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审理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开庭操作规程(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九条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写明具体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或“特殊授权”、“特别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告知其作具体、详细、规范的表述。
如代为诉讼、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受诉讼文书等。
没有具体内容,经告知后仍不作具体表述的,按一般代理人对待。
第三节法庭调查第十七条当事人不申请回避的,审判长宣布本法庭依法正式成立,并宣布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当事人陈述及答辩,法庭归纳争议焦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第十八条当事人陈述及答辩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由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2.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答辩的理由(或宣读答辩状);第十九条指导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证、说明与辩驳。
举证、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对象。
被告、第三人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对象。
原告、第三人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对象。
原告、被告进行质证;第二十条质证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由一方逐份提交证据,另一方逐个质证;(2)一方将全部证据一次提交由另一方质证;(3)一方按照争议焦点举证,另一方进行质证;(4)一方按证明事实类别举证,另一方进行质证。
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第二十一条法庭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由一方当事人交另一方质证。
法庭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监控录像是法院依职权调取的。
)第二十二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但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
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范
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范(普通程序)庭审礼仪第一条合议庭成员应在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始庭审。
如确有必要延迟开庭的,应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二条合议庭成员在庭审活动中要使用法言法语。
如当事人对法言法语的内容不理解时,合议庭成员应使用准确、简捷的语言向当事人予以解释。
第三条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活动要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法徽,做到仪表庄重整洁。
第四条合议庭成员在庭审过程中要专注于庭审活动,相互配合,不得进行手机通话、吸烟,不得长时间离开审判庭或从事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和事务。
庭前准备第五条书记员于开庭前三天向法警队申请指派法警,并于开庭前一天再次与法警本人确认。
第六条开庭前书记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审判庭,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摆放到位。
第七条书记员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入庭,按席位就坐。
第八条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
第九条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具体内容为: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
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第十一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具体内容为: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则应报告是否传票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开庭。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及步骤民事庭审是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说,了解庭审流程和步骤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庭审的流程和步骤,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民事庭审。
一、起诉阶段1. 提起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证据等。
2. 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进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将被受理并立案。
3. 传票送达:法院对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到庭参加庭审。
二、开庭准备阶段1. 准备证据: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需准备好各自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申请证人传票:当事人如需证人作证,可向法院提出证人传票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出传票。
3. 调解准备: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可能会进行调解,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调解材料。
三、开庭阶段1. 法院宣布开庭:开庭前,法院会宣布开庭时间和地点,双方当事人和律师需准时到庭。
2. 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法院在开庭时会宣读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争议事实、证据。
3. 调查举证: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举证。
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请出示证据等。
4. 听取当事人陈述:法庭会依次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的陈述,当事人应按照事实和证据讲述案情。
5. 调查核实:法庭可能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例如调取相关证据、鉴定、调查等。
6. 证人作证:如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会宣读证人证言,并给予双方当事人质询的机会。
7. 辩论:庭审进行到这一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进行辩论,对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进行驳斥和反驳。
8. 收集和审查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会收集和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评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 结案陈述:开庭的最后,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进行结案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四、宣判阶段1. 审议:庭审结束后,法庭进行案件审议,法官综合考虑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裁决。
