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操作规程
(完整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律师行业和盈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根据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费要考虑如下因素:(1)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2)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3)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4)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5)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6)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7)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可以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委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规章制度目录一、综合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42、律师事务所工作会议制度 53、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64、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制度 85、律师事务所业务主管岗位责任制度 9二、业务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10-14 (1)接待、咨询、代书(2)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2、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53、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164、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7-19三、行政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员工守则 20-212、律师事务所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22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23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24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25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26-277、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28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29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30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3111、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岗位职责 3212、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3313、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34-3514、律师事务所接待人员岗位职责 36四、财务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37-382、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费、差旅费管理办法 393、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规定 40一、综合管理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与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本所主任或者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与中长期进展规划;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与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理;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2024版】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关于遗产纠纷的。
〈一〉庭前准备书记员:1. 宣读法庭纪律2. 请公诉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3.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4. 请坐下,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河南省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77条有关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河南省中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裴立俊涉嫌受贿罪,第二被告人刘法林涉嫌行贿罪一案。
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①传被告人裴立俊、刘法林到庭②请执行法警为被告人打开戒具核实裴立俊审判长:1. 被告人裴立俊,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核实刘法林审判长:1. 被告人李长庆,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审判长:两被告人坐下(别说“请”)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47条和154条有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晓晨、曹奇星和人民陪审员冷冰组成,李晓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书记员贾玉杰担任法庭记录。
【】中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盼、李佳出庭支持公诉:受第一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梦星、王玮出庭为其辩护。
受第二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毛宽桥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能公正及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时,你们可以申请回避。
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32篇)
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32篇)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通用32篇)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篇1(甲方)因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元,标的费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
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律师事务所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篇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和律师为甲方与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关于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篇1】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地址设在: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万元。
其中: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为:(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工作;(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四)批准财务开支;(五)合伙人会议决定由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本所设副主任若干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根据业务分工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民商事案件操作规程(试行)
民商事案件操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案阶段第三章庭前阶段第四章庭中阶段第五章庭后阶段第六章二审阶段第七章执行阶段和再审阶段第八章结案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所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使本所律师明确在民事案件代理中的操作标准、职责、步骤,从而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所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实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所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并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三条本所指派的律师担任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维护法律正义。
