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思想的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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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思想的价值研究

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思想的价值研究

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思想的价值研究人出生到死亡的过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不论他是强大还是弱小,都既要经历衣食住行的享乐,又离不开生老病死的折磨,享乐是上帝对人的一种特殊照顾,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救赎,而病老死则是上帝对人的惩罚,这就是古罗马帝国的基督教神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这一观点的定义。

本文旨在阐述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其存在的价值。

标签:奥古斯丁原罪救赎价值一、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基本观点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上帝始终都是善的代表,在此基础上上帝所创造的人或物也都是善的。

就整个宇宙世界来说,一切事物都很好,在《创世纪》第1章第8节中“神看着所造的一切都甚好”这样观点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万物在上帝的创造和引导中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奇怪而美丽善良的宇宙[1]。

他强调善与恶都是上帝事先预定的,这是体现上帝全知全能的一种形式,这种把上帝置于主要地位,人置于从属地位的理论,在他对原罪问题的理论上体现的十分明显。

他的原罪理论与福音书有很大的出入,福音书中认为,婴儿和孩童是没有罪的,而他认为人类是与生俱来就有罪的,这一现象是由人类的祖先亚当所犯下的罪造成的,极大地发挥了人人有罪的这种观点。

他对原罪问题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罪人是否可以因为行善而得救;二是罪人可否能够根据自由意志得到救赎。

即,一个人不能因为善而得救,因为人生而有罪,犯了罪的人只有从罪中解放出来,才能行善,才能得救。

有罪的人,他的自由意志也是有罪的,这种意志不会是人得救。

只有至善的上帝才能给犯了罪的人真正的自由。

也就是说,恶、善或是自由意志都是上帝事先约定好的,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得救[2]。

在救赎问题上,他更倾向于上帝的恩典的绝对性。

他认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但来自上帝的恩典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

上帝人为媒介,做好事的福报只是人报答上帝给予其生命的报酬。

上帝在预定人的善恶的同时,也预定了得永生和受永刑,无论是人数还是性别都是先天的,后天的努力是无法改变这一结果的,背负着违背天道的罪孽,在一次次的轮回中妄图得到救赎,生而有罪的人,可以安然的度过一生,是上帝额外的恩典,是不能拒绝的。

从奥古斯丁之“原罪”谈基督教人性论

从奥古斯丁之“原罪”谈基督教人性论

1 奥古斯丁原罪思想1.1 奥古斯丁原罪思想产生的原因在一些后世神学家和哲学家们看来,奥古斯丁的原罪思想主要是他本人的生命体验和保罗书信内容发生碰撞产生的结果。

一些人认为传统教父哲学德尔图良、齐普林、奥利金等人的原罪思想对奥古斯丁也有很大的影响。

而教会中给婴儿施洗的传统实践也是奥古斯丁坚持原罪论的一个重要依据。

《约翰福音》中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度”。

他相信婴儿在生理上和道德上的受苦正体现了婴儿天生的罪性。

总结起来,奥古斯丁原罪思想主要受到了五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保罗书信的影响;二是传统教父哲学的影响;三是受到给婴儿施洗仪式的启发;四是奥古斯丁本人对他以往生命体验的思考;五是孩童在生理和道德上的受苦。

在这五种因素的影响之下,奥古斯丁开始了他对原罪问题的反思。

1.2 奥古斯丁原罪思想的内容奥古斯丁的原罪思想发展至今已有一千多年,那么其具体内容又是怎么样的呢?奥古斯丁原罪思想的来源主要是出自圣经《创世纪》中的记载:亚当和夏娃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因而犯了罪。

根据基督教神学论证,亚当和夏娃是人类始祖,因而这一罪过便传给亚当夏娃的后代,成为人类一切罪恶和灾难的根源,故称原罪。

在这里,原罪指的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背叛了上帝,从而导致其后辈即所有人类与上帝关系的交恶。

奥古斯丁把“所有人犯罪”的原因解释为“在亚当里面”,实际上把原罪当作犯罪致死的“型相”,而人类的罪性和死性是“分有”犯罪的结果。

因此,也就引伸出了人类都是一出生就携带着原罪而来,人性本来就是带着趋向罪恶的趋势,人生的过程就是赎罪的过程,赎罪就是每个人出生和生存的目标和意义所在。

但是人生来就带有原罪并不代表人性就是恶的,恰恰相反,由于人是由上帝所创造的,所以人的本质也是由上帝赋予的,而全知全能的上帝是至善至美的存在,所以人的本性也是至善的。

在这里应该做一个区分,罪并不等于我们伦理意义上的恶。

人们之所以生来就带有原罪不是因为人性本恶,而是因为人们善良本质遭到了破坏。

浅述奥古斯丁人性本善与罪责伦理思想

浅述奥古斯丁人性本善与罪责伦理思想

浅述奥古斯丁人性本善与罪责伦理思想对奥古斯丁的人性本善思想做了简单的论述。

至善的上帝创造了善的万物,因而人类的本性也是善的,但人类又因为反常地运用了上帝赋予的善的意志自由追求低级的事物而产生了恶,恶不具有实体性。

通过奥古斯丁的分析理路我们发现在他的思想中内在地包含着自我选择罪责自负的伦理思想。

标签:善;恶;意志自由;上帝一、善与至善奥古斯丁由于自己年轻时代的经历,对于善恶的问题非常关注。

从“上帝是全知全善的,上帝创造了万物”[1]676的前提出发,提出一切事物都是善的,自然物由上帝创造,上帝不可能创造恶的事物。

善拥有不同的层次,比如美貌就属于较低层次的善,因为它属于肉体,是短暂的,因此为好人和恶人共有,而且恶人享有美貌是让善人明白,还有比美貌更高层次的善。

奥古斯丁对世界的善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区分,他们分别是美德之善,灵魂的能力,物体之美。

