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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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局部修订)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局部修订)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0 0.001 0.002 0.003 0.004 0.005 混凝土应变e c
混凝土应力s c/MPa
素混凝 土试件 纵筋配 筋率 0.89% 纵筋配 筋率 2.5%
◆以往教科书: f y′ =Es×e 0 =200000×0.002 =400MPa
3608.26
3183.34 5602.09 4573.50 3765.37 3183.34
4.2.4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在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δgt不应小 于表4.2.4规定的数值。
表4.2.4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在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限值
普通钢筋 钢筋 品种 HPB300 10.0 HRB335、(删去HRBF335) HRB400、HRBF400、 HRB500、HRBF500 7.5 预应力筋 RRB400 5.0 3.5
1830.40 1830.40 2059.20 2059.20 2059.20 2059.20 2173.60 2173.60 2173.60 2173.60
54
18 0 108 54 18 0 108 54 18 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局部修订)简介 及高强钢筋的工程应用
郑州大学 刘立新 2015年12月
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015年局部修订)简介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根据“四节一环保”要求,提倡应用高强、高性能钢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2010局部修订的函”(建标标函[2013] 29号的要求,于2013年启动,2015年8月通过审查、2015 年9月颁布,目前正在出版社印刷。

混凝土的结构设计要求规范GB50010-2018-(29279)

混凝土的结构设计要求规范GB50010-2018-(2927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引用标准名录1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93 基本设计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传力途径和构件布置;2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3 结构构件截面配筋计算或验算;4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5 对耐久性及施工的要求;6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3.1.2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3.1.3 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出现疲劳破坏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结构的连续倒塌;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3.1.4 结构上的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及相关标准确定;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确定。

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的标准或具体条件确定。

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结构构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相应的动力系数。

对现结构,必要时应考虑施工阶段的荷载。

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

对于结构中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

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是指在进行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与标准。

这些规范与标准旨在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耐久和可靠性,减小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发生风险。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

一、设计要求1.强度要求:混凝土建设结构应设计为满足强度要求的结构,包括承受正常荷载和临时荷载的能力。

2.刚度要求:建筑结构应设计为具有足够的刚度,以满足使用要求和适应荷载变化。

3.建筑物运动控制:建筑物的运动(如变形、振动等)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材料要求1.混凝土参考标准:在混凝土设计中,应根据当地的混凝土参考标准,确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配合比。

2.钢筋参考标准:在混凝土设计中,应根据当地的钢筋参考标准,选择适当的钢筋种类、强度等级和布置方式。

3.预应力混凝土参考标准:如果设计需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当地的预应力混凝土参考标准,确定预应力筋的类型、强度等级和布置方式。

三、结构构件设计1.承载力设计:结构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力学基本公式,以确保构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强度和稳定性。

2.碰撞防护设计:在设计中,应考虑到结构构件可能发生碰撞或撞击的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防水设计:在混凝土建筑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水措施,以确保结构的防水性能。

四、施工工艺要求1.建筑结构施工要求:在混凝土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确保结构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

2.注浆施工要求:在需要进行注浆的部分,应根据注浆材料的特性和施工要求,制定相应的注浆施工工艺。

3.预应力构件施工要求: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应力构件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五、监测与检验要求1.结构监测:在建筑结构的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结构监测,以及时发现和修复结构的变形和损伤。

2.材料检验:应对所使用的混凝土、钢筋等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理解应用注意事项2002·12·28 上海(1)提高了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的安全储备(2)调整了轴压比限值及抗震构造措施二针对许多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系统研习设计规范的实际,编撰了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相关资讯”。

期望本文在帮助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学习理解和运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方面有所帮助,正是编者所企盼的。

必读条文的选取主要是材料指标和基本构造要求及构件规定,这些个内容既是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的,又是施工验算规范没有给出的,也是这次修订的重头戏。

三凡例:条文前提示(普通)规范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意事项凡例:条文前提示(强制性)规范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意事项四限于编者水平,对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理解不一定能切中要义,也难免产生理解方面的偏差,这是需要读者批评指正的。

