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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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祁阳县医保中心)

一、参保缴费

单位与职工新增参保:提供参保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1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开户行缴费后到7号窗口开票→1号窗口办理医保卡册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继承:2号窗口审核打单→分管副主任复核→9号窗口付款

职工医保手册、IC卡补办: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2窗口挂失→15日后2号窗口领取新卡册;如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企业退休人员参保:8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7号窗口缴费→2号窗口发证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每年8月-10月交下年度费用,学生在各校缴费参保;县城社区居民、非学生儿童在各社区参保;其他各镇居民在镇政府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手册补办:居民在参保社区补办;学生在5号窗口直接办理

二、医疗就医

县(市)内住院:需住院者持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到定点医院就诊→院医保科登记→住院治疗(职工在本市内住院须先办理异地就诊申请;居民可持医保证直接住院) 转诊转院:持医保卡册、定点医院转院表(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异地急诊:持医保卡册、急诊病历、申请(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特殊门诊: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病历资料、定点医院填写盖章的申请表(2份)→稽查监管股资料初审→集体研究复核→通知符合条件者到4号窗口登记备案

意外伤害认定:住院24小时内(特殊情况 3日内)报告稽查监管股→进行初审调查认定→通知符合条件者凭审批表在定点医院结算或到中心后台报帐

职工异地安置:4号窗口领表(2份)→安置地定点医院、医保机构盖章→4号窗口登记备案三、审核报帐

县(市)内住院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及永州市内市级统筹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直接凭医保卡、证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报帐。

县(市)内普通门诊:职工持IC卡在定点医院、药店直接刷卡。非学生居民在居民定点医院就医并报帐;无定点医院的乡镇参保居民在中心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按政策核报。

转外住院、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特殊门诊等垫付费用报帐:3号窗口递交资料初审→封闭式审核→银行转帐付款(每月10日、25日分两批打款,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帐后3号窗口取对帐单及医保卡册。

特殊人员门诊报帐:离休老干门诊报帐为双月的25日到结算股审核,即时报帐。1-6级残疾军人门诊费于每季度末20日到结算股审核、县民政优抚股领取医疗补助。四、个人报帐必备资料

凡因病转外地就诊、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特殊门诊等自行垫付医疗费用需到本中心审核报帐人员,请在报帐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病历资料:住院收据、费用总清单、诊断书、出院小结。(特别提示,凡需留存的病历资料必须在递交前自行复印,报帐后恕不提供)

相关证件:医保手册、IC卡(限职工)、单位介绍信(限参保单位在职退休人员)

付款资料:职工医保提供农行存折(卡)复印件,居民提供建行存折(卡)复印件,非本人存折(卡)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手续:相应提供转诊转院表、异地安置表、意外伤害认定表、特殊门诊审批表五、其他注意事项

凡到中心窗口个人报帐的,付款一律按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到个人存折(卡)。 未标明办理时限的,原则随到随办;凡标明“职工”或“居民”的按类别适用,未标明的职工、居民共同适用;办事流程如遇政策性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窗口编号对应一楼医保大厅窗口,医保中心各职能股室设二楼,详见办事公开栏。 鉴于报帐人员类别多、政策复杂,未尽之处敬请电话咨询: 3287500(办公室综合),3287505(居民参保政策),3287506、3287507(医疗待遇政策),3287508(职工参保及IC卡挂失)、3287509(转诊转院与报帐资料初审)、3287510(报帐付款查询)。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各项医保经办业务流程及经办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心主任室3287501,局纪检监察室3287558。

祁阳县医保中心·二〇一一年一月印制

附件:

医保中心后台内部报帐结算流程

一、医保个人后台报帐:服务大厅3号窗口接收资料→转结算股结算初审→结算股

长复核→分管副主任财务内审→主任签批→转出纳银行转帐付款。

二、医疗机构结算报帐:提供对帐单及必需资料等→到结算股结算员初审对帐→由

稽查股提供稽查处罚意见→结算股长复核、财务股长内审→分管副主任签字、主任签批→报局领导签批→转出纳通过银行转帐付款。

上述流程按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制订,并根据本县实际优化、简化;做到严格执行“一事两岗两审”要求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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