美德之善是上等之物,拥有它们,人类才可以过正直的生活;灵魂的能力属于中等之物;物体之美,则不是正当生活的必备品,属于较低等之善。

万物按照等级排列,拥有自己的品级,更有了一种内在的和谐,也就有了“善”,没有善,任何事物都不能存在,而上帝则是至善的。

至善是永恒不变的,它只属于上帝,上帝(天主)“至高,至美,至坚,但又无以执恃,不变化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切。

”[2]“上帝是至善的,上帝的善远远超越所造之物,美善的上帝创造善的事物。

”[2]上帝是全智全善的,上帝赋予万物以意义和价值。

一切善的事物都会腐朽,唯有上帝不会腐朽;一切善的事物都会发生变化,而至善是永恒不变的,不会发生变化;至善是绝对自有的,被创造出来的善不是绝对的有,也不可能是绝对的无。

只有善常驻不变,才是真正的有,这只有上帝和至善。

至善的上帝创造善的事物,不朽的上帝创造有朽的自然万物。

奥古斯丁认为,“在尘世中上帝会将某些与今生相适应的善赐予人类,如果人能够很好地使用这些善,那么他就能得到更加丰富、更加优秀的善,亦即享有不朽的和平,即至善。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课题名称: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哲学班级学号姓名2018年7月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摘要:“原罪”原本是基督教教义中的一个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罪是来源于亚当和夏娃的。

但起初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学说,《圣经》中也没有对此概念的明确的定义。

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以图尔德良所提出的“原罪”为基础,对此加以系统详细的阐释,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也是奥古斯丁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理论。

关键词:奥古斯丁原罪恶自由意志奥古斯丁是著名的教父哲学家,著有《忏悔录》、《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等著名的基督教哲学著作,而在他的《忏悔录》、《论自由意志》等多部著作中都对“原罪”说进行了论述与解释。

“原罪观念是奥古斯丁学说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其留给后世基督教的重要思想遗产。

”[1]本文将简要地对他的“原罪”说进行叙述、阐释和探讨,以便能进一步对其哲学思想了解和探索。

一、奥古斯丁原罪的来源和产生的原因奥古斯丁提出原罪说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那么原罪说是怎么得来的呢?“原罪”一词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指本源的罪,“原罪,是人类一生下来就被打上的烙印,是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罪之宿命。

”[2]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主要来自《圣经》中所描述的亚当和夏娃所犯的第一件罪,这也是基督教认为的人类所犯下的第一件罪,即亚当和夏娃被蛇引诱偷吃伊甸园里的禁果。

从此“恶”便产生了,而这个“恶”随着人类一代代的繁衍一直流传下去。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时曾赋予了人类选择善和恶的自由意志,人类的最终堕落是因为他们滥用自由意志,选择去作恶。

而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而不支配他们的意志,由此体现出上帝的公正。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

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

”[3]正是因为初人①滥用了上帝赐予的自由意志犯了罪,这才导致以后人类世世代代都不得不背负着“原罪”的枷锁。

奥古斯丁哲学思想的总结

奥古斯丁哲学思想的总结

奥古斯丁哲学思想的总结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是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对基督教和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思想涉及到伦理学、形而上学、认识论和神学等多个领域,本文将对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进行总结。

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一直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对神的认识和对人的认识。

他认为神是唯一的真善美之源,是一切存在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人类智慧和幸福的源泉。

对神的认识是人类最高级别的认知活动,通过对神的认识人可以实现自身的完善和救赎。

在形而上学方面,奥古斯丁认为神是无所不在的存在,同时也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的存在。

他反对柏拉图的理念论,认为真理和存在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具体而有实在性的存在物。

奥古斯丁还提出了宇宙的等级观念,认为宇宙是按照在神的爱中所处的位置不同而有层次之分的。

在认识论方面,奥古斯丁提出了“内在照见”(inner illumination)的观念。

他认为人的知识不仅仅来自外部世界的感觉经验,更重要的是来自内在的直觉和启示。

他认为只有通过神的启示,人才能有真正的认识,并能理解真理和道德。

奥古斯丁反对纯粹的理性主义,认为理性需要和信仰相结合才能获得真正的智慧。

在伦理学方面,奥古斯丁提出了一种个体主义的伦理观。

他认为人的幸福和道德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自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回应神的爱和实现对神的归属。

他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和责任,认为人应该自主选择善与恶,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还涉及到时间理论和历史观。

他提出了一个新的时间概念,认为时间是神的创造,只存在于神的眼光中。

他将历史看作是人类追求上帝的过程,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按照神的计划和意愿进行的。

