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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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婚还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吗?
答:复婚是指双方离婚后又恢复婚姻关系的行为。
复婚也必须按照结婚登记的有关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如果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就进行同居生活的,双方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承认,仍属于未婚同居行为。
6、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应当由哪个部门处罚?怎么处罚?
8、子女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不赡养父母吗?
答:根据继承法律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是完全可以放弃的,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以此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
更何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父母还在世的时候,放弃继承权是不可能做到的。
1、多大年龄才能结婚?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有哪些?
答:(1)孕情、环情监测;(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24、监护人不明确时,谁来赔偿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答:未成年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需要由监护人赔偿,但没有办法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有监护资格的人又互相推脱,在这种情况下,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5、夫妻离婚后,谁为未成年人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五、房屋租赁
38、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吗?
答:如果承租人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屋是共有房屋,这个时候一定要得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租房,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或丈夫任何一方不同意出租,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该房屋了。
11、再婚后,子女由谁来扶养?
答:子女跟随生活的一方再婚后,其另一方仍有扶养子女的义务,绝不能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扶养费。
如果生父和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次离婚,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该子女的,那么,孩子仍由亲生父母扶养。
12、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应该怎么办?
10、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答:如果双方没有就彩礼如何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从未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了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后两种情况,只有在双方离婚的条件下,才可以要求返还。
3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什么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房屋买卖
32、《认购书》包括那些内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答:《认购书》的内容包括:(1)房号及户型。(2)房屋的建筑面积。(3)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4)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5)在一方不履约时关于定金的处理问题。(6)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7)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答: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3、什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选举权是指选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享有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14、公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那些权利?
答: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社会经济权主要包括:公民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15、公民在文化教育方面具有那些权利?
答: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与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与自由。其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有关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我国宪法对这些权利做了规定。
答:应当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7、父母再婚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吗?
答: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同样道理,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的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它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23、电子邮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吗?
答: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对于使用互联网的人来说,使用电子邮件传递信息、进行交流,与使用现实中的信件并没有什么不同。无论是邮件的发送者还是邮件的接受者,都不希望任何其他人看到邮件的内容。因此电子邮件也同样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未经未成年人同意,都不可以擅自查看其电子邮件。
22、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吗?
答: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而受到影响。不与非婚生子女一起生活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教育费。
答: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赔偿。如果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赔偿。
26、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28、父母可以代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或拒绝接受遗赠吗?
答: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通常是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行为,父母不可以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可以代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或拒绝遗赠。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自己也不可以放弃继承权。
29、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食物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学生受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16、公民具有的监督权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答:监督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17、为什么公民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是首要义务?
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放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35、有害物质超标怎么办?
答:首先要拿到环保部门合法的鉴定依据,确定有害物质超标,要确定来源是哪个方面,如果是开发商在房屋建筑方面使用的材料所致,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超过正常居住的标准,可以行使退房的权利。
36、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吗?
答:不是。只有经过登记以后,取得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才是真正属于自己,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37、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能继续使用吗?
答:我们居住用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在该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房产证,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3、哪些情况属于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答:重婚不但严重违反了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 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其具体包括维护祖国安全、维护祖国荣誉和维护祖国利益三个部分。
三、未成年人保护
2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
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对于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而对于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还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
答: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子女的权利,不因为子女年龄小、智力低下、精神不正常、行为能力欠缺等原因而被剥夺。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7、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答: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
(1)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4、结婚必须进行婚前体检吗?
答:从2003年10月开始,结婚双方是否进行婚前体检,完全可以自主决定,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检不再作为结婚登记必要程序。但是其它法律包括《母婴保健法》仍规定结婚登记前要进行医学婚检,并且为了婚后健康生活着想,国家倡导婚前进行身体的全面检查。
答: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学生食用或使用后受到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
30、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应当有哪个部门处罚?
答: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任务,因为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18、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因此,我们必须珍惜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履行每一个公民应承担的责任。
9、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答: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33、买房人交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答:如果在合同的约定期限内,购房人不想买房了,可以要回定金。但是一旦过了这个期限,购房人反悔,交的定金作为开发商保留房号的损失就拿不回来了。如果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别人,不但要退回定金,而且还要适用“定金罚则”,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34、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
19、遵守公共秩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育科研秩序。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每个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积极地同一切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斗争,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20、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包括那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