第四条本所律师在办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必须树立为当事人服务的意识,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案阶段第五条谈案前的准备1.在会见当事人之前,应就当事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好相应的准备,对案情所涉及法律关系进行初步研究;2.对当事人情况及谈判人员情况要提前进行了解;3.对所涉法院/仲裁委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4.准备好事务所宣传资料、律师个人简介、委托代理协议格式文本;5.准备好事务所收费标准及办法;6.准备好必要的笔记本、演示稿纸、笔等;7.准备好手提电脑、投影仪等(如有必要);8.准备好公司常规礼品(如有必要)。
第六条谈案的主要流程和步骤(以初次谈案为例)1.与当事人见面,向当事人介绍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2.了解、确定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或关系人;3.听取当事人介绍案情,在此基础上,律师对案情作有针对性的询问;4.判断并初步分析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案情和回答问题;5.与当事人初步确定合理的目标及方案,提出处理建议;6.以是否可以接受委托为主要目的,初步分析和确定法律风险;7.介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标准,就委托意向和收费标准进行初步洽谈;8.约定或安排下一步工作;9.与当事人分手。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场所名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执业场所: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1)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2)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3)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本所是由上条所列合伙发起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开办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经市司法局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律所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律所业务范围(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有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各类法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整理工作。
三、卷宗分类1. 立案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2. 审理卷:包括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
3. 执行卷: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笔录、执行款物清单等。
4. 档案卷:包括案件审结报告、法律文书副本、当事人材料、律师代理材料等。
四、卷宗整理要求1. 材料完整:卷宗内所有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2. 材料准确:卷宗内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材料有序:卷宗内材料应当分类清晰,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4. 材料安全:卷宗内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卷宗整理流程1. 收集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件性质和材料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有序。
3. 编号登记: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登记在卷宗目录中。
4. 归档保管:将整理好的卷宗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六、卷宗整理具体要求1. 立案卷:(1)立案审批表: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受理日期等。
(2)起诉状、答辩状:应当分别装订,并附上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审理卷:(1)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并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2)庭审笔录:按照庭审顺序整理,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
(3)判决书、裁定书:按照案件性质和判决结果分类整理。
3. 执行卷:(1)执行申请书: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要求等。
(2)执行裁定书:按照执行依据和执行要求分类整理。
律师事务所内部审批表(单位民事案件一审特别授权代理范本)
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收案审批表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律师事务所函(2011)粤雄军民代字第号人民法院:贵院受理诉纠纷一案,现已委托本所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年月日本所联系地址:本所联系电话:传真:本所联系电邮:附:授权委托书一份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备注:案件办结后,请委托人将此卡及时交回本所。
司法局(投诉电话:)律师协会(投诉电话:)司法局(地址:投诉电话: )委托笔录时间: 年月日地点:律师:委托人代表:律:您好,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吗?请您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情况和您的要求。
委:律: 打官司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我们律师不可能保证委托人案件必然胜诉。
您(您们)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及时地向我们介绍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委:清楚.律:律师服务费按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您(您们)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时付费,如果不依照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我们有权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是由本所与您(您们)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有关规定收取律师费,我们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收受财物。
委:清楚.律:您(您们)起诉或者上诉,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诉讼费,否则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您(您们)有权在提起诉讼后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并依法向法院交付有关费用。
委:清楚。
律:打官司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我(我们)不可能保证达到您理想的效果,但我(我们)会尽职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所决定接受您的委托,现将《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交给您,请您在《送达回证及相关委托人须知》上签收并知悉.《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请您在结案后填好,签名交回我所或台山市司法局。
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您需向本所缴纳相应委托费用【详见《委托代理合同》】.如无问题,请签署相关委托手续.委:清楚。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范本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范本一、收案范围:1. 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等)2. 刑事案件(包括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3. 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4. 商事案件(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5. 劳动争议案件6. 其他法律事务咨询和代理案件二、收案程序:1. 客户咨询1.1. 接听咨询电话或面对面咨询1.2. 记录咨询内容和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案情概要等)1.3. 根据咨询内容判断是否属于收案范围1.4. 如属于收案范围,进行下一步处理;如不属于收案范围,适当引导客户或建议寻求其他帮助2. 受理案件2.1. 客户提供必要的材料(身份证明、委托书、相关证据等)2.2. 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并分配案件编号2.3. 案件分配给相应的律师或律师团队负责2.4. 律师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明确案件详细情况,了解客户需求,并为案件制定初步策略3. 评估案件3.1. 律师审核案件材料,评估案件的可行性、争议焦点和可能的胜率3.2.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接受代理案件,并告知客户相关决定3.3. 如决定接受代理,与客户签订代理协议,并安排进一步的处理工作4. 案件管理4.1. 确定案件处理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明确各人职责和任务4.2. 建立案件管理档案,记录案件进展情况、费用支出、证据收集等4.3. 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咨询客户意见5. 结案5.1.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与客户充分沟通、征求意见5.2. 如案件达成和解,律师协助客户起草相关文书,并结案5.3. 如案件需要进行诉讼或仲裁程序,律师代理客户进行诉讼或仲裁,并根据结果执行以上为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的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范本(二)当你在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服务时,他们通常会有一套收案制度档,以确保案件能被有效管理和处理。