他对罪恶的存在和人类的堕落也作出了解释,认为人类的罪恶是由于自由意志的滥用和背离神的旨意导致的。

在神学方面,奥古斯丁是一位重要的基督教神学家。

他认为基督教是人类唯一的救赎之道,只有通过信仰基督才能实现永恒的救赎和完善。

奥古斯丁的恩典论——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研究【最新哲学类】

奥古斯丁的恩典论——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研究【最新哲学类】

摘要奥古斯丁探讨恶的问题从而认识到人的自由意志,而从自由意志中找到了人的原罪的起因,创立、成熟了原罪说。

而原罪之下的人在败坏中不能自拔,“不得不犯罪”,从而必然仰赖上帝的恩典。

上帝的恩典是无条件的,内在的,必须把它彻底化,从而形成成熟的恩典论。

但上帝的恩典及与之极相关的预定论则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冲突,似乎要取消人的自由意志才能保住上帝的绝对主权、保住上帝的恩典。

本文在这清晰的脉路之下,以奥古斯丁的恩典论为主题,展开对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的探寻。

原罪论基于亚当不具有“不能犯罪”这一上帝恩典而选择犯罪,从而败坏。

他的罪得到遗传,形成原罪。

原罪论不是性恶说,它揭示人当下困境的存在的内在原因,引导人走向上帝的恩典。

预定论是恩典的预备,恩典是预定的实现,有很紧密的关系。

而要解决人是否知道上帝的预定则是棘手的问题。

在这里奥古斯丁采取不可知论的立场,认为上帝之下的人在今世完全不知自己是否被预定。

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冲突是奥古斯丁恩典论必须面对的问题。

奥古斯丁在这里的观点是,高扬上帝的主权,隐逸人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采取从相信到理解的思维路线,采取“识己”,“识神”的思维取向,在矛盾复杂的险途上开创了一条难得的路径,影响深远。

关键词:恩典原罪自由意志预定AbstractAugustine inquiried into the problem of evil, further know the free will of humans,and discover the sources of original sin from the free will, found and maturate his original sin theory. The one who controlled by original sin can’t extricate oneself from the Fall,“they cannot not sin”,thus necessary rest on Grace of God.God’s grace is unconditional,inherent, Augustine consider that the Grace of God must be carried out and formulate mature grace theory. but the Grace of God related to predestination are conflict with the free will of humans, as if abolish the free will of humans is protect absolute dominion of God and Grace of God. under clear context, this thesis’s theme is grace theory of Augustine,explore the theology-philosophy of Augustine.On basis of adam does not have acquires the Grace of God., namely “they cannot sin”, so adam choice commit a crime, sequentially Fall.His sin was inherited and lead to original sin. original sin isn’t evil doctrine of humanity,it reveal the inner reason of humans present mess, guide human to the Grace of God.Predestination is a preparation of the Grace, the Grace is realization of the Predestination, both of having closer relation.it is difficult problem that whether human know the Predestination of God. Here Augustine take position of the agnosticism and consider the human who lie in shelter of God completely cann’t know whether be Predestinated in this life.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dominion of God and the free will of humans must to be problem confronted by Augustine’s grace theory. here Augustine’s view is that praise dominion of God,conceals the free will of humans. Augustine take the thought route from believe to understand, adopt thought manner of“know youself”and “know God”, exploit a uniques route in the complicated circumstance and produce far-reaching influence.Key words: Grace Original sin Free will Predestination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研究

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研究

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研究奥古斯丁(354-430年),是基督教史上著名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对于欧洲的中世纪以及现代西方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奥古斯丁的著作中,罪责伦理学是一个重要的主题,本文将探讨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的本质和对当代伦理学的影响。

一、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的基本思想在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中,罪责伦理学是一个重要的分支。

从奥古斯丁的角度看,罪责伦理学说是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来解释人类罪恶的起源、特征和后果的学说。

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类的原罪是人类一切罪恶的起源。

他认为,原罪是撒旦在伊甸园中引导人类离开上帝的决策的结果。

因此,原罪是人类堕落和罪孽的根源,导致了人类生活中的无尽痛苦和悲惨。

对于人类罪恶的本质和特征,奥古斯丁认为,人类的罪恶是充满自私、欺骗和无情的表现。

人类总是希望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不顾及别人的需要和权利。

这样,人类就会犯下各种各样的罪恶行为,如杀人、偷盗、谋杀等等。

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类的罪恶是一种严重的道德败坏,是导致人类不幸和苦难的主要原因。

因此,奥古斯丁强烈呼吁人类,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铭记上帝的教诲,积极追求真理、美善和正义,以避免犯下罪恶行为,更好地满足自身和社会的需要。

二、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对当代伦理学的影响奥古斯丁罪责伦理思想对当代伦理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以下是五个例子:1. 奥古斯丁对人类罪恶的分析和反思,启发了现代伦理学家关注人类道德败坏的问题,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奥古斯丁强调每个人都要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并从中学习和成长。

这种自我反思的态度,对于当代伦理学家也是非常重要的。

3. 奥古斯丁的主张,即将人类罪恶视为道德败坏和自私的表现,对于现代伦理学家深刻启示人类道德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4. 奥古斯丁对于上帝的慈悲和宽恕,对于现代伦理学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认为,即使人类罪孽深重,上帝仍然是宽恕和仁慈的。

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作者:————————————————————————————————日期:课题名称: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哲学班级学号姓名2018年7月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摘要:“原罪”原本是基督教教义中的一个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罪是来源于亚当和夏娃的。

