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013上海财经大学本校保研名单(20121010)
上财教(2012)33号关于公布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名单的通知各院(系、所系),相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20号)精神和《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2010年9月修订)》的规定,经学校审核、公示,最终确定我校2012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正式名单如下(免试直升153人,其中学术型105人,专业学位45人,支教3人):学术型法学院:常岑赵亚希星云郑卓奕杨弘扬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张文兰王效洁李梦颖(外推)朱骏立崔月丁毅胡舒珊朱王林苏晓捷(外推)王烨张汀汀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陈梅一(外推)沸腾蔡逸清李逸王席徐月陈杨璐闻思涵沈玲叶文佳邱舒敏宋辽储洁丁一丁晨虹经济学院:王娟娟李逸菁(外推)周杨雯倩卫潇耘周熠莹叶斐袁媛经济学基地班(含数理经济):龚志强(外推)居嘉骁(外推)李谦马艺嘉(外推)贾志彪周鸣琪高佳妮刘广琳金融学院:徐晓宇(外推)徐祯(外推)方蕾马思嘉李江远戴子淳(外推)罗晨(外推)田志祥(外推)刘颖陈玉婷(外推)刘孟雷尚静(外推)周晋(外推)金雪晴翁易初戚天安(支教)会计学院:李玉婷杨阳陈之新覃晓曦(外推)左欣池苏宏通管文静苏晓雯洪奕昕邓小强齐雯倩蒋成晨田小录(外推)王婷黄薇(外推)王天雨人文学院:王田黄琳曹青源金宇超统计与管理学院:张倩茜董淑琴陈卫华邱昶外语系:徐洋袁颖欣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吴宇铿付芬娜李馨楠武鑫茅嘉惠阎骕徐安安管俞洁朱炜程翔(支教)应用数学系:朱巍骆玮平周丽(支教)创新与竞赛:刘佳琦(创新创业大赛)佘昀(计算机设计大赛)张璐(计算机设计大赛)刘妍(文艺)陈沛然(文艺)卞菁(体育)楼亨渊(体育)以下为递补名单(按序排名):赵梦婕宋未然王倩杜溦詹悦徐天宏许光磊向晶黄瑶薛一鸣饶珏哈岩(支教)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院:张亦昆韩淼淼尹欣王绩易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谢文婷经济学院:张杰人文学院:沈迪岳亚莉外语系:董文馨国际商务硕士: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张晨婉李云鹏郭蕾丝石婧宇郝琪外语系:林威会计硕士:会计学院:沈云杰韩清曌周昕和李迎代张舒婷陈亚涵金融学院:王凌霄外语系:邓秦金融硕士:金融学院:王贤黄东兴谌钟佳卉吴乔乔邵灵张志颖会计学院:林正凯应用数学系:葛璐澜保险硕士:金融学院:唐文彬李晟税收硕士: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曹家维吴鸿吟资产评估硕士: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张晓博谢卓韫詹璐君应用统计硕士:统计与管理学院:祝姗杨丹徐昊沈周阳环祎李月婷应用数学系:李铮注:未标注外推者(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外推不受限制。
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初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初选名单的公示
遵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武汉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的规定(试行)》,经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现将张晨等201名推免生初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请于10月8日向监察处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68862473(监察处)、68862369(教务处)
附件: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初选名单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初选名单。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将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共235名。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外校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为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机制,我校今年有部分向校外推荐名额。
拟向外校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须参加我校各学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取得我校推免资格方可向外校提出推免申请。
四、申请人可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交至各学院。
五、各学院按照《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分配名额1:2比例选拔推免人选,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及各院在院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
六、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推免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名额在全校内进行重新分配。
联系人:常娟张腾举报、监督电话:2061096(6096)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四:《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点学院)附件五:试点学院名单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燕昌副组长:杜国华冯秀芳成员:郎伟潘忠宇周玉忠高桂英芮洪兴李新碗刘万毅王玉炯米文宝何文寿朱学军田军仓高石刚刘旭东刘明郭琳金忠杰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特制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进行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除教务部门、研究生招生部门外,还应有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参加。
要定期检查、监督和指导推免生工作,并加强对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保证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也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规章制度。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
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生工作的干扰。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特殊才能人才的选拔。
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上海xx 大学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教务处,一份留研究生教育院。
本人系上海xxx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的在校学生,现向学校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人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承诺,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已获推免资格但放弃推免的学生,取消其当年至毕业时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
承诺人:
年月日
同学之家长:
贵子女已被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根据《上海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已获推免资格但放弃推免的学生,取消其当年至毕业时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
贵子女已向我校作出书面承诺,表示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但放弃推免的学生,取消其当年至毕业时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
请您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敦促贵子女恪守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放弃和浪费宝贵的推荐名额。
特此告知。
上海xxx大学
学院(系)
年月日
家长意见
我已知悉《上海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以上告知内容,并将敦促我子女恪守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放弃和浪费推荐名额。
家长签名:
年月日。
(教学厅〔2017〕8号附件)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工作实施办
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 ··简称“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保证新增推免高校质量和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
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为重要依据,以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
量为核心指标,以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学校管理和社
会服务能力等为基本要素,引导高校不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
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
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第三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坚持“综合评价、
择优选拔、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构建保证推
免质量、激发高校活力、强化省级统筹、服务改革发展的常
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1。
2012届免试推荐研究生名单公示
