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21399ddcdaef5ef7bb0d3c1f.png)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与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并加强供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并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确定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
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用电负荷分级与重要电力用户第五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将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政治或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等因素对用电负荷进行分级。
1.1.第六条用电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1.2.(一)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一级负荷:1、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5、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1.3.(二)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二级负荷:1、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2、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的。
1.4.(三)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
第七条具有一级负荷兼或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统称为重要电力用户。
第八条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可依据负荷分级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细分。
(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且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电力用户。
(二)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的电力用户,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的电力用户。
(三)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
第三章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第九条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5.(一)应采用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
2023年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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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规范我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企业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单位或者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重要电力用户一般为专变供电的电力用户。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供电企业在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应急救援、供电保障等供用电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
第二章重要电力用户类型第七条重要电力用户分为工业类和社会类两大类,工业类分为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子及特种制造业、军工5类,社会类分为党政司法机关和国际组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安全、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和人员密集场所8类。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参照《重要电力用户范围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第八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我市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四)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六)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国家电网公司2014技能鉴定用电检查机考初级工判断题
![国家电网公司2014技能鉴定用电检查机考初级工判断题](https://img.taocdn.com/s3/m/91ddc22d482fb4daa58d4b90.png)
国家电网公司2014技能鉴定用电检查机考初级工判断题判断题(每小题1.0分,共380小题)1.当变电所为全户内型式时,35kV及以上变压器应单独设置变压器室。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2.变电所的交流所用电源,应配置电涌保护器(SPD)。
电涌保护器的配置。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3.在电力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装置的中性点、外壳或支架与接地装置用导体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叫接地。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4.10kV客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客户及繁华地区、街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难以解决的地区宜采用电缆线路接入。
(1.0分)A.正确正确答案:B ;;5.变压器工作时,高压绕组的电流强度总是比低压绕组的电流强度大。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6.开关柜因负载增长引起内部温升过高时,应加强监视、作好开关柜的通风降温,必要时应减负载。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7.日平均负荷曲线峰谷差愈大,说明日负荷率愈高。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8.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1.0分)A.正确正确答案:B ;;9.供电质量包括供电频率质量、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三方面。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10.经电流互感器的三相四线电能表,一只电流互感器极性反接,电能表走慢了1/3。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11.计算统计线损率的两个量是供电量和售电量。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12.用电检查是对用户用电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13.电动机最经济、最节能的办法是:使其在额定容量的75%~100%下运行,提高自然功率因数。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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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原则 ......................................................................................... 3 6.2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技术条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 配置技术规范
(Specific configuration of power supply and self-emergency power supply for important power users) (征求意见稿)
××××-××-××发布
附 录 E ....................................................................................................................................... 23
前言
为进一步明确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规范和引导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提高其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5.1 重要电力用户界定 ................................................................................................................ 3 5.2 重要电力用户分级 ................................................................................................................ 3
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001cf2e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36.png)
一、总则为保障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防止因供电故障导致的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政治影响、经济损失和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重要用户定义重要用户是指在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四、管理职责1. 电力公司:负责重要用户供电电源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确保供电安全稳定。
2. 重要用户:负责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管理和使用,确保在供电中断时能够及时切换至应急电源。
3. 监管部门:负责对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五、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要求1. 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能对保安负荷供电。
2.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应采用多电源供电;一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应采用双电源供电;二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3.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用电负荷的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敷设线路或移动发电设备等方式满足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4. 重要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蓄电池、应急照明设备等,确保在供电中断时能够及时切换至应急电源。