条文的正式解释,已随规范条文一起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专此说明。

第一篇材料指标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认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2.1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3.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4.1.1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4.1.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当采用HRB335级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采用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以及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混凝土的结构设计要求规范GB50010-2018-(29279)

混凝土的结构设计要求规范GB50010-2018-(2927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引用标准名录1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93 基本设计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传力途径和构件布置;2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3 结构构件截面配筋计算或验算;4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5 对耐久性及施工的要求;6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3.1.2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3.1.3 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出现疲劳破坏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结构的连续倒塌;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3.1.4 结构上的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及相关标准确定;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确定。

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的标准或具体条件确定。

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结构构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相应的动力系数。

对现结构,必要时应考虑施工阶段的荷载。

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

对于结构中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六章)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六章)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六章).doc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六章)引言第六章主要涉及混凝土结构设计中的一些特定要求,包括结构的耐久性、抗震设计、非线性分析和特殊环境下的设计考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确保混凝土结构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满足安全、经济和耐久性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所有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包括民用和工业建筑。

第二章:耐久性设计第三条:耐久性要求根据结构的使用环境和预期寿命,确定耐久性设计要求。

考虑环境因素,如湿度、温度、化学侵蚀等。

第四条:材料选择选择适合环境条件的混凝土材料和骨料。

使用适当的掺合料和外加剂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

第五条:防护措施采取表面处理和涂层等措施,保护混凝土结构免受侵蚀。

第三章:抗震设计第六条:抗震设计原则根据地震烈度和结构的重要性,确定抗震设计要求。

考虑结构的延性和耗能能力。

第七条:抗震性能要求确保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足够的抗震性能。

设计结构的抗震措施,如隔震、减震等。

第八条:抗震分析采用适当的抗震分析方法,评估结构的抗震性能。

第四章:非线性分析第九条:非线性分析要求对于复杂结构或在极端荷载作用下的结构,进行非线性分析。

考虑材料非线性、几何非线性和接触非线性。

第十条:分析方法选择合适的非线性分析软件和方法。

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估参数变化对结构性能的影响。

第十一条:结果评估对非线性分析结果进行评估,确保结构安全。

根据分析结果调整设计。

第五章:特殊环境下的设计第十二条:高温环境考虑高温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采取隔热和散热措施,保护结构免受高温损害。

第十三条:低温环境考虑低温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结构受冻。

第十四条:化学侵蚀环境评估化学介质对混凝土的侵蚀作用。

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如涂层、密封等。

第十五条:海洋环境考虑海水、盐雾等对混凝土的侵蚀作用。

采取防腐措施,如使用耐腐蚀材料。

第六章:结构细节设计第十六条:连接节点设计确保连接节点的强度和延性。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6
R (·)——结构构件的抗力力函数;
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对静力设计,一般结构构件取1.0,
重要结构构件或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
的数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抗震设计,采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的表达
形式;
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1总则
3
1.0.1为了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
经济,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
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1.0.3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及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
混凝土浇筑并达到规定强度后,通过张拉预应力筋并在结构上锚固而建立预
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2.1.15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unbond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配置与混凝土之间可保持相对滑动的专用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后张法预应力
混凝土结构。
2.1.16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bond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_2010(第六章)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_2010(第六章)

混凝⼟结构设计规范_2010(第六章)6 承载能⼒极限状态计算6.1 ⼀般规定6.1.1 本章适⽤于钢筋混凝⼟、预应⼒混凝⼟构件的承载能⼒极限状态计算;素混凝⼟结构构件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深受弯构件、⽜腿、叠合式构件的承载⼒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

6.1.2 对于⼆维或三维⾮杆系结构构件,当按弹性分析⽅法得到构件的应⼒设计值分布后,可按主拉应⼒设计值的合⼒在配筋⽅向的投影确定配筋量、按主拉应⼒的分布确定钢筋布置,并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混凝⼟受压应⼒设计值不应⼤于其抗压强度设计值,受压钢筋可按构造要求配置。