2012届免试推荐研究生名单公示【发布日期: 2011-10-12 9:26:17】|| 【点击:1305 次】||【打印】根据《关于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11〕23号)和《中国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药大教〔2006〕135号)的文件精神,经有关院部按程序组织推荐、考核,推荐以下312名同学具有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如下:药学院吴梦茜Δ李杨峰Δ林文慧侯笑然Δ刘嘉莉赵晶Δ王舒毛勇王蔚芹徐超然严颐丹黄敏Δ张伟王洪韵李欣昕张晨羽许梦张震倪婕徐双李爱波董广平杨凌云薛宇刘高翔郭汝洲李鹃利陈鑫仝年郭昊沈元劼张亚弢徐美Δ高尚裴玲玲敦康赵天笑王薪宁张瑜陆朦辰蒋天泽亓晨晓张冬* 柳青* 辛晓斐袁茵Δ王琳高文超魏红烨Δ曾雪芳张蓉周霞代蝶戚立凯郑小红郭慧敏刘善菁葛纯周雯迪邓蕊刘琼珍艾小霞窦晓睿虎雯雯鞠玲贺佳*陆萱* 张裕Δ黄玉杰马思静江慧勇王泳鑫陈阳陈晰孙晓琳张婧晖李舒然倪远宁陈昕怡Δ陈海燕胡丹蓉李伟硕Δ钦佳怡陈晴宇李永吉张蕾曾昭雁张双双张亚琪凌祥汪洁王冬梅张雪刘娟李正华韩苗苗李园珂黄铃赵海伟吴娜郭静沫李红玫王翠霞杨科妮* 曾玙王浩查静* 鞠明珠*赵倩谢秋芬Δ洪鲜花郭楠成婷邱学佳贺煜星万思慧* 董思哲* 申瑶Δ邓阿龙雷冬李婷婷李春红邱倩倩宋壮贾本立孙迎迎乔祎雪庞俊霞宋雅萍张楠杨剑魏金莲周梦月杨莉* 焦磊* 张媛徐金楠汪少峰刘升涛曹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李国坤薛锋王露黔杨凯睿郭欣妍冯慧敏张洪超卢宇璇韩璐薇王玉王薇崔旸叶嘉炜严家文李聪慧唐柳迪杨沐刘美君刘小雅范丽君周宏宇王路冯璐庞梦婷赵丽娜曹敏朱琼李玥杜天琼蔡雪妮Δ王含璐Δ欧娜刘苏唐东洋张敏徐航张斯维费梦丹李博胡化静孙玥盈王嫣蓉*何莉华* 王文轶汪诚董天晖王欣朱怡卿王艺宙祝申蓉蒋磊高娟陈梅梅向臣希王鑫烁王颖王岩* 尹德燕* 庾璐婷黄珊珊周丹丹胡锦航毛晓莉李瑄Δ岳明Δ李敏Δ刁文丽Δ中药学院陈萌菲胡少男宋慧鹏马永兰徐笑天李慧景琳关丽金露薇* 余舒乐黄珺张二云陈姣姣张英琪董戈吴俊程林锋许少华王震东蒋文贤王璐冯俊逸范勇田梅吴琼Δ董磊迟吴琪珍张云Δ孙阿宁方舟陈雨田* 张博文赵姝婷* 陈妍* 王彩虹Δ闫云霞庄先飞梁丽娟李慧王丽超邹筱涵张禄*贺益盛林清华温锐张倩郭萍萍张静娴Δ刘静齐力格尔*国际医药商学院吕玥澄陈平钰赵文曹晶晶马林超徐韵薛爽张艳莲* 陈蕾谢金平徐卓环王虹颜娅君* 方玥* 陶田甜孙振淋李梦真张凯丽商晓婷张素荣陈玉莹刘亚琳王欣史丽雯*陈纳Δ贺晓雪Δ张洁菡李潜刘欣孙洁唐吉锋李丽华陈佳佳李静李倩周文瑜虞巧巧白庚亮熊尧基础部李智慧周然Δ严智熊潇陈易Δ周晓庆徐金星黄菲外语系许晓骏Δ李鹏萍Δ韩丹焦蒙王安庐操桂兰付聪魏林林*为推荐本校专业学位Δ为推荐校外特此公示公示期:10月11日—10月17日。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录上海财经大学简介 (2)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分析师—卓越金融”联培项目介绍 (10)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简章 (1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内容 (25)各院(系、所)联系人及电话 (31)“经济学”(科目代码:801)考试大纲 (32)上海财经大学简介上海财经大学历史悠久,现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1997 年,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面向新世纪把上海财经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一流水平的社会主义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推广现代商学而建立的大学。
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中央大学)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扩展为国立东南大学时,为适应商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商科迁址上海,于1921年成立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几经变革,1932年8月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
1950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为院长、副院长。
20 世纪 50 年代初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商学院或财经系科相继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遂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财经类高等学校,云集了褚凤仪、褚葆一、李炳焕、李鸿寿、孙怀仁、吴承禧、王惟中、杨荫溥、龚清浩、许本怡、周伯棣、邹依仁、薛仲三、周有光、尹文敬、刘絜敖、彭信威、胡寄窗、娄尔行等各学科著名教授。
1980年3月,学校隶属财政部领导。
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
2000年2月,学校划归教育部领导。
2012年5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上海市市长韩正,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分别代表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
2012上海财经大学(本校)推免名单
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入选名单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精神和《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2010年9月修订)》的规定,在本人申请、各院系差额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的基础上,教务处汇总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23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153人为2012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108人(含支教3人),专业学位45人。
现将本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原则和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入选153人名单以及16名递补名单(按序排名)公告如下:一、学校确定免试直升名单的原则包括:1.严格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从院系推荐名单中好中选优,在上级下达限额内确定名单,全校公示,校领导正式批准。
选拔中既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又注意把握实际情况。
2.符合免试生条件,在各类创新活动和在国家级或省市级高水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适当倾斜。
3.按照相关规定,对经济学基地班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名额实行倾斜。
二、一旦正式获得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入选者须签写承诺书,承诺不得放弃免试名额。
不签写承诺书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对入选名单有异议者,可在一周之内向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教务处215室)口头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65904921(红瓦楼215室)电子信箱:xjglk@特此公告。
附:2012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入选名单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入选名单学术型法学院:刘俊阳李洵兰亚王洋章梦卓徐婧(外推)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清陆周彧陈效哲宗佳颖刘洋杨玺胡倩云赵安怡洪叶陈琼庄佩霞(外推)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吴晓飞(外推)姜思辰李月琪杨洁封韵张驰余萍桂辉田晗徐东睿李芸芸梁冰倩林敏经济学院:顾春波盛紫君项俊夫王佳伟金丽娜张艳林李彦霏(外推)经济学基地班(含数理经济):陈凯楠艾媛媛何欣王国婷王芊陆钧昱李泽艺赵昊吴媛婷沈婷(外推)金融学院:郭子琨刘敏赵思然(外推)柯政(外推)宋欢韦嘉璐张康陈靖龙玉徐昊张安格韩镕罄孙凌汤雅文杨娜(支教)黄杨(支教)会计学院:余旻琦(外推)蔡锐(外推)朱珊珊徐志骏严媛芝孟归弦龙晓杰张俊超周月婷赵静劼陈昊田李源一杨斯琦王婧丁文鸿人文学院:陈锐瑞李庆张炜申晓翠统计与管理学院:马绰欣周亭攸蔡玲艳赵弦外语系:李梦泽张丽莎刘清吟曹晓声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张玉丹杨春罗素媛马学敏王菀婷张发玉张凤逸郑瑾刘頔汤旻玮(外推)谢航(支教)应用数学系:潘弘张安安创新与竞赛:计嘉宇(计算机设计大赛)刘沛(创新活动)陈曦明(文艺)胥超(体育)于瀑夏(体育)以下为递补名单(按序排名):王山卉刘方圆祁婧杜奕孙璘琳谢瑞莹刘凯杰黄樱陈轶杰王艳翟优匡玉婧朱芳萱汪昊陈婷婷吴思奇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院:张金周梦楚夏欢倪骏春张璇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潘虹羽人文学院:杨冰赵轶群外语系:杨溢国际商务硕士: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赵欣戴泉清郭顺吉高宇张甜馨余清清外语系:韩瑞霖会计硕士:会计学院:管梦佳宋申扬张田田孙碧思高绮阳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王子剑金融学院:潘睿珺应用数学系:王超金融硕士:金融学院:陈黎肖明捷高扬魏梦谯付丽群会计学院:张颢经济学院:顾淑霏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禹路应用数学系:闵瑞保险硕士:金融学院:刘绥豫吴钰婕税收硕士: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昝旺鲁夏薇张慧敏资产评估硕士: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姜天娇朱臻郭韵歆应用统计硕士:统计与管理学院:吕梁方茜蔡志文钟晶晶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代章)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财推免人数
拟录取专业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财政学 房地产经济学 公共经济政策学 投资经济 税务硕士 税务硕士
备注
拟录取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
拟录取专业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会计硕士
姓名 袁静 沈诗怡 周静 宋姗姗 李佳臻 唐玉珠
本科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复试成绩 66.25 65.84 65.39 65.14 64.41 64.22