六、供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电力公司应定期对重要用户的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重要用户应定期对自备应急电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3.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供电中断时的抢修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
4. 重要用户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供电中断时的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在供电中断时能够及时切换至应急电源。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de3e286d0d233d4b14e6980.png)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 43号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三)供电企业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四)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二、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五)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d59117c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11.png)
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第一篇: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合理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
第三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保安负荷是指为避免诸如:(l)中断供电将引发人身伤亡的;(2)中断供电将使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3)生产空间存有易燃、易爆物质,中断供电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4)中断供电将引起重大设备损坏的;(5)中断供电将引起社会治安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等事件而必须维持的最小负荷。
保安负荷通常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抽放或处理的用电负荷,事故照明,安全及自动装置用电负荷,通信和报警用电负荷以及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有关用电负荷。
第五条自备应急电源是指电网中断供电情况下,由电力用户自备且独立于电网之外的向保安负荷供电的电源。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负责审核批准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方案。
第七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监督检查,责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八条供电企业负责按年度提出供电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编制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方案商供电企业后报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70312d8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551ea49.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联系电话及传真:010-******** 010-********4.电子邮箱:*******************。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4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8月10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可靠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定义】电力可靠性管理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力企业(含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作职责】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电监会【2008】43号文件
![电监会【2008】43号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48d66623a5e9856a561260e8.png)
(十五)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七)重要电力用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八)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及其业务变更要向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供电企业签订自备应急电源使用协议,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备应急பைடு நூலகம்源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由重要电力用户自行负责。
1.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2.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三、安全规范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o
(九)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重要电力用户保安负荷由供电企业与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协商确定,并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_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_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422193f5727a5e9856a616b.png)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 43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为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提高社会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电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电监会。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条件-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条件-情况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93604ee271fe910ef12df86c.png)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情况说明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划分依据(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审核客户行业范围和负荷特性,并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分为特级、一级重要、二级重要、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其分类标准如下:一、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原则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条:重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条:较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标准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可以来自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设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fcddd3a87c24028915fc34d.png)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十三)重要电力用户要制订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应急演练。
(十四)重要电力用户运行维护自备应急电源的人员应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
1、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2、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十五)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3、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电监安全 [2008] 43号
4、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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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与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并加强供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并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确定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
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用电负荷分级与重要电力用户第五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将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政治或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等因素对用电负荷进行分级。
1.1.第六条用电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1.2.(一)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一级负荷:1、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5、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1.3.(二)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二级负荷:1、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