(完整word版)用户操作手册编写规范
编号:版本号:发放号:文件名称:用户操作手册编写规范变更记录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变更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用户操作手册编写规范用户操作手册旨在告诉软件的使用者在使用本软件时所应采用的方法与程序,并提供有关的信息,如系统结构、软件功能、操作流程等, 以协助软件的使用。
用户操作手册的重点章节是‘第四章功能概述与操作说明’.操作说明必须尽量地详尽,以便使用者易于掌握.目录用户操作手册编写规范模板 (1)第一章简介 (4)1、手册目的 (4)2、手册范围 (4)3、名词定义 (4)4、参考文件 (4)第二章系统概述 (6)1、系统目标 (6)2、系统范围 (6)3、系统结构 (6)4、软件环境 (6)第三章公共操作 (7)1、开机/关机 (7)2、注册 (7)3、主菜单操作 (7)4、退出 (7)5、屏幕画面的布局 (8)6、公共画面属性 (8)7、提示窗 (8)8、按钮定义 (8)9、键盘定义 (8)第四章功能概述与操作说明 (9)1、功能概述 (9)2、操作规程 (9)3、操作说明 (9)第一章简介本章将简要地说明用户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的目的、范围、名词定义和参考文件。
1、手册目的本手册的目的在于告诉某某系统软件的使用者,本系统软件提供了哪些功能,以及如何正确地、有效地来使用这些功能。
2、手册范围☞本手册首先简要地介绍本系统软件的结构以及软件环境,然后说明本系统软件为使用者提供的各项功能及其详细的操作步骤.☞本手册的使用者包括:{在此罗列使用者……}☞本手册各章节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简介:简单说明本手册的目的、范围、名词定义和参考文件。
•第二章系统概述:简单说明本系统的结构及其执行环境。
•第三章公共操作:介绍开机、系统注册与退出、关机等公共操作,并指明为系统中各项操作所共有的屏幕属性、按钮定义及键盘定义。
•第四章功能概述与操作说明:逐一说明各项功能及其详细的操作步骤。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标准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活动和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维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以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以下简称《律师法》 )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名称: (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办公住所:第三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执业,勤勉敬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第四条本所及全体执业律师保证不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政治学习、民主管理、委托代理、人事、财务、业务、冲突利益审查、执业公示、诚信信息披露、职业责任保险、收费、档案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认真执行。
在执行中,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本所在管理及执业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所组织与行为、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本所与聘用人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本所及在本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所制定的合伙人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以本章程为依据,凡与本章程规定相抵触的,均视为无效。
第九条本所宗旨:建设一支职业道德高尚、执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勤业敬业、诚实守信的律师队伍。
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自律管理,提高本所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2000年3月26日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二章收案与结案第2页第一节收案第2页第二节结案第3页第三章调查和收集证据第3页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页第二节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第4页第三节向对方当事人调查和收集证据第4页第四节向国家机关调查和收集证据第4页第五节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调查和收集证据第4页第六节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和收集证据第4页第七节证据保全第5页第八节证据的审查和整理第5页第四章一审普通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5页第一节审查管辖及诉讼时效第5页第二节代理起诉和应诉第5页第三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的律师代理第6页第四节出庭准备第6页第五节参与法庭调查第7页第六节参与法庭辩论第8页第七节参与调解、和解第9页第八节休庭后的工作第9页第五章简易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页第9页第六章二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页第9页第七章特别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10页第一节选民资格案件第10页第二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10页第三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11页第四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11页第八章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11页第九章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12页第十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12页第一节破产申请第12页第二节申报债权第13页第三节出席债权人会议第13页第四节代理申请和解与整顿第13页第五节参与破产清算第14页第十一章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第15页第一节接受委托第15页第二节执行代理第16页第十二章附则第17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民事、经济诉讼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民事、经济诉讼,遵循本规范。
第三条律师参与民事、经济诉讼,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事务所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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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收案笔录定稿版
民事案件收案笔录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收案笔录时间:
地点:
当事人:
谈话律师:
记录人:
案由:
内容记录
请问找律师有什么事
答
请问您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
对方的基本情况
答
请详细介绍事情的经过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我们认为
答:
您是否决定聘请我所的律师
答
好的,我们来协商确定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
答
(协商过程略)
这是按照我们商定的事项草拟的委托协议,您看一下,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进一步修改。
答
如果以后有其他方面的修改,我们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答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律师职业的相关规定,律师办案无权向委托人进行结果承诺,但是我们会尽职尽责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您是否清楚
答
您还有没有补充说明的问题
答
本《收案笔录》所载内容,将作为办案律师的依据,由本律师事务所内部保存,不对外适用。
以上陈述的是否属实如无异议,请阅后签字
答。
(完整word版)实习律师台账-实习台账-温州实习律师台账
