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居易的礼乐文教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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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居易的礼乐文教观(一)
关键词:白居易《策林》礼乐文教观
摘要:白居易在《策林》中,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突出礼乐文教功能、加强文风世风建设的主张,即体旨达情、经世致用,斥异崇儒、禁释正心,礼乐相济、去饰重实,存正抑邪、厚生利人,文存炯戒、词通讽谕。白居易的礼乐文教观是其儒学思想的具体体现,并对其诗学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白居易在其于元和元年(806)参加制举试前的75篇拟制习笔《策林》中,计用10篇文章,探讨了与礼乐文教相关的问题,其中既有对迷失学习要旨之愚诬者的批评,又有对继承与革新礼乐之原则的论述;既有对侵剥民生、惑乱人心的释教的揭露,又有对饰伪媚神、厚死伤生的淫祀的指斥;既有对尚质抑淫、着诚去伪的创作态度的提倡,又有对选使采诗、察政达情的采诗制度的鼓吹。白氏在《策林》中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不仅体现了他的儒学思想,且对其儒家诗学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体旨达情,经世致用
对研习诗、书、礼、乐者来说,该掌握怎样的学习要领、具备怎样的学习态度?是浮光掠影、只满足于外在的章句呢,还是宏明通达、深究其内在的精髓呢?是亦步亦趋机械接受呢,还是去粗取精学以致用呢?对此,白居易在《救学者之失》中云:
(太学生徒)但有修习之名,而无训导之实也。伏望审官师之能否,辨教学之是非,俾讲《诗》者以六义风赋为宗,不专于鸟兽草木之名也。读《书》者以五代典谟为旨,不专于章句诂训之文也。习礼者以上下长幼为节,不专于俎豆之数,裼袭之容也。学乐者以中和友孝为德,不专于节奏之变,缀兆之度也。夫然,则《诗》、《书》无愚诬之失,礼、乐无盈减之差,积而行立者,乃升于朝廷;习而事成者,乃用之于宗庙。{1}
由文中看,诵习《诗》、《书》者,专注于章句训诂之类的末节,背弃了疏通达远的大旨;执掌礼、乐之器者,只重视礼数、仪容以及节奏、律度之类的形式,遗失了上下长幼之礼和中和友孝之德的内涵。白氏对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作了检讨:做官者未尽责任,疏于训导;为师者素质欠缺,方法失当。白氏为此提出的补救措施一是用经世致用的方针来要求学生及老师;二是奖优擢贤,把那些懂得体旨达情、学以致用者选拔到重要的岗位上。
白氏在《救学者之失》中所表述的体旨达情、学以致用的思想,是在中唐复古崇儒思潮激荡下催生出来的。若追溯根源的话,白氏的思想可说是源自啖、赵、陆的《春秋》学派。中唐学风的新变是自啖、陆、赵《春秋》学开始的。由私家传授而进入官学后,《春秋》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日渐显盛。“自贞元后期以来,以《春秋》学派为代表的新经学形成了一个鲜明的文化导向,这就是将学术政治化,要求对经学的解读能面对现实政治,要求习经者能依经取义,发挥儒家诗教对现实政治的干预作用。”{2}白氏在《救学者之失》中,强调突出的经世致用、反对拘守僵死章句的思想,“更直接地将这一公羊学历史公式引进了现实政治阐释”{3},其与《春秋》学的文化精神是一脉相通的。由此看出,白氏的“救学者之失”不单是在纠正、补救教与学的偏失,而更主要的是以此为切入口,追求和弘扬儒学以学干政的精神。
二、斥异崇儒,禁释正心
自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主张后,至少形式上形成了儒术独尊的局面。但从实际看,汉武时期独占鳌头的儒术已不尽是孔、孟之真传。魏晋之际,承汉末社会大动荡之惯势,儒家大一统的思想受到严重冲击。正是于此期间,域外的佛教开始在中土传播流行,并引发了下层民众追捧和上层士大夫研习体认的兴趣。鲁迅先生曾说:“晋以来的名流,每一个人总有三种小玩意,一是《论语》和《孝经》,二是《老子》,三是《维摩诘经》,不但采作谈资,并且常常做一点注解。唐有三教论辨,后来变成大家打诨;所谓名儒,做几篇伽蓝碑文也不算什么大事。”{4}从鲁迅先生概括的情况看,自魏晋迄于唐代,思想界早已出现了儒、道、释三家并存的态势。为扭转这种“混乱纷争”的局面,佛教传入中土后就不断有人抨击佛教是
