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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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功能学评价程序-人体试食试验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为验证保健食品各种保健作用和安全性而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2 评价的基本原则2.1 对保健食品的要求2.1.1 受试样品必须符合本程序2.1对受试样品的要求,并就其来源、组成、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等提供详细说明。

2.1.2 提供与试食试验同批次受试样品的卫生学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2.1.3 受试样品必须已经过动物实验证实,确定其具有需验证的某种特定的保健功能。

对照物品可以用安慰剂,也可以用具有验证保健功能作用的阳性物。

2.1.4 原则上人体试食试验应在动物功能学实验有效的前提下进行。

2.1.5 人体试食试验受试样品必需经过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并确认为安全的食品。

2.2 试验前的准备2.2.1 拟定计划方案及进度,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2.2.2 根据试食试验设计要求、受试样品的性质、期限等,选择一定数量的受试者。

试食试验报告中试食组和对照组的有效例数不少于50人,且试验的脱离率一般不得超过20%。

2.2.3 开始试用前要根据受试样品性质,估计试用后可能产生的反应,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3 对受试者的要求2.3.1 选择受试者必须严格遵照自愿的原则,根据所需判定功能的要求进行选择。

2.3.2 确定受试对象后要进行谈话,使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食试验的目的、内容、安排及有关事项,解答受试者提出的与试验有关的问题,消除可能产生的疑虑。

2.3.3 受试者必须有可靠的病史,以排除可能干扰试验目的的各种因素。

2.3.4 志愿受试者应填写参加试验的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知情同意书上确定的陈述“我已获得有关试食试验食物的功能及安全性等有关资料,并了解了试验目的、要求和安排,自愿参加试验,遵守试验的要求和纪律,积极主动配合,如实反映试验过程中的反应,逐日记录活动和生理的重要事件,接受规定的检查。

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附

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附

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附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整人体生理功能、增强人体机能和预防疾病的保健品。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制定了《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以规范保健食品的试制、试验和核查过程。

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试制样品的要求在试制保健食品样品时,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操作,并符合以下要求:1. 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害物质或违禁添加剂;2. 试制过程中应注意卫生条件,防止交叉污染,确保试制的样品无细菌超标、霉菌超标等问题;3. 样品数量应符合试验需要,并按照规定进行封样、包装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试验现场核查的程序试验现场核查是对试制样品进行质量和安全性检测的过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抽样:由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被试制的保健食品样品,并在抽样过程中确保抽样的公平性和代表性;2. 样品检测:将抽取的样品送往指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全面的质量和安全性检测;3. 检验结果:对样品进行检验后,食品检验机构将出具检验报告,详细说明样品的检验结果;4. 核查结果:相关部门根据检验报告,对试制样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知试制单位。

三、试制样品监督管理为加强对试制样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安全性,以下措施应得到落实:1. 建立档案:试制单位应建立试制样品的档案,包括原料来源、生产工艺、质量检验记录等信息;2. 质量追踪:试制单位应对每批试制样品进行质量追踪,如出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3. 报告提交:试制单位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试制样品的试验报告和质量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性;4. 处罚措施: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试制样品,依法予以查处和处罚,以保证消费者权益。

本规定是为了保障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健康的保健食品产品。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统一程序和检验方法。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适用于评价食品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减肥、耐缺氧、抗辐射、抗突变、抑制肿瘤、调节血脂、改善性功能等作用。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2.进行食品保健作用评价的基本要求2.1对受试物的要求2.1.1提供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等有关资料。

2.1.2受试物必须是规格化的产品,即符合既定的生产工艺、配方及质量标准。

2.1.3提供受试物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受试物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物质。

2.2对实验动物的要求2.2.1根据各种试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

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

2.2.2 动物的性别不限,可根据试验需要进行选择。

动物的数量的要求为小鼠每组至少10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至少8只(单一性别)。

动物的年龄可根据具体试验需要而定。

2.2.3 动物应达到二级实验动物的要求。

2.3 给受试物的剂量及时间2.3.1 各种试验至少应设3个剂量组,1个对照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

