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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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职责和制度汇编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

目录

(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职责--------3 (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4 (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警务室工作职责-----4 (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卫生室工作职责-----4 (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工作职责-----5 (六)***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中心工作职责----5 (七)财务管理制度-------------------6 (八)工作人员管理制度-----------------6 (九)值班人员工作制度----------------7 (十)请示报告制度--------------------8 (十一)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8 (十二)联动调处工作制度----------------10 (十三)回避制度--------------------11 (十四)督查回访制度—-----------------11 (十五)责任倒查追究制度-----——---------12

工作职责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县域内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2、负责调处县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

3、履行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分流指派、调度调处、督查督办三项权利:(1)案件的分流指派。指中心将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指派给相关的有关单位,受指派的单位必须接受;(2)案件的调处调度。指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相关的单位必须服从中心的调度,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3)案件的督查督办。指对与中心指派的案件,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送调处工作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调处结果。

4、对正常上访人员的诉求,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意见、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5、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有关政策法律学习、教育、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相对封闭式管理。

6、及时向县委、政府反映社会稳定信息、汇报工作

开展情况。

7、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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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对非访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档案记录和治疗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坚持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公正及时,防止矛盾激化。

三、及时掌握纠纷信息,不断提高对纠纷的预防、排除和控制能力,确保纠纷得到及时调处。

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矛盾纠纷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中心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调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是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

三是做好接待中心接访、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接待中心受理案件的调处调度和分流指派工作;

五是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六是做好每月矛盾纠纷接访、受理情况的汇总、分析、

上报工作;

七是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中心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经费开支由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批。

2、因业务需要购置物品,由业务科室事先报办公室,经中心领导同意,报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招待来客,按从紧、节俭原则,由中心领导统一安排。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因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一般应提前一日向中心主任请假。

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调处中心主任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4、中心如接待进京赴@非访人员,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调处中心,对非访人员进行教育、疏导、调处、化

解矛盾纠纷。

5、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调处中心的作息时间,若一次无故不到调处中心办公或无故迟到两次以上,由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6、中心工作人员的表现由中心定期组织考评,并将考核意见通报其主管单位。

7、调处中心对在接访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8、不适应在调处中心工作的人员,经教育引导仍未改进的,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9、在工作中责任懈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调处中心提出处理意见,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一、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轮值时间,准时到岗值班,遵守中心的作息时间和制度。

二、热情接待来访的居民群众,细心解答来访者的各种疑问。

三、认真、详细记录当事人陈述的纠纷调解请求。

四、对管辖明确的民间纠纷、行政争议及时分流至有关的部门调处,对难以确认管辖的报调处中心的领导处理。

五、坚持首问负责制原则,对来访的各类纠纷当事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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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热心接待,不得借故推诿,问明情况,对确不属本部门处理的,则应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予以妥善处理。

六、每天下班前,汇总全天纠纷登记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对重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即向中心领导汇报。

七、在对非访人员稳控期间,值班工作每人每天补贴津贴30元。值班人员无故离岗、脱岗,如被发现,一次扣除50元。

请示报告制度

1、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劝导、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业务部门请示报告,做好协调、跟踪。同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

2、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以专报形式向上级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

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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