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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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0c42c92db90d6c85ec3ac675.png)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2017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整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件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c4ff99b69dc5022aaea00e5.png)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
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 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2.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 人的企业等单位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以前年度已 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 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 ,可按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目录 Content
一 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二 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第一部分
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一) 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 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 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一) 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 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 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最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解教学讲义PPT课件
![最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解教学讲义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192a32bc1711cc7930b71604.png)
•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超
过2年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
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质)押和第三人保证担保等方式。
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办理创业贷款?
•
由贷款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
提交有关材料;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政策五:劳动保障政策扶持
•
1、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备案进入基地进行创业前见习实践的大学
生,见习实践期内给予大学生每月600元/人的创业见习费用补贴、给
予用人单位每月400元/人的费用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பைடு நூலகம்
•
2、基地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
贴。社保补贴标准为大学生所招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资助项目进
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经批准方可享受无偿资助。每个
项目资助额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最高为20万 元。资助资金分二次拨付,首次拨付审批总额的70%,其 余部分在首次资助资金通过考核验收后即予拨付。
•
4、对获得省级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
毕业生创业实体(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进入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
园(孵化基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
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进入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在场
所等有关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水电 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补贴50%。
• 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ppt课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b31a0560912a216147929b8.png)
总理一再谈 “创业创新”,意味着什么?
最后,鼓励创新创业,以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不断产生的创业活动和新企业,不仅可 以给经济增长带来持续活力,也将为经 济新常态下经济中高速增长增添持久动 力。
12
第二章
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总理一再谈 “创业创新”,意味着什么?
首先,鼓励创新创业,以有效破解就业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 定、家宁、国安。”在主要经济 指标中,“就业”始终是总理最 关心的指标之一。
今年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320万人,调查失业率为5.1%左右
10
总理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总理一再谈 “创业创新”,意味着什么?
第三专题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1
导言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人民 勤劳而智慧,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 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 动能,一定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 通过政府不断疏通创新创业中的“堵点”, 解决创新创业中的“难点”,更加宽松顺畅的 创新创业环境将会被营造,广大劳动者创新创 业的热情将会被极大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有望 成为稳增长的新动力。
缺乏创业经验
资金匮乏
个人能力不足 缺乏有效创业指导
我国约65%的学生表示有创业意向,但最终创业成功率仅3%, 远低于美国大学生20%的创业成功率。
38
进入社会之后,政府在积极转变职能,进入社会 之前,学校是否给足了相关养分?不久前,一篇名 为《一个你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硅谷》的文 章在网上流传,谈及硅谷可持续发展的秘密时, 文章认为大学发挥了重要作用:“斯坦福大学依 然是处于各种行动的中心位置……大家看看由斯坦 福所润育出来的硅谷企业,肯定会令你咂舌不已: 思科、谷歌、惠普、雅虎……以致很多批评者抱怨 说斯坦福大学变得过于关注大学生创业”。
最后,鼓励创新创业,以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不断产生的创业活动和新企业,不仅可 以给经济增长带来持续活力,也将为经 济新常态下经济中高速增长增添持久动 力。
12
第二章
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总理一再谈 “创业创新”,意味着什么?
首先,鼓励创新创业,以有效破解就业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 定、家宁、国安。”在主要经济 指标中,“就业”始终是总理最 关心的指标之一。
今年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320万人,调查失业率为5.1%左右
10
总理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总理一再谈 “创业创新”,意味着什么?