但起初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学说,《圣经》中也没有对此概念的明确的定义。

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以图尔德良所提出的“原罪”为基础,对此加以系统详细的阐释,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也是奥古斯丁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理论。

关键词:奥古斯丁原罪恶自由意志奥古斯丁是著名的教父哲学家,著有《忏悔录》、《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等著名的基督教哲学著作,而在他的《忏悔录》、《论自由意志》等多部著作中都对“原罪”说进行了论述与解释。

“原罪观念是奥古斯丁学说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其留给后世基督教的重要思想遗产。

”[1]本文将简要地对他的“原罪”说进行叙述、阐释和探讨,以便能进一步对其哲学思想了解和探索。

一、奥古斯丁原罪的来源和产生的原因奥古斯丁提出原罪说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那么原罪说是怎么得来的呢?“原罪”一词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指本源的罪,“原罪,是人类一生下来就被打上的烙印,是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罪之宿命。

”[2]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主要来自《圣经》中所描述的亚当和夏娃所犯的第一件罪,这也是基督教认为的人类所犯下的第一件罪,即亚当和夏娃被蛇引诱偷吃伊甸园里的禁果。

从此“恶”便产生了,而这个“恶”随着人类一代代的繁衍一直流传下去。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时曾赋予了人类选择善和恶的自由意志,人类的最终堕落是因为他们滥用自由意志,选择去作恶。

而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而不支配他们的意志,由此体现出上帝的公正。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

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

奥古斯丁的政治思想

奥古斯丁的政治思想

奥古斯丁的政治思想一、时代背景:“教父学”时代——罗马帝国时代,是基督教神学处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在公元2—5世纪,出现了一批基督教知识分子,他们把基督教基本信条教义化、系统化、理论化,制定了一整套基督教教义,即基督教神学,同时还从政治上对基督教地位进行理论论证。

这些人被称为“博士”或“教父”,其神学理论被称为“教父学”。

比较著名的教父有:奥古斯丁、德尔图良、安布斯洛、杰罗姆,其中奥古斯丁是教父学的最高权威。

奥古斯丁天主教译“圣思定”、“圣奥斯定”、“圣奥古斯丁”,公元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

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二、主要生平记事:母亲是罗马贵族,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父亲是个脾气暴躁的异教徒。

19岁时在学习《圣经》之后,奥古斯丁认为基督教以上帝为善,无法解释邪恶和苦难从何而来。

因此,他加入了当时在北非势力大、影响广且比较自由的摩尼教,接受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学说,认为善和恶是两个对立的永恒法则,世界由彼此冲突的善恶构成。

恶起源于某种实体,人的灵魂来自善,肉体则来自恶。

犯罪是由于恶的缘故,因此人不负道德责任,这些学说似乎给奥古斯丁放荡的行为提供了解释。

所以,奥古斯丁信奉摩尼教达9年之久。

74年,奥古斯丁结束学业,回到故乡任文法教师。

此间,他继续研究学问,阅读了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者的著作,对摩尼教的信仰产生了怀疑和动摇。

384年赴米兰任教,在安布罗西大主教的影响下,完全从基督教的观点研究真善美,从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者的著作中得到启发,懂得在物质世界外寻找真理,对照《圣经》认为找到了自己所追求的真正的真理,由此奥古斯丁在思想和理论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387年复活节,在米兰接受安布罗西助教的洗礼,正式入基督教,这时他33岁。

三、主要著作:奥古斯丁前后44年中总共写有护教著作93种,232部,达上千万字之巨,是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代表作有:《论上帝之城》《论三位一体》《忏悔录》《论幸福生活》《秩序论》等等四、主要思想理论(一)上帝观奥古斯丁根据柏拉图的“理念论”,认为上帝是最终的实在,上帝是完满的、不变的、永恒的、全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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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奥古斯丁的罪责伦理思想 在古希腊一罗马的思想领域里,伦理学的最根本问题可以被看作是善与恶的问题,伦理学的最高使命在于告诉人们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使人幸福。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简析奥古斯丁的罪责伦理思想。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常常把这种伦理学称为善一恶伦理学,将其视为幸福的生活指南。

在这种生活指南里,不仅人有善恶,事物也各有善恶好坏,人有人的德性,物有物的德性。

在这种伦理思想中,不存在任何罪和责的观念,因此,这就必然导致一个问题:既然不能给牛羊草木定罪,凭什么就可以给人定罪?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基督教成了希腊化世界的主流信仰之后,伦理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罪与罚成了伦理学的最根本问题。

伦理学的最高使命也不再是如何使人幸福,而首先在于如何使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维护自己的尊严、权利和希望。

这一转变是通过奥古斯丁的思想实现的。

奥古斯丁思想在哲学史上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他从基督教信仰开显出了哲学的新的核心问题。

他对自由意志的追问不仅为哲学开辟了新维度,而且为伦理学奠定了全新的基础。

伦理学由此不再只是生活指南,而首先是理解和维护人的绝对尊严、绝对权利和绝对责任的学问。

简单来讲,就是奥古斯丁通过提出自由意志的理论,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强调了人的罪责思想,认定人必须要向上帝赎罪。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伦理学的方向。

