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死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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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刑的看法
1)死刑是不必要的。
如果人们对死刑的恐惧可以消除他们去犯罪的决心的话,那么我想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被执行死刑了,如果死刑是为了消除罪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的话,那么无期徒刑完全可以代替死刑。而且无期徒刑可以让罪犯在以后的时间里忏悔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且改过自新。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培养一个人,如果判处一个人死刑这笔资金则不会得到回报,如果让他在监狱内参加劳动改造的话,这样国家便不会白去培养一个人还可以得到一定收益。
2)死刑并不是约束警示他人的好方法。
设想一个人来到枪决现场观看执行死刑,当罪犯应声倒地后,他一定会想今后一定不可以犯罪,因为犯罪的后果可能是死刑。但一年以后他一定不会再记得那血的教训,因为人总是健忘的,即使死刑给人的刺激十分强烈,但它过于短暂,如果想长时间的警示人们不去犯罪,则需要多次的执行死刑,则需要多次的犯罪,这显然与原本的初衷相悖而且也是不现实的。因此,要找另一种刑罚来警示他人这种刑罚一定要有长久性与持续性,无期徒刑就十分合适。相比对人来说一无所知的死亡来说可能永无尽头的禁锢更让人望而生畏,而且这些实例总是存在的。
3)死刑并没有最好的惩罚罪犯。
刑罚的作用之一就是让罪犯为自己的罪行忏悔,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甚至连自己罪行的危害还没想清楚就失去里生命,更有甚者在死之前依然认为自己是正确的,面对枪口时还带着安详与坚定的表情,在他们面前死亡并不可怕,所以就要用比死亡更可怕的刑罚去惩罚那些拒不悔罪的罪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由此可见失去自由比失去生命更加可怕,一个人可以承受一瞬间的痛苦,却禁不住永恒的桎梏。一块石头经过一次击打只会被打碎不会变得圆润,而将其放入河水中,终有一天会变得圆润,人亦如此,面对那些拒不悔罪的人,不如剥夺他永久的自由,为他的忏悔留出后半生的时间,当他坐在寂寞的监狱内的时候他会思考当初的行为,当他思考时便会想明白自己当初是对么错误和愚蠢,以致陷入忏悔和痛苦之中,由此观之,永不休止的痛苦绝对大于一瞬间的痛苦,死刑并没有最好的惩罚罪犯。死刑是存在在当今社会的史前文明的遗迹,而不是人类高度文明的产物。马克思说:“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台复仇习惯的表现。”在以血复仇的初期,死者的近亲者会为死者进行复仇,复仇的对象不限于杀人者以及所在的部落。到了以血复仇的盛期对象局限于杀人者以及所在的部落,随着国家的产生,处罚杀人犯的工作就交给了一定的审判者。死刑比一些复仇进步文明,但死刑也是源于以血复仇的,他不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只是以血复仇的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