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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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影像图资料
校区正射影像图可作为本项目基础测绘部分的工作底图。
3.作业依据
(2)1998年8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6)《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GB 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5)GB/T 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6)GB/T 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界址点精度要求
类别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cm
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
允许误差
一
±5
±10
±10
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界址点
二来自百度文库
±7.5
±15
±15
街坊内部隐蔽界址点
地籍图平面精度
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平面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明显地物点不超过图上±0.3mm,街坊内部不超过图上±0.5mm;地物点间距中误差明显地物点不超过图上±0.4mm,街坊内部不超过图上±0.5mm。
8.权属调查
具体作业流程为:
5.作业路线
(1)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如收集调查区相关资料,编写技术设计书。组织、宣传、物资准备和调查试点等;
(2)基础平面控制测量,利用已有控制点建立E级或一、二级GPS控制网;
(3)依据国家及江苏省关于土地调查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原城镇土地调查变化区域实施权属补充调查,调查调查区内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实地设置界标等;调查虚宗地类;
(12)国土资源部2001年制定《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13)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制定《土地登记规则》;
(14)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制定《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15)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3年12月发布的《江苏省城镇地籍调查细则》(简称《细则》);
(1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变更调查中地类变更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5]71号);
(2)人员培训
为统一调查要求,统一技术标准,开工前组织本项目调查作业人员培训。培训以该项目设计书为主,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通过培训,达到统一操作程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方法的目的。
(1)收集整理土地权源资料,包括土地审批、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土地级别、地价以及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资料。
(3)应用市国土局提供的城镇地籍管理软件,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
工期要求:于2009年 4月12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已有资料情况及分析
基础控制资料
徐州师范大学已完成了D级GPS和三、四等水准测量的基础控制网建设,这些控制网点成果可作为E级GPS和一、二级GPS控制测量的起算成果。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徐州师范大学之前已经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这些地籍调查成果为1954北京坐标系(需对原有成果的坐标系统进行转换至1980西安坐标系),可作为本次城镇地籍调查的作业底图和参考资料。
(17)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05年10月《江苏省土地资源基础数据库标准(土地空间数据部分)》(简称《基础数据库标准》);
(18)《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9)《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0)《徐州师范大学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21)该项目技术设计书。
(1)GB/T 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8)《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
(9)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1年制定的《江苏省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细则(试行草案)》;
(10)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1年10月制定《江苏省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细则(试行草案)有关的补充意见》;
(11)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制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简称《确权规定》;
(2)收集整理测绘有关资料,包括已有地形图、平面图、地籍图、宗地图、坐标册等。
(3)房屋普查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
全站仪、RTK、钢尺、手持测距仪、计算机、外设和软件系统、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
7.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成图比例尺
校区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图幅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
成图精度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技术设计书
徐州师范大学06测绘二班
组名:第八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009 年3 月22日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城镇地籍)
技术设计书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技术设计书
(城镇地籍)
为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徐州师范大学拟在其所辖区域范围内进行土地调查工程。
主要内容:城镇地籍调查面积以实际调查成果为准。
(7)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8)CH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9)本项目技术设计书。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3°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采用119°30′。
4.作业流程
将测区分成八部分,测绘两个班分成八组,每组承担一部分。
1.3 作业内容
(1)在校区已有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完成各作业区域的基础控制测量,并布设调查区的一、二级导线网或GPS控制网,以满足地籍图根控制及日常变更的需要;
(2)基于现有的地籍调查数据和资料,完成各地籍调查区域的权属调查工作及地籍测量任务。
(4)对每宗地界址进行解析测量,并测绘相关地籍、地物要素。
(5) 应用市国土局提供的城镇地籍管理软件,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
(6)进行面积计算、汇总和专项用地统计工作。
(7)资料整理归档。
(8)检查验收。
6.工作准备
