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中国营商环境改善指数报告指出,2018年我国企业规模划分的标准如下:
1、大型企业:指从业人数最多达500人以上、有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新增增值税总额3.3亿元以上(含3.3亿元)的企业。
根据以上标准,可以看出,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超过500人、固定资产1000万元
以上、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新增增值税总额3.3亿元以上的企业;中型企业指从业人
数在300〜500人、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新增增值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小型企业则指从业人数最多达299人以内,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新增增值税总额125万元以上的企业。
从以上标准可以看出,我国企业规模划分比较细致,主要是以人员数、固定资产规模、年销售收入和新增增值税总额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进行划分。
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
业的真实规模,更准确地把握企业的发展状况,从而更精准的推动企业发展,从而为推动
我国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科技发展等提供有力的管理手段。
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企业规模划分是基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企业被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
这种划分标准在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不同规模的企业划分标准。
一、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1.大型企业大型企业是指拥有较大规模和资金、人员、产量较多,拥有相应各项资源和条件的企业。
一般地,被称为大型企业的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1)资产总额:一般大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
(2)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要求大于5000万元。
(3)职工人数: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应在300人以上。
(4)市场占有率:大型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通常较高,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2.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介于大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之间规模的企业。
通常来讲,中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资产总额:一般中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
(2)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要求在3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
(3)职工人数: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100人到300人之间。
(4)市场占有率:中型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处于中等水平。
3.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是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的,一般经济规模较小,具有以下特点:(1)资产总额:小型企业的资产总额通常在2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2)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到3000万元之间。
(3)职工人数:小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50人到100人之间。
(4)市场占有率:小型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较小,处于竞争的前沿。
4.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是以家庭等个人为单位,经营规模小,原材料和商品量及货币资金少,具有以下特点:(1)资产总额:微型企业的资产总额一般在200万元以下。
(2)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一般在200万元以下。
(3)职工人数:微型企业的职工人数一般在50人以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国务院四部门联合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国中小企业评定标准
中国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篇)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篇)一、第一篇:总则与定义(一)引言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本规定旨在明确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划型标准,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二)总则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中小企业。
2. 法律依据: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 目的:本规定的制定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定义1. 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规定划型标准的企业。
2. 中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且不超过30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且不超过4亿元的企业。
3. 小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不超过10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4. 微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20人以下(不含2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万元)的企业。
(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 从业人员数:以企业上一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为准。
2. 年销售额:以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
3. 企业类型:按照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进行划分。
(五)中小企业认定程序1. 企业自评:企业根据本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 认定机构: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
3. 认定流程:企业向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二、第二篇: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与监管(一)引言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融资难、市场准入限制、技术瓶颈等。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篇将从政策支持、监管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分为三类: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大中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首先,大型企业是指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的企业,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均不低于1亿元,且其从业人员不少于5000人的企业。
其次,中型企业是指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在500万元至3亿元之间的企业,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均在500万元至1亿元之间,且其从业人员不少于500人,不多于5000人的企业。
最后,小型企业是指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均不超过500万元,且其从业人员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综上所述,大中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从业人员的数量等指标。
根据不同指标的不同,大中型企业可以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
2017-2018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017-2018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推荐文章2017年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热度: 2017年云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热度: 2017中小企业出口政策热度: 2017年贵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热度: 2017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热度: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定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用来规范中小企业。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折叠划分方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
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最新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最新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最新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下面是最新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全文内容,敬请阅读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各⾏业划型标准为:(⼀)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5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营业收⼊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业。
从业⼈员1000⼈以下或营业收⼊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员300⼈及以上,且营业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20⼈以下或营业收⼊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营业收⼊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员200⼈以下或营业收⼊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5⼈及以上,且营业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5⼈以下或营业收⼊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员300⼈以下或营业收⼊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员50⼈及以上,且营业收⼊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10⼈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10⼈以下或营业收⼊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员1000⼈以下或营业收⼊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员300⼈及以上,且营业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20⼈以下或营业收⼊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员200⼈以下或营业收⼊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