“夷狄之法”,揭露其病民蠹国之罪孽。
客观说,至白氏时代,前此的唐统治者大都与佛教有挣脱不了的关系。但自安史之乱后,伴随三大社会痼疾的出现,朝廷上反佛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以元和十四年(819)韩愈上《论佛骨表》谏阻唐宪宗迎佛骨入内廷为标志,形成了志士仁人与释教斗争的一次高潮。韩表有云:“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5}韩愈的力谏虽未奏效,且以远贬潮州宣告谏阻的失败,但其理直气盛的忠耿之心却赢得了后人的称许。然有必要强调的是,早在元和元年,白居易就在《策林》中提出了废黜异端、尊崇儒术的思想,并大胆揭露了佛教惑乱人心、侵剥民生的诸多弊端。
白氏这种黜异废邪、崇儒弘圣的思想在《议释教》中表现得更为直接激进。虽然白氏承认释教有“辅助王化”价值,但他认为不可听任其弥漫风行。他说:
区区西方之教,与天子抗衡;臣恐乖古先惟一无二之化也。然则根本枝叶,王教备焉,何必使人去此取彼?若欲以禅定复人性,则先王有恭默无为之道在。若欲以慈忍厚人德,则先王有忠恕恻隐之训在。若欲以报应禁人僻,则先王有惩恶劝善之刑在。若欲以斋戒抑人淫,则先王有防欲闲邪之礼在。虽臻其极则同归,或能助于王化;然于异名则殊俗,足以贰乎人心:故臣以为不可者以此也。况僧徒月益,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耗人利于金宝之饰;移君亲于师资之际,旷夫妇于戒律之间。{6}
白氏申述了三条禁绝释教的理由:其一,释教风行,有乖惟一无二之传统,无益于理。其二,释教之根、本、枝、叶,在王教中皆存其精义,无须修释教而遗王教。其三,释教侵剥生民利益,紊乱纪纲伦常。白氏所指出的第三条理由最具现实针对性,揭露了佛教及教徒广占田地、耗费财物、寄食农人的剥削生活。关于第二条,其最为重要的意义不在于白氏发现了儒学中蕴含着佛教精义及儒学与佛教具有等同的价值,而在于在看似“强词夺理”的论述中传递出思想界儒佛周流、互释、相容的信息。关于第一条,貌似权威,但其理由实有不尽令人完全信服的漏洞。因为所谓“儒、墨六家不行于五帝”者,非五帝有目的地积极筛选的结果,而是儒、墨等六家学说在上古尚未出现;同样,所谓“释、道二教不及于三王”者,非三王不愿推行佛、道也,而是在三王的时代,道教尚未形成,佛教尚未传入。白氏精通三教,不可能连起码的常识亦混淆不清。最可能的解释是,白氏的用意乃出于为己所用的动机,立此“谬论”,以彰显其批释教、尊儒术的良苦用心。
白氏反佛的言论,在他早中期积极于兼济时显得较为突出。如他在永贞元年(805)所写的《为人上宰相书》中,就曾指出“托足于军籍释流者不知反”{7}的危害。白氏作于元和四年(809)的《新乐府》中有一题旨为“刺佛寺寖多也”的《两朱阁》诗,其中有云:“忆昨平阳宅初置,吞并平人几家地?仙去双双作梵宫,渐恐人间尽为寺!”{8}诗对德宗两公主薨后其第改为佛寺事进行了讽刺。白氏对佛教的上述批评,虽“都是唐人辟佛的常言,所指仅在形迹”{9},但必须指出的是,他是在唐朝普遍崇佛、佞佛的情势下,带头开展此类批评的。虽然白氏在晚年所作的《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和《香山寺白氏洛中集记》均直言不讳地坦承自己对佛国的恳诚向往——“愿以今生世俗文字,放言绮语之因,转为将来世世赞佛乘,转法轮之缘也”{10},但这并不能抵消白氏对佛教危害性痛恶和批判的力度。
三、礼乐相济,去饰重实
礼与乐各自的功能是什么?两者在理国治邦中应确立怎样的关系?音乐与政教的关系如何?沿革礼乐的原则是什么?在沿革中所应持有的精神气度又是什么?白氏在《议礼乐》、《沿革礼乐》、《复乐古器古曲》中对此一一进行了解答。
白氏在《议礼乐》中,对礼乐的功能及彼此不能分离的关系作了探讨。他说:
序人伦,安国家,莫先于礼;和人神,移风俗,莫尚于乐。二者所以并天地,参阴阳,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