2、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的。
1.4.(三)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
第七条具有一级负荷兼或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统称为重要电力用户。
第八条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可依据负荷分级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细分。
(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且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电力用户。
(二)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一级负荷的电力用户,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的电力用户。
(三)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具有二级负荷的电力用户。
第三章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第九条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5.(一)应采用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文)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34bde2be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0e.png)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背景概述为了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电源监督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监安全2008-43号文提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相关意见。
监督责任分工首先,本文对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同时,企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电力部门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备足、配置好应急电源,确保按照供电可靠性等级要求,对应急电源进行维护和管理。
自备应急电源及配置要求在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方面,文中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先,每个重要电力用户都要配置相应的应急电源设施,以保证在电力故障和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可靠的、持续供电服务。
其次,企业用户应当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需要和负荷情况,选用合适的应急电源设备,确保能够有效地与电网进行切换,保障企业用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应急电源配置方面,文中还提出了以下具体的要求:1.应急电源的配置应当满足电网强度、负荷、电压等要求,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
2.应急电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3.应急电源应当拆分组成,以保障供电设备的冗余性,提高其可靠性。
4.应急电源的容量和数量应当足以支持重要电力用户最大负荷的需求。
监管和检查为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文中对应急电源的监管和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了明确规定。
1.监管部门应该定期检查重要电力用户的应急电源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查看、采样、测试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应急电源的正常运行。
2.电力部门应当对企业用户的应急电源设施进行质量监督和评估,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应急电源设备的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
3.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重要电力用户应急电源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
![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https://img.taocdn.com/s3/m/5dcaf01d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a0.png)
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XXX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力规划第三章电力建设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第五章电力供应与使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电力行政管理的部分(以下简称电力行政管理部分)、XXX在本省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树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和蔼执法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当超前发展,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电力发展应当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
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平安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撑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增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
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参与电力设施和电力市场的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分和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低碳生活、平安用电、节省用电意识。
DGJ32 J14-2007 江苏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
![DGJ32 J14-2007 江苏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954da4069eae009581bec65.png)
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2007年版修订稿)前言本标准是为了规范我省用户变电所的建设,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组织编写。
在编写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全省各地近几年来,在用户变电所建设上的经验,是遵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对变电所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导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和电网发展的新形势,提升配电网络的供电能力,降低配电网电能损耗,节约土地资源,各地均开始采用20kV电压等级的中压配电网络。
由于原标准中的有关条款没有涉及到20kV技术要求,因此,需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以满足20kV客户端变电所建设的需要。
本标准共分十五章及附录。
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电力﹑建设)标准已做明确规定的,应遵照执行,一般不在本标准中列入。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经贸委、江苏省电力公司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提出单位: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强﹑季强﹑姚国平、吴洪振﹑文乐斌﹑陈林荣﹑毛士良﹑宋建刚﹑金农﹑张卫民﹑周晓梅﹑胡向阳﹑肖明﹑杨晓梅﹑潘洋、沈力、王益新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3)3 电气设计 (6)3.1 一般规定 (6)3.2 电气主接线 (8)3.3 变压器 (11)3.4 所用电源 (11)3.5 操作电源 (11)3.6 自备应急电源 (12)3.7 电测量仪表装置 (13)3.8 中性点接地方式 (13)3.9 电缆 (14)4 无功补偿装置 (15)5 电能质量和谐波管理 (16)6 电气设备选择 (18)6.1 污秽等级 (18)6.2 变压器 (18)6.3 高压开关柜 (19)6.4 高压电力电缆 (19)6.5 低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 (20)6.6 高压电缆分支箱 (20)6.8 高压熔断器 (21)6.9 低压设备 (21)7 电能计量装置 (22)8 负荷管理终端装置 (23)8.1 一般规定 (23)8.2 二次回路 (23)8.3 电源 (24)8.4 其他要求 (24)9 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26)9.1 保护配置 (26)9.2 继电保护﹑控制装置配置及布置方式 (27)9.3 二次回路 (28)9.4 自动装置 (29)10 变电所的布置 (30)10.1 一般规定 (30)10.2 变电所的型式 (30)10.3 配电装置的布置型式 (33)11 电缆敷设 (35)12 通讯和远动 (36)13 防雷和接地 (37)14 土建 (38)14.1 一般规定 (38)14.2 荷载 (38)14.4 通风和照明 (39)15 施工及验收 (40)15.1 施工 (40)15.2 竣工验收 (40)附录:A 参考文献 (41)B 供电方案主要内容 (43)C 应提供设计文件和资料内容 (44)D 变电所工程竣工报告的主要内容 (45)E 常用电气主接线 (46)F 变电所电气捕鼠装置图 (47)G 20kV配电变压器性能参数 (48)H 本标准用词说明 (49)条文说明 (50)1 总则1.0.1 为促进客户端变电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docx
![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docx](https://img.taocdn.com/s3/m/d53595786294dd88d1d26b7c.png)
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全省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二OO九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分工 (2)第三章前期管理 (6)第四章并网条件 (8)第五章机组并网与电力供应协议 (9)第六章电量管理 (11)第七章电量计算和费用收取 (12)第八章日常运行管理 (13)第九章其它 (15)第十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自备电厂的管理,协调电网与企业自备电厂(并网发电机组)关系,维持供用电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企业自备电厂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自备电厂的性质以省级及以上政府项目核准(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严禁公用电厂改为自备电厂。
