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侯污水处理厂干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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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成办发[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4〕4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30日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对各区(市)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新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各区(市)县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区(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实施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7〕2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实施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7〕2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实施工作的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实施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7〕24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确保我市征地实施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切实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征地工作主体(一)法定主体。

市政府是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属武侯区行政区域部分,下同)土地征收的法定主体,五城区以外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不属武侯区行政区域部分,下同)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法定主体。

土地征收法定主体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规定制定符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的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补偿安置标准,确保被征地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土地征收法定主体应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农委、审计、信访、司法、公安、财政、人社、建委、规划、房管、工商、税务、维稳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工作,监督规范土地征收行为。

(二)实施主体。

市国土局是五城区征地实施主体,五城区各国土分局负责承办本区征地实施的具体工作;五城区以外各区(市)县国土部门是本区(市)县的征地实施主体,负责承办本区(市)县征地实施的具体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地实施工作。

区(市)县国土部门可依法将征地实施工作中的部分具体事务(如调查登记、费用发放等)委托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20•【字号】成办发[2004]131号•【施行日期】2004.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4]13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委、市环保局共同编制的《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日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市经委、市环保局)为加快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步伐,打好“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攻坚战,实现“还两江清水”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成都市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04年12月31日以前,列入省、市重点控制的超标排污企业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各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要严格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在线监测或监控设备。

二、工作职责超标排污企业整治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经济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需按省、市部署,迅速成立“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和不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工作,其经济、环保、国资、工商、监察、安监和司法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

(一)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省控189家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对其中不能限期达标的企业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同时,定期上报辖区内超标排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度情况。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3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3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3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格局,加强乡镇和街道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域范围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全方位覆盖,现就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把环境保护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环境管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完善全面网格化的环境保护体系,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基层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防治结合、预防优先。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视从源头预防,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统筹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加强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积极创新基层环境管理政策和体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基层政府保护环境责任。

加强全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4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4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步伐,以公园城市建设引领城市有机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世界文化名城的战略定位和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目标,结合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规划及导则,将城市有机更新与公园城市建设、TOD综合开发有机融合,实现城市布局更科学、功能更强、产业更优、品质更高。

第三条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的城市有机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有机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第五条城市有机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在挖掘和传承城市文脉的基础上,着力培育特色文态。

依托区域业态本底,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以生态为引领,将公园城市理念融入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3日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6号)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大城市细管理”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结合“净洁美好家园,建设宜居成都”行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通过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到“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努力创建“中西部第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

1.完善城市环境治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行业部门职责权限,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成办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2〕1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创建宜人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2012年,全市建立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环境优良、和谐文明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中心城区社区(院落)物业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全市10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60%,基本实现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2013年,全市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监管职责得到落实、社会基层治理明显加强、业主民主管理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业主大会建设(一)明确推进主体。

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将业主大会建设及其业主委员会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工作内容,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组织推进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建设。

房管部门要加强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促进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对符合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建筑区划,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主要对象的工作目标年度考核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业主大会设立率2012年达60%,2013年达8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2]3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2]3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2〕3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为我市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现就做好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快淘汰火电、钢铁、水泥、电镀、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化学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印染、制革等14类重污染、高排放行业中的落后产能,实施总量控制。

在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减排中,重点抓好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和管网查漏纠错,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差;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推进养殖户向规模化转变,实现集中养殖企业达标排放、散养户种养平衡。

在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减排中,重点抓好火电、水泥、机动车和燃煤污染治理,提高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达尔凯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综合脱硫效率;加快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等2000吨/日规模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年内全部淘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务黄标车,2014年底前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开展燃煤锅炉烟气治理,控制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

成武环保[2004]25号 - 中国成都

成武环保[2004]25号 - 中国成都

成都市武侯区环境保护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在市环保局和武侯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和完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截止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了2006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大气和水环境专项督查工作一二季度名列全市考评第一名,今年还被国家人事部、环保总局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一、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㈠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决策,工作责任制得到落实⒈坚持将环保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统筹考虑,列入区委、区政府议事日程抓落实,做到了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具体抓,配备人员专门管;⒉将环境保护目标列入武侯区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⒊全区环保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加强。

㈡坚持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各项工作全面推进⒈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⑴加强了对大气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目标管理。

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21个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侯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了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了武侯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达了2006年度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目标,并将此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网络目标进行考核。

⑵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加大了燃煤污染整治力度。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从严控制燃煤烟尘及二氧化硫污染的通告》,结合我区燃煤污染实际,牵头制定了《成都市武侯区城区蜂窝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区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实施;积极完成了烟控区的新建和复查工作任务,目前全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面积为54.99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已达到100%。