民事案件一审庭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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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案件一审庭审正式开始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精选版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精选版民事审判是指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司法程序,通常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经过举证、辩论等程序进行相关审理和裁决。
下面是民事审判庭审的流程精选版。
一、法庭准备1.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必须将审理案件的材料、证据整理完毕,并准备好庭内所需的用品和设备。
2.法官应当提前了解案件背景和争议焦点,并准备好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案例。
二、开庭宣告1.法庭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清点在庭审期间所在庭内的人员。
2.法庭工作人员宣布法庭开始,要求在场的人员保持庄重肃穆的氛围,并告知庭审纪律以及相关规定。
三、询问当事人1.法庭工作人员依次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等。
2.法官可以询问当事人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
四、开庭说明1.法庭工作人员向在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参与人员说明庭审程序、权利和义务等。
2.法官可以补充说明庭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和当事人的权益。
五、举证环节1.原告首先发言说明起诉事实和相关证据,提请法庭采纳。
2.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辩驳,并出示相关证据进行抗辩。
3.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质询对方的证人或鉴定人。
六、证人出庭1.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证人按照法庭指示进入庭审区域。
2.法庭工作人员对证人进行宣誓,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3.原告和被告可以向证人提问,法官也可以对证人进行补充质询,以了解真实情况。
七、鉴定结论1.鉴定人依法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鉴定。
2.鉴定人对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并准备好相应的鉴定书面材料。
八、辩论环节1.原告和被告可以分别发表辩论意见,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2.法庭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庭审参与人员的辩论。
3.法官可以适时提问或要求当事人进一步说明辩论中的问题。
九、结案陈述1.原告和被告分别将对方的观点进行回应,并最终进行结案陈述。
2.法庭工作人员可以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和双方的主要论点。
十、庭审结束1.法庭工作人员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参与人员注意事项。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民事案件庭审是指法院依法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通过庭审可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
1. 法庭准备,庭审前,法庭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准备庭审记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
2. 当事人准备,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辩护词、证人证言等。
二、庭审程序。
1. 宣布开庭,法官宣布开庭,宣读案号、案由等相关信息。
2. 询问当事人,法官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确认当事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3. 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依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可以陈述事实、举证、申请调取证据等。
4. 证人出庭,如果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出庭作证。
5. 质证,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官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6. 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法官也可以就案件问题进行质询。
7. 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8. 宣布休庭,法官宣布庭审休庭,安排下次开庭时间。
三、庭审后程序。
1. 法庭调查,法庭对庭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可能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或者询问相关人员。
2. 审议期间,法庭对案件进行审议,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3. 宣判,法庭根据审议结果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
4. 发布判决书,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判决结果。
以上就是民事案件庭审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庭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准备,配合法院进行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庭审是指处理民事案件时进行的庭审程序。
下面是民事庭审的详细流程及步骤:一、开庭前准备1.法庭布置:法庭会提前安排庭审场所,并布置庭审桌椅、音响设备、法庭旗帜等。
2.准备案卷:法庭工作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案卷、诉状、答辩状等。
3.安排庭位:法庭工作人员会安排好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座位以及书记员、法官等人员的座位。
二、庭审开始1.召唤当事人:法庭工作人员会宣布庭审开始,并要求原告和被告进入法庭。
2.确定身份:法庭工作人员会确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并记录在案。
3.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法庭工作人员会宣读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
4.确认争议事实和证据:法庭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就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确认,并记录在案。
5.盘问当事人:法庭会对原告、被告进行盘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6.确认举证责任:法庭会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如何提供证据。
7.举证:根据法庭确认的举证责任,原告和被告会按照规定提供希望使用的证据。
8.质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庭会进行质证,让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提问和辩论。
9.辩论: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会进行辩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10.法庭调查:如果有必要,法庭可以进行调查,例如调查现场、听取证人的陈述等。
11.特殊程序: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法庭可以采取特殊程序,例如鉴定、勘验等。