第三条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工作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除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以外的企业自备电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营销部负责以下企业自备电厂相关管理工作:1、省公司营销部组织《机组并网与电力供应协议》的谈判、审核、签订,参与示范文本的制订、修改;市公司营销部可受省公司委托承担《机组并网与电力供应协议》的谈判、草拟和签订的具体工作;2、省公司营销部负责指导市公司对企业自备电厂月度发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的抄录,并提交电力交易中心、发展策划部,收取售电电费、系统备用容量费、各类基金和附加、违约费用以及收取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3、省公司营销部负责指导、督促各供电公司切除企业自备电厂转供电及其它违约行为的查处和整改。
4、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并网发电企业机组性质及容量的确认工作;5、参与省经信委年度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资格认定、抽查及复审工作;6、配合发展策划部开展全省范围内新建、扩(改)建自备电厂接入系统的前期管理工作;7、配合交易中心核实自备电厂上网电量。
8、参与购电量的结算和清算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国家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国家](https://img.taocdn.com/s3/m/c2e930a3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68.png)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国家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是一项国家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标委综合[2015]52号文的要求编制而成。
XXX执笔,XXX、XXX、XXX、XXX、XXX、XXX等单位共同参与修订编制。
该标准是对GB/Z-201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版本的修订标准,任务编号为xxxxxxxx-T-624.二、编制主要原则及思路编制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贯彻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可维护性和环保性的基本要求,充分考虑国内外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的最新发展,结合国内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三、编写过程编写本标准的过程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审定和发布等环节。
在起草阶段,编制组对国内外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的最新发展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收集了大量的实际应用案例和技术资料,结合国内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初稿。
在征求意见阶段,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专家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审定阶段,经过多次审定和修改,最终形成了本标准。
四、总体结构本标准共分为前言、引言、术语和定义、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检验和验收、维护管理和附录等七个部分。
其中,供电电源配置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五、主要条款说明本标准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原则、技术要求、检验和验收、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供电电源配置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选择和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包括应急发电机组、蓄电池组、UPS电源等的选择和配置。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国家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重要电力用户对供电安全性和连续性有高要求,但供电中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等重大停电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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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
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以及与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电力用户。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第三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含危险化学品)、党政机关、国防、信息安全、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公共事业及其他等行业。
具体分类详见附件一《江苏省重要电力用户重要等级分类表》。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建立重要用户资料,并建立与重要用户的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重要用户,巡视设备状况,在用电安全方面给予用户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填写《江苏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附件二),如实申报重要等级。
第六条新增电力用户,属重要用户范围的,在报装申请用电时应填写《江苏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如实申报重要等级。
供电企业根据新增重要电力用户填写的《江苏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对重要用户的重要等级予以核定,并据此提出供电方案意见。
第七条重要电力用户对核定的重要等级如有异议,可向当地经信、安监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核定。
当地经信、安监部门收到重要电力用户要求重新核定重要等级的申请后,应当在15天内组织重新核定,并在30天内给出最终核定意见。
第八条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核定的重要等级,向供电企业申请符合其重要等级要求的供电电源。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二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第九条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第十条对供电电源有特别要求的,供电企业可按相关行业规章、规程对供电电源的要求制定供电方案。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要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改善供电条件,提高供电能力,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符合重要等级要求的供电电源。
如确因电网客观条件,供电企业暂无法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符合重要等级要求的供电电源,要和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征得当地安监、经信部门认可后,可暂按次一等级要求提供供电电源。
此类问题中如有存大安全隐患的,省电力公司要要及时通报省经信、电监和安监部门。
第十二条供电电源配置未达到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在与当地供电企业的指导下,制定措施立即整改,落实供电电源,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重要电力用户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电源。
在正常照明失电后,为人员应急疏散等紧急情况提供照明电力。
第十四条具有保安负荷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在配置符合其重要等级要求的供电电源的的前提下,还应自备应急
电源,确保在外部电源全部失电后,各类应急设备、应急照明、消防等各类设施的正常、可靠供电。
自备应急电源主要包括柴(汽)油发电机组、UPS不间断电源等类型电源。
第十五条重要电力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保安负荷是指重要电力用户必须的确保安全的最低用电负荷。
自备应急电源在正常电源中断后,能够自动投切,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第十六条新报装申请用电且有保安负荷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在业扩报装环节提出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的配置要求,并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具有保安负荷要求的,但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尚未达到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进行整改,科学合理选择自备应急电源类型及容量,并尽快整改到位。
对确因技术原因无法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在提出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并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后,可暂缓配置。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了解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数据库,并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用电安全隐患,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第十九条对由于客户原因,供电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各市安监部门将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或电网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各地供电企业应于每年度12月31日前,将年度重要电力用户新增、变更、销户等情况向当地经信、安监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市经信、安监部门和供电公司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全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情况报省经信委、南京电监办、省安监局和省电力公司。
第二十二条省经信委、南京电监办和省安监局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全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南京电监办、省安监局和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