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分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案汇总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部分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案汇总说明

发展计划处

2018年12月

一、项目受理情况

今年5月8日,我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8〕13号),对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等14类项目发布了申报通知。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新版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截止目前,除了创新资金大赛获奖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正在组织定向申报外,共受理项目3172项。

二、项目评审情况

1、形式审查。经过有关处室对项目的形式审查, 有47项形式审查未通过,共有3125项进入评审。其中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包括18项福州市和厦门市自筹经费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软科学(不含定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等11类项目,计3072项进入业务处评审;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36个项目、软科学定向17个项目进入业务处审核程序。

2、项目评审

评审有四种形式:

(1)网络评审: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软科学自主选题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院省合作项目等9类项目;

(2)会议评审:STS产业化项目、软科学指定题目项目;

(3)现场核实评审和专项审计: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和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4)项目审核: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软科学定向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资助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评审,今年我厅制定了《2019年度有关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与立项工作程序》(2018年8月8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对项目形式审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对企业牵头的事前补助项目,要求业务处室必须2人(含)以上实地调研,现场调研表要求由2人以上调研人员签字确认,扫描上传系统存档,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区域发展等4类企业牵头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时可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业务处室立项建议办理情况

业务处室根据11月23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有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测的指标和项目资助经费强度(2019年度,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每项40万元、区域发展项目每项100万元、引导性项目每项15万元、对外合作产

业化项目每项100万元、对外合作一般项目每项15万元),在评审基础上,提出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建议。各类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均不超过申请经费。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项目资助方式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首次拨款为“0”,项目验收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其他项目资助经费当年一次性拨付。

业务处室的立项和经费安排建议方案,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送计划处汇总。

另外,有一点需说明:

条财处已对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STS院省合作项目等4类项目进行财务审核,审核情况已向业务处反馈作为评审立项重要参考并落实整改。

四、计划处汇总立项建议

经汇总,高新、农业、社发、政策、基础、合作、成果处和星火办、资金中心提出的2019年建议立项科技项目1760项,安排计划经费25954.16万元。具体如下:

1、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每项40万元)

立项50项,计划资助2000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其中,工业立项26项,年度经费1040万元;农业立项13项,年度经费520万元;社会发展立项11项,年度经费440万元。

2、区域发展项目(每项100万元)

立项56项,计划资助5558万元,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首次拨款为“0”。其中,工业立项27项,计划经费2680万元;农业立项19项,计划经费1900万元;社会发展立项10项,计划经费978万元。

3、引导性项目

(1)普通项目(每项15万元)

立项167项,计划资助2502.9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其中,工业立项56项,年度经费839.9万元;农业立项35项,年度经费525万元;社会发展立项76项,年度经费1138万元。

(2)福州、厦门市申报的经费自筹项目

福州、厦门市申报的社发医学领域经费自筹项目有15项通过评审,建议予以立项。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引导性项目

立项5项,计划资助100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

4、星火项目

立项55项,计划资助1500万元,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首次拨款为“0”。

5、创新资金项目

立项49项,计划资助1500万元,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首次拨款为“0”。无结转项目。

6、对外合作项目

立项46项,计划资助1539.22万元,首次拨款为539.22万元。其中: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立项10项、计划资助1000万元,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首次拨款为“0”;对外合作一般项目立项36项,计划资助539.22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

7、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共受理5项,形式审查均不通过。

8、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

立项5项,计划资助223.04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

9、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