三、庭审结束1.结案陈述:在所有证据和辩论结束后,法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要陈述的事项。
2.最后陈述:法庭会给双方当事人最后机会进行陈述,双方可以表达自己对庭审程序的看法。
3.法庭裁决:法庭将在庭审结束后宣布裁决,对案件作出判决或审理意见。
4.宣布庭审终结:法庭宣布庭审终结,并告知当事人是否可以上诉、上诉的程序和时限。
以上是民事庭审的详细流程及步骤,庭审的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保证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庭审程序的进行。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一、庭审准备阶段1. 召开庭前会议:庭审前由审判长或者主审法官召集庭前会议,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会见,交换庭审准备材料,确认争议焦点,并约定庭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2. 送达庭审通知:法院负责将庭审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证人。
3. 召集证人:法院负责传唤证人出庭参加庭审,并通知证人出庭时间和地点。
4. 庭审备忘录:庭审前法庭应当制作本案庭审备忘录,按照庭审程序规定的内容列清庭审程序与庭审重点事项,提高庭审效率。
5. 庭审场所布置:法庭负责对庭审场所进行布置,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
二、庭审过程1. 公开庭审:民事案件庭审应当公开进行,但需要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2. 庭审记录:庭审应当记载在案。
法院应当制作庭审记录,庭审记录应当有法院、审判员、书记员签字或者盖章,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书。
3. 法庭宣布:法庭在宜人的声调下,宣布庭审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告知在场人员有关规定。
4. 证人出庭:证人应当按照法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如确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当提出书面或者口头意见,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证词材料。
5. 当事人陈述: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对磨合的事实予以说明并陈述其诉讼请求理由。
6. 法官提问:法官或者法院应当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合理的问题,了解事实、理由和证据。
7. 证据呈递: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提供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呈递证据。
8. 辩论阶段: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事实和理由,并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
三、庭审结论1. 校对庭审笔录:法庭应当当庭向当事人宣读本案的庭审笔录,并由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参阅和校对。
2. 结案时间:庭审结束时,法庭应当宣布结束庭审的时间,并告知有关时间依法进行结案。
民商事案件庭审规范流程
民商事案件庭审规范流程一、庭前准备。
开庭之前呀,法官、书记员还有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得做好准备。
法官得熟悉案件的基本情况,看看诉状、证据啥的,心里有个底儿。
书记员呢,要把法庭布置得妥妥当当的,该准备的材料,像庭审笔录纸之类的,一样不能少。
当事人和代理人也不能闲着呀。
要把自己的证据整理得明明白白的,证据清单得列清楚,就像整理自己心爱的宝贝一样。
而且得提前想好自己要陈述的观点,可不能到时候支支吾吾的。
二、庭审开始。
当大家都坐在法庭里,法槌一敲,庭审就开始喽。
1. 宣布开庭。
法官会先介绍一下自己和书记员,还有庭审的纪律。
这时候大家就得乖乖听话啦,可不能交头接耳或者乱接话茬。
就像在课堂上,老师讲话的时候咱得认真听着。
2. 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官会一个个问当事人的名字、年龄、职业啥的,代理人也得报上自己的身份。
这就像是一场互相认识的小环节,不过可得严肃认真哦。
三、法庭调查。
这可是庭审的重头戏呢。
1. 原告陈述。
原告先发言,就像讲故事一样,把自己为啥要打官司,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的诉求都讲清楚。
这时候原告可得说得有条有理的,不然大家可能都听不懂你在说啥。
比如说,你不能一会儿说这个事儿,一会儿又跳到别的事儿上,得按照顺序来。
2. 被告答辩。
被告听了原告的话,就该回应了。
被告可以反驳原告说的不对的地方,也可以承认一些事实。
不过呢,答辩也得文明礼貌,不能一上来就恶语相向。
毕竟咱们是在法庭上,得有素质。
3. 举证质证。
这个环节可有趣了。
双方就像在展示自己的法宝一样,把证据拿出来。
一方举证,另一方就得质证。
质证的时候可以说这个证据不真实啦,或者和案件没关系啦之类的。
这就像是一场证据的较量,谁的证据更靠谱,谁就更有优势。
四、法庭辩论。
这个环节就像是一场辩论赛。
双方可以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比如责任的划分啦,赔偿的数额啦等等展开激烈的讨论。
双方都要尽力说出自己的道理,试图说服法官。
但是呢,也不能胡搅蛮缠,得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辩论。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一、庭审准备工作1.司法人员应提前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争议焦点和证据情况。
2.庭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准备好庭审用具和记录设备,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
3.法庭应按照规定调整庭审座次,确保庭审秩序。
二、庭审开场1.法官应说明庭审程序和规则,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2.法官应宣读案号、当事人信息和诉讼请求,确保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举证质证阶段1.原告举证:法庭应让原告充分发表陈述意见,并出示证据材料。
2.被告质证:法庭应给予被告充分质证的权利,出示证据材料。
3.证人出庭:法庭应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证人进行严格的询问,确保证言主持真实。
4.辩论阶段:法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机会,充分发表意见。
四、庭审记录1.庭审记录员应准确记录庭审过程中的陈述、证据和争论,确保庭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2.当事人对庭审记录有异议时,法庭应及时进行核对和纠正。
五、庭审调解1.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和双方意愿,提出调解建议。
2.双方当事人如果同意调解,法庭应及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六、案件审议1.法庭应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中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议和评估。
2.法庭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裁决,并宣读裁决结果。
七、庭审结束1.法庭应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程序。
2.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的权利。
八、庭审纪律1.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应按照庭审纪律行事,恪守庭审秩序,尊重法庭和司法人员。
2.法庭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庭审纪律,包括警告当事人或限制其行为。
3.法庭应保证庭审过程的公正和公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用以规范庭审程序,保证庭审的公正和效率。
民事案件(一审)庭审规程
模拟民事审判庭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定第一章庭审前准备;第一条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一)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二)扩音设备是否完好;(三)维持庭审秩序法警是否到位。
第二条检查当事人、诉讼人是否到庭。