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

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推荐摄入量的5-10倍左右。

2.3.2 给受试物的时间应根据具体试验而定,原则上至少1个月。

3.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3.1 免疫调节作用3.1.1 试验项目3.1.1.1.1 脏器/体重比值胸腺/体重比值脾脏/体重比值3.1.1.1.2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迟发型变态反应3.1.1.1.3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抗体生成细胞检测血清溶血素测定3.1.1.1.4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小鼠碳廓清试验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3.1.1.1.5 N细胞活性测定3.1.1.2 人体试食试验3.1.1.2.1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3.1.1.2.2 体液免疫功能试验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3.1.1.2.3 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吞噬与杀菌试验3.1.1.2.4 N细胞活性测定3.1.2 试验原则要求选择一组能够全面反映免疫系统各方面功能的试验,其中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单核-巨噬细胞功能三个方面至少各选择1种试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规范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规范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规范第一部分功能学评价程序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本程序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统一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评价保健食品的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改善睡眠功能,促进泌乳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增加骨密度功能,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功能,祛黄褐斑功能,改善皮肤水份功能,改善皮肤油份功能,调节肠道菌群功能,促进消化功能,通便功能,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3、本程序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二、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基本要求1 对受试样品的要求应提供受试样品的原料组成或/和尽可能提供受试样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有关资料。

受试样品必须是规格化的定型产品,即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提供受试样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以及卫生学检验报告,受试样品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食品。

功能学评价的样品与毒理学评价、卫生学检验的样品必须为同一批次(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功能学评价实验周期超过受试样品保质期的除外)。

应提供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营养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如需提供受试样品违禁药物检测报告时,应提交与功能学实验同一批次样品的违禁药物检测报告。

2 对实验动物的要求根据各项实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

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

动物的性别、年龄依实验需要进行选择。

实验动物的数量要求为小鼠每组10-15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8-12只(单一性别)。

动物应符合国家对实验动物的有关规定。

3 对给受试样品剂量及时间的要求各种动物实验至少应设3个剂量组,另设空白对照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

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

保健食品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检验方法1 动物实验1.1 原理本方法是以高热量食物诱发动物肥胖,再给予受试样品(肥胖模型),或在给予高热量食物同时给予受试样品(预防肥胖模型),观察动物体重、体内脂肪含量的变化。

1.2 仪器及试剂动物天平,解剖器械等,戊巴比妥钠。

1.3 实验方法1.3.1 实验动物选用雄性大鼠,适应期结束时,体重200±20g,每组8-12只。

1.3.2剂量分组及受试样品给予时间实验设三个剂量组和一个模型对照组,以人体推荐量的5倍为其中的一个剂量组,另设两个剂量组,必要时设阳性对照组和空白对照组。

受试样品给予时间至少给予6周,不超过10周。

1.3.3高热量模型饲料在维持饲料中添加15.0%蔗糖、15.0%猪油、适量的酪蛋白、磷酸氢钙、石粉等。

除了粗脂肪外,模型饲料的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钙、磷、钙:磷均要达到维持饲料的国家标准。

1.3.4 实验步骤1.3.4.1肥胖模型法1.3.4.1.1适应期:于屏障系统下大鼠喂饲维持饲料观察5-7天。

1.3.4.1.2造模期:适应期结束后按体重随机分成2组,10只大鼠给予维持饲料作为空白对照组,60只大鼠给予高热量模型饲料。

每周记录给食量、撒食量、剩食量,称量体重1次。

喂养2周后,给予高热量饲料的60只大鼠按体重增重排序,淘汰体重增重较低的1/3肥胖抵抗大鼠。

将筛选出的40只肥胖敏感大鼠再给予高热量饲料6周,空白对照组同时给予维持饲料。

1.3.4.1.3受试样品给予:造模期结束后,40只肥胖敏感大鼠按体重随机分成4组,分别为模型对照组和三个剂量组。

每周记录给食量、撒食量、剩食量,称量体重1次。

模型对照组和三个剂量组给予高热量模型饲料,空白对照组给予维持饲料。

各剂量组灌胃给予不同剂量的受试样品,模型对照组和空白对照组给予等量的相应溶剂,受试样品给予时间6周,不超过10周。

试验结束后,称体重,1%戊巴比妥钠(0.5mL/100g BW)麻醉,解剖取肾周围脂肪、睾丸周围脂肪,并称重,计算脂/体比。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

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目前规定了17个安全性毒理学试验
功能学试验
类 别
对申请人送检样品按照评价程序和 检验方法进行的以验证保健功能为 目的的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
目前规定的27个功能学试验,27种 功能以外的功能需要申请者提供相 关的技术资料后,向有关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接受技术评审,报管理 部门批准。
内 一、保健食品检验(试验)的依据及 类别
容 二、申请保健食品检验(试验)需要 提供的资料 三、保健食品试验的要求 四、保健食品检验(试验)的时限 五、保健食品检验(试验)样品的数 量 六、检测中出现的问题
保健食品检验(试 验)的依据及类别
依 据
➢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
新资 源食 品安 全性 评价 有关 要求
原则上进行一、二、三阶段毒 性试验及必要的人群流行病学 调查。必要时进行第四阶段毒 性试验。
根据有关文献及成分分析未发 现有毒或毒性甚微,对健康无 损害,较大数量人群有长期食 用历史而未发现有害作用的可 先进行一、二阶段毒性试验, 初步评价后决定是否进行进一 步的毒性试验。
不同 保健 食品 选择 毒性 试验 的原 则要

