明客观世界,提供信息,而且人们说出话语也是一种行为。
(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说话人通过发生把这句话说出来,它所直接表达的是字面的意思。
言外行为:是通过一句话来表达隐含的真正意图,也就是言外之意。
言后行为:指一句话对听话人所产生的影响。
教育:广义的教育指一切能增进人们的知识、技能,增强人们的体质和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活动。
普遍语法在外语习得中的应用
普遍语法在外语习得中的应用摘要: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在第一语言学习中影响广泛,极大地推动了语言相关领域的研究。
以普遍语法为基础,根据其理论中所提及的语言生成机制和学习方法,探讨普遍语法理论在外语习得中的影响。
首先叙述了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接下来从语言关键期假设和参数的角度对外语习得中的现象加以分析讨论,以期为外语教学带来新的思路。
关键词:外语习得普遍语法语言关键期参数乔姆斯基20世纪开创了生成语法学,便引发了对语言习得问题的激烈争论与探讨,为人类认识语言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框架。
尽管生成语法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其基本哲学思想和理论目标始终如一,即试图揭示人脑如何使人类习得语言。
在一些语言学家看来,像第一语言学习一样,在外语学习中普遍语法同样适用。
因此,从普遍语法的角度,探讨外语学习中语言关键期与参数建立的问题。
一、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语言学习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但是孩子可以在智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快掌握母语,这一直是语言学家感兴趣的问题。
传统的行为主义者认为,语言是一种行为,认为语言学习只是一个模仿和习惯形成的问题,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尝试、错误和成功的回报来解释。
换句话说,孩子们通过简单的模仿、倾听和重复大人的话来学习母语。
然而,孩子们又可以说出他从未模仿的东西,理解他从未听过的东西。
显然,这不能用“刺激反应”来解释。
二、语言关键期假说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个体发育过程中的某些行为在适当环境刺激下才会出现的时期。
如果在这个时期缺少适当的环境刺激,这种行为便不会再产生。
语言学家发现,0—15岁是语言学习的关键时期。
最佳时期为0—6岁。
不管他说什么语言,大多数孩子都能在5岁左右掌握他们的母语。
15岁以后,大脑灰质变得稳定和成熟。
人们就很难像学习母语一样再学习和使用另外一种语言。
比如狼孩子过了语言关键期,就无法真正掌握语言。
因此,有人认为外语学习也有关键期。
有研究人员做过实验,将母语为非英语的2组被试人员送往美国;其中一组小于15岁,而另一组大于17岁。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述评作者:张碧玉来源:《考试周刊》2013年第40期摘要:年龄因素的影响一直是语言习得研究的热点话题。
语言学界一直在尝试回答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是否存在关键期?若是存在,关键期的起始年龄是多少?二十世纪八十年,乔姆斯基提出了普遍语法,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但是这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只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完全发挥它的作用。
关键词:年龄关键期普遍语法1.引言年龄是在语言习得过程起着重要作用的因素之一。
语言习得,无论是第一语言习得还是第二语言习得,与年龄的关系都是语言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关键期假说是有关年龄与语言习得关系研究最著名的理论之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生成语法的创始人乔姆斯基为了回答语言的逻辑问题又叫做语言刺激的匮乏问题提出了普遍语法这一观点。
依据普遍语法,人生来具有一种语言习得机制,这是一种生物禀赋,而每个正常发育的儿童都能学会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
作为语言研究的两个理论,二者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普遍语法与关键期假说之间的关系也是语言学研究界的热点话题。
本文详细介绍关键期假说、普遍语法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2.关键期假说“关键期”作为一个生物学概念,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生物学领域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是指“在人生发展的某特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可以在没有外部干预,不需要教授的条件下轻松、快速地学习一门语言”(杨连瑞,2007)。