当混凝⼟处于多轴受压状态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可按本规范附录C.4的有关规定确定。

6.1.3 采⽤⾮线性分析⽅法校核、验算混凝⼟结构、结构构件的承载能⼒极限状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设计状况和性能设计⽬标确定混凝⼟和钢筋的强度取值;2 钢筋应⼒不应⼤于钢筋的强度取值;3 混凝⼟应⼒不应⼤于混凝⼟的强度取值,多轴应⼒状态混凝⼟强度验算可按本规范附录C.4的有关规定进⾏。

6.2 正截⾯承载⼒计算(I)正截⾯承载⼒计算的⼀般规定6.2.1 正截⾯承载⼒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计算:1 截⾯应变保持平⾯;2 不考虑混凝⼟的抗拉强度3 混凝⼟受压的应⼒与应变关系按下列规定取⽤:式中:σc——混凝⼟压应变为εc时的混凝⼟压应⼒;f c——混凝⼟轴⼼抗压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1.4-1采⽤;ε0——混凝⼟压应⼒达到f c时的混凝⼟压应变,当计算的ε0值⼩于0.002时,取为0.002;εcu——正截⾯的混凝⼟极限压应变,当处于⾮均匀受压且按公式(6.2.1-5) 计算的值⼤于0.0033时,取为0.0033;当处于轴⼼受压时取为ε0;f cu——混凝⼟⽴⽅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第4.1.1条确定;n——系数,当计算的n值⼤于2.0时,取为2.0。

4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取为0.01;5纵向钢筋的应⼒取钢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但其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主要变化(六)2011-11-06 sun12_2005文章来源阅 2224 转 59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主要变化(六)2011-07-17 21:40 |(分类:砼)第 9 章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9.1 板分成三部分(I)基本规定;(Ⅱ)构造配筋;(Ⅲ)板柱结构(I)基本规定9.1.1关于计算原则,无变化9.1.2 现浇混凝土板的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1 板的跨厚比:钢筋混凝土单向板不大于30,双向板不大于40;无梁支承的有柱帽板不大于35,无梁支承的无柱帽板不大于30。

预应力板可适当增加;当板的荷载、跨度较大时宜适当减小。

(新增内容)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9.1.2 规定的数值。

9.1.5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体积空心率不宜大于50%。

采用箱型内孔时,顶板厚度不应小于肋间净距的1/15 且不应小于50mm。

当底板配置受力钢筋时,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内孔间肋宽与内孔高度比不宜小于1/4,且肋宽不应小于6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80mm。

采用管型内孔时,孔顶、孔底板厚均不应小于40mm,肋宽与内孔径之比不宜小于1/5,且肋宽不应小于5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60mm。

为节约材料,减轻自重及减小地震作用,现浇空心楼板应用逐渐增多。

为保证其受力性能,根据近年工程经验,提出了空心楼板体积空心率的限值。

并对箱体内摸及芯管内摸楼板的基本构造尺寸作出规定。

现浇空心楼板的设计,详见现行标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175:2004(II)构造配筋9.1.8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应在板的表面双向配置防裂构造钢筋。

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0%,间距不宜大于200mm。

防裂构造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钢筋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周边构件中锚固。

