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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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1、总则
1.1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管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对企业负责、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2 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
2.3 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2.4 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
3、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3.1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体系运行,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铁路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
3.2 安全管理目标
3.2.1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2.2消灭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2.3消灭营业线行车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
3.3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杜绝违章;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4.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委会主任,项目常务副经理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安委会副主任、安质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
4.3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4.4 各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5.1 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5.1.1 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是本项目工程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1.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5.1.3 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本单
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1.4 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改进、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布置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5.1.5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1.6 依据项目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1.7 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指挥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5.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5.1.9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同时保护现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1.10 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5.2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5.2.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分管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5.2.3 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
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
5.2.4 参与审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5.2.5 加强对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配强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行使“三大权力”。(即: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安全问题,有权越级报告)。
5.2.6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抓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和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5.2.7 组织制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并严格检查、验收。
5.2.8 组织本项目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5.2.9 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5.2.10 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救援工作,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5.2.11 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典型。
5.3 分部经理安全职责
5.3.1 对所承担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5.3.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5.3.3 按照分部年度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分解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
5.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