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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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园林局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切实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实现养护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充分调动园林职工的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推定承包管理模式
在全局范围内推行“定标准、定范围、定人员、定责任、定检查,明确岗位、明确奖惩”的承包管理模式。各单位要实行分片(段)包干管理,分解管理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头,做到无缝隙、无盲点、全覆盖。承包管理要坚持“两制”原则,一是坚持对管护区域的总承包制,各单位领导班子为承包的总负责人;二是坚持分片包干负责制,将工作任务按区域、按地段分解到职工。承包管理中还要加强监管职能,即各单位要成立监察室,综合进行检查。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工作状态方面
管护人员穿着安全标志服上岗,无脱岗离岗、扎堆聊天和消极怠工等现象。
(二)绿化养护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乔灌及绿篱造型修剪、清除杂草树叶、浇水施肥、卫生清扫及保洁、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保护、治理车
辆宠物入园等工作内容。
(三)数字化管理监督方面,主要包括绿化养护单位处理园林绿化问题案件方面的内容。
三、检查考核时间
由局长带队,监督领导小组和评委(月底一次领导班子全体参加)参加,每月进行2次集中检查;主管领导带队,监督领导小组和评委参加,每月再进行2次集中检查;在此基础上,绿化管理科每月再进行8次不定期检查,平均每两天检查一次。
四、检查考核办法
(一)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组织
从局属单位选出20名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评委库。检查考核时从评委库内随机抽调5人(每个养护单位一名)组成检查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邢台市园林绿化管护考核标准》进行考评,保证检查评比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分办法
1、除动物园外,其他养护单位每周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占80%)、数字化管理监督考核成绩(占20%)、奖惩考核成绩组成。动物园每周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占80%)、动物区管护考核成绩(占20%)、奖惩考核成绩组成。
2、专业考核成绩包括每周一次的大联查及养护单位自
查问题的复查成绩,每周一次的大联查小组从各单位管护绿地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绿地作为检查、评比对象,每月进行四次打分评比。每次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取平均分为养护单位此次得分,评比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为《邢台市园林绿化管护考核标准》。
3、数字化管理监督考核成绩每周按《邢台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监督考核内容及整改时限》和《邢台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监督考核评分办法》评分。
五、奖罚办法
(一)工作状态方面
1、管护人员在岗期间未穿安全标志服,每发现1次扣管护人员50元。
2、管护人员旷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上班迟到、早退或上班期间脱岗、聊天、消极怠工、酗酒、干私活,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出现上述违纪行为3次及以上的,除罚款外,还将给予待岗处理(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450元,有劳动人事科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下同)。
(二)绿化养护管理方面
1、每次检查,均根据评比打分奖罚。每扣一分,罚该段养护人员20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未整改的,每扣一分,罚该段养护人员100元,该段养护扣20分以上,除罚款外,给予待岗处理。
2、每月全局公开通报本月评比情况,将本月检查分数相加除检查次数,得出当月分值,排名次,排名第一分数95分以上的单位,奖养护单位3000元,第二名分数90分以上,奖养护单位2000元;最后一名分数90分以下,罚养护单位2000元(分别扣罚养护单位领导班子及分片组长,下同),倒数第二名分数90分以下罚养护单位1000元。
(1)全年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排名最后的单位,养护单位中层不再享受中层待遇。
(2)全年单位评比中前两名,中层享受中层待遇,后几名单位副职不享受中层待遇,若全年平均分超过94分(去年第一名历史文化公园平均分),经局委研究决定后,副职可享受中层待遇。
(3)全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领导班子集体辞职。
(4)奖金必须下放到表现优秀的职工手中,罚款必须由表现差的职工交纳。若发现单位用奖金交纳罚款现象,局将对各单位领导通报批评,并收回奖金。
(5)对于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有重大安全事故年底一律不予评先。
各养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第二日内将罚款上缴局财务科。
附:《邢台市园林绿化管护考核标准》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