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建设结构设计规范
结构构件正截面裂缝控制等级仍分为三级,其中二级裂缝控制 的构件,旧规范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拉应力不超过αctγftk 的规定改为不超过ftk,而一级和三级裂缝控制的构件与旧规范 相同;
新规范中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改由环境类别和结 构类型确定,与旧规范按构件类型、钢筋品种和室内外环境分 类的规定不同。
修订经过 修订原则 修订内容 试设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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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修订经过
规范的修订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所主持,参加修订 工作的单位17个,成员27名,主编李明顺,副主编 徐有邻;
修订工作历时四年半,召开全体会议七次,大小专 题研讨会五十五次,与相关规范协调会八次,参与 结构设计可靠度研讨会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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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接轨
目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中都没有“混凝土弯曲抗压强度”的概念,一般均用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作为设计参数进行正截面承载 力设计。混凝土弯曲抗压时的一些特征,完全可以 用系数进行调整,新规范取消了我国特有的“混凝 土弯曲抗压强度”这个设计参数,对于我国设计规 范与国际接轨,遵从国际惯例是必要的。
如果考虑为控制温度和收缩而增加的构造配筋,总 用钢量可能增加10-15%;
采用强度价格比高的HRB400级钢筋可控制材料价格 上升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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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语与符号
术语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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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术语
新规范定义了在规范中常用的24个专用术语,其 中要重点理解深受弯构件、深梁、基本组合、标 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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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计算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9.板柱结构在限制高度24m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
后,可以满足抗震的基本要求。在钢筋等级不变的 情况下用钢量增加10~15%,但采用高强钢筋后, 可以持平或减少。这种结构形式作为车库、商场、 仓储等结构有一定的优势。
10.综上所述,修订规范的工程适用性较好。在适当提
高安全储备、抗灾能力、耐久性能的情况下,通过 技术进步和采用高强材料等措施,有效地落实了节 材、减耗、环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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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Tiecheng Wang and Guyi Kang
Tianjin University
1.6 审查意见
《规范》(送审稿)较全面反映了我国近年来混凝土 结构研究与应用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主要在以下方面对 原规范做了重要的修订和改进:
Tianjin University
1.4 强制性条文
以本规范2002年版为基础,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 调整,第3.1.7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2.2 条、第4.2.3条、第8.2.1条、第8.5.1条、第10.1.1 条 、 第 11.1.3 条 、 第 11.2.3 条 、 第 11.3.1 条 、 第 11.3.6条、第11.4.12条、第11.7.15条和第3.2.2条共 15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7.高强钢筋带来锚固、搭接长度等问题,通过采用机械 锚固、机械连接等手段解决,并未明显引起用钢量增 加,但还应加强浆锚等新施工工艺、技术的开发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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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Tiecheng Wang and Guyi Kang
Tianjin Un筋率确定截面配筋 的情况,采用更高强的500MPa钢筋效果并不明显。 因此中高强的400MPa级钢筋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力钢 筋。

2010混凝土规范新国标6

2010混凝土规范新国标6

8 构造规定8.1 伸缩缝8.1.1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按表8.1.1确定。

表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2 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3 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4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8.1.2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宜适当减小:1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m的排架结构;2屋面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3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4采用滑模类工艺施工的各类墙体结构;5混凝土材料收缩较大,施工期外露时间较长的结构。

8.1.3对下列情况,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1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分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2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3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

当增大伸缩缝间距时,尚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

8.1.4当设置伸缩缝时,框架、排架结构的双柱基础可不断开。

8.2 混凝土保护层8.2.1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直径d。

2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8.2.1的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3.5.4条的规定。

表8.2.1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c(mm)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其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8.2.2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有效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

1构件表面有可靠的防护层;2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并能保证预制构件混凝土的质量;3 在混凝土中掺加阻锈剂或采用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4 当对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腐措施时,与土壤接触一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25mm。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
以下是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 相关的参考内容:
1. 混凝土材料及强度等级(第3章)
该章节详细规定混凝土材料的类型、性质、品种和等级,以及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等。

2. 确定荷载(第4章)
该章节指出了影响混凝土结构荷载的各种因素,以及设计荷载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

3. 构件设计(第5章)
该章节详细阐述了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原则、设计计算方法、设计基本曲线和偏差等规定。

4. 抗震设计(第6章)
该章节针对混凝土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问题,提出了抗震设计原则、荷载组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计计算等要求。

5. 普通结构和特殊结构设计(第7章和第8章)
该章节分别对普通结构和特殊结构进行了设计要求和规范,其中特殊结构包括受力型烟囱、水塔、高炉、冷却塔、电视塔、
高架桥等。