关键期这一概念最早是由Penfield和Roberts提出并引进语言学研究的。
他们提出了语言习得存在“最佳年龄”的观点,他们认为,十岁之前因为大脑还存在着可塑性,而到了青春期这种可塑性就开始消失了,因此他们认为语言习得的最佳年龄应该在十岁之前。
之后著名的心理学家Lenneberg发展了这一观点,并首次提出了关键期假说这一名词,将其运用到了语言习得的研究当中。
我们平常所说的关键期假说(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又被称为临界期假说。
普遍语法
(二) 什么是普遍语法 普遍语法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的,他
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
普遍语法
“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 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遗传规定的属性”
◆人脑在经验以前并不是“白板”一块。 ◆人脑有着一种先天遗传下来的特定的结构或属性。 ◆它是人脑的初始态,是人类学会使用语言的内因根据。 ◆普遍语法既可以看成计算机的硬件,也可以看成计算机的软件。
普遍语法假说是乔姆斯基为揭开人类习得语言的奥秘所作的假设。
他是假想,人类语言都要遵循的一系列抽象原则和必备的条件,它不 是社会规定出来的规则,而是人脑里的心智规则。
普遍语法适用于每种语言,同时又具有灵活性,允许不同的语言在一定范 围内有些差异,它用“原则”和“参数”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
正如乔姆斯基所说的:“我们希望研究出一套结构高度严谨的普遍语法理论, 它以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明确划定语法的可能的范围,并严格 地限制其形式,但也应该含有一些参数,这些参数只能由经验决定。”
语法)的缩写:
UG +
α
— PG
[普遍语法]+[后天语言环境]—[具体语言语法]
普遍语法原则决定了学会人类语言的可能,规定了学会任何人类语言共同遵循的 路线,参数则决定了所学语言的具体形态和多样性。
(三) 普遍语法的核心观点
跟传统语言学相比,乔姆斯基学说的巨大转变表现在,从传统注重语言行为转到对语言内在机制 的探讨。普遍语法假说作为乔姆斯基理论体系的基石,其核心观点概括为如下几条。
第二,自然科学背景
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数理逻辑以及认知心理学等 学科的发展影响了语言学。
从普遍语法看二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理论
2012.10赵伟云1、普遍语法理论1.1普遍语法提出的意义普遍语法的建立深刻地影响了现代语言学的发展轨迹,它对于人类语言习得也比以往的研究模式更具有可操作性及可验证性。
1.2普遍语法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认为,人脑的结构和属性是人类特有的先天遗传下来的与语言相关的特定状态。
它是使人类足以能学会使用人类语言的物理机制以及对应的心理机制。
这种人脑的特定状态被乔姆斯基称为“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
乔姆斯基认为,“普遍语法”在遗传因素的规定下,一旦外界条件适宜,它就经历一个从雏形到成熟的生长过程,最后达到一种不再发生变化的相对稳定的状态。
这个过程的结果便构成了某种具体语言的个别语言,它体现出一个儿童使用某种具体语言的能力以及关于该语言的知识。
它使一切正常儿童,只要稍许接触语言材料,就能在几年之内习得母语。
2、从普遍语法看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理论2.1关键期假说理论“关键期假说”认为,虽然儿童生来具有学习任何一种语言的天赋,但这种潜能若得不到开发或不能及时得到开发就会急剧下降甚至于消失。
“狼孩”因为错过了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而不能正常的与人交流。
《鲁滨逊漂流记》中星期五由于长期与社会隔绝,其原本具有的语言能力明显下降。
因此,尽管普遍语法赋予人习得语言的潜能,但如果这种潜能不能被及时、有效而持久的激发,这种能力将会降低甚至于消失。
语言习得是存在关键期的。
2.2从普遍语法看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理论“关键期假说”认为,“自然”语言习得只能在关键期(两岁至青春期之前)进行。
“关键期假说”强调关键期的作用,它认为“语言习得机制”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发挥作用。
根据“关键期假说”,在两岁和青春期之间的时期,大脑发育尚未成熟,神经元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神经细胞组织富有很好的弹性,可塑性很强。
过了这一关键期,大脑功能单侧化完成,学习效率明显降低,在外语语音习得上表现尤其明显。
Long通过实验发现,许多六岁以后才开始学习外语的被试者很难获得纯正的语音。
语言习得理论
●中介语特点——(1)系统性
第二语言学习者创造的介于第一语言和目的语
之间的独立的语言系统。
(2) 动态性
中介语随着学习者的努力和交际需要而
不断变化。
(3)反复性:有规律的重现。 (4)顽固性:语言“石化”现象。
△为什么外国人说中文总是感觉“洋腔洋调”的? △为什么有些同学大学毕业后不经常使用外语, 感到自己的外语甚至退步了?
