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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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2015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可能经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现象,对于工程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缺陷的发生。为了更好的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有效控制和处理,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质量缺陷处理管理。
第三章质量缺陷的定义
第四条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质量缺陷和一般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质量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第四章质量缺陷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一般质量缺陷
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项目部应予以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作业队伍立即改正不正当施工操作工艺,加强施工操作工艺技术交底工作。
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项目部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进行确认,项目部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并加强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同时报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严重质量缺陷
发生严重质量缺陷后,项目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堤交质量缺陷报告资料给工程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如实反映质量缺陷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工程部派质量监管员、项目部管理人员会合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共同组织对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原因分析。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提出的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按设计单位的处理方案进行质量缺陷处理,处理应通过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签认。
第五章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
第七条一般质量缺陷发生后,项目部现场质量员应及时向工程部质量监管员提交质量缺陷报告。现场质量员应按工程部质量监管员指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严重质量缺陷发生后,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和监理机构,并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再对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加固。
第九条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应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缺陷原因不清楚不放过、缺陷责任人不明不放过、缺陷没整改不放过”,工程部质量监管员要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配合质量缺陷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缺陷调查和原因分析,项目经理应对质量缺陷处理工作负责跟踪检查。
第十一条已发生的质量缺陷,在查明质量缺陷原因后,应吸取教训,加强施工管理,完善施工工艺,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第六章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一般质量缺陷的处理
直接由项目部报工程部质量监管员备案便可,处理完后由监管员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完毕。
第十三条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
项目部在严重质量缺陷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工程部报告,24小时之内提交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出现部位(附照片)、初步原因分析、临时处理方案、初步预计费用,并在处理完毕后,完善处理部位(附照片)的验收确认资料、预防措施。整个事件处理完成后将资料交由工程部存档。
如严重质量缺陷对结构安全及下道工序有影响,工程部组织项目部、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联合调查,原因分析及处理。必要时,委托设计单位出修补处理方案,项目部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工程部、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最后由工程部、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必要时,委托设计单位对处理后的结构安全性进行复核。
当项目部对工程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隐瞒或拖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工程部和项目监理机构认证,造成工程质量及经济损失由项目部承担损失和责任;在对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受影响的部分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在严重质量缺陷处理完成后将完整资料交由工程部资料室存档,资料内容应包括:
(1)质量缺陷发生的质量缺陷报告;
(2)工程质量缺陷的调查报告;
(3)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
(4)处理后的验收记录。
第七章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项目部因自身管理不善、施工不规范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处理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非项目管理原因造成质量缺陷损失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后,项目经理或有关负责人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工程部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查看严重程度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项目部积极配合工程部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所需材料。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对质量缺陷伪造现场、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将视情节轻重,对责
任部门予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并要求落实整改完善。
第十九条项目部擅自对严重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予以5000元~20000元的处罚,并要求落实整改完善。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或有关负责人不按事故程序处理或处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公司责成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0元~3000元的处罚。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
否
是
工程质量缺陷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