针对不同食用人群和(或)不 同功能的保健食品,必要时应 针对性的增加敏感指标及敏感 试验。对孕妇、乳母、儿童食 用的保健食品,特别注意其胚 胎毒性或生殖毒性、神经毒性 和免疫毒性。
受试样品的要求


试验动物的要求

给受试样品剂量及时间的要求
用水提物配制生产的保健食品,如服用量为 常规用量,一般不要求进行毒性试验。如服 用量大于常规用量时,需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三项致突变试验和30天喂养试验,必要时进 行传统致畸试验。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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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成分/标志性成 分
栀子苷
天麻素
氨基酸、钙
褪黑素,产品原料 (褪黑素)需提供 原料纯度证明并检 测
应根据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国家、 地方、行业、企业材料,以及国际上权威 分析方法
可选用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 规范(2003年版)》、王光亚主编的《保 健食品功能成分检测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中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50g~100g/50ml~

4.5
100ml
100g~200g/100ml~
4.5

200ml
2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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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时限
120天 120天
33天 33天
目前允许申报功能有27种。
27种功能以外的功能,需要申请者提供相 关技术资料后,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接受技术评审,报管理部门批准。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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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提高缺氧耐受力 缓解体力疲劳 改善生长发育 辅助改善记忆 增强免疫力功能 辅助降血糖 通便 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清咽 缓解视疲劳 辅助降血压 增加骨密度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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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菌类产品:需浓缩时,应送经低温干 燥浓缩的浓缩液,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
含大豆蛋白、乳清蛋白产品:应送30天喂 养用量的去大豆蛋白、乳清蛋白样品。
高膨胀度产品:送样时应说明样品膨胀系 数,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0.3 15
0.4
5 保健饮料类 6 乳酸饮料类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政策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政策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政策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政策是国家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入体试食试验而制定的政策。

以下是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1.人体试食试验应在动物功能学实验有效的前提下进行。

2.人体试食试验受试样品必需经过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并确认为安全的食品。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建议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议和对应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

在资料接收、审评、审批等各环节实行关联审查,以制度创新鼓励行业创新,激发产业创新内生动力,促进科研成果向产品上市的快速转化。

4.人体试食试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

5.伦理委员会对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保证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维护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

6.伦理委员会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际公认伦理原则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并接受国家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7.卫生行政部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等部门应建立对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制度。

实施对特定试验伦理审查
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以上是保健食品人体试食政策的主要内容,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制表:审核:批准:。

有助于维持健康机体免疫力功能人体试食试验方法

有助于维持健康机体免疫力功能人体试食试验方法

有助于维持健康机体免疫力功能人体试食试验方法1.目的和范围规定了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人体试食试验方法。

2.实验前准备2.1产品企业提供资料产品企业标准和起草说明、生产工艺、产品配方及依据、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研发报告。

卫生学检验报告、理化检验报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动物实验报告。

2.2试验评价方成立工作小组(项目实施方与三甲医院的有关人员),拟定试验方案和进度及试验所需的有关表格(如一般健康情况调查表、膳食调查表、依从性记录表、化验结果报告单),并请有关专家论证,并获伦理道德委员会批准。

2.3知情同意书的签订2.4应急处理措施开始试用前要根据受试样品性质,估计试用后可能产生的反应,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5试验前的体检2.5.1受试者主观感觉、进食情况、生理指标(血压、心率等症状和体征)、血常规、血生化(转氨酶、血清总蛋白、白蛋白、尿素、肌酐、血脂、血糖等、)物理性检查(胸透、心电图、腹部 B 超检查)受试者的体力和精神等。

2.5.2进食情况饮食习惯(规律性、纤维素类食物摄入量等)。

2.5.3生理指标血压、心率等症状和体征。

2.5.4血液常规检查血红蛋白、血中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必要时做白细胞分类。