6. 构件连接和局部构造设计(第9章)
该章节涉及到混凝土构件连接方式、板式结构、墙式结构、楼板和悬浮结构等局部构造设计的要求和规范。

7. 混凝土结构施工和验收(第10章)
该章节概述了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还包括验收标准、质量检测、质量控制等方面。

8. 混凝土结构构造图和计算书(第11章和第12章)
该章节阐述编制混凝土结构构造图和计算书的要求和规范,包括图样、图集、计算书的规定和标准等。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建筑设计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必须满足建筑设计荷载规范的要求,包括自重、活载、风载、地震荷载等。

具体的设计荷载要根据具体的结构形式和用途来确定。

2.结构设计原则:混凝土结构设计要符合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包括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结构在荷载作用下不超过允许应力和位移的极限,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3.材料规范:混凝土结构使用的混凝土、钢筋、预应力钢材等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材料规范要求。

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级,钢筋的型号、强度等级等。

4.结构构造规范:混凝土结构的构造要符合相关的构造规范要求,包括结构平面布置、剪力墙、柱、梁、板等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要求等。

确保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和构造的可靠性。

5.加密度规范:混凝土结构需要满足具体的尺寸精度和垂直度要求。

包括柱和梁的截面尺寸、汽车库的坡度、楼层的高度差等。

确保结构的整体形态符合设计要求。

6.防火规范:混凝土结构的耐火性能要符合相关的防火规范要求。

包括墙体、楼板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和防火材料的使用要求等。

确保结构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耐火时间。

7.抗震设计规范:对于抗震设计,需要根据建筑所处的地震烈度区域和结构的重要性等级,按照相关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包括选取合适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力、结构抗震性能要求等。

总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确保混凝土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的基础,设计人员需要熟悉并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设计质量。

同时,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结构的可施工性和经济性,以达到整体效益最优的设计目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6)

6.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6.5.1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1):(a)局部荷载作用下;(b)集中反力作用下图6.5.1 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1-冲切破坏锥体的斜截面;2-计算截面;3-计算界面的周长;4-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线F l≤(0.7βh f t+0.25σpc,m)ηu m h0(6.5.1-1)公式(6.5.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η1=0.4+1.2/βs(6.5.1-2)(6.5.1-3)式中:F 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板柱结构,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范第6.5.6 条的规定确定;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 不大于800mm 时,取βh为1.0;当h 不小于2000mm 时,取βh为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N/mm2~3.5N/mm2范围内;u m——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 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方向配筋的截面有效高度平均值;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η2——计算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小于2 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βs取2;αs——柱位置影响系数:中柱,αs取40;边柱,αs取30;角柱,αs取20。

6.5.2 当板开有孔洞且孔洞至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边缘的距离不大于6h0时,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取用的计算截面周长u m,应扣除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中心至开孔外边画出两条切线之间所包含的长度(图6.5.2)。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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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6.5.1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1):(a)局部荷载作用下;(b)集中反力作用下图 6.5.1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1-冲切破坏锥体的斜截面;2-计算截面;3-计算界面的周长;4-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线F l≤(0.7βh f t+0.25σpc,m)ηu m h0(6.5.1-1)公式(6.5.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η1=0.4+1.2/βs(6.5.1-2)(6.5.1-3)式中:F 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板柱结构,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围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第6.5.6 条的规定确定;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 不大于800mm 时,取βh为1.0;当h 不小于2000mm 时,取βh为0.9,其间按线性插法取用;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N/mm2~3.5N/mm2围;u m——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 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方向配筋的截面有效高度平均值;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η2——计算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小于2 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βs取2;αs——柱位置影响系数:中柱,αs取40;边柱,αs取30;角柱,αs取20。

6.5.2当板开有孔洞且孔洞至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边缘的距离不大于6h0时,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取用的计算截面周长u m,应扣除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中心至开孔外边画出两条切线之间所包含的长度(图 6.5.2)。