(1)编制技术设计书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的技术要求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建库规范,编制该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用于指导该项目的具体生产。
校区正射影像图可作为本项目基础测绘部分的工作底图。
3.作业依据
(2)1998年8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6)《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GB 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5)GB/T 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6)GB/T 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界址点精度要求
类别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cm
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
允许误差
一
±5
±10
±10
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界址点
二来自百度文库
±7.5
±15
±15
街坊内部隐蔽界址点
地籍图平面精度
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平面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明显地物点不超过图上±0.3mm,街坊内部不超过图上±0.5mm;地物点间距中误差明显地物点不超过图上±0.4mm,街坊内部不超过图上±0.5mm。
8.权属调查
具体作业流程为:
5.作业路线
(1)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如收集调查区相关资料,编写技术设计书。组织、宣传、物资准备和调查试点等;
(2)基础平面控制测量,利用已有控制点建立E级或一、二级GPS控制网;
(3)依据国家及江苏省关于土地调查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原城镇土地调查变化区域实施权属补充调查,调查调查区内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实地设置界标等;调查虚宗地类;
(12)国土资源部2001年制定《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13)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制定《土地登记规则》;
(14)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制定《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15)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3年12月发布的《江苏省城镇地籍调查细则》(简称《细则》);
(1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变更调查中地类变更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5]71号);
(2)人员培训
为统一调查要求,统一技术标准,开工前组织本项目调查作业人员培训。培训以该项目设计书为主,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通过培训,达到统一操作程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方法的目的。
(1)收集整理土地权源资料,包括土地审批、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土地级别、地价以及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资料。
(3)应用市国土局提供的城镇地籍管理软件,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
工期要求:于2009年 4月12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已有资料情况及分析
基础控制资料
徐州师范大学已完成了D级GPS和三、四等水准测量的基础控制网建设,这些控制网点成果可作为E级GPS和一、二级GPS控制测量的起算成果。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徐州师范大学之前已经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这些地籍调查成果为1954北京坐标系(需对原有成果的坐标系统进行转换至1980西安坐标系),可作为本次城镇地籍调查的作业底图和参考资料。
(17)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05年10月《江苏省土地资源基础数据库标准(土地空间数据部分)》(简称《基础数据库标准》);
(18)《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9)《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20)《徐州师范大学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21)该项目技术设计书。
(1)GB/T 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8)《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
(9)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1年制定的《江苏省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细则(试行草案)》;
(10)江苏省土地管理局1991年10月制定《江苏省土地详查补充调查细则(试行草案)有关的补充意见》;
(11)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制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简称《确权规定》;
(2)收集整理测绘有关资料,包括已有地形图、平面图、地籍图、宗地图、坐标册等。
(3)房屋普查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
全站仪、RTK、钢尺、手持测距仪、计算机、外设和软件系统、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
7.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成图比例尺
校区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图幅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
成图精度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技术设计书
徐州师范大学06测绘二班
组名:第八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009 年3 月22日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城镇地籍)
技术设计书
徐州师范大学土地调查工作项目技术设计书
(城镇地籍)
为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徐州师范大学拟在其所辖区域范围内进行土地调查工程。
主要内容:城镇地籍调查面积以实际调查成果为准。
(7)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8)CH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9)本项目技术设计书。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3°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采用119°30′。
4.作业流程
将测区分成八部分,测绘两个班分成八组,每组承担一部分。
1.3 作业内容
(1)在校区已有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完成各作业区域的基础控制测量,并布设调查区的一、二级导线网或GPS控制网,以满足地籍图根控制及日常变更的需要;
(2)基于现有的地籍调查数据和资料,完成各地籍调查区域的权属调查工作及地籍测量任务。
(4)对每宗地界址进行解析测量,并测绘相关地籍、地物要素。
(5) 应用市国土局提供的城镇地籍管理软件,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
(6)进行面积计算、汇总和专项用地统计工作。
(7)资料整理归档。
(8)检查验收。
6.工作准备
(1)编制技术设计书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的技术要求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建库规范,编制该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用于指导该项目的具体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