区环保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三环路内的餐饮娱乐服务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燃煤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街道273条、店铺2596个、市场55个、其它场所24个,取缔燃煤炉具6063个,捣毁蜂窝煤22600余个,取缔流动摊贩578个,燃煤整治反弹得到了遏制;组织对三环路内4蒸吨以下(含4蒸吨)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4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烟尘及二氧化硫限期治理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有效防治了此项工作反弹;加大三环路内和城乡结合部烟尘控制区内烟尘控制及烟囱冒黑烟问题的检查整治力度,废除烟囱2根、整治烟囱111根;多次检查无组织排放和无硝烟除尘装置的小型工业燃煤企业,对11家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施了限期停产治理;组织对全区蜂窝煤生产厂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42家蜂窝煤生产厂(点),除按市上有关部门规定保留的9家外,其余34家已全部关闭,三环路内已没有蜂窝煤生产厂(点)存在,型煤固硫技术推广率达到了10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14〕22号)和《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下放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提出意见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级管理按照“依法行政、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指导思想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部分原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给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强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市区两级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下放的项目管理内容包括报建费审核、工程招投标监督备案(含合同备案)、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夜间施工许可、并联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公共配套、“双卡”、行政执法、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管理权限下放后,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调整为:(一)市管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的国家、省、市重点房屋建筑项目(农迁房和工业园区项目除外);2.高度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建筑项目(农迁房和工业园区项目除外);3.道路红线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或道路红线25米以下(含25米)且建设地点跨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工程;4.国家、省、市发改部门立项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武侯区泥水工程招标公告

武侯区泥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武侯区泥水工程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武侯区泥水工程二、项目概况:1. 项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2. 项目规模:XX平方米3. 项目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4. 工期要求:XX个月5. 投资估算:人民币XX万元三、招标范围:1. 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泥水工程2.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泥水工程四、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投标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泥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5. 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六、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7)投标报价文件(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编号等信息。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 投标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1. 投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XX大厦XX楼XX室2.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XX大厦XX楼XX室九、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万元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后或未中标后十、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专家组成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评审内容如下:(1)企业资质和业绩(2)施工组织设计(3)投标报价(4)施工工期(5)其他因素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成府发[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9〕3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的意见(市水务局)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水环境,规范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建设和管理,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区(市)县县城、乡镇、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区(市)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7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生活污水基本达到集中处理。

二、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的排水规划体系。

不同层次排水规划相互协调,并与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城镇和农村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布局合理。

具体包括:市域排水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排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郊区(市)县县域排水体系规划,郊区(市)县城区排水规划;乡镇排水规划(包含农村)。

三、指标体系(一)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县城新建、改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

(二)新建、改建的处理规模1000吨/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指标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1000吨/日以下的排放指标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

武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武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武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一、项目概况武侯市政工程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总投资额为1.5亿元人民币,项目涉及道路改造、管网升级、公共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市政工程。

项目的建设旨在提高武侯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二、项目背景作为成都市的一个核心区域,武侯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交通繁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升。

为此,武侯区政府决定开展市政工程项目,对区域内的道路、排水系统、供水供暖系统、公共设施等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以满足市民对城市生活品质的需求。

三、项目目标1. 提升武侯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2.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3. 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市政工程项目,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程内容:1. 道路改造:对武侯区内的主干道、支路进行改造,提升道路的负荷能力,改善交通流量,提高道路安全性;2. 管网升级:对排水系统、供水供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管网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3. 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公园、广场、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提高城市的文化氛围,增加市民休闲娱乐空间。

五、施工方案1. 施工组织(1)成立项目施工指挥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派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2)合理安排施工队伍,按照工程的不同性质进行分工,确保各个工种能够有序施工;(3)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的时间节点和工程进度,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施工技术(1)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2)保证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3)加强工程质量管控,采用科学的工程检测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合格;3、设备和材料(1)使用优质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持久性;(2)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做好材料进场、使用和废弃处理工作,保障施工材料的安全和质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0•【字号】川府发[2007]53号•【施行日期】200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7]5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城镇水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现就加强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近年来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城镇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控制,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但我省城镇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总量不足,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管网不配套、运行不稳定、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负荷不足50%,水污染仍很严重,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仍很艰巨。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城镇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作为落实污染减排任务、提高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按照“厂网并重、管网先行”的建设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300万吨,全省每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吨。

到2010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

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工期按期完工,投入运行;尚未开工的,2008年底前完成可研、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按国家规划要求,争取2009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武侯区工程清淤施工招标(3篇)

武侯区工程清淤施工招标(3篇)