2.5.5血生化指标转氨酶、血清总蛋白、白蛋白、尿素、肌酐、血脂、血糖等。

2.5.6物理性检查胸透、心电图、腹部 B 超检查。

2.5.7功效性指标2.5.7.1主观指标(参照下文免疫相关健康评分表)2.5.7.2客观指标(选做)3.受试对象3.1受试者纳入标准3.1.1 年龄 45-69 周岁3.1.1经常感到疲劳3.1.1 经常感冒3.1.1伤口容易感染3.1.1 胃肠免疫力下降3.1.1 精神不振,易昏睡3.1.2如样品中含有活性益生菌,一个月内未服用过抗生素者3.2受试者排除标准3.2.1不能经口进食或不能按规定服用该保健食品者3.2.2年龄在 70 岁以上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对该保健食品不耐受或过敏者3.2.3主诉不清者3.2.4 严重职业病等重症患者3.2.5合并心、脑、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疾病及精神病患者3.2.6未按规定服用该保健食品者,资料不全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3.2.7短期内服用与该保健食品作用有关的食物或药物,影响结果判断4 试验设计及分组要求采用自身对照设计。

保健食品各功能需要做的动物及人体试验

保健食品各功能需要做的动物及人体试验

保健食品各功能需要做的动物及人体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一)只要求动物实验的项目有:1. 增强免疫力功能检验方法主要指标:细胞免疫功能体液免疫功能单核-巨噬细胞功能NK细胞活性测定判定:四项指标中任两项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不认可增强单项免疫力功能。

2. 改善睡眠功能检验方法主要指标:戊巴比妥纳睡眠时间实验巴比妥钠睡眠潜伏期实验戊巴比妥钠(或巴比妥钠)阈下剂量催眠实验判定:3项实验中任2项阳性,且直接睡眠作用。

注意事项:对动物进行直接睡眠实验时,也要同样注意进行30天灌胃。

3. 缓解体力疲劳检验方法主要指标:血乳酸血清尿素肝糖原/肌糖原动物负重游泳实验判定:负重游泳实验结果阳性,血乳酸曲线下面积、血清尿素、肝糖/肌糖原3项生化指标中任2项指标阳性。

注意事项:(1)对同批受试样品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

(2)在负重游泳实验时,酒类样品测试当天可以不灌胃。

4.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检验方法主要指标:常压耐缺氧实验亚硝酸钠中毒存活实验急性脑缺血性缺氧实验判定:三项试验中任二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每批实验动物的体重尽量保持一致。

5.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检验方法主要指标:外周血白细胞计数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血/组织中SOD活性实验血清溶血素含量实验判定:以上5项实验中任3选项进行实验,3项实验中任何2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选用小鼠,受试样品于照射前给予14~30天,照射后仍然给予受试物,必要时可延至45天。

6. 增加骨密度功能检验方法根据受试样品作用的原理不同,分为方案一(补钙为主的受试物)和方案二(不含钙或不以补钙为主的受试物)两种。

主要指标:体重骨钙含量骨密度判定:(方案一)骨钙含量/骨密度显著高于低钙对照组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方案二)①不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其它指标(体重除外)不显著低于卵巢切除+溶剂组。

《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2年版)》

《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2年版)》

附件4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伦理委员会对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保证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维护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

第三条伦理委员会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际公认伦理原则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并接受国家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遵循审查程序,对审查要点进行全面审查和充分讨论;(四)讨论和投票时,项目负责人和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回避。

第三十五条批准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项目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一)试验机构和研究者资质合格;(二)试验产品前期卫生学、安全性评价等必要研究程序已完成且结果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保证(仅适用于上市前研究);(三)对预期的试验风险采取了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四)受试者的风险相对于预期受益来说是合理的;(五)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和公正的;(六)知情同意书告知信息充分,获取知情同意过程规范;(七)必要时,试验方案应有充分的数据与安全监察计划, 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八)试验相关损害发生时,有明确的应对和赔偿计划;(九)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保证数据的保密性;(+)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特殊保护措施;(十一)考虑了可能的利益冲突并制定了合理的管理计划。

第三十六条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批准;(-)修改后批准;(三)修改后再审;(四)不批准;(五)暂停或者终止已经批准的试验。

第三十七条伦理委员会秘书应在会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 并根据会议记录和审查结论形成书面的伦理审查意见/批件。

伦理审查意见/批件应有主任委员签名,伦理委员会盖章。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统一程序和检验方法。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适用于评价食品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减肥、耐缺氧、抗辐射、抗突变、抑制肿瘤、调节血脂、改善性功能等作用。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2 进行食品保健作用评价的基本要求2.1 对受试物的要求2.1.1 提供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等有关资料。

2.1.2 受试物必须是规格化的产品,即符合既定的生产工艺、配方及质量标准。

2.1.3 提供受试物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受试物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物质。

2.2 对实验动物的要求2.2.1 根据各种试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

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

2.2.2 动物的性别不限,可根据试验需要进行选择。

动物的数量的要求为小鼠每组至少10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至少8只(单一性别)。

动物的年龄可根据具体试验需要而定。

2.2.3 动物应达到二级实验动物的要求。

2.3 给受试物的剂量及时间2.3.1 各种试验至少应设3个剂量组,1个对照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

