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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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翡丽湾(九玺)项目“全民营销”奖励方案为更好的促进晋江翡丽湾(九玺)在售房源的去化,充分挖掘新老客户和圈层资源,翡丽湾(九玺)项目提出在6-9月实施全民营销的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
2015年6月7日-2015年9月30日
全民营销奖励对象:
除公司营销线以外所有参与推荐新客并促成成交的推荐人
奖励金额:
推荐认购叠加别墅×购物卡10000元/套(认购不计套数,上不封顶)
推荐认购1套--2套(联排别墅)×购物卡20000元/套
推荐认购3套(含3套)以上(联排别墅)×购物卡30000元/套
推荐认购庄园(大小庄园)×购物卡50000元/套(认购不计套数,上不封顶)
一、推荐人认定范畴:
除公司营销线以外所有人员。
二、新客户认定范畴:
1、第一次到访本案营销中心且未被本案明源系统记录在内的客户。
三、全民营销认定方式
1、“全民营销”客户以新客户第一次到访营销中心为准,原则上新客户第一
次到访需要有老客户陪同登记才有效。如新客户第一次到访没有老客户陪同,老客户必须先用短信形式提前告知置业顾问(短信内容:老客户姓名、老客户身份、电话号码,新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置业顾问在新客户上门
前把短信给销支、现场财务和经理确认,销支需在明源系统内核实该新客户有无来访记录,若无记录则在《全民营销看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且相关人员也需在《全民营销看房登记单》上确认签字。
2、凡晋江翡丽湾(九玺)老业主及直系亲属二次置业成功亦可享受全民营销
奖励政策,凭《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到营销中心财务处领取相应全民营销购物卡奖励;
3、新客户按时缴交首付款(总房款30%)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推荐
人可凭《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到营销中心财务处领取相应全民营销购物卡奖励;
4、“全民营销”成交确认的当天,置业顾问要及时配合推荐人填写《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并找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5、营销线人员及直系亲属介绍新客户不属于全民营销活动的范畴。
四、全民营销活动附则
1、若发现全民营销活动中,置业顾问弄虚作假现象,发现一例即按照“全民
营销”推荐人的奖励额度对营销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等额处罚,并取消相关置业顾问相应成交房源的佣金。
2、《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经营销经理和营销总监签字后,置业顾问分
别将其营销联和财务联分发于营销部和财务部留档,在新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营销部和财务部根据留档的《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核实并发放全民营销奖励。
4、全民营销活动中新客户登记姓名须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姓名一致,
如不一致,须提供全民营销新客户登记姓名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姓名两者间直系亲属证明方可领取全民营销奖励。
兑奖时间:
新客户按时缴交首付款(总房款30%)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推荐人可凭《全民营销购房奖励领取凭证》到营销中心财务处领取相应全民营销购物卡奖励。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晋江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晋江翡丽湾(九玺)项目组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