学习的实质是经过试误在刺激与反应之间形 成联结,学习的过程即不断尝试错误(试误) 的过程。
“斯金纳箱”
白鼠在箱中偶然按压了杠杆,得到了食
物;食物强化了白鼠压杠杆的行为,它 终于学会了主动操作(压杠杆)而获得 食物。
斯金纳操作学习观
强 化
强化作用
消 退
基本理 论核心
逃避与 回避条 件作用
正强化
同义词辨析
杨雪梅
杨寄洲
HSK词汇大纲
施光亨
对外汉语教学中“X”词偏误研究
X:量词、语气词、方位词、离合词、 能愿动词、否定副词……
“X”本体研究 留学生“X”偏误类型 留学生“X”偏误原因 对外汉语“X”词教学策略 选题2
对外汉语教学中“X”句偏误研究
X:“比”字句、“把”字句、“连”字句、
从中西信封不同写法看中西不同的价值观和 思维模式
中国人重整体,重集体,在思维模式上是由大 到小,倾向于从宏观到微观。把自己的地位放 在国家与单位之后。 西方人刚好相反,是重局部,重个人,在思维 模式上是由小到大,倾向于从微观到宏观。
1.玛丽正在跳跳舞。 我突然听到了敲敲门的声音。 2.那个女孩眼睛很大大的。 他写作业写得很马马虎虎。 3.这篇课文我念了十一十二遍。 4.希望你们把中文喜欢。 5.昨天我请了一伙姑娘吃饭。 椅子上坐着一双情人。 我看到一头鱼,特别漂亮。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湖南大学 戴曼纯 提要: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可及性是一个颇多争议的问题。
本文讨论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大假说——直接可及说、间接可及说和不可及说,分析了造成不同观点的原因。
作者认为是尚未发展完善的普遍语法理论和研究方法制约了可及性研究的结论。
关键词:普遍语法、可及性、第二语言习得1.引言 Chom sky(1981)提出由原则和参数系统构成的普遍语法意在揭示人类语言共有的、抽象的属性;十几年来,普遍语法一直是国外语言学界的热门话题,支持者、修正者、怀疑者、反对者各抒己见,用实验或推理论证的方法围绕有关原则和参数的解释力等问题展开了一场学术大辩论。
本文以第二语言习得是否受普遍语法影响为中心概述三种假说:直接可及说(direct access hypothesis)、间接可及说(indirect ac-cess hy pothesis)和不可及说(lack of access hypo thesis),并指出研究中存在的方法问题。
笔者认为,国外学者的最新研究对我国第二语言习得领域的理论研究很有指导作用。
2.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儿童在自然环境下轻松习得母语的事实令语言学家颇费思忖。
儿童似乎具有无法靠观察或模仿成人言语获得的语言知识(Baker &McCar thy,1981;Hor nstein&Lightfoot, 1981),Cho msky(1986)也认为不可能根据有限的语言输入用归纳、概括、类比、联想或其它普通程序获取全部语言知识,也就是说,有些语言知识不是学会的,作为核心的普通语法原则是生物性天赋(biolog ical endow-ment)的一部分,无需学习,也不能违反。
与儿童语言习得同样有趣却似乎更有争议的是,成人第二语言习得不能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第一语言习得无一例外地取得成功,而第二语言习得的成功程度因人而异,关键期假说(Lenneberg,1967)曾一度用于解释成人习得第二语言的普遍失败现象。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摘要】以chomsky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所提出的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语言学界最深刻的一场变革,使语言学研究的重点由对语言的描写转向对语言本质的探究。
本文将对普遍语法理论提出的背景和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目前二语习得研究者对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所持有的各种观点进行阐释,对基于普遍语法的二语习得研究的积极意义、局限性及研究趋势进行简单总结,最后,得出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外语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可及性;积极意义;局限性一、普遍语法(一)普遍语法提出的背景。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行为主义理论在阐释语言学习观方面占主导地位。
行为主义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是一个遵循“刺激-反应”模式的过程,学习者通过模仿和强化从而形成习惯。
在乔姆斯基看来,儿童在智力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习得母语,这种现象用结构主义语法和行为主义心理学是不能够解释的,一些语言知识在语言环境中并不存在,儿童照样获得。
这就是语言习得领域里著名的“刺激贫乏论”。
他认为:儿童大脑里一定有一种语言学习能力,也就是语言习得机制,我们要尝试用内部因素去解释直译语言习得现象。
在这样的基础上,乔姆斯基推出普遍语法(简称ug)。
(二)普遍语法的内容。
乔氏的“普遍语法”假说是一种天赋论思想。