 奥古斯丁作为基督教的伟大的教父,他所建立的理论也必然是带有宗教性质的基督教思想。

任何宗教都是信仰主义的,但任何宗教信仰又都祈求理性的论证,因为单纯的信仰是不可能长期说服人心的。

因此,对基督教信仰做出某种合理解释,就成为基督教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

这也是奥古斯丁必须正视的问题。

若要使人们相信他的思想,进而信仰基督教,他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向人们阐述和证明:为什么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向上帝赎罪的历史?为什么人们应该信仰基督教?奥古斯丁之所以能成为完成基督教伦理建构的第一人,主要在于他聪明地吸收和利用了古代的哲学思想为自己的思想论证服务。

奥古斯丁《忏悔录》赎罪主题论述

奥古斯丁《忏悔录》赎罪主题论述

奥古斯丁《忏悔录》赎罪主题论述
温海桃;刘晓航
【期刊名称】《昭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000)002
【摘要】在西方人的观念里,人都是有原罪的,这种罪是由人类始祖亚当夏娃“遗传”而来,他们罪孽深重,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就理所当然继承了这种罪。

既然有罪就应当向上帝忏悔,奥古斯丁是向上帝忏悔并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的第一人,他用《忏悔录》向上帝进行忏悔,也提出问题并试着自己解答。

我们要找寻上帝,找寻让上帝降临我们自身的方法,达到对上帝的信仰,使身体与灵魂都成为上帝的宜居之所,实现个人的精神升华。

【总页数】5页(P35-39)
【作者】温海桃;刘晓航
【作者单位】[1]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2]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1]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2]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1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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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性与信仰:论奥古斯丁《忏悔录》中的阿利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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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3.时间作为伦理宗教中神人关系的思维建构*--论奥古斯丁《忏悔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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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与人类存在的意义

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与人类存在的意义

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与人类存在的意义奥古斯丁(Augustine)是基督教历史上一位重要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他的思想对于西方哲学和神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强调了人类存在的意义以及与神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并分析其对人类存在的意义的启示。

一、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1. 原罪和上帝恩典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中,对于人类堕落和罪恶的观念是核心。

他认为,人类的自由意志导致了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违背上帝的旨意,并引发了原罪。

这个原罪对于所有后代都具有影响,使得人类与上帝的关系破裂,堕入了罪恶和死亡的状态。

然而,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他也强调了上帝的恩典。

上帝的恩典是人类与上帝重新建立关系的基础,它是唯一的救赎方式。

人类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解脱罪恶的束缚,只能通过接受上帝的恩典和奥古斯丁所说的“内在的破碎与谦卑”来重获救赎和与上帝的和谐。

2. 内在的寻求和心灵的安宁奥古斯丁认为,人类的灵魂是永恒的,并渴望与上帝合而为一。

人类的存在意义在于通过对上帝的寻求和接触,实现与上帝的心灵的统一。

而这种心灵的统一将给予人类内在的安宁和满足。

奥古斯丁通过对内在寻求的探讨,认为人类的灵魂只有在与上帝相遇时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他强调了人类内心对于永恒的向往,以及对真理的渴慕。

通过追求真理和与上帝的亲近,人类可以实现自身内心的和谐和安宁。

二、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对人类存在的意义的启示1. 人类的堕落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强调了人类的堕落和罪恶的存在。

这使得人类意识到自由意志的重要性和后果。

人类的存在意义在于通过自由意志的选择,与上帝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关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通过接受上帝的恩典来寻求救赎和恢复与上帝的和谐。

2. 内在的寻求与心灵的满足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提醒人类,人类的内心渴望与上帝相遇并实现内在的安宁和满足。

这启示了人类存在的真正价值和目的。

人类应该不断的追求真理并与上帝建立联系,以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获得心灵的安宁和满足。

奥古斯丁道德教育思想

奥古斯丁道德教育思想

奥古斯丁道德教育思想初探【摘要】奥古斯丁作为杰出的基督教思想家,其宗教信仰关照下的道德教育思想有其独特的价值。

作为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奥古斯丁的道德哲学包括三个方面:万物无不善也,原罪说,和信仰、仁爱、希望三条基本道德原则。

基于此的道德教育思想则涵盖:宗教化的道德目的,信仰而后理解的道德教育内容,禁欲主义的道德教育方法。

他的德育思想对中世纪西欧教育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双重性的影响。

【关键词】奥古斯丁;基督教;道德教育奥勒留·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3—430)是罗马帝国后期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哲学家,早期基督教最杰出的教父。

奥古斯丁一生著书立说,致力于神学的理论研究。

他以《圣经》为依据,运用柏拉图哲学论证基督教教义,把哲学与神学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神学体系,为基督教服务。

他的主要著作有《上帝之城》、《三位一体论》、《忏悔录》等。

1 奥古斯丁的道德哲学1.1 万物无不善论奥古斯丁认为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因而万物皆善,而且具有内在的秩序,万物各安其位,各得其时。