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拟录取专业 经济哲学 社会学 文艺学 新闻学 新闻学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思想史 经济思想史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姓名 李辰宇 周琪 隋顺天 徐逸岑 夏妍 王利云 曾露 李诗菊 葛峻言 胡玉芳 张琪 盛医 赵雪莹 王佳楠 杨岚 王西 张娟娟 蒋江松媛 本科院校 河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南昌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大学 安徽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 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 复试成绩:70 备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 年经过夏令营选拔外校介绍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依据学员在夏令营的综合表现,依据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无领导小组面试 10 分、专业面试 40 分、数学笔试 25 分、英语笔试 25 分)排名,择优确立获取我院 2019 年外校介绍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资格名单以下:序号姓名本科高校本科专业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1 郭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财政学2 杲雪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财政学3 邹燕蔚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管理房地产经济学4 张金梦重庆大学经济学(公共经济方公民经济学向)5 冯杰山东大学金融学公民经济学6 王妃玥辽宁大学公民经济管理公民经济学7 张睿四川大学财政学社会保障8 沈思远上海大海大学会计学社会医学与卫惹祸业管理9 李思思湖南大学财政学税收学10 谭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学税务硕士11 陈昕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学(注册税务师税务硕士方向)12 张可涵华中科技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13 郑敏上海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14 殷珏暨南大学税收学税务硕士15 魏格格湖南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16 余晴西安交通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17 胡洋山东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18 秦汶鑫吉林大学财务管理税务硕士19 杨玮玮湖南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20 柳雨歆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税务硕士21 李楠吉林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22 刘念厦门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23 彭雪松郑州大学会计学( ACA )税务硕士24 章颖山东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25 刘畅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 ACCA- 英国税务硕士特许注册会计师 )26 张旭琦武汉大学财政学税务硕士27 陈之昊大连理工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投资经济28 丁穆冉湖南大学会计学投资经济29 季志浩上海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30 王政上海大学财务管理财产评估硕士31 熊涛四川大学金融工程财产评估硕士32 刘健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财产评估硕士33 杨莅湖南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34 余子楠四川大学金融学双语班财产评估硕士35 任畅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36 邹埴埸上海理工大学税收学财产评估硕士37 张艾嘉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财产评估硕士38 高嘉琦四川大学会计学( ACCA 方向)财产评估硕士39 余靖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 ACCA) 财产评估硕士40 郭雯山东大学保险学财产评估硕士41 丁哲吉林大学财政系财产评估硕士42 徐婧涵西南财经大学金融服务与管理财产评估硕士43 高逸凡中央民族大学财务管理财产评估硕士44 仇新宇湖南大学金融学财产评估硕士45 刘玲君山东大学金融学财产评估硕士46 苑婧文山东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47 孙含丹东北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48 贾岩南开大学广播电视学财产评估硕士获取候选人后备资格的学生名单以下:序号姓名本科高校本科专业复试成绩申请专业1 林雪容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财政学2 王靖武汉大学财政与税收学财政学3 岳振钊山东大学财政学财政学4 李英慈山东大学工商管理 /金融数学与房地产经济学金融工程5 袁婷婷重庆大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济学6 赵一棋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社会医学与卫惹祸业管理7 陈智勤华中科技大学财政学税收学8 李佳轩郑州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9 谢虹贤武汉理工大学财务管理税务硕士10 王淑窈中南大学会计学税务硕士11 秦媛苏州大学会计学财产评估硕士12 吴玥娇中国农业大学金融学财产评估硕士注意事项:1、介绍免试候选人须切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异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 2018 ) 32 号)有关规定及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自定条件,获取本科所在学校订式介绍免试资格,方可成为我院正式的介绍免试硕士研究生。
教学司〔2011〕14号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名额分配机制,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推免生计划各有关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附件1、2、3、4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安排推免生工作。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合理流动。
凡有留校限额的高校推免生留校数量不得高于附件1中的留校限额。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各高校在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5)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三、关于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2012年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
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X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姓名本科院校备注人文学院经济哲学王也辽宁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董航河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周诗诗南昌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郎旭华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李文南昌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谢瑶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史陈娟南昌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何佳俐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胡雨蝶湖南大学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孙家林山东大学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张嘉文华东师范大学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朱思敏华中科技大学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吴靖珂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劳动经济学赵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胡新全华中科技大学计量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潘心彤四川大学计量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殷泽晨同济大学计量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丁新苗山东大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李泽天津大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潘宇阳厦门大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孙乔容若四川大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数量经济学张雪晴华中科技大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包浴阳大连理工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曾凌陕西师范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曾琦乐厦门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曾淑琴华中科技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陈书玲西南财经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陈旸四川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程妍中国农业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何学思西南财经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