他认为,儿童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时间内掌握一种语法,是因为儿童专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学习语法的装置,这就是普遍语法。
乔姆斯基理论的核心就是:每个人都具有一个与生俱来的“语言器官”和“普遍语法”。
二、关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可及性的研究对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的问题,研究者之间存在着分歧。
(一)普遍语法的不可及说持“不可及”观的有clahsen&muysken(1986)和meisel(1991)等。
该观点认为,二语学习不能借助普遍语法原则。
据这种观点:儿童一语习得与成人二语习得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儿童第一语言习得使用了他们的语言官能,而成人二语习得并不受普遍语法的指引,而是求助于一般的学习策略。
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课件4全篇
的发展,才是人们运用语言时的生产机制; 而对语言结构有意的了解,即“学习”的 结果,不是语言能力本身的一部分。
2监控假说
监控假说体现了“语言习得”和“语言学 习”的内在关系。二者的作用各不相同。 语言习得系统是真正的语言能力。语言学 习系统,即有意识的语言知识,只是在第 二语言运用时起监控或编辑作用。
“习得”是潜意识过程,是注意意义的自然交际 的结果,儿童习得母语便是这样的过程。习得 的语言系统处于大脑左半球语言区,是自发语 言运用的根本。
“学习”是个有意识的过程,即通过课堂教师 讲授以及练习、记忆等活动,达到对所学 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 “学习”的系统虽然在大脑左半球,但不 一定在语言区。
需要主观条件:
学习者的性格的影响
学习者知道语言规则
4、输入假说
(1)吸收可理解的输入: 形式上:句子短、语法较简单、语域窄、i+1 目的上:为了交际,重点是信息。 相当于:妈妈语、教师语言、中介语
(2)适量的i+1的信息
(3)语言习得是通过听力理解来实现的。 先通过听获得可理解输入,形成自己的理解能力,
4、评论:有待验证
(四)输入假说理论
1、代表人:克拉申 2、心理学基础: 认知主义心理学 3、理论组成: (1)习得与学习假说:习得是首要的,学习是辅助
的
(2)自然顺序假说:习得第二语言的语素有顺序 (3)监控假说: (4)输入假说: (5)情感过滤
1学习与习得假说
对“习得”和 “学习”的区分以及对它们各自 在第二语言能力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的认识 是克拉申理论的出发点和核心。
1.相同点: 1)都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相结合的结果。 2)都是为了培养语言交际能力。 3)都需要建立声音和意义的联系,形式结构
第二语言习得主要理论和假说
第二语言习得主要理论和假说一、对比分析假说(行为主义:刺激—反应—强化形成习惯)代表:拉多定义:第一语言习惯迁移问题。
两种语言结构特征相同之处产生正迁移,两种语言的差异导致负迁移。
负迁移造成第二语言习得的困难和学生的错误。
主张:第二语言习得的主要障碍来自第一语言的干扰,需要通过对比两种语言结构的异同来预测第二语言习得的难点和错误,以便在教学中采用强化手段突出重点和难点,克服母语的干扰并建立新的习惯。
影响:积极:听说法和是视听法,特别是句型替换练习的理论基础。
消极:根本缺陷——否认学习者的认知过程,忽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力。
二、中介语假说代表:塞林克基础:普遍语法理论和先天论的母语习得理论定义:中介语是指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学习者通过一定的学习策略,在目的语输入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介于第一语言和目的语之间、随着学习进展向目的语逐渐过渡的动态的语言系统。
特点:1.中介语在其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介于第一语言和目的语之间的独特的语言系统。
2.中介语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语言系统3.中介语是由于学习者对目的语规律尚未完全掌握,所做的不全面的归纳与推论。
4.中介语的偏误有反复性5.中介语的偏误有顽固性。
在语音上易产生“僵化”或“化石化”现象。
意义:是探索第二语言习得者在习得过程中的语言系统和习得规律的假说。
把第二语言获得看做是一个逐渐积累完善的连续的过程,而且看做是学习者不断通过假设—验证主动发现规律、调整修订所获得的规律,对原有知识结构进行重组并逐渐创建目的语系统的过程。
三、内在大纲和习得顺序假说代表:科德《学习者言语错误的重要意义》反映内在大纲偏误定义:第二语言学习者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有其自己的内在大纲,而学习者的种种偏误正是这种内在大纲的反映。
第二语言习得是按其内在大纲所规定的程序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处理。
