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最终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应商代码:100537
协议编号:2015035
协议版本:第8.0版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乙方)公司名称:攸县盛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株洲市攸县城关镇永结七里街
1 定义
1.1产品:指甲方生产的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或其它有关的零部件及其辅助材料。
1.2零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
1.3零件族:具有相似的形状、尺寸大小、几何特征和化学成分的零件组。
1.4零件认证:甲方对某些零件开发新供应商时制定的先期质量策划过程。通过零件认证的零件,
甲方将签署《零件认证书》给乙方。《零件认证书》里包含了该零件应遵守的规格和要求。
1.5用户:产品的购买者或最终使用者。
1.6批: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零件或零件族。
1.7抽样方案:是指为实施抽样而制定的一组策划,包括抽样方法、抽样数量和样本判断准则等。
1.8不合格:不满足零件规范的要求。
1.9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零件。
1.10不合格批:使用抽样方案,不被接受的批。
1.11质量保证期:
a)安全部件、主要部件从当地质检部门整机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b)一般部件从当地质检部门整机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特殊零件的质量保证期见附件一。
附件一经双方协商确定。
c) 当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设计、工艺、制造等先天性缺陷时,不再受常规的有效期约束,甲方
有权追偿因为这些缺陷所带来的所有相关损失。
1.12限度样品:零件外观品质,无法以书面制定规格或容许与既定标准有一定偏差的实物。
2 协议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向乙方采购的订单。乙方交付给甲方的零件应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2.2本协议不规定甲方承担一定要向乙方采购零件以及保证最小采购零件数量的义务。
2.3本协议作为采购协议质量条款的补充。如采购协议质量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2.4甲方将依据乙方所供应产品的数量、重要性等确定是否要求乙方签订该协议,对于未曾与
本公司签订过供货协议的供应商,也可能被要求签订该协议,乙方需给予配合。
2.5本协议不涉及供应品具体的技术、价格、交货方式及其它商务要求。如供应商曾与本公司
签订的有关供应品质量保证要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3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3.1本协议自签署日开始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生效日期后的订单。
3.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在协议终止日一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修改本协议或不再遵守本协议时,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以此类推。
3.3即使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没有超过质保期的零件仍然遵守本协议。
3.4拒绝签署此协议的,终止供应商资格。
4审核
4.1甲方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里进入乙方的各生产现场去进行飞行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或零
件实现过程的现状和有效性。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对供应商重要的外协部件供应商进行二级审核。对于产品审核,甲方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各个项目审核。
4.2对乙方产品审核依照甲方颁发的审核标准进行。
4.3审核结束日之后的两周内,甲方发出产品审核报告给乙方,如需要乙方改善质量管理体系及工
艺生产流程,乙方应在收到报告后一周内制定改进计划并得到甲方的认可,所有计划改进项目的完成日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改进计划实施改进,并确保所有改进在计划完成日之前得到落实。
4.4产品审核结果甲方对乙方实施的改进计划进行跟踪,并确定是否进行复审。如果乙方没有在计
划要求的完成期限前落实各个不符合项目的改进,或产品审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终止采购协议。
5质量保证
5.1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所有购买零件的目的以及零件缺陷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乙方在此保证所
提供的零件符合甲方要求。这些要求形成零件规范,零件规范由以下一项或几项组成:
a)《部件认证流程保证书》;
b)图纸;
c)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文件;
d)限度样品。
当零件规范的各项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零件认证书》应优先考虑。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零件不符合上述零件规范或甲方要求的,这些零件就属于不合格品。如果乙方对甲方的结论有异议,乙方可以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鉴定。以第三方的结论为最终依据。如果第三方结论是乙方提供的零件为不合格品,乙方应承担所有聘请第三方的费用及检测、鉴定费用。反之,如果乙方提供的零件被第三方认定为合格产品,相关的检测、鉴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2《部件认证流程保证书》由以下选项组成(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原材料规格,定义了可接受的加工成零件的材料规格;
b)过程规格,定义了生产零件的过程必须控制的过程参数;
c)零件生产工艺流程及控制计划;
d)可靠性;
e)过程能力指数;
f)外观标准;
g)零件的标识、可追溯性标识;
h)包装、运输;
i)出货检验报告及检验项目。
5.3乙方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所指的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甲方图纸、技术文件/协议、采购合同、企业标准等明示,或虽未明示,但电梯使用功能所必
须的产品结构、材料、功能及外观等特性要求;
b)甲方要求的包装、唛头及标识要求;
c)对于外观质量等无法确切用语言描述而在“样品确认”过程双方封存的样件显示的要求;
d)甲方明示或甲方虽未明示,但产品识别和防护所必须的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方面的要求;
e)所有与供应品有关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f)甲方虽没有明确提出,但要求的技术、工艺或相关的国家标准所应该达到的产品质量水准;
g)满足甲方制造、组装和安装调试的所有质量要求;
h)甲方产品销售地或顾客的特殊要求;
i)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对自然环境和人身造成伤害的因素和隐患。
6与零件相关的变更
6.1乙方如果计划进行变更,且变更将不能满足零件规范的要求或属于下列任一项:
a)方法变更:是指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作业及检验方法;
b)设备变更:是指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装及模具等;
c)材料变更:是指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原材料及辅材;
d)场所变更:是指工具和设备需转到其它工厂所在地,或从另外的工厂所在地点转入;
e)资源变更,是指关键外包部件、材料或服务的资源变更(例如:热处理和喷涂工艺等)。
乙方应于计划更改日30天前向甲方书面提出偏差申请。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做任何更改。
6.2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进行更改,应同时更新零件规范的相关要求和规格。
6.3乙方若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就对零件进行了更改,该零件将按不合格品处理。如该更改导致
了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将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7 样品确认
7.1在初次供货前或材料、设备、工艺等制造条件变更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和安排,先提交
样品供甲方检验和确认。
7.2乙方在提交样品时,应随附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该批样品全数、全项的出厂检验记录。如样
品制造过程使用模具,则报告中应给出模具工艺参数检验数据。
7.3样品确认通过后,乙方应保留样品相关的材料和制造工艺条件等资料,以便今后对供应品的质
量进行确认。如有关产品要求不能用数字和文字等确定,需用感官功能检查判断时(如外观、光亮度、颜色等),甲乙双方应进行“封样”,以便今后进行比较。乙方应确保供应甲方的产品的质量(包括材料、功能、外观特性及尺寸等)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完全吻合。
7.4当乙方要变更供应品的设计、材料、加工设备、工艺等,乙方必须通过正式的函件通知甲方,
并重新提交样品,交甲方确认。否则,与由此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处理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