他说:“任何事物丧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

事物如果存在,自有其善的成分。

因此,凡是存在的事物都是善的;至于‘恶’,我所探究其来源,并不是实体,因为,如是实体,即是善。

”这样,社会上确实存在的恶的现象也是善的,他为此辩解说,这些事物只是看起来恶,它们与其他事物相配合起来,使世界更协调,恶犹如图画中阴影,使整个图画显的美和协调。

那么恶是什么?恶从何而来?奥古斯丁认为,恶是善的缺乏,它不是实体,否则就否定了上帝造物皆善。

恶来自人的意志,是人的一种败坏意志。

也就是说,恶出于自由意志,人本可以过正直的生活,人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

人的恶在于人抛弃比自己优越的事物而转向低下的事物。

恶不是外物,而在于这种转向本身。

因此,奥古斯丁认为人在作恶上是有自由意志的,作恶出自人的自愿。

1.2 原罪说人的意志为什么会转向低劣事物而导致恶呢?奥古斯丁提出了“原罪说”。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课题名称: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哲学班级学号姓名2018年7月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摘要:“原罪”原本是基督教教义中的一个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罪是来源于亚当和夏娃的。

但起初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学说,《圣经》中也没有对此概念的明确的定义。

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以图尔德良所提出的“原罪”为基础,对此加以系统详细的阐释,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也是奥古斯丁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理论。

关键词:奥古斯丁原罪恶自由意志奥古斯丁是著名的教父哲学家,著有《忏悔录》、《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等著名的基督教哲学著作,而在他的《忏悔录》、《论自由意志》等多部著作中都对“原罪”说进行了论述与解释。

“原罪观念是奥古斯丁学说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其留给后世基督教的重要思想遗产。

”[1]本文将简要地对他的“原罪”说进行叙述、阐释和探讨,以便能进一步对其哲学思想了解和探索。

一、奥古斯丁原罪的来源和产生的原因奥古斯丁提出原罪说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那么原罪说是怎么得来的呢?“原罪”一词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指本源的罪,“原罪,是人类一生下来就被打上的烙印,是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罪之宿命。

”[2]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主要来自《圣经》中所描述的亚当和夏娃所犯的第一件罪,这也是基督教认为的人类所犯下的第一件罪,即亚当和夏娃被蛇引诱偷吃伊甸园里的禁果。

从此“恶”便产生了,而这个“恶”随着人类一代代的繁衍一直流传下去。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时曾赋予了人类选择善和恶的自由意志,人类的最终堕落是因为他们滥用自由意志,选择去作恶。

而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而不支配他们的意志,由此体现出上帝的公正。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

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

”[3]正是因为初人①滥用了上帝赐予的自由意志犯了罪,这才导致以后人类世世代代都不得不背负着“原罪”的枷锁。

奥古斯丁法律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奥古斯丁法律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奥古斯丁法律思想及其现代意义奥古斯丁(354-430)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对法律理论与法治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

他的法律思想在古代乃至现代法学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地位与价值。

本文将介绍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第一部分: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概述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上帝之城》中。

他认为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系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关键要素。

奥古斯丁认为人类在堕落之后需要法律来引导和规范他们的行为,而这个法律源自于上帝的旨意。

他主张法律应该以真理和正义为准绳,通过之将人类从罪恶中解救出来,并建立和巩固社会秩序。

第二部分:奥古斯丁法律思想的特点1. 法律与上帝的关系:奥古斯丁强调法律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是人类与上帝建立联系的桥梁。

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体现上帝的旨意,因此法律具有超越性和绝对性。

2. 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奥古斯丁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并惩罚那些违背上帝意愿、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他主张法律应该以正义为准绳,为所有人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待遇。

3.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奥古斯丁认为真正的自由并不等同于无限制地追求个人欲望,而是在上帝律法的引导下,实现人类内心的和谐与自我约束。

他认为只有通过遵守法律,人们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与幸福。

第三部分:奥古斯丁法律思想的现代意义1. 法律的神圣性:奥古斯丁的法律观念提醒我们,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保障,还是人类与上帝联系的桥梁。

这对于我们不能忽视法律的神圣性,以及法律应该以正义为基础的原则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2. 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强调法律应该追求正义。

在现代社会,这种观念提醒我们要关注法律公正与平等的问题,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3.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奥古斯丁的法律观念提醒我们自由并不是无限制地追求个人欲望,而是通过自我约束和遵守法律,实现内心的和谐与自由。

这对于当代社会强调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平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丁认为,这不是由于某种外在强制力量迫使人们这样做的结果,完全是
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因此奥古斯丁将人贪念引起的直接原因归于
人的自由意志。正当的爱就是遵循好意志,爱其所当爱,行其所当行,从
而过有福的生活。
然而人的灵魂总会发生偏离的情形,无福的人往往是滥用了自由
意志,使意志变坏,在爱上帝和自私自爱间选择了后者,丧失了永恒的
追求。可见,灵魂向下运动的倾向,完全是人自由意志的结果,作恶靠的
是自由意志,它给我们犯罪的能力。当人行善,则是实现了上帝给人自由意志的目的,为恶则是错用了上帝给人的能力。人的犯罪行为是由
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因此他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自己的犯
罪而接受罚。
至于惩罚的目的,他认为惩罚是促使犯罪者改正错误,对别人也
基督教的攻击,编写了《上帝之城》、《教义手册》等书籍。奥古斯丁
的观点和功绩对于西方文化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在基督教
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殊荣。
一、法律是维护和平与秩序的一种手段
奥古斯丁认为,热键世界之外有一个天国存在,他说天国是永久
和平的。他认为,与天国对立的是地国,或者说是世俗的国家。凡是
不能升到天国而在人间受罪的人,只能生活在地国,即使将来有可能
进入天国的人,也要先在人间接受锻炼和考验。奥古斯丁从教义出发,
认为人类祖先犯了罪,留在人间生活是接受上帝的惩罚。他认为要维
护人间的国家的和平,需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不良欲望:“一个没有
理性的人,需要别人用命令来控制他的各种欲望。”柏拉图曾经这样
标不治本”。
由于上述原因,必须要呼唤更有理性且万世不易的法律,这就是永
恒法。
在奥古斯丁看来,法律产生于上帝,是正义的体现,是上帝统治人类的工具。这个法等同于上帝的意志和智慧,正是上帝的意志和智慧