(一)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二)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三)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第三条请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席就坐。
第四条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允许采用辱骂、讽刺、中伤、诽谤等不文明语言,且须经审判活动的行为;(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新闻记者旁听时,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第五条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
第六条审判长就座前,宣布:请全体人员坐下。
第七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
第二章庭审第八条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今天在_________法庭公开(如为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理-与-一案,现在开庭。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一、诉讼程序1.起诉: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起诉状、证据和相关费用。
2.受理:法院受理起诉后,会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给原告,同时将副本提供给被告。
3.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附上相关证据。
4.庭前准备:法院会对起诉状、答辩状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及时提供。
5.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安排庭审时间,并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是诉讼主体的辩论和质证的主要环节。
6.审判:庭审结束后,法院会进行合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判决书或裁定书。
二、庭审准备1.准备辩护材料:被告方应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
2.取证准备:当事人应根据诉讼需要,在庭前准备阶段、开庭前或庭审中申请法院传讯证人、鉴定,或提供其他证据材料。
三、庭审过程1.庭审组成:庭审应由合议庭或单独法官组成。
合议庭一般由三名审判员组成。
2.庭审公开: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庭审是公开进行的,任何人都可以旁听。
但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庭审。
3.庭审方式:庭审中,原告方先进行陈述,被告方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质证、辩论等。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酌情采纳当事人的请求和辩护意见。
4.庭审记录:法庭会有书记员记录庭审过程,并制作庭审笔录。
5.闭庭审议:庭审结束后,法院会进行闭庭审议,商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合议达成裁判意见。
6.宣判:法院根据庭审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当庭宣布。
四、庭审结果1.判决书或裁定书:法院根据庭审结果,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当庭宣布。
判决书或裁定书是法院对案件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2.上诉: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3.强制执行:如果判决或裁定确定了对方应承担义务,但对方未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是指在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庭、法官、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员应当遵循的一系列操作规定和流程。
该规程旨在确保庭审的公正、有序和高效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庭审准备阶段1. 法庭应提前准备好庭审场所和设施,确保庭审能够正常进行。
2. 法官应提前审查案件材料,熟悉案件事实和争议点,为庭审做好准备。
二、庭审开庭阶段1. 法院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庭,宣布庭审开始。
2. 法官应当介绍庭审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能够理解。
3. 法官应当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记录在案,并告知当事人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4. 法官应当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让当事人核实案件事实和争议点。
5. 法官应当确保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自由,并保持庭审秩序,严禁辱骂、谩骂或恶意中伤。
6. 法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诉辩和证据,对庭审中的重要事实进行询问,确保监督当事人的陈述真实性。
7. 法官有权要求补充证据,或者延期传唤证人和鉴定人。
8. 法官应当适时提醒当事人在法庭规则的指导下保持理性和谦恭,礼貌待人。
三、庭审记录和质证阶段1. 法庭应当安排人员记录庭审过程,确保案件的真实记录和保存。
2. 双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庭要求交换、提交或质证书证,并在法庭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庭审期间的暂停和中断1. 庭审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突发事件或出现案件进展相关问题,法庭有权宣布暂停或中断庭审。
2. 中断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得私自离庭,必须按照法庭要求等待庭审恢复。
五、庭审终结阶段1. 当双方当事人都完成陈述和质证后,法官应公开宣布庭审终结。
2. 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据的权利和期限,并约定后续程序。
3. 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意见,并告知期限。
通过制定和遵守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可以确保庭审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
同时,还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1. 法庭确认当事人身份和诉讼请求。
开庭前,法院工作人员会要求诉讼双方出示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确认双方是否符合诉讼资格。
法院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说明本次庭审的程序和法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确保双方不会错过任何重要信息和申辩机会。
2. 双方提交证据材料。
庭审开始后,原告方和被告方会分别提交自己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和物证等。
法院将审查双方的证据材料,并询问双方有无其他证据补充。
3. 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案件需要证人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出庭作证。
在证人作证时,双方可以提问,法院也会询问与案件有关的问题。
4. 双方进行辩论。
在证据调取和证人作证完成后,双方会分别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理由,陈述自己的观点,进行互相辩论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证据和证据分析。
5. 法庭宣布判决结果。
在庭审过程结束后,法庭会考虑双方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作出判决。
法院在宣判时,通常会先宣布纠纷的事实和争议点,然后再提出法律观点和判决结果,详细说明判决的理由和依据。