侯文佳山东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胡慧东南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华聪颖华中科技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黄博浙江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陆燕妮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马维娜苏州大学金融计量方向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王晓峰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计量方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班弘毅上海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度经济学王辛楠上海师范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学陈珂馨重庆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学陈潇重庆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学陈丽慧海南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学李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学周小昶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学朱许丽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房地产经济学黄新吉林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学许欣茹厦门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陈忠毅厦门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顾然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李彦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刘雨桐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浦卓成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石群厦门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王丽琛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杨姝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张冰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章玉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赵逸凡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周楠厦门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务硕士周容妃湖南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邓亚南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范玉瑶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李新雨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刘奇苏州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罗雨楠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任晨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王悦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张爽重庆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评估硕士钟希敏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韩淑冰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保障李豪豪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韩沁卉江南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学龚静四川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学何诗芬四川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学洪旭东吉林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学司马慧如江西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学修婷婷四川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国防经济李明月南昌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城市经济与管理沈宇中国海洋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城市经济与管理杨宇宇四川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城市经济与管理姚欣怡东南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城市经济与管理郑安然湖南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能源经济黄辉中国海洋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能源经济占沁嫣安徽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农业经济管理毛嘉仪四川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林业经济管理张媛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陈舒西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方培杰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胡涛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李庆宸南京理工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徐天丽大连理工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朱思源湖南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孔祥钊北京邮电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熊艺凡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柏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戴晔咛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丁瑜苏州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丁媛媛上海外国语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顾凯文华东理工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胡晓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黄炯楠华中科技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吕晓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苏日娜厦门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孙辉辉合肥工业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辛一岚上海外国语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易煜岑西南交通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张梦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朱丽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祝晨婧中南大学金融分析师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曹倩湖南大学信用风险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刘哲宏华东理工大学信用风险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杨自立武汉大学信用风险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周越华东政法大学信用风险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付小桐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马博武汉大学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彭锦恒南京大学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周叶童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刘阳上海交通大学财富管理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施晨宇华东政法大学财富管理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张瀚洋上海大学财富管理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张航兰州大学财富管理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章轶锴清华大学财富管理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邓佳淼中南大学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朱泽奇上海大学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金融学院保险硕士何雪琪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康培亮武汉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刘铭玥中山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苏梦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苏文博山东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涂云海四川