奥古斯丁关于罪恶与自由意志的思想探究

奥古斯丁关于罪恶与自由意志的思想探究
【关键词】奥古斯丁; 罪恶; 自由意志 【作者简介】郭义超,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伦理学硕士研究生
一、关于罪恶的起源问题 关于善恶的起源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史以及神学史上 共同关注和争论的问题。在《旧约》之中我们就已经可以看 到关于人类的原罪解释: 亚当与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禁果, 被上帝驱逐出伊甸园。但是,以《旧约》为圣典的犹太民族却 往往把自己遭遇的不幸和灾难归因于祖先和族人对上帝的 不敬,而不是归因于亚当、夏娃在伊甸园所犯的“原罪”。这 种归因的偏向在《旧约》之中也有体现。而在基督教脱离犹 太教而发展成新兴的宗教时候,教父派哲学家对基督教教义 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形成了新的“救赎说”替代了旧有的 犹太教的理论。 而“救 赎 说 ”的 兴 起,导 致 在 理 论 上 对 人 类 “原罪”的强调。而我们说耶稣基督的出现并向死而生的整 个人生活动过程,都是对人类祖先犯下“原罪”的一 种“救 赎”。《新约》中记载: “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 初熟的果子。 死 既 是 因 一 人 而 来,死 人 复 活 也 是 因 一 人 而 来。在亚当 里 众 人 都 死 了,照 样,在 基 督 里 众 人 也 都 要 复 活。”[1] 但是随着教父派哲学家对基督教哲学理论的发展和完 善,以及基督教理论中的“原罪”论被民众普遍接受,人们对 教义的思考,并发现和提出了新的问题,这就是“神正论”的 问题。我们已知基督教理论中的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 如果这样的话那上帝为什么会允许人间有罪恶发生呢? 因 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这与上帝的全善出现了矛盾。回想 之前伊壁鸠鲁曾经问道: “上帝或者希望消除所有恶事而不 能,或者他能而不愿意; 或者,他既不愿意又不能; 或者,他既 愿意也能。如果上帝愿意而不能的话,他是软弱———这与上 帝的品格不符; 如果上帝能而不愿意的话,他是恶毒———这 同样与自己的品格相冲突; 如果上帝既不愿意又不能的话, 他就既恶毒 也 软 弱,因 此 就 不 是 上 帝; 如 果 上 帝 既 愿 意 又 能———这唯一符合上帝,那么,恶事到底从何而来? 或者说, 他为什么不拿开这些恶事?”[2]问题看上去很严峻,这些问题 都是教父哲学时期以捍卫基督教教义为己任的基督教哲学 家不能够绕开的问题。 二、罪恶和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认为,万物是按善的多少去排列等级的,“神把 存在的本质 赐 给 其 他 受 造 物,但 它 们 终 究 与 神 自 己 是 不 同

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探究

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探究

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探究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是西方哲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的人学思想(人性哲学)为西方思想史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本文将针对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探究并举出5个例子,深入了解奥古斯丁的思想。

一、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奥古斯丁认为,人的本质是有限的,是有罪孽的。

他认为,人性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限、脆弱、有罪、倾向于罪恶的,另一方面是神圣和理性的。

他也强调了自由意志的重要性,这是人与动物的区别。

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认为,人的最终目标是回归神的怀抱。

他认为,这可以通过诸如祷告和信仰等宗教活动来实现。

他还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神欢迎我们的自由选择,并将其用于文化和灵性方面的提高。

二、构建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在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中,他提出了几个关键思想:1. 神的存在奥古斯丁相信上帝是存在的,并且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所创造的。

2. 历史的进化奥古斯丁认为,整个历史都是上帝的计划,并通过神学和信仰导致了人类的精神成长。

3. 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好的。

然而,人们的自以为是、贪婪和自私都是人性的弱点。

4. 自由意志奥古斯丁认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自由意志,这给予了人类追求上帝的能力和积极性。

5. 上帝的救赎奥古斯丁认为,只有上帝的拯救,人类才能真正被解救,并最终回归神的怀抱。

三、应用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1. 诗歌、文学和艺术在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中,对美和艺术有着深刻的理解。

他认为音乐和诗歌可以使人在精神上接近上帝。

艺术的美也可以带给人们深深的感动和敬畏。

在奥古斯丁的论点中,艺术是人能够创造美的一种形式,可以提升个体的美感和情感。

2. 作为基督教教父奥古斯丁将基督教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他受到世界各地的基督徒的尊敬和追捧。

他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为基督教写下了《告罪论》。

在这部宏伟的作品中,奥古斯丁将基督教思想与希腊哲学和罗马学说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宏伟的整体结构。