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

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推荐摄入量的5-10倍左右。

2.3.2 给受试物的时间应根据具体试验而定,原则上至少1个月。

3 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3.1 免疫调节作用3.1.1 试验项目3.1.1.1.1 脏器/体重比值胸腺/体重比值脾脏/体重比值3.1.1.1.2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迟发型变态反应3.1.1.1.3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抗体生成细胞检测血清溶血素测定3.1.1.1.4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小鼠碳廓清试验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3.1.1.1.5 NK细胞活性测定3.1.1.2 人体试食试验3.1.1.2.1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3.1.1.2.2 体液免疫功能试验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3.1.1.2.3 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吞噬与杀菌试验3.1.1.2.4 NK细胞活性测定3.1.2 试验原则要求选择一组能够全面反映免疫系统各方面功能的试验,其中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入单核-巨噬细胞功能三个方面至少各选择1种试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保健食品检测试验

保健食品检测试验

保健食品检测试验一、保健食品卫生学检测1、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确定:根据产品的详细配方和原料组成、主要工艺、剂型及其他相关资料,依据保健食品和各类食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确定卫生学检验项目。

2、卫生学试验常用检验方法《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GB/T5009.1- 203-2003GB/T5009.23;190;191-2006《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GB/T4789.1-31;33-35-2003每个指标都要列出具体的检验方法,如一个指标的标准检验方法有多个,要列出具体用的是哪一个方法。

3、确定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是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感官指标净含量铅、总砷、总汞微生物(1)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允许负偏差(2)铅、总砷、总汞检测方法: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第二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第三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总碑GB/T5009.11-2003第一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第二法:银盐法第三法:砷斑法第一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第二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3)微生物指标检测方法:菌落总数:GB/T4789.2-2003大肠菌群:GB/T4789.3-2003霉菌:GB/T4789.15-2003酵母:GB/T4789.15-2003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沙门氏菌:GB/T4789.4-2003志贺氏菌:GB/T4789.5-2003金黄色葡萄球菌:GB/T4789.10-2003溶血性链球菌:GB/T4789.11-2003从安全性角度出发,测定胶囊类样品的铅、总砷、总汞、微生物指标时须包括胶囊皮。

(4)其他经常检测的卫生学指标注:不同剂型水分指标要求(5)不同原料的卫生学指标检测要求二、稳定性检测(1)稳定性试验的方式保温加速试验:3批样品,37-40℃、75%相对湿度下保存90天,每30天检测一次;稳定性试验报告包括:3批样品保温前(卫生学)、保温30天、60天、90天的样品检验结果;规定保质期2年。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实验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实验

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确定 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要有充足的 科学文献支持,以确定与保健功能基 本一致的功效作用,或可作为配方组 分合理的质控指标。
关于单一普通食品原料申报保健功能产品审评原则 一、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普通 食品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单一普通食品原料 可申报保健食品。 二、对单一普通食品原料申报保健功能的产品 应从严审评。普通食品的食用范围较广,一般在国 内外开展的相关研究较多。因此,针对原料用量具 有申报功能的问题,应提供一定数量的科学文献资 料。同时,应提供明确的量效关系、功效成分及含 量。 三、可依据食品原料的具体特性,在此类产品 标签、说明书的注意事项增加提示语,如:食用该 产品的同时,相应减少日常膳食中同类原料的摄入 量。
保健食品的原料主要包括: 普通食品、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见51号文 件附件1)、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见51号文件附件 2)、维生素和矿物质、真菌类、益生菌类、甲壳素、 花粉、藻类、动物性原料(包括胎盘、骨等)等(见” 关于印发《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 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
②规范原、辅料名称: 原、辅料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标准名称,原料还应注 明不同的炮制规格(如生、盐制、蜜制、煅等),如 “何首乌”应注明是“生何首乌”还是“制何首乌”。 申报单位是自行提取的配方原料,可用原药材的名 称表示,如“人参”、“茯苓”、“山楂”。 使用以提取物为原料的,名称应以“XXX提取物”表 示,如“人参提取物”,提取物达到一定含量如“大豆 提取物”中大豆异黄酮含量≥40%可称为“大豆异黄 酮”, ≤20%称为“大豆提取物”,提取物应提供品种 (如红景天需提供品种鉴定报告)、来源、质量标准 (提取物列入企标附录B)、制备工艺和生产厂家资质 证明等相关资料。