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6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8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9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10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1年12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2年1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2年2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2年3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浙江XX律师事务所2012年5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人(签字):指导律师(签字):实习律师台账。
(完整word版)处置室、治疗室规章制度
处理、治疗室工作制度1.保持室内洁净齐整,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履行无菌管理,没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履行隔绝消毒制度、防备交错感染。
4.严格履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一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一定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样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履行,并预先咨询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忱、体谅。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定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 30 分钟此后方可走开门诊。
7.严格履行三查八对二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八对:对床号、对姓名、对药物名称、对剂量、对浓度、对用法、对时间、对药物有效期。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咨询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察看反响。
8.换药时,先办理洁净伤口,后办理感染伤口。
特别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办理。
9.每做完一项办理,要实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 分钟后回收一致办理。
各样医疗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治疗室洁净器具应专用,荒弃物不可以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急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臵,按期检查,实时增补改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响,一定实时办理。
结适用药应该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全部换药物件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出一周者从头灭菌。
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出三天从头消毒。
无菌钳浸泡于器材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材浸泡液每周改换二次。
12.治疗室每天用紫外线照耀消毒 30 分钟。
13.器材物件分类放臵在固定位臵,标签显然,笔迹清楚。
消耗统计,实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个月盘点一次物件。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二年五月北京·海淀目录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臵》……………………………………………3-6页《合伙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标准准》………7-9页《业务接待管理办法》………………………………………10页《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11-14页《办案程序》………………………………………………16-17页《合同管理办法》……………………………………………18页《财务管理制度》…………………………………………19-24页《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25页《介绍信使用办法》…………………………………………26页《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27页《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28页《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29页《法律援助实施办法》………………………………………30页《统计制度》…………………………………………………31页《人事管理制度》…………………………………………32-33页《员工守则》………………………………………………34-37页《律师业务合作及分配指引》……………………………38-39页《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引》……………………40-46页《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引》……………………47-49页《律师办理非诉案件操作规程指引》……………………50-52页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一、管理型机构:合伙人会议、律师大会及常委会1、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主任合伙人组成,是事务所的决策机构。
会议由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主持、安排会议议程。
2、律师大会由事务所全体律师组成,是事务所的咨询和辅助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
经律师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律师大会,议题由提议者确定,并提前半个月提交议案并通知全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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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民事诉讼代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所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实践,制定本业务规程。
第二条本业务规范适用于我所受薪律师及律师助理。
第三条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办案,仗义执言。
第二章收案第四条收案应具备以下条件:1、接受原告的委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2、接受被告与第三人的委托,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办理委托手续;3、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人保管一份附卷;4、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给人民法院一份附卷;第五条收案程序1、律师应当向当事人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事实和证据的可信程度,明确该案是否符合收案条件。
2、对符合收案条件的,按〈〈收案登记制度〉〉办理。
第六条收案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委托人是被告的,应审查受理案件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无管辖权,则建议不作实质性答辩,并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2、律师作为原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代理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代其提出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申请。
3、律师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审查以下事项:(1)财产保全是否限于请求的范围;(2)申请人是否提供了担保;(3)保全裁定是应申请人申请做出,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做出;(4)申请人的申请是否错误;(5)被申请人是否愿意提供担保并申请法院解除保全;(6)是否申请复议。
若被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律师可代写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在被申请人提供了足够和有效担保后,法院仍不解除保全措施时,律师可依据当事人要求向法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提出异议。
第七条委托人为法人的,双方所签委托代理合同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及时与委托人面谈,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好“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附卷。
第九条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当收取诉讼证据复印件、复制件,同时该对原件,并将原件及时交还委托人妥善保管;收取原件的,应当办理移交手续;第四章阅卷第十条承办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和委托代理手续到人民法院查阅卷宗。
阅卷一般应在法院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需将卷宗携出法院,应经法院有关人员同意。
第十一条阅卷要认真细致,弄清当事人起诉或答辩的事实,诉讼请求或辩驳、反诉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法律政策的规定,重点分析判断证据及来源是否合法、确实、充分。