3. 继承古典哲学奥古斯丁的人学思想结合了古典哲学和基督教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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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出生到死亡的过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不论他是强大还是弱小,都既要经历衣食住行的享乐,又离不开生老病死的折磨,享乐是上帝对人的一种特殊照顾,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救赎,而病老死则是上帝对人的惩罚,这就是古罗马帝国的基督教神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这一观点的定义。

本文旨在阐述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其存在的价值。

关键词:奥古斯丁原罪救赎价值
中图分类号:b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379-01
一、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基本观点
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上帝始终都是善的代表,在此基础上上帝所创造的人或物也都是善的。

就整个宇宙世界来说,一切事物都很好,在《创世纪》第1章第8节中“神看着所造的一切都甚好”这样观点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万物在上帝的创造和引导中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奇怪而美丽善良的宇宙[1]。

他强调善与恶都是上帝事先预定的,这是体现上帝全知全能的一种形式,这种把上帝置于主要地位,人置于从属地位的理论,在他对原罪问题的理论上体现的十分明显。

他的原罪理论与福音书有很大的出入,福音书中认为,婴儿和孩童是没有罪的,而他认为人类是与生俱来就有罪的,这一现象是由人类的祖先亚当所犯下的罪造成的,极大地发挥了人人有罪的这种观点。

他对原罪问题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罪人是否可以因为行善而得救;二是罪人可否能够根据自由意志得到救赎。

即,一个人不能因为善而得救,因为人生而有罪,犯了罪的人只有从罪中解放出来,才能行善,才能得救。

有罪的人,他的自由意志也是有罪的,这种意志不会是人得救。

只有至善的上帝才能给犯了罪的人真正的自由。

也就是说,恶、善或是自由意志都是上帝事先约定好的,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得救[2]。

在救赎问题上,他更倾向于上帝的恩典的绝对性。

他认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但来自上帝的恩典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

上帝人为媒介,做好事的福报只是人报答上帝给予其生命的报酬。

上帝在预定人的善恶的同时,也预定了得永生和受永刑,无论是人数还是性别都是先天的,后天的努力是无法改变这一结果的,背负着违背天道的罪孽,在一次次的轮回中妄图得到救赎,生而有罪的人,可以安然的度过一生,是上帝额外的恩典,是不能拒绝的。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宿命论的观点。

二、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的价值
1.丰富和发展了基督教神学理论
自古以来,美与丑,善与恶都是处于对立面的矛盾体奥古斯丁认为,事物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为它自身是真实的,而上帝是最真实的,所以上帝是最善的;然而,万物都是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这就决定了它们本身并不是完全真实的,也就是说它们不一定是完全善的,可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善良,这一条件就成了万物恶的出现的来源。

世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是有法有度、可以控制的,恶也是一样。

他认为,恶是善的缺乏,比如学习成绩之中有高低,成绩低就是成绩高的缺乏;成绩经过努力,提高了,成绩低也就没有了,变成了成绩高;而恶就是善的缺乏,如果恶除掉了,善也就自然而然的达到了。

什么是罪?罪是怎样形成的?上帝为何会创造出有罪的人?这是早期神学家用“救赎”与“原罪”无法明确解释的问题,但奥古斯丁做到了,他把《罗马书》第五章和《创世纪》第三章的内容结合起来,论证了人类产生罪恶的根源。

在早期基督教中,神学划分为基督论、上帝论和人性论三个大的领域,而原罪与救赎就是人性论的核心,他认为,恶是善的缺乏,是对善的背离,恶的产生是因为人无节制的挥霍了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上帝并没有创造恶,上帝是善的根源。

原罪与救赎理论给基督教的人性论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人的罪的意志只有在上帝的引导下才能转变为善的意志,才能与人为善,更深层次的看到了上帝的地位,促进了基督教神学的进一步发展[3]。

2.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利益
奥古斯丁把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思想结合在一起,这是基督教神学思想史上里程碑式的一步,这一壮举无人能及。

他之所以宣扬上帝预定一切的宿命论观点,除了认识论的原因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

在整个罗马帝国将要崩溃的那一时期,统治者利用基督教神学思想统治下层人民,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禁锢人的思想。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要求自由,而上层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防止下层人民获得思想上的自由后危及自身的统治地位,就拒绝给人们自由,并用理论在精神上弱化人的进步意识,以达到让下层人民放弃对自由的追求的目的。

奥古斯丁的宿命论理论,极大程度上的贬低了人的自由意志,无限的提高了上帝预定一切这一思想的地位,完全符合统治者维护其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因而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3.为论证人性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奥古斯丁的正统神学里大大地发挥了人人有罪的观点,人出生后的不完全向善,是人的恶的外在表现,一个人如果用自身的自由意志犯罪,并被罪所战胜,那么他就失去了意志的自由,就堕落了。

虽然每个人都有意志自由,但只有主动向善的意志才能得到上帝的恩赐,被动的意志是无法获得上帝的恩典的,是恶的体现。

从根本上来说,他关于人性论的观点是[4]一种抽象的人性论,虽然并没有真正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解决人性论的相关问题,但是,他提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设想,是基于人对自身和现存事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自身的一种较为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在现代社会,人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方面,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人的自身的要求不断提高,希望成为一个集真善美于一身、远离丑恶的完美主义者;另一方面,残酷的社会现实时刻警醒世人,居安思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奥古斯丁能正确认识到人的自身缺陷和现实恶性,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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