同时,法院还会告知双方可以依法对判决结果进行上诉的权利和时限。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第一章庭前准备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五、不准吸烟、嚼槟榔、嚼口香糖和随地吐痰;六、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
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就座后,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已经就绪。
审判长:请坐下。
第二章庭审审判长宣布开庭:(敲法槌)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第一节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
原告(法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
被告(自然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庭审程序流程
庭审程序流程庭审程序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一般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流程。
一、开庭准备。
1. 法官主持,庭审开始前,由法官主持庭审,宣布庭审开始,介绍出庭人员,并说明庭审程序。
2. 当事人确认,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后,首先确认当事人身份,并核实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 举证材料准备,当事人应预先准备好相关的举证材料,并在庭审开始前提交给法院,以便法院审查。
二、证据交换。
1. 原告举证,庭审开始后,原告先进行举证,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并对证据进行说明和辩解。
2. 被告质证,原告举证完毕后,被告有权进行质证,即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解。
3. 法院质证,法院也有权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以保证庭审的公正和客观性。
三、当事人陈述。
1. 原告陈述,当事人进行陈述时,应客观、真实地陈述案件事实,不能歪曲事实、隐瞒真相。
2. 被告辩论,被告有权进行辩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3. 法官质询,法官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进行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立场。
四、证人出庭。
1. 证人出庭,如果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院会传唤证人到庭作证,并对证人进行询问。
2. 证人证言,证人出庭后,应如实作证,不能作伪证或者隐瞒真相,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证人质询,当事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证人进行质询,以便查清事实。
五、律师辩论。
1. 原告律师辩论,原告律师有权进行辩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解释和说明。
2. 被告律师辩论,被告律师有权进行辩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对原告律师的辩论进行反驳。
3. 法院质询,法院对律师的辩论进行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主张。
六、法院宣判。
1. 审理终结,庭审程序结束后,法院宣布庭审终结,法官宣布庭审暂停,待法院宣判。
2. 法院宣判,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
民事庭审流程详细民事庭审是指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进行的审判活动,该流程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公平地审理,并最终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
以下是民事庭审的详细步骤:一、开庭准备阶段:1.法院接到民事案件,确定开庭日期和庭审组成员,发出开庭通知。
2.原告、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阅读案卷材料,准备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二、开庭阶段:1.法庭宣布开庭,主审法官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确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并对当庭听证、调解等方式进行告知。
2.法庭追加、修改、撤销原告或被告的请求、原告或被告的质证要求或举证要求等事项。
3.原告发表诉讼请求陈述,说明案件事实、事实依据及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法庭依法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替补表达意见,并允许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及辩解进行追问。
6.法庭组织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例如勘验现场、询问证人等。
7.双方当事人陈述完毕后,法庭询问双方是否需要调解,以便达成和解协议。
8.如当事人同意调解,法庭组织调解,并在双方达成协议后进行确认并宣布庭审终结。
9.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法庭将对案件进行逐项审理。
三、庭审继续阶段:1.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进行补充说明,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提出质证、辩论和质证反驳,法庭组织辩论,对质证事实进行评价和询问。
3.法庭依法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4.法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并允许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辩解。
5.法庭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要陈述的事项,是否需要补充举证或辩论。
6.法庭宣布庭审终结,告知当事人可以提供陈述意见书和辩论意见书。
四、休庭阶段:1.法庭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休庭,以便调查取证或进行调解等工作。
2.休庭期间,法庭可能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材料或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宣判阶段:1.法庭根据庭审情况,分析评估证据,形成审判意见。
民事庭审流程
民事庭审流程民事庭审是指受理民事案件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辩论、举证和辩护等活动的程序。
在民事庭审流程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开庭准备阶段在开庭前,法院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安排开庭时间。
同时,法院还会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出庭,告知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开庭阶段1. 法庭宣读案件信息:开庭时,法院会先宣读案号、案由、原告、被告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的身份等案件基本信息。
2. 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告先阐述诉讼请求和证据,被告则可以对原告的诉求进行辩护和反驳。
3. 举证和质证:双方当事人逐一提出自己的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可以对证据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审问。
4. 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可以申请传唤相关证人到庭作证。
证人作证时,首先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介绍,然后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5. 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对对方的诉辩意见进行辩论。
双方可以对对方的证据和观点提出质疑,并进行析证和辩护。