中国中小企业标准分类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中国中小企业标准分类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化部、国家 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 __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__》,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类企业,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小微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分类标准,以便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和政策支持。
本文将介绍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小微企业的特点和管理。
首先,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和经营状况等方面。
其中,企业规模是小微企业分类的首要指标。
一般来说,根据企业的年营业额、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等指标进行分类。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一般将年营业额在几百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几千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几百人以下的企业划分为小微企业。
这样的分类标准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规模大小,有利于政府对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和管理。
其次,小微企业的行业类型也是其分类的重要依据。
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市场需求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小微企业划分到相应的行业类别中,以便对其进行行业监管和政策扶持。
这样的分类标准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和支持各行业的小微企业,促进不同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是其分类的重要考量因素。
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其发展前景和政策支持的力度,因此需要将其纳入到分类标准中。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企业的盈利能力、市场地位和创新能力等指标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
这样的分类标准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和支持不同经营状况的小微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和经营状况等方面。
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和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繁荣。
希望本文对小微企业分类标准有所帮助,使读者对小微企业的分类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
2018年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018年度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
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一、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有多种因素哦在咱们的经济世界里呀,中小型企业的认定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呢。
从人员规模上来说,这就像一个班级的人数一样有个大概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呀,如果企业的员工数量不是特别多,那可能就朝着中小型企业的方向去了。
比如说,有的企业员工可能就几十个人,最多也就几百人,这和那些大型企业成千上万的员工相比,那可就少多啦。
从经营规模方面看呢,这就好比是一个家庭的收支情况。
中小型企业的营收和资产数额相对有限。
它们可能不像那些大型企业一样,有着超级庞大的营业额,一年动不动就几个亿甚至几十亿。
中小型企业可能一年的营业额就是几百万或者几千万这样的范围,资产也不会像大型企业那样雄厚得吓人。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行业特性啦。
不同的行业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认定也有不同的标准呢。
比如说在制造业里,那些设备相对较少、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可能就是中小型企业。
但要是在一些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即使员工数量不多,但是如果有一些很厉害的技术或者独特的创意,营收也还不错,那也可能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
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定标准差异你可知道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就像不同性格的人一样,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也是有差别的呢。
在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对于企业的科技含量、创新能力等可能会在认定标准里占比较大的比重。
比如说美国,一个科技类的初创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它的技术有很大的潜力,那在认定的时候就会有特殊的考虑。
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呢,可能更多地会侧重于企业的传统规模指标,像员工数量、固定资产等。
就拿咱们国家来说吧,咱们国家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认定也有自己的一套详细的体系,综合考虑了好多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地把不同类型的企业区分开来,以便给予合适的政策支持呢。
三、认定标准对中小型企业的意义这认定标准对中小型企业来说,那可就像一个身份标识一样重要呢。
如果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那就能享受到很多特殊的待遇和政策支持呀。
比如说在税收方面,可能会有一些减免,这就像给企业的一个小惊喜红包,能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呢。
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型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型企业的规模较小、资金有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它们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需要考虑企业的规模和资产状况。
一般来说,中小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年利润等指标可以作为划分标准。
例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年利润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被划分为中小型企业。
其次,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还需要考虑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划分企业类型的重要依据。
例如,企业在所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品牌知名度、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都可以成为划分中小型企业的标准之一。
此外,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还应该考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
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是划分企业类型的重要考量因素。
例如,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表现可以成为划分中小型企业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企业的规模和资产状况、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型标准,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实现经济社会的双赢局面。
因此,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界人士等应该共同努力,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作者:————————————————————————————————日期: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工信部联部门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500万元——20 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从业人员300人—1 000人,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40 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2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 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营业收入6 000万元—80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 000万元—80 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6 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5 0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从业人员20人—200人,且营业收入5 000万元—40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从业人员5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20 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5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通过由国务院制定的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行业政策,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分类管理和监督,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主要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雇工人数和营业收入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划分。
根据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三个级别,具体标准如下:1.微型企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年度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雇工不超过50人。
根据上述标准,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在享受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方面将有所不同,为中小企业的合理分类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还明确了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扶持:政府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2.市场导向: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口味的中小企业品牌。
3.产业支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在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开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1.政府监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
2.行业协会:鼓励中小企业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监管,推动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和支持力量。
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还强调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中小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度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