内在大纲实际上是人类掌握语言的客观的、普遍的规律,学习者不是被动地服从教师的教学安排、接受所教的语言知识,而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顺序。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和学习动机的关系
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和学习动机的关系邓大飞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南宁(532400)E-mail: ddfei@摘要:近年来,语言习得成为了国内外研究的热点。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可及性是客观存在的,而学习动机是其起作用的关键因素。
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习得在学习动机方面存在根本的差异,即第一语言习得的动机是融入的,是本能的、无意识的、内在的、深层次的、稳定的、单一的,而第二语言习得的动机是多样的、有意识的、外在的、表层的、多变的。
因此,学习动机与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可及性有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普遍语法, 可及性三假说, 学习动机中图分类号:H3191.引言近年来,语言习得成为了国内外研究的热点。
人们学会语言有一个过程,语言学家将这个过程叫做语言习得。
语言习得分为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习得。
第一语言习得是指儿童获得母语的过程。
第二语言习得是指本民族学习者在获得第一语言(母语)之后再学会的一种语言,即“外语”或“第二语言”。
为什么儿童习得母语既快又容易,而成年人学习一门新的语言既慢又困难? 许多学者用了各种方法,从学习者语言、学习者外部因素、学习者内部因素、学习者个性差异等方面对这一“逻辑问题”进行了研究(Skinner.B.F,1957; Selinker,1972; Krashen,1977; Nom.chomsky,1968,1997; S.Pinker, 1984,1987,1994; Rod Ellis,1997;王初明,2001;寮菲,1997;贾冠杰,王跃洪,张冬梅,1999; 李哲,2000; 韩立芳, 韩振宇,20002;段恒美,2002;寇惠岩,2002;)并提出了许多理论或假说,如:行为主义理论、关键期假说(Lenneberg,1967)、中介语(Selinker,1972)、Krashen五大假说(Krashen,1985)以及普遍语法等。
自从乔姆斯基在80年代中期提出第一语言习得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以来,普遍语法是否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可及性成为第二语习得研究的焦点(Schachter,1988;Thomas,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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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假说学习汇报一、普遍语法概念简述(一)产生背景普遍语法产生的背景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和语言学三个方面。
第一,乔姆斯基学说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
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着美国语言学,那时的乔姆斯基在大学所受的语言学教育是结构主义的。
而结构主义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
50年代,美国的哲学思想中理性主义重新兴起,经验主义面临新的挑战,他的理论就诞生于这样的哲学背景中。
乔姆斯基主张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自称是理性主义者。
他在哲学上曾受古德曼的结构系统观点影响,也受奎宁的对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的影响。
这是哲学方面的背景。
第二,20世纪初语言学中结构主义的诞生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物理和化学对原子和分子的深入分析有关。
而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信息论、数理逻辑以及认知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也影响了语言学。
乔姆斯基从逻辑中借来“生成”一词,并把语言学看成是认知心理学的一部分,运用数学模型使结构分析高度形式化。
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背景。
第三,美国语言学受布龙菲尔德的以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语言观和结构分析方法支配,这种观点的主要特点是把语言看成是刺激反应链,很难对人类语言的生成能力作出解释,乔姆斯基就是在结构主义的描写语言学暴露出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新路子、新方法的创新的。