图 6.5.2邻近孔洞时的临界界面周长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2-计算截面周长;3-孔洞;4-应扣除的长度注:当图中l1大于l2时,孔洞边长l2用代替6.5.3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当受冲切承载力不满足本规第6.5.1 条的要求且板厚受到限制时,可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

此时,受冲切截面及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条件:1受冲切截面F l≤1.2f tηu m h0(6.5.3-1)2配置箍筋、弯起钢筋时的受冲切承载力F l≤(0.5f t+0.25σpc,m)ηu m h0+0.8f yv A svu+0.8f y A sbu sinα(6.5.3-2)式中:f yv——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第4.2.3 条的规定采用;A svu——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积;A sbu——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弯起钢筋截面面积;α——弯起钢筋与板底面的夹角。

注: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配置其他有效形式的抗冲切钢筋(如工字钢、槽钢、抗剪锚栓和扁钢U形箍等)。

6.5.4配置抗冲切钢筋的冲切破坏锥体以外的截面,尚应按本规第6.5.1 条的要求进行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此时,u m 应取配置抗冲切钢筋的冲切破坏锥体以外0.5h0 处的最不利周长。

6.5.5对矩形截面柱的阶形基础,在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4):(a)柱与基础交接处(b)基础变阶处图 6.5.5计算阶形基础的受冲切承载力截面位置1-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的斜截面;2-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线F l≤0.7βh f t b m h0(6.5.5-1)F l=p s A(6.5.5-2)b m=b t+b b/2(6.5.5-3)式中:h0——柱与基础交接处或基础变阶处的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方向配筋的截面有效高度平均值;p s——按荷载效应基本组合计算并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基础底面地基反力设计值(可扣除基础自重及其上的土重),当基础偏心受力时,可取用最大的地基反力设计值;A——考虑冲切荷载时取用的多边形面积(图 6.5.5 中的阴影面积ABCDEF);b t——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斜截面的上边长:当计算柱与基础交接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柱宽;当计算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上阶宽;b b——柱与基础交接处或基础变阶处的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斜截面的下边长,取b t+2h0。

6.5.6在竖向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当考虑板柱节点计算截面上的剪应力传递不平衡弯矩时,其集中反力设计值F l应以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F l,eq代替,F l,eq可按本规附录F 的规定计算。

6.6 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6.6.1配置间接钢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局部受压区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F l≤1.35βcβl f c A ln(6.6.1-1)(6.6.1-2)式中:F l——局部受压面上作用的局部荷载或局部压力设计值;f 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在后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拉阶段验算中,可根据相应阶段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值按本规表4.1.4-1 的规定以线性插法确定;βc——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按本规第6.3.1 条的规定取用;βl——混凝土局部受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A l——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A ln——混凝土局部受压净面积;对后法构件,应在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中扣除孔道、凹槽部分的面积;A b——局部受压的计算底面积,按本规第6.6.2 条确定。

6.6.2局部受压的计算面积A b,可由局部受压面积与计算底面积按同心、对称的原则确定;对常用情况,可按图 6.6.2 取用。

图 6.6.2局部受压的计算底面积A l—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A b—局部受压的计算底面积6.6.3配置方格网式或螺旋式间接钢筋(图6.6.3)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F l≤0.9(βcβl f c+2αρvβcor f yv)A ln(6.6.3-1)当为方格网式配筋时(图 6.6.3a),钢筋网两个方向上单位长度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不宜大于1.5,其体积配筋率ρv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6.3-2)当为螺旋式配筋时(图 6.6.3b),其体积配筋率ρv应按下列公式计算:ρv=4A ss1/(d cor s)(6.6.3-3)式中:βcor——配置间接钢筋的局部受压承载力提高系数,仍按本规公式(6.6.1-2)计算,但公式中A b应代之以A cor,且当A cor大于A b 时,取A cor=A b;当A cor不大于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A l的1.25 倍时,βcor取1.0;α——间接钢筋对混凝土约束的折减系数,按本规第 6.2.16 条的规定取用;f yv——间接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表4.2.3 条采用;A cor——方格网式或螺旋式间接钢筋表面围的混凝土核心截面面积,应大于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A l,其重心应与A l 的重心重合,计算中按同心、对称的原则取值;ρv——间接钢筋的体积配筋率;n1、A s1——分别为方格网沿l1 方向的钢筋根数、单根钢筋的截面面积;n2、A s2——分别为方格网沿l2 方向的钢筋根数、单根钢筋的截面面积;A ss1——单根螺旋式间接钢筋的截面面积;d cor——螺旋式间接钢筋表面围的混凝土截面直径;s——方格网式或螺旋式间接钢筋的间距,宜取30mm~80mm。