6. 谈判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法院可以安排谈判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7. 结案陈述:在庭审最后,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双方可以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
三、判决阶段在开庭结束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定期评议和审议,制作裁判文书。
审议的内容包括审理过程中的证据、辩论意见及双方的主张等。
审核无误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具体判决。
四、宣判阶段法院会在指定日期宣布判决结果并宣读裁判文书,告知当事人判决结果、判决依据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等。
五、再审阶段当事人对民事庭审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即进行再审。
六、执行阶段当最终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方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将判决的内容强制执行到位。
以上就是民事庭审的基本流程。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院会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交锋,听取证人证言,运用法律规定解决争议,并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一、引言民事案件庭审是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重要程序之一,对于确保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民事案件庭审的操作流程,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此《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
二、庭审准备阶段在案件进入庭审阶段之前,法院需要进行相应的庭审准备工作,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具体操作如下:2.1 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是为了确定庭审时间、庭审程序、庭审材料等事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庭审。
庭前会议的召开应满足以下要求:•公告召开庭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各方诉讼参与人;•准备庭前会议议程,包括庭审日期、庭审顺序、庭审材料等内容;•召集庭前会议,记录庭前会议的讨论情况和达成的共识。
2.2 确定庭审时间和地点根据庭前会议的共识,法院应当准确确定庭审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各方诉讼参与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2.3 准备庭审材料庭审材料是庭审的依据,准备齐全准确的庭审材料对于庭审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收集、整理、复制、发送庭审材料,确保庭审材料的准确、完整、及时。
2.4 安排庭审顺序在庭前会议的基础上,法院应当合理安排庭审的顺序,根据案情的复杂性、诉讼参与人的意见等因素进行权衡,确保庭审的有序进行。
三、庭审阶段庭审阶段是民事案件审理的主要环节,法院在庭审阶段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庭审。
具体操作如下:3.1 介绍法庭在庭审开始前,法院应当介绍法庭的组成情况,包括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等人员的身份,并告知诉讼参与人有关法庭规则和庭审程序。
3.2 检查庭审材料庭审开始前,法院应当检查庭审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庭审的依据是真实有效的。
3.3 各方诉讼参与人申诉和质询在庭审过程中,各方诉讼参与人有权提出申诉和质询。
法庭应当耐心听取和记录各方的申诉和质询,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3.4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法庭有权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询问时,法庭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保障当事人和证人的权益,并确保询问过程公开、公正、合法。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庭审流程一般分为以下步骤:庭前准备和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或判决。
具体如下:
1、庭前准备和宣布开庭: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注:通常一方举证后,由另一方进行质证;有证人或鉴定人员等出庭的,当事人交替进行询问或发表质证意见。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注:通常审判长会在法庭调查后归纳争议焦点,当事人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有利于庭审的进行。
4、调解或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注:通常不会当庭进行宣判。
调解也可能穿插在庭审的各个阶段,比如在开庭前就询问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或者在法庭辩论环节发现双方有调解可能性的,也可能组织双方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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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第一章 庭前准备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五、不准吸烟、嚼槟榔、嚼口香糖和随地吐痰;六、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
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就座后,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已经就绪。
审判长:请坐下。
第二章 庭 审审判长宣布开庭:(敲法槌)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第一节 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
原告(法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
被告(自然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你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和资格有无异议?被告,你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和资格有无异议?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被告X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审判长应宣布:被告X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法庭对被告XXX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判。
)第二节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审判长: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X、XXX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书记员XXX担任庭审记录。
原告,听清了吗?被告,听清了吗?第三节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
2、提供证据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
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调查取证、组织勘验和鉴定。
4、进行法庭辩论和请求法庭主持调解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应该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展开辩论。