这是普遍语法诞生的语言学背景。
(二)什么是普遍语法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的,他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
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普遍语法是“遗传规定的属性”。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先天就具备了学习某些种类语言的能力。
人类之所以能够习得语言,是因为生来就具有一个丰富而有效的普遍语法的体系,作为人脑的一种天然特征。
人脑在经验以前并不是“白板”一块,而是有着一种先天遗传下来的特定的结构或属性,没有这些属性,人脑的语言系统就不可能发育成长,它是人脑的初始态,并成为人类学会使用语言的内因根据,普遍语法既可以看成计算机的硬件,也可以看成计算机的软件。
普遍语法是乔姆斯基为揭开人类习得语言的奥秘所作的假设,是假想的人类语言都要遵循的一系列抽象原则和必备的条件,它不是社会规约出来的规则,而是人脑里的心智规则。
乔姆斯基用“原则”和“参数”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原则—参数”框架中的普遍语法系统包含“论旨理论”“格理论”“约束理论”“投射原则”“毗邻原则”“空语原则”等。
是普遍语法的重要内容。
“原则”为一切语言所共有,而“参数”则因语言而异。
普遍语法适用于每种语言,同时又具有灵活性,允许不同的语言在一定范围内有些差异。
正如乔姆斯基所说的:“我们希望研究出一套结构高度严谨的普遍语法理论,它以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明确划定语法的可能的范围,并严格地限制其形式,但也应该含有一些参数,这些参数只能由经验决定。
”1原则分两类,一类原则对所有语言来说都是一样的。
这类原则由遗传因素决定,儿童不需要学习。
另一类原则在不同的语言中表现不一样,这类原则规定了若干可能性,称为“参数”。
走路为例,其中有天生原则,也有后天学会的原则,天生原则是一般向前迈腿,极少后退:迈左腿时一般摆右手,两只脚不能同时离地等。
后天原则如,应该靠着马路一边走,如果孩子生在日本或英国,他就知道要靠左,相反,中国和美国的孩子会习惯右行。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原则是人脑先天就存在规则,参数是后天在不同环境中习得的规则。
生成语法把这种先天遗传规定下来的普遍语法原则和后天经验的相互作用表述为“原则一参数”原理。
可表达成下面的公式,其中,α(阿尔法)代表参数,PG为“Particular Grammar”(具体语言语法)的缩写:UG + α—PG[普遍语法]+[后天语言环境]一[具体语言语法]1冯志伟著,现代语言学流派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3.10,377页这有些像我们熟悉的“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先天的普遍语法原则是内因,后天语言环境是外因。
内因普遍语法在外因后天条件作用下产生对应于某种具体人类语言的语言能力。
总之,普遍语法原则决定了学会人类语言的可能,规定了学会任何人类语言共同遵循的路线,参数则决定了所学语言的具体形态和多样性。
2(三)普遍语法的核心观点跟传统语言学相比,乔姆斯基学说的巨大转变表现在,从传统注重语言行为转到对语言内在机制的探讨。
普遍语法假说作为乔姆斯基理论体系的基石,其核心观点可概括如下几条。
1、人类的认知系统存在着一个独立语言官能,它是大脑的一个系统,是人类的一种天赋能力。
语言官能具有独立的生物实体,可以生成无限的句子。
Chomsky引用人们熟知的“视觉官能”做解释,语言官能和视觉官能一洋.是大脑的一个部件.是特定意义上的器官,可以生长发育。
32、普遍语法代表语言官能的初始状态。
它是人们能够学会一种具体语言的内在原因。
普遍语法是人类语言的初始状态,主要解释深层语法规则。
一般的语法主要是描写现象,普遍语法则是探讨如何生成这些现象。
3、普遍语法是所有语言共有的。
它类似于一个抽象的形式化的软件,先天地规定着人类语言的组织原则,限制着人类语言可能是什么样、不可能是什么样。
4、普遍语法关注的是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应用。
语言的首要功能是为了思维和认识世界,而不是为了交际。
简言之,普遍语法是人类“初始状态”的一部分,它是先于语言经验的心智状态。
这种初始状态是一种人类种属特征,为人类所特有,没有民族性和社会性。
它限制着人类语言的可能范围,提供使语言学习成为可能的组织原则。
这些原则不是学而知之,而是人类千百年生物遗传的结果,与生俱来。
一个人的具体语言知识是人脑的某种属性(普遍语法)与后天经验相互作用的结果,语言获得是在适宜的外部条件下,相对固定能力的成长和成熟过程。
2宁春岩著,什么是生成语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05,15页3吴会芹著,叩响通天塔之门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做高访,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12,153页(四)普遍语法的根据乔姆斯基提出普遍语法的目的是解释人类何以能够习得语言,所持立场属于生物取向中的先天论。
这一假说的根据可概括为如下几条。