保健食品有助于消化功能检验方法2020

保健食品有助于消化功能检验方法2020

有助于消化功能检验方法1 动物实验1.1 实验原理胃肠道是营养物质的摄取、消化与吸收的器官,对食物的消化作用主要是依靠其运动、消化酶的分泌来完成的。

如果某一保健食品能对这一环节或几环节有调节作用,就可能具有有助于消化功能的作用。

1.2 实验项目促进消化功能动物实验包括大鼠体重、体重增重、摄食量和食物利用率实验;小肠运动实验;消化酶的测定等三部分。

1.3 实验动物根据实验项目可选用单一性别成年小鼠或大鼠。

小鼠18-22克,每组10-15只,大鼠120-150克,每组8-12只。

1.4 剂量分组及受试样品给予时间实验设三个剂量组和一个阴性对照组(或空白对照组),以人体推荐量的10倍(小鼠)或5倍(大鼠)为其中的一个剂量组,另设二个剂量组,必要时设阳性对照组和模型对照组。

受试样品给予时间30天(小肠运动实验受试样品给予时间15-30天),必要时可延长至45天。

1.5 实验内容1.5.1 体重、体重增重、摄食量和食物利用率选用同一性别的大鼠。

实验开始时动物体重的差异应不超过平均体重的10%。

分不同剂量实验组和阴性对照组,经口给予受试样品,每周测2次体重和食物摄入量。

实验结束时计算体重、体重增重、摄食量和食物利用率。

1.5.2 小肠运动实验选用同一性别的小鼠,分不同剂量实验组、空白对照组和模型对照组,模型对照组用复方地芬诺酯(或洛哌丁胺2~4mg/kg BW)造模。

可用墨汁或炭末加阿拉伯树胶作为指示剂。

经口给予受试样品。

实验结束前禁食不禁水16小时,于测定当天各实验组和空白及模型对照组再给予一次受试样品或蒸馏水,30分钟后各实验组和模型对照组给予复方地芬诺酯(0.025%-0.05%),空白对照组给予蒸馏水,30分钟后各组再给予指示剂,25分钟后断颈处死动物,计算墨汁推进率。

按下式计算墨汁推进率:墨汁推进长度(cm)墨汁推进率=×100%小肠总长度(cm)1.5.3 消化酶的测定选用同一性别的大鼠。

(仅供参考)保健食品人体试食实验

(仅供参考)保健食品人体试食实验
②配方配伍依据:说明配方配伍具有确切的 申报功能依据。
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确定 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要有充足的
科学文献支持,以确定与保健功能基 本一致的功效作用,或可作为配方组 分合理的质控指标。
关于单一普通食品原料申报保健功能产品审评原则
一、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普通 食品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单一普通食品原料 可申报保健食品。
•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 114个 不能在普通食品中使用
–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 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 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 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 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 (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 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 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 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 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 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 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 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 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 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配方及人体试食实验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葛文津
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食品是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 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 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基本特性:

保健食品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抗氧化、改善记忆、视觉疲劳、清咽润喉、睡眠评价试验项目、原则及结果

保健食品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抗氧化、改善记忆、视觉疲劳、清咽润喉、睡眠评价试验项目、原则及结果

1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功能1.1 试验项目1.1.1 体重1.1.2 脏器/体重比值测定:胸腺/体重比值,脾脏/体重比值1.1.3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迟发型变态反应实验1.1.4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抗体生成细胞检测,血清溶血素测定1.1.5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小鼠碳廓清实验,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实验1.1.6 NK细胞活性测定1.2 试验原则1.2.1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2.2 采用正常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模型动物进行实验。

1.3 结果判定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功能判定:在细胞免疫功能、体液免疫功能、单核—巨噬细胞功能、NK细胞活性四个方面任两个方面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功能作用。

其中细胞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细胞免疫功能测定结果阳性。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体液免疫功能测定结果阳性。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单核—巨噬细胞功能结果阳性。

NK细胞活性测定实验的一个以上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NK细胞活性结果阳性。

2 有助于抗氧化功能2.1 试验项目2.1.1 动物实验2.1.1.1 体重2.1.1.2 脂质氧化产物:丙二醛或血清8-表氢氧异前列腺素(8-Isoprostane)2.1.1.3 蛋白质氧化产物:蛋白质羰基2.1.1.4 抗氧化酶:超氧化物歧化酶或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2.1.1.5 抗氧化物质:还原型谷胱甘肽2.1.2 人体试食试验2.1.2.1 脂质氧化产物:丙二醛或血清8-表氢氧异前列腺素(8-Isoprostane)2.1.2.2 超氧化物歧化酶2.1.2.3 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2.2 试验原则2.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的指标均为必测项目。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统一程序和检验方法。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适用于评价食品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减肥、耐缺氧、抗辐射、抗突变、抑制肿瘤、调节血脂、改善性功能等作用。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2 进行食品保健作用评价的基本要求2.1 对受试物的要求2.1.1 提供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等有关资料。