第三专题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1
导言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人民 勤劳而智慧,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 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 动能,一定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 通过政府不断疏通创新创业中的“堵点”, 解决创新创业中的“难点”,更加宽松顺畅的 创新创业环境将会被营造,广大劳动者创新创 业的热情将会被极大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有望 成为稳增长的新动力。
缺乏创业经验
资金匮乏
个人能力不足 缺乏有效创业指导
我国约65%的学生表示有创业意向,但最终创业成功率仅3%, 远低于美国大学生20%的创业成功率。
38
进入社会之后,政府在积极转变职能,进入社会 之前,学校是否给足了相关养分?不久前,一篇名 为《一个你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硅谷》的文 章在网上流传,谈及硅谷可持续发展的秘密时, 文章认为大学发挥了重要作用:“斯坦福大学依 然是处于各种行动的中心位置……大家看看由斯坦 福所润育出来的硅谷企业,肯定会令你咂舌不已: 思科、谷歌、惠普、雅虎……以致很多批评者抱怨 说斯坦福大学变得过于关注大学生创业”。
“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政治学习材料PPT参考课件
![“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政治学习材料PPT参考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fbb125771fe910ef02df8ac.png)
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当前,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适应经济发展 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具 体来说就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 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让创业者的奇思妙想 与市场需求充分对接,从铺天盖地的初创企业中培育出顶 天立地的“小巨人”,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 面。
✓ 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打破地方保护 ✓ 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不低于50%:为激励成果转化,意见提出要提高科研人员
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 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同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 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科技部和重庆市提出的具体举措
发展“众创空间”,不是“大兴土木”搞建设,而是 要在总结车库咖啡、联想之星、天使汇等新型孵化器模式 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 营机制,发挥创业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规模优 势,让创业者之间自由共享经验、知识、思想和仪器设备 等创业资源,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互帮 互助”、“用户参与”的开放式创业生态系统。
五、科技部和重庆市提出的具体举措
自2009年以来,在北京、深圳、武汉、杭州、西安、 成都、苏州等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活跃的地区涌现出创新工 场、车库咖啡、创客空间、天使汇、亚杰商会、联想之星、 创业家等近百家新型孵化器。这些新型孵化器各具特色, 产生了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新文化,集聚融合各种 创新创业要素,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成为科技服 务业的一支重要新兴力量。
谢谢大家!
•2021/3/10
当前,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适应经济发展 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具 体来说就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 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让创业者的奇思妙想 与市场需求充分对接,从铺天盖地的初创企业中培育出顶 天立地的“小巨人”,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 面。
✓ 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打破地方保护 ✓ 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不低于50%:为激励成果转化,意见提出要提高科研人员
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 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同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 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科技部和重庆市提出的具体举措
发展“众创空间”,不是“大兴土木”搞建设,而是 要在总结车库咖啡、联想之星、天使汇等新型孵化器模式 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 营机制,发挥创业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规模优 势,让创业者之间自由共享经验、知识、思想和仪器设备 等创业资源,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互帮 互助”、“用户参与”的开放式创业生态系统。
五、科技部和重庆市提出的具体举措
自2009年以来,在北京、深圳、武汉、杭州、西安、 成都、苏州等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活跃的地区涌现出创新工 场、车库咖啡、创客空间、天使汇、亚杰商会、联想之星、 创业家等近百家新型孵化器。这些新型孵化器各具特色, 产生了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新文化,集聚融合各种 创新创业要素,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成为科技服 务业的一支重要新兴力量。
谢谢大家!
•2021/3/10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详解课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详解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5fa8adb6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42.png)
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 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 创新能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提供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创业门槛,为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提供便利。
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
高校与科研机构
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创业投资与孵化器
投资机构
国内涌现出众多创业投资 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 支持和技术指点。
孵化器
各类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 供办公场所、资源对接和 培养服务,助力企业快速 成长。
投资趋势
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 ,投资机构和孵化器也在 不断调整投资方向和孵化 策略。
创业教育与实践
教育机构
教育模式
高校和培训机构纷纭开设创业课程, 培养创业意识和技能。
02
大众创业政策与环境
创业政策体系
01
02
03
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 和贷款担保等,以降低创 业门槛和风险。
政策落实
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创业政 策,简化行政手续,提供 一站式服务,为创业者提 供便利。
政策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创业政策进行评估 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和社 会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政 策体系。
全球化合作
企业可以借助全球化合作平台,拓展 国际市场和资源。
消费升级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为满足消 费者需求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 间。
个人与社会如何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培养创新思维
积累实践经验
个人应重视培养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敢于尝试和冒险。
通过参与实际项目和创业实践,积累经验 和提升能力。
提供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创业门槛,为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提供便利。
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
高校与科研机构
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创业投资与孵化器
投资机构
国内涌现出众多创业投资 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 支持和技术指点。
孵化器
各类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 供办公场所、资源对接和 培养服务,助力企业快速 成长。
投资趋势
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 ,投资机构和孵化器也在 不断调整投资方向和孵化 策略。
创业教育与实践
教育机构
教育模式
高校和培训机构纷纭开设创业课程, 培养创业意识和技能。
02
大众创业政策与环境
创业政策体系
01
02
03
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 和贷款担保等,以降低创 业门槛和风险。
政策落实
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创业政 策,简化行政手续,提供 一站式服务,为创业者提 供便利。
政策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创业政策进行评估 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和社 会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政 策体系。
全球化合作
企业可以借助全球化合作平台,拓展 国际市场和资源。
消费升级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为满足消 费者需求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 间。
个人与社会如何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培养创新思维
积累实践经验
个人应重视培养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敢于尝试和冒险。
通过参与实际项目和创业实践,积累经验 和提升能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件-纳税人学堂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件-纳税人学堂](https://img.taocdn.com/s3/m/9eb6034e77232f60ddcca1fa.png)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 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 享受主体:就业的残疾人 • 优惠内容:1、残、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 审批后,按照应纳税额减征50%个人所得税。 2、残疾人员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 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 不超过5万元的,按照全年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 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证上 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 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 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
瓦房店市税务局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 优惠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 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 享受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照季度平均值计算。
• 享受条件:从事个体经营;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 享受主体: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 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 的小型企业实体。 • 优惠内容:2017年至2019年,在3年内按实际招 用人数予以定额52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 得税优惠。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课件.ppt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课件.ppt](https://img.taocdn.com/s3/m/d070b4c1f705cc17552709da.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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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第2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惠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 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 财务上单独核算。 (3)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 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 数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 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16
(三)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 Nhomakorabea的 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第1项.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 税 【享受主体】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个人。
