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安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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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

关于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办法》(中矿大研字[2014]4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14]41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工作

1、领导小组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申请-审核”制工作,负责审核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录取学生名单。

2、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组成审核小组,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审核材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教授委员会指派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可以包括指导老师在内)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综合考核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3.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或IELTS ≥5.5或TOEFL≥80 或WSK(PETS5)≥6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学术成果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在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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