2.1.2 受试物必须是规格化的产品,即符合既定的生产工艺、配方及质量标准。

2.1.3 提供受试物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受试物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物质。

2.2 对实验动物的要求2.2.1 根据各种试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

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

2.2.2 动物的性别不限,可根据试验要进行选择。

动物的数量的要求为小鼠每组至少10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至少8只(单一性别)。

动物的年龄可根据具体试验要而定。

2.2.3 动物应达到二级实验动物的要求。

2.3 给受试物的剂量及时间2.3.1 各种试验至少应设3个剂量组,1个对照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

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

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推荐摄入量的5-10倍左右。

2.3.2 给受试物的时间应根据具体试验而定,原则上至少1个月。

3 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3.1 免疫调节作用3.1.1 试验项目脏器/体重比值胸腺/体重比值脾脏/体重比值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迟发型变态反应体液免疫功能测定抗体生成细胞检测血清溶血素测定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小鼠碳廓清试验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NK细胞活性测定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体液免疫功能试验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吞噬与杀菌试验NK细胞活性测定3.1.2 试验原则要求选择一组能够全面反映免疫系统各方面功能的试验,其中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入单核-巨噬细胞功能三个方面至少各选择1种试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保健品试吃试验规范和建议论文

保健品试吃试验规范和建议论文

保健品试吃试验规范和建议论文保健品试吃试验规范和建议论文预读: 摘要:人体试食试验记录1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根本保证.审查内容主要包括:①试验目的.②试验内容和过程.使受试者知晓本次试验所包括的试验步骤及所需时间、试验中观察有利与无利的项目及检查频度、留取血标本的总量等.③试验的益处和风险.使受试者可有效权衡参加试验的利弊,客观做出是否参加试验的决定.④试验分组.因试验为随机分组而需告知受试者关于对照试验的益处和风险.⑤自愿原则.⑥试验前须明确告知受试者可以无须任何理由,在任何时候退出试验,而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和报复.⑦受试者个人试验资料的保密.⑧受试者的补偿.⑨研究者的联系方式,以便受试者随时了解相关研究信息.如受试者同意参与试验,则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同时执行者也需在其上签署姓名和日期;若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也可以进入试验,但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部分产品的试食试验需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知情同意书必须要格式规范,内容详尽,通俗易懂,同时符合我国国情,避免出现对药品知情同意书的简单拷贝[2].其常见问题包括:受试者与研究者笔迹相同或多位受试者笔迹一致,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在纳入试食试验日期之后,采用错误或不规范的知情同意书版本或内容,未按伦理委员会要求修改知情同意书等.2人体试食用保健食品的接受和使用记录保健食品受试样品管理的整个环节包括试验样品的交付接收、保管登记、分发回收及剩余样品退还.每个环节均应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研究结束后所有记录应作为研究文件原始记录的一部分保存.1)试验用保健食品样品的核对保健食品申报人应就其受试样品来源、组成、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等提供详细说明;提供与试食试验同批次受试样品的毒理、动物功能学和卫生学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受试样品必须已经通过动物实验证实,确定其具有需验证的某种特定的保健功能,且经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确认为安全的食品.受试样品的批号应与质量检验报告、人体试食试验总结报告、申报资料一致,质检报告不规范多见于无检验人、复核人、负责人签字或未盖企业公章等形式.2)试验用保健食品样品的保管与登记所有试验样品在项目启动时统一由检验机构专人验收入库,且由专人按相关规定储存、保管;试验样品从接受到分发期间,必须按规定的保存条件放置.如需特殊存放条件者需书面记录温度或湿度日志,以确保受试样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开始后,样品管理人员按规定清点样品发放的数量,查看样品是否有变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3)试验用保健食品样品的分发与回收许多试验机构都是一次性将保健食品受试样品发放给受试者带走,因此需告知受试者样品的保存特性,以免因意外情况影响试验结果.样品管理人员应按受试者参与试验的先后顺序依次、根据规定量发放,应在试验样品分发记录表上及时记录.每个受试者只能使用一个编码.若试验要求需回收受试者每次的剩余样品、包装等,应认真清点并记录.试验用样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且保证所有试验用样品仅用于该人体试食试验的受试者,其使用量和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4)试验用保健食品样品的退还主要研究者、样品管理人员应共同清点所剩的试验用样品数量;核算所用数量与试验所需数量是否一致.受试样品的接收、使用和回收应有原始记录,且三者数量关系应对应一致.受试样品的记录不合格是许多产品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最终影响试验结果的公信力.因此,应强化有关人员对受试样品计数及记录的认识.人体试食试验的实施试食试验的重点是试验方案的执行情况,而现场核查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判断:检查试验各环节的完整记录、考察试验条件、评价试验流程管理、与相关研究人员谈话等.1人体试食试验开展中的常见问题因受试人群的招募会存在如下问题:有的入组受试者不完全符合纳入或排除标准要求;保健食品试食人群非集中住院管理和观察,有的受试者未按方案规定完成检查项目;检验复查时间与方案要求时间不符,甚至受试者是否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样品亦存在监管漏洞.甚至有的检验机构疏于管理而使受理编号或样品编号不一致,样品名称不一致;未按随机编号入组,入组日期与编号顺序不符,未按受试样品编号依入组时间顺序发放样品等.2人体试食试验数据的溯源现场核查的重点,也是现场核查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检验机构除了确证申报资料人体试食试验总结报告中完成人体试食试验的受试者数与实际试验总数对应一致外,还应认真做好试验数据的规范和保存.但还要在以下方面对其进行完善:①受试者报告表与其原始资料以及申报资料是否对应一致.②原始资料中的检查数据是否能够溯源,必要时现场核查将对临床检验数据(如生化检查、胸片、心电图、B超以及其他各种检查等)进行核对.③人体试食试验过程中是否发生不良反应、是否同时用药,饮食是否明显影响结果,与临床总结报告是否相符等.结语参考原创论文统计数据分析,笔者认为保健食品的人体试食试验对于部分功能的保健食品审评具有重要的意义,试验机构在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不应当出现规范性和真实性的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试验机构还是会出现试验不严谨等行为,影响其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本文通过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2003年版)》进行细化,期望能够为检验机构进行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提供比较详细的参考规范,促进试食试验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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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
验规程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功能学评价程序-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为验证保健食品各种保健作用和安全性而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2 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保健食品的要求
受试样品必须符合本程序对受试样品的要求,并就其来源、组成、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等提供详细说明。