1、只有儿童在合适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习得语言,聪明的狗等其他动物则没有这种可能,可见人类拥有一种先天而来的学习语言的装置。
2、儿童不可能单纯依靠所听到的话语来掌握这种复杂的语法结构,因为这些话语中缺乏明确的学习复杂语法结构的线索。
可见,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专司语法学习的装置,帮助儿童掌握语法规律。
3、儿童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掌握一种语法,说明他们把先天的一般语法规则或者结构观念应用于他们的学习中。
4、任何人类语言的语法结构都是极其复杂的但人类不同语言之间存在很多共性。
一些语法共性存在于没有任何历史关系的语言之间,他们反映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遍原则。
第一,人类不同语言之间存在很多共性。
一些语法共性存在于没有任何历史关系的语言之间,他们反映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遍原则。
eg普遍语法认为,有的语言用词缀或零词缀的方式来表示单数或复数的对立,有的语言则用元音变换的方式来表示单数或复数的对立,有的则兼而有之。
尽管不同语言中语法单数和复数对立的形式各不相同,但语法单数和复数的基本概念区别是共同的。
这方面的例证是大量的,例如:英语汉语法语boy——boys 男孩子——男孩子们gareon——garconsman——men 男人——男人们homme—hommes又如:时间词语的位置,古汉语和英语一样,都习惯出现于动宾之后,这一点也与英语的一致。
例如:She has been reading a book for three hours.She went to the downtown yesterday.行之十年,秦民大悦。
(《史记·商君列传》)声名光辉传于千世。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从以上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英语同古汉语构成句子关系的方法有相似处,许多毫不相干的语言构成句子的方法和主要成分也大致相似。
第二,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也有引人注目的类似之处。
例如,学习英语的儿童都要经过创造下列双词句的阶段:(1) Daddy gone.爸爸走了。
(2) Susie shoe.苏西的鞋。
(3) Mummy play.妈妈来玩。
儿童构成否定句的最初阶段,只在句首放一个no 或not:(1) No Daddy come.爸爸没有回来。
(2) Not Susie shoe.不是苏西的鞋。
(3) NoMummy p lay.妈妈不在玩。
之后,他们又把not放在句中动词之前:(1) Daddy not come.爸爸没有回来。
(2) Mummy not play.妈妈不在玩。
这些都可能出现在他们全面掌握了复杂的英语动词系统之前的一个成长时期。
但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所犯的相似的错误不可能是从周围的语言环境中直接模仿而来,成人是不会说这些不符合语法的句子的。
如果儿童语言发展所遵循的某些模式是生前就决定了的,那么这个假设可以有趣地解释一切正常儿童所表现出的十分相似的语言发展阶段。
第三,会思维、会说话是人类一种天生的属性。
只有儿童在合适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习得语言,聪明的狗等其他动物则没有这种可能,可见人类拥有一种先天而来的学习语言的装置。
狼孩不会说话是因为没有正常的语言环境。
狗和猫在正常的语言环境中不会说话是因为缺乏内因,即普遍语法。
人会思维、会说话,而动物不会思维、不会说话也证明人类先天具备一种经验以前的种属属性,那就是普遍语法。
第四,语言是句子的无限集合。
儿童不可能单纯依靠所听到的话语来掌握这种复杂的语法结构,因为这些话语中缺乏明确的学习复杂语法结构的线索。
一个人不可能学完所有的句子,但是一个人可以说出别人不曾说过的句子,听懂不曾听过的句子。
可见,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专司语法学习的装置,帮助儿童掌握语法规律。
二、可及性假说(一)可及说1、直接可及说Flynn (弗林)引用日本成年人学习英语的例子,来佐证学习者能习得他们母语中没有的第二语言中的原则和参数设置。
Rutherford (卢瑟福)的研究也表明母语为日语的英语学习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英语句子里的动词放到句末,尽管日语句序严格遵循SOV 而英语却遵循SVO 的结构原则。
2、间接可及说第二语言学习者已经在自己的母语中应用了普遍语法的原则,设置了参数,这是他们发展第二语言的基础。
这一观点还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之所以会造出与目标语不一致的语法句子,是因为他们在第二语言学习中要对他们的母语中不曾有的参数设置时,不得不求助于其它一些学习机制所致。
Schachter(沙克特)是间接可及说的支持者,她从对母语为朝鲜语的第二语言学习者所做的研究中得出结论,普遍语法无论是从第二语言学习者的习得过程还是从学习成绩来看,都没有对第二语言习得作出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