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直至宣判前,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请求法庭主持调解。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6、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有权向法庭陈述自己对案件应该如何处理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以下诉讼义务: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3、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更不得伪造证据。
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是否听清法庭告知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被告是否听清法庭告知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应要求当事人陈述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然后宣布:由于当事人XXX对合议庭组成人员XXX(或书记员XXX)提出回避申请,现在休庭,待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后继续开庭。
作出决定后继续开庭,由审判长宣布决定:1、(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⑴ 当事人XXX申请书记员XXX回避,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当事人XXX 申请书记员XXX回避,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
本案更换书记员,另定日期开庭。
2、(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⑴当事人XXX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当事人XXX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
本案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另定日期开庭。
当事人对不予准许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不影响案件的开庭审理。
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四节 法庭调查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庭认为应当查明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当事人陈述和答辩: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可宣读《民事起诉状》),询问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原告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原告主张XXX(陈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当庭对其原来《民事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作了增加(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未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被告可以同意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同意合并审理。
被告是否同意合并审理?】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可宣读《民事答辩状》),询问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举证和质证。
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规则和要求进行。
一、当事人所举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要求,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二、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目录及证据副本;书证应提供原件,以供法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三、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来源及基本内容,并说明所要证明的对象。
四、质证时首先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发表意见,其次要对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是否合法发表意见;同时还要对证据与本案有无关联性,能否证明对方所要证明的问题发表意见。
否认对方的证据,应当说明理由或提供反驳证据。
五、对对方的举证不作肯定或否定表态的,视为对证据无异议。
六、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必须先经审判长许可。
先由原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举证,由被告进行质证。
后由被告就自己的答辩主张向法庭举证,由原告进行质证。
证人出庭作证:一、传证人 XXX出庭;二、要求证人向法庭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询问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向证人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出庭作证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人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复。
四、证人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
五、证人向法庭如实陈述自己亲身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六、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分别向证人提问。
所提问题必须与案件有关,且不得涉及证人的隐私,否则证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向证人询问。
八、证人退庭。
休庭后由证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名。
审判长宣读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征询双方当事人对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的意见。
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有无新的证据出示。
对当事人所举证据能够当庭认证的,合议庭当庭认证。
不宜当庭认证的,审判长宣布休庭后由合议庭在评议时进行认证。
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部分有无需要补充陈述的。
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有无需要向对方当事人提问的问题。
审判长:现在法庭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
审判长征询其他合议庭组成人员有无需要向当事人发问的问题。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第五节 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分清是非责任。
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支持自己诉讼主张或反驳对方诉讼主张的辩论意见。
在法庭辩论中,应实事求是,阐明法律依据,讲明道理;应理性表达意见,不得纯情绪化地表达,更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轮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审判长可宣布进行第二轮辩论,但应强调不得重复上一轮的意见。
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主张新的事实或提供新的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审判长视辩论情况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补充辩论意见。
如无新的补充意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第六节 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