间接钢筋应配置在图6.6.3 所规定的高度h 围,方格网式钢筋,不应少于 4 片;螺旋式钢筋,不应少于4 圈。

柱接头,h 尚不应小于15d,d 为柱的纵向钢筋直径。

(a)方格网式配筋(b)螺旋式配筋图 6.6.3局部受压区的间接钢筋A l—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A b—局部受压的计算底面积A cor—方格网式或螺旋式间接钢筋表面围的混凝土核心面积7.1 裂缝控制验算7.1.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受拉边缘应力或正截面裂缝宽度验算:1一级裂缝控制等级构件,在荷载标准效应组合下,受拉边缘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σck-σpc≤0(7.1.1-1)2二级裂缝控制等级构件,在荷载标准效应组合下,受拉边缘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σck-σpc≤f tk(7.1.1-2)3三级裂缝控制等级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的最大裂缝宽度可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效应计算,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可按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效应计算。

最大裂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ωmax≤ω1im(7.1.1-3)对环境类别为二a 类的有压力混凝土构件,在荷载准永久组合下,受拉边缘应力尚应符合下列规定:σcq-σpc≤f tk(7.1.1-4)式中:σck、σcq——荷载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下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σpc——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在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预压应力,按本规公式(10.1.6-1)或公式(10.1.6-4)计算;f tk——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表4.1.3-2 采用;ωmax——按荷载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的最大裂缝宽度,按本规第7.1.2 条计算;ω1im——最大裂缝宽度限值,按本规第3.4.5 条采用。

7.1.2在矩形、T形、倒T形和I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受拉、受弯和偏心受压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轴心受拉和受弯构件中,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m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7.1.2-1)(7.1.2-2)(7.1.2-3)(7.1.2-4)式中:αcr——构件受力特征系数,按表7.1.2-1 采用;ψ——裂缝间纵向受拉钢筋应变不均匀系数:当ψ<0.2 时,取ψ=0.2;当ψ>1.0 时,取ψ=1.0;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取ψ=1.0;σs——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或按标准组合计算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等效应力;E s——钢筋弹性模量,按本规表4.2.4 采用;c s——最外层纵向受拉钢筋外边缘至受拉区底边的距离(mm):当c s<20 时,取c s=20;当c s>65 时,取c s=65;ρte——按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对无粘结后构件,仅取纵向受拉钢筋计算配筋率;在最大裂缝宽度计算中,当ρte<0.01 时,取ρte =0.01;A te——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对轴心受拉构件,取构件截面面积;对受弯、偏心受压和偏心受拉构件,取A te=0.5bh+(b f-b)h f,此处,b f、h f 为受拉翼缘的宽度、高度;A s——受拉区纵向钢筋截面面积;A p——受拉区纵向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d eq——受拉区纵向钢筋的等效直径(mm);对无粘结后构件,仅为受拉区纵向受拉构件的等效直径(mm);d i——受拉区第i 种纵向钢筋的公称直径;对于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束的直径取为;其中d p1为单根钢绞线的公称直径,n1为单束钢绞线根数;n i——受拉区第i 种纵向钢筋的根数;对于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取为钢绞线束数;υi——受拉区第i 种纵向钢筋的相对粘结特性系数,按表7.1.2-2 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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