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定额系数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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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定额系数详解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安装工程定额系数详解
一、工程超高增加费
1.工程超高增加费是指操作物高度超出定额子目计算范围而需增加的人工费用,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其中操作物高度是指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正负零)至操作物的距离。
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以下定额项目已考虑超高因素,不再计取超高费:a:10m以下滑触线及支架安装。b:竖直通道电缆安装。c:避雷针、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d:10KV以下架空线路。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计算工程超高增加费在统计超过5m工程量时,应按整根电缆、管线的长度计算,不应扣除5m以下部分的工程量;当电缆、管线经过配电箱或开关盒而断开时,超高系数可分别计算;如有多根电缆,只有“N”根电缆符合超高条件的,则只计算N根电缆的超高系数;设备的超高也按整体计算,一台超过5米,一台不超过5米,则只计算一台的超高系数。
4.工程超高增加费是以安装工程中符合超高条件的全部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安装工程各册计取条件和费率有所不同,工程超高增加费费率应按各分册总说明中的规定分别计取。
5.工程超高增加费应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而且属于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的增加费用,应参与工程取费。
二、设置于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设置于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费用。
1.设置于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费用指的是宾馆、饭店内封闭的竖向通道内、管井内、和封闭的天棚内的给排水、采暖等管道,由于管廊内空间大大受限,人工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设置于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费用,其采暖、给排水、燃气管道、阀门、法兰、支架等进入管道间内操作的那部分工程量,安装人工费乘以的系数。如果先安装后封闭的不计取本项费用。
3.设置于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费用全部为人工费,应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而且属于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的增加费用,应参与工程取费。
三、高层建筑增加费
1.安装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中"高层建筑"的含义是: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或总高度超过20米(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的高度)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各类建筑物,但不包括地下层层数及高度,半地下室也不计算层数。
2.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物在六层或20米以上所需增加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该项费用适用的计取范围包括: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安全防范、通风空调、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3.高层建筑的变电所(变配电等电气设备)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果安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在6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4.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时,其计算基础应包括6层或20M以下的全部工程的人工费(包括工程超高增加费和设置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
支架施工增加费以及各章节中所规定的应按系数调整的子目中的人工调整在内),但单独发包的地下室安装工程除外。其计算公式为:高层建筑增加费=人工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费率。其费率按各分册总说明中建筑物总高度或层数所对应的费率确定,不得分段计算。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当同时符合两个标准时,应套用较高的标准。
5.同一建筑物有部分高度不同时,可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6.单层建筑物超过2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首先应将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的高度除以(每层高度)3米计算出相当于多层建筑的层数,然后再按“高层建筑增加费用系数表”所列的相应层数的增加费率计算。
7.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应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而且属于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的相应费用的增加,应参与工程取费。
8.高层建筑的外围工程,如庭院照明、路灯、总配电箱以外的电源电线等,均不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四、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不包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计算时应以全部工程的人工费(包括工程超高增加费和设置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费以及各
章节中所规定的应按系数调整的子目中的人工调整在内)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应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而且属于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的相应费用的增加,应参与工程取费。
五、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1.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在民法规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危害身体健康的(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有害气体)环境内施工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计算时应以全部工程的人工费(包括工程超高增加费和设置管道、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施工增加费以及各章节中所规定的应按系数调整的子目中的人工调整在内)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应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而且属于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的相应费用的增加,应参与工程取费。
六、脚手架费用
1.在安装工程定额中脚手架费用采用脚手架搭拆系数进行计算,各册安装定额测算系数时,已考虑以下因素:a: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b: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的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c: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定额中规定不计取脚手架费用外,不论工程实际是否搭拆脚手架,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规定系数计取脚手架费用,包干使用。同一单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