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王琳佳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硕士朱佳贤武汉理工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经济李肖山西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肖正安徽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张梦宇郑州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童非东华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鲍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陈相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程尹淇东华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丁珺四川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丁雨晴郑州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高爽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苟念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黄君苹四川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江雨阳辽宁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李佳蓉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李帅厦门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刘琪安徽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龙思宇四川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任雨禾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师祝欣四川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宋莹河南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王子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魏文熙福建师范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徐盈昀南昌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杨运美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于淼四川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俞冰琳华侨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俞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郁亦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朱琦栋东北农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朱瑜顶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颛一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邹易上海海洋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陈超毅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刘慧林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吴凡东华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张玥辰辽宁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曹琪武汉理工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李成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陈桦山东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陈忠然暨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董尚懿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侯泽夏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胡瑜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李丹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李慧颖中国海洋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李颖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林嘉文厦门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刘庶君武汉理工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罗茹月中央民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裴曼如西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宋戈厦门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万紫薇华中师范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王慧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王可西南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王钟梅辽宁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王子辰上海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魏静纯中山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伍三友同济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鲜东良四川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言鹏韦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虞水磊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喻燕君中央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张辰上海交通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张远上海交通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郑琳四川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周梦蝶中国海洋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硕士周宇璇武汉理工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数理统计学陈宝麟北京林业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经济统计学刘杨漾四川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经济统计学罗毅诚北京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傅欣岚华东理工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李晓光四川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学付欣郁中南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应用统计学宛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高瑞研江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陈昕媛安徽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蒋雨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骆秋云重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陈乐淙上海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范香娜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姜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张琰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查文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方眉玉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房子琳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江艳秋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石依娓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薛原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张瑞康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语言文学朱旭东北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陈佳武汉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孔庆源山东科技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李婷月浙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刘砚萍合肥工业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刘自然山西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余律苏州大学数学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王羽佳山东大学数学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于佳卉山东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概率范浩文华中科技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概率江莹安徽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概率楼心怡西南交通