第1篇标题:成都市武侯区工程清淤施工项目招标摘要:成都市武侯区某工程清淤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工程清淤施工项目1.2 项目业主: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1.3 项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1.4 项目规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预计清淤量约为10000立方米1.5 招标范围:包括清淤、淤泥处理、场地平整等全部施工内容1.6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1.7 投资估算:约200万元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4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的业绩;2.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2.6 拥有足够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能够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4.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5.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5.2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六、其他事项6.1 本招标公告由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负责解释;6.2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6.3 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公告的修改和解释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某建设单位2023年X月X日第2篇一、招标公告根据成都市武侯区相关工程建设需求,经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成都市武侯区某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招标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招标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招标一、项目背景为了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武侯区政府决定对辖区内的河道、下水道、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清淤工程。

清淤工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景观提升,提高水体水质,减少水体污染,同时也能防止城市内涝,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

因此,武侯区政府现决定进行清淤工程的招标,诚邀各方参与投标。

二、项目内容1. 河道清淤:对武侯区内的主要河道进行清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涌泉河、簇锦河、簇桥河等。

2. 下水道清淤:对武侯区内的主要下水道进行清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系统、雨水口、雨水管道等。

3. 污水处理设施清淤:对武侯区内的主要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等。

4. 其他清淤工作:对武侯区内其他需要清淤的地点进行适当的清淤工程,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顺利运行和市民的生活安全。

三、工程要求1. 清淤深度要求:河道、下水道等地点的清淤深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得低于设计要求的深度,以确保清淤效果。

2. 清淤材料处理: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泥沙等材料要进行合理的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其中可回用的材料要得到妥善处理和利用,不能回用的材料要进行填埋或其他合适的处置。

3. 施工安全要求:清淤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安全。

4. 工程质量要求:清淤工程要保障质量,确保清淤后的道路畅通,水质清洁,设施安全可靠。

四、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清淤招标的范围为武侯区内的清淤工程,具体清淤地点和清淤内容详见项目内容。

五、招标条件1. 投标单位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有较强的清淤施工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2. 投标单位需具备清淤工程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3. 投标单位需具备专业的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具备解决清淤工程风险的能力。

六、招标流程1. 投标单位通过武侯区政府指定的招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公示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公示

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公示为了保障武侯区城市排水系统的畅通和安全运行,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现将武侯区工程清淤方案公示如下:一、清淤目标根据武侯区排水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了以下清淤目标:1. 清淤范围:武侯区内主要排水河道、涵洞、排水口和污水处理设施。

2. 清淤对象:河道淤积物、杂物、泥沙以及其他影响排水系统运行的物质。

3. 清淤数量:根据实地勘察和测量,确定每个清淤点的清淤量。

4. 清淤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清淤点的清淤周期。

二、清淤方案1. 清淤设备:使用各种相关清淤设备和工具,包括挖掘机、清淤船、抽泥泵等,确保能够有效清理河道和排水口的淤积物和杂物。

2. 清淤技术:采取机械清淤和人工清淤相结合的方式,对淤积物和杂物进行全面清理。

3. 清淤工艺:根据不同的清淤对象,采取不同的清淤工艺和方法,包括抽泥、挖掘、清理、运输等。

4. 清淤质量:严格按照清淤标准和规定,确保清淤质量能够达到要求,不留死角,不漏清淤点。

三、清淤计划1. 清淤范围:明确清淤范围,包括各个清淤点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情况。

2. 清淤时间:确定清淤时间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和排水系统运行需求,合理安排清淤时间。

3. 清淤工艺:根据清淤对象和情况,确定清淤工艺和方法,包括清淤设备的选择和使用。

4. 清淤流程:确定清淤流程和步骤,包括清淤前期准备、清淤作业、清淤监测等。

四、清淤监管1. 监测设备:安装监测设备,对清淤作业进行全程监测,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

2.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清淤监督机构,对清淤作业进行严格监管和检查。

3. 监督措施:建立清淤作业违规惩处机制,对不按规定进行清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惩罚。

五、清淤效果1. 清淤效果评估:对清淤后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测,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和安全运行。

2. 效果考核标准:制定清淤效果考核标准,对清淤后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3. 效果评价机制:建立清淤效果评价机制,对清淤效果进行定期评价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清淤方案。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一、工程概述武侯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南部,是成都市的一个重要行政区域,也是成都市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之一。

由于武侯区地处成都平原,地势较低,加之降雨量较大,常年积淤严重,给区域内的交通、民生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障武侯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安全,需要对该区进行清淤工程。

二、工程目标1. 解决武侯区积淤问题,改善区域内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效率。

2. 保护武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因淤积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提高武侯区的地面排水能力,减少因积水带来的交通拥堵和居民生活不便。

三、清淤工程方案1. 调查与监测:对武侯区的主要河流、湖泊、排水沟渠等水体进行调查与监测,了解河道淤积情况和淤积原因。

2. 清淤方式:采用机械清淤方式,结合手工清淤,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淤泥处理:对清淤出来的淤泥进行处理,采用干法或湿法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设施维护:在清淤工程完成后,对河道、湖泊等水体进行维护,保持良好的排水状况,延长清淤工程的效果。