【优惠内容】 对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 期限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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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第3项.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享受主体】 国家大学科技园 【优惠内容】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 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园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条件。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 布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2)科技园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 务上单独核算。 (3)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科技园可自 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 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 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营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二)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第2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惠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 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 财务上单独核算。 (3)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 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 数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 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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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 Nhomakorabea的 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第1项.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 税 【享受主体】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个人。
【优惠内容】 对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 期限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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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第3项.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享受主体】 国家大学科技园 【优惠内容】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 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园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条件。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 布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2)科技园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 务上单独核算。 (3)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科技园可自 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 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 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营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https://img.taocdn.com/s3/m/e72aa099ba1aa8114531d990.png)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第44项.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享受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 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 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 执行。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第43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第43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优惠内容】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 2.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 【享受条件】 1.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 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 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 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 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 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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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 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 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 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 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 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 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 扣应纳税所得额; 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 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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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重点群体创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2项 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及安置就业相关税 收优惠8项 残疾人创业及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税收优惠6项 来华定居专家和回国服务留学人员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2项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返回
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 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 税所得额; 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 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 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 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 税;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p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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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 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 【优惠内容】 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 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 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 收增值税。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 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2017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 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 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经江西省政府同意,自 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个人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 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
“双创”税收优惠政策解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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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四个行业加速折旧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
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
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
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
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
《“双创”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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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双创”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
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 2017年5月10日,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 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 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 命周期。
旧年限(规定折旧年限的60%)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
设基金 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 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
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到50万元(含50万元)之间
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至今,3年共有1100多万户次企业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近600亿元。2014年末, 全国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型微利企业数量约为923万户;2015 年末,数量为1174万户;2016年末,则进一步增加至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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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政策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
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 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 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经江西省政府同意,自 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个人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 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 通知》财税[2013]52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 收增值税。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 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享受主体】 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大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 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 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 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 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 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 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 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 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 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 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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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 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 【优惠内容】 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政策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
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 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 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经江西省政府同意,自 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个人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 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 通知》财税[2013]52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 收增值税。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 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享受主体】 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大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 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 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 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 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 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 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 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 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 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 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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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 税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 【优惠内容】 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