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概率卢俊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李逸然中国矿业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李佳敏北京林业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王子源湖南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金融信息工程陈智伟江南大学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交叉科学研究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王良泉电子科技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殷擎华东师范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张南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电子商务黄帝媛四川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金融信息工程谢金言武汉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金融信息工程张竞文浙江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高慧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孟小雨河海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施进益哈尔滨工程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滕雨柔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赵冠华东华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叶敏洁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张光曦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周珂怡浙江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陈恭羽同济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陈凯琳清华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陈丽颖苏州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陈瑶韵中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崔佳慧东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范瑶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管倪东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李飞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李君瑶西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李小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刘畅华中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刘铧南京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刘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柳雅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茅钰璇南京师范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沈君豪海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苏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孙昊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王佳旎东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王欣怡山东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吴雪冰西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熊婉儿华中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徐长浩东华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张晗东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张日红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张瑞雪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赵雅兰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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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财研﹝2011﹞18号
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所,有关部门: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各院(系、所)进行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各院系所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第六条进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七条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院(系、所)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推荐免试名额占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申请我校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申请者所在高校一般应为“985工程”高校、或设研究生院高校、或“211工程”高校,或申请者所在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申请者所在高校为“985工程”高校或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须名列申请人所学专业总人数的20%以内,且无不合格成绩。
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
滨工业大学9所高校的申请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申请者所在高校为“211工程”高校或申请者所在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须名列申请人所学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且无不合格成绩;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须名列申请人所学专业总人数的2%以内,且无不合格成绩。
(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八)申请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专业须与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含双学位、辅修)相同或相关。
申请免试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的专业可不受专业限制。
第十条对未同时具备申请条件,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关院(系、所)认为确有接收需要的,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破格录取申请,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接收要求和程序
第十一条各院(系、所)拟接收推免生数量应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最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
超过50%的,须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院(系、所)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网上申请,向我校递交有关材料。
(三)有关院(系、所)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
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有关院(系、所)对申请者进行复试。
各院(系、所)应制订针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
(五)复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接收函。
第十三条拟通过夏令营等其他方式选拔推免生的,接收要求和程序不得低于正常接收要求和程序的标准。
第十四条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二)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三)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
(四)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或低于75分的;
(五)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六)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所)应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
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各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本院(系、所)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加强自律,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如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教育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办法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送:各院系所,有关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201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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