四、工程实施1. 编制完善的工程实施计划,确定工程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

2. 采用先进的清淤设备和技术,提高清淤效率,减少工程周期。

3. 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4. 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方案要求进行。

五、工程效果评估1. 工程结束后,对武侯区内的排水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工程的设计要求。

2. 对工程施工后的环境变化进行评估,包括水质、生态和景观等方面。

3. 定期对清淤工程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六、工程保障1. 制定清淤工程保障措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对清淤工程的支持和配合。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工程的安全进行。

七、工程整体管理1. 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组织,负责对清淤工程进行整体管理和协调。

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42.3%。500 万以 上大额项目 4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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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环境治理业 工程监 理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6 个、6 个、3 个。其中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4073.10 万元、3343.95 万元、2627.98 万 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TOP4
乡工作局)其他环保工程施工(河 四 川 灵 峰 市 政 工 程 道维修维护及水环境治理)采购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 A 包
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原统筹城
TOP5
乡工作局)其他环保工程施工(河 四 川 和 信 泰 建 筑 工 道维修维护及水环境治理)采购 程有限公司
\
项目 B 包
2022-08-23 2022-08-23 2022-08-23
平均节支率
8.1%
同比增长:-24.3%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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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3~2023-02):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设计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设计

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设计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淤积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环境、水生态等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武侯区水体清淤问题,保障城市水环境的健康和市民的生活,我们制定了武侯区清淤工程方案设计,以期达到有效清淤、改善水质、提升水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背景分析武侯区地处成都市中心城区,是成都市的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之一。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武侯区的水体开始出现清淤问题,主要体现在江河、湖泊等水道,这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景观,还可能对城市的水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武侯区的水体清淤工程势在必行,以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提升水生态环境。

三、清淤工程方案设计1.清淤范围本次清淤工程主要着重于武侯区境内的主要江河、湖泊和水库等水体,包括人民公园湖、浆洗河、锦绣河等主要水域,总面积约为XXX平方公里。

2.清淤方式(1)机械清淤:针对大面积水域的淤积,采用挖掘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清淤。

(2)生物清淤:对于一些人工湖泊、公园水景等场所,采用人工清淤、生态湿地建设等方式进行清淤。

3.清淤工艺(1)淤泥处理:对于清淤出来的淤泥进行有效处理,采用沉淀、脱水等方式将淤泥中的水分和有害物质进行处理,降低淤泥的体积,提高处理效率。

(2)淤泥利用:对于经过处理的淤泥,可以考虑进行资源化利用,例如作为肥料、建筑材料等,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生态修复在清淤的同时,可利用人工湿地、水生植被等方式进行水体的生态修复,提升水生态环境的质量。

5.监测与评估在清淤工程实施后,需要进行水质监测和环境评估,确保清淤工程的效果符合预期,对水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四、施工过程1.前期准备将对清淤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水域的淤积情况、水质情况等,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施工实施按照方案设计,采用机械清淤、生态修复等方式对水域进行清淤工作。

3.工程验收对清淤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预期效果1.改善水质通过清淤工程,将有效降低水域的淤积程度,改善水体的自净能力,提升水域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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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侯污水处理厂干管建设工程的
实施意见
出处:区政府办录入时间:2007-04-13
成武府办发〔2007〕3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7年“还两江清水”的目标任务,为确保2007年底武侯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承担的干管建设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范围
根据任务划分,我区需承担武侯大道(老川藏路至新机场路990米)、新机场路(老川藏路至武侯大道1100米)、文昌路(新机场路至污水处理厂规划路口560米)、武侯污水处理厂进厂规划路450米污水干管建设和干管建设范围内及江安河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内的拆迁(75米长、16米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武侯污水处理厂干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领导小组决定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负责将此项工程纳入目标考核,责督查各街办、各部门工作进度。

(三)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并根据市建委拟定的建设总体方案,组织实施我区所负责路段工程,联系协调市建委方案审定和有关资金补助。

(四)武侯国土分局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污水干管建设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迁工作。

(五)区城管局负责拆除污水干管建设所涉及道路内违法建筑。

(六)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由政府投资的资金。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积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城管局、武侯国土分局承担的工作,对阻挠、干涉行政执法的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制止和惩处,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八)簇桥街道办事处、华兴街道办事处负责新机场路、武侯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负责江安河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红线范围内拆迁安置工作。

拆迁工作须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此项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2007年“还两江清水”目标任务。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每月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干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成都市武侯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工程规划远期总规模为30×104 m3/d,其中近期工程规模为10×104 m3/d,总变化系数K总=1.3。

2007-12-28日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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