提供与试食试验同批次受试样品的卫生学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受试样品必须已经过动物实验证实,确定其具有需验证的某种特定的保健功能。

对照物品可以用安慰剂,也可以用具有验证保健功能作用的阳性物。

原则上人体试食试验应在动物功能学实验有效的前提下进行。

人体试食试验受试样品必需经过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并确认为安全的食品。

试验前的准备
拟定计划方案及进度,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根据试食试验设计要求、受试样品的性质、期限等,选择一定数量的受试者。

试食试验报告中试食组和对照组的有效例数不少于50人,且试验的脱离率一般不得超过20%。

开始试用前要根据受试样品性质,估计试用后可能产生的反应,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受试者的要求
选择受试者必须严格遵照自愿的原则,根据所需判定功能的要求进行选择。

确定受试对象后要进行谈话,使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食试验的目的、内容、安排及有关事项,解答受试者提出的与试验有关的问题,消除可能产生的疑虑。

受试者必须有可靠的病史,以排除可能干扰试验目的的各种因素。

志愿受试者应填写参加试验的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知情同意书上确定的陈述“我已获得有关试食试验食物的功能及安全性等有关资料,并了解了试验目的、要求和安排,自愿参加试验,遵守试验的要求和纪律,积极主动配合,如实反映试验过程中的反应,逐日记录活动和生理的重要事件,接受规定的检查。

”志愿受试者和主要研究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志愿者填写知情同意书后应经试食试验负责单位批准。

试食试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0天(特殊情况除外),必要时可以适当延长。

对试验实施者的要求
以人道主义态度对待志愿受试者,以保障受试者的健康为前提。

进行人体试食试验的单位应是卫生部认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

如需进行与医院共同实施的人体试食试验,功能学检验机构必须选择三级甲等医院共同进行。

与主要研究者取得密切联系,指导受试者的日常活动,监督检查受试者遵守试验有关规定。

在志愿者身上采集各种生物样品应详细记录采集样品的种类、数量、次数、采集方法和采集日期。

负责人体试食试验的主要研究者应具有副高级职称。

试验观察指标的确定
根据受试样品的性质和作用确定观察的指标,一般应包括:
在被确定为志愿受试者之前应进行系统的常规体检(进行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检查),试验结束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复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检查。

在受试期间应取得下列资料:
主观感觉(体力和精神的)。

进食状况。

生理指标(血压、心率等),症状和体征。

常规的血液学指标(血红蛋白、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必要时做白细胞分类),生化指标(转氨酶、血清蛋白质、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尿素、肌酐、血脂、血糖等)。

功效性指标,即与保健作用有关的指标,如抗氧化功能、减肥功能等方面的指标。

3 给受试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或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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