第十二条阅卷应作好记录。
记录要能反映出案件的基本情况,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可信的重点摘录。
摘录材料要注明卷号、页码,摘录卷内材料不应断章取意,要保持其联贯性、完整性,不改变原意。
第五章调查第十三条通过阅卷和向委托人了解之后,承办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经委托人提供证据和有关情况仍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还应亲自进行调查。
调查前要拟好调查提纲。
第十四条调查应持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一般由两人进行,如系一人调查,应有一名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在场;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的,应请其监护人在场。
第十五条调查要作好记录。
调查笔录要与被调查人陈述内容相一致,经被调查人阅读或对其宣读证人认为无误后,由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和在场人签字盖章。
如摘录其单位保存的有关资料,则应注明资料名称和卷、期、页码,并请该单位审核加盖印章。
第十六条律师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全面、客观、合法、及时。
第十七条律师收集书证、物证应收集原件、原物。
收集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复制、照相,或者收集副本、节录本,但对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应附证词或说明。
视听材料的收集,应明确其来源。
第十八条律师因故不能及时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提交该证据。
第十九条有关单位书写的证言材料,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二十条律师在向对方当事人及证人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的规定,录音、录象可不用征得被录音者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同意调查收集证据时,律师可以申请共同参加。
第二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下,律师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或代理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二十三条律师对调查、收集的证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证据的来源;2、证据的形成和制作;3、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4、证据的种类;5、证据的内容和形式;6、证据要证明的事实;7、证据间的关系;8、证据提供者的基本情况;9、证据提供者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的关系;10、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第二十四条整理和提交证据1、律师应将当事人提供和自己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归类整理、编号,编制证据目录并说明要证明的事实;2、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律师尽量留存复印件,原件交由当事人自己保管;3、律师向法院提交证据,可以一次性提交,也可以根据诉讼进度分批提交。
除起诉或答辩时提交的基本证据外,其他证据一般应在开庭前提交,至迟在开庭时提交。
少数证据在开庭后才取得的,可申请法院给予一定的提交证据宽限期。
4、律师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证据,一般可提交复印件,但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不能出示原件的,应说明理由。
法院收取证据原件时,律师可要求法院或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出具收据。
5、律师需告知当事人,所有要提交法院的证据必须经律师审查,当事人不得自作主张,除非在委托律师前已提交。
第六章代理意见的形成第二十五条承办律师查明案情之后,对于一般案件和自己有把握的问题,可以自主写出代理词。
第二十六条承办律师基本查明案情之后,对较复杂的案件,其代理意见应报主任审查。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疑难案件,应按《议案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代理词的基本观点。
第七章出庭前的准备第二十八条承办律师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1、拟出向证人等发问提纲;2、就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能对代理词反驳的问题,拟出答辩提纲;3、准备好拟在法庭上宣读、出示和引用的证据;4、进一步熟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政策。
第二十九条没有特殊约定,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共同出庭;代理离婚案件,必须由委托人共同出庭。
委托人出庭的,应当告知其出庭及回答法庭和对方代理人提问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十条开庭前,律师知道合议庭组成名单,可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及有无相应证据。
第三十一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如因故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争取延期开庭。
第八章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第三十二第审判长在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时,律师有权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异议。
第三十三条法庭调查开始后,律师应当依照法庭顺序发言。
1、代理原告的,可代为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根据案情代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代理被告的,可代其陈述或者答辩,针对原告的陈述提出确认与否的答辩意见或依法提出反驳。
3、代理第三人的,可代其陈述或者答辩,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或提出独立的诉讼主张。
第三十四条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后,律师有权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第三十五条律师出示证据,应当简要说明该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对方出示证据的,代理委托人质证,有异议的,阐明异议理由和根据。
第三十六条经审判长许可,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及其他当事人发问,律师应就与本案有关的问题发问,发问受到审判长制止时,律师应尊重法庭的决定,改变问题或发问方式。
第三十七条针对其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威逼性、诱导性发问和与本案无关的发问,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反对意见被法庭驳回后,应尊重法庭意见。
第三十八条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勘验,要求补充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第三十九条每一案件事实的全部证据出示完毕后,代理律师可以发表综合性意见。
对于有矛盾的证据、程序违法的证据及其它不具备证明力的证据,应建议法庭不予采信。
第四十条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律师发现案件某些事实未查清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第四十一条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上严重违法,律师应当指出,并要求立即纠正,以维护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的诉讼权利。
第四十二条当法庭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委托人最后意见时,可以对全案进行小结,明确律师的观点和委托人的主张。
第四十三条律师代为签收调解书,应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不能签收。
第四十四条休庭后,律师应认真阅读法庭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应当申请补正。
第四十五条休庭后,律师应尽快整理代理词,正本送交法院,副本由律师附卷。
第九章法院宣判后的工作第四十六条代理一审诉讼活动的,如法院做出的裁判合理合法,律师应说服委托人服判,当事人坚持上诉的,律师一般不再接受其委托;如法院的裁判不当,律师应向委托人讲清楚文书的不合法不合理部分,当事人是否上诉由其自己决定。
如果委托人决定上诉,并继续委托律师代理的,原承办律师可继续担任其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并另办委托手续。
第四十七条律师代理二审诉讼的,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判合理合法,应说服委托人服判,按判决书或裁定书的要求执行;如果二审法院的裁判违法或显失公正的,可告诉委托人按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委托人继续委托律师代理的,原承办律师可继续担任其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再审或抗诉的申请,但应另办委托手续。
第四十八条结案后,承办律师应按律师业务立卷归档要求,及时整卷归档。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律师接受非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均可参照本业务规程的有关规定代理。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