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结果调查标准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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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为确定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后续物料的处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范围:适用于所有在质量控制实验室以及中控实验室发生的任何对初始物料(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中间产物以及成品的检验。责任者: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QC主管、化验员、取样员、生产制造部、提取车间、制剂车间、综合车间。规程:

1以下任何超出质量标准及趋势或异常的分析结果都须进行实验室调查。

1.1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结果(Out of Specification ,OOS):结果超出设定质量标准(超标)。其中包括注册标淮以及企业内控标准。检验结果不符合法定标准或企业的内控标准的结果。

1.2超出趋势(out of trend, 00T)的实验结果:结果虽在质量标准之内,但是仍然比较反常,与长时期观察到的趋势或者预期结果不一致。

1.3异常数据(abnormal data, AD):指超出标准及超趋势以外的异

常数椐或来自异常测试过程的数据或事件。例如:仪器设备停机,人为差错,系统适用性不合格,样品或样品溶液异常等等产生的数据或事件。

2一旦出现超标或超趋势的结果,必须进行实验室调查以便确认结果是否有效。即使已根据确认有效的超标结果判定一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时,仍需进行调查以找出确切的或可能的不合格原因,并评估该产品或其他产品的其他批次是否受该超标结果的影响。在调查过程屮,应对发现的任何错误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实验室调查必须迅速开展,优先权高于其他工作。

3.1如果初步调查结论确凿,巳上市销售的产品相关的实验室调查(如投诉样品,稳定性试验等),应于24小时内开始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同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跟踪调查进展和调赍结果。如确认超标结果有效且非实验室原因所致,须在调查报告批准后立刻通知相关法规机构,并在更短时间内得出调查结果。

3.2对于与上市产品无关的超标或超趋势的结果,也应尽快进行调查,以确定超标是否来源于生产过程的偏差,以便及时进行纠正。

3.3如在实验中出现明显的错误时(如,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自动关机,玻璃仪器爆裂等),化验员在通知QC主管后,可停止实验,该实验视为无效,重新进行实验以获取有效结果。

3.4所有的实验溶液必须保留至调查结束。

3.5重复取样、复检都须得到QC主管的批准后进行。

3.6在开始实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果外观显示可疑,受损或不

能在合适的条件下保存(如避光,冷藏等)时,不能进行实验。分析实验需要采用新的能代表本批产品的样品。

4程序

4.1流程图中术语定义:

4.1.1初始样品复验:用相同的样品或相同数量的样品重复实验。

4.1.2重新进样:从依然有效的试验溶液中重复进样,以确认是否为分析仪器的影响。

4.1.3重新取样:遵循预定的计划从一批中重新取样,可以与原始取样计划不同。此计划应事先批准。

4.1.4分析错误:造成分析结果与真值的偏差的原因是实验进行中的错误,如技术问题的结果。有如下两方面分析错误:表面的(可重复性的)与非表面的(不可重复性的)。前者可以归结于实验执行过程错误,后者可归结于以前从未检出过的潜在的错误。

4.1.5产品问题:造成分析结果与真值的偏差的原因是制造的错误引起产品质量的缺陷。分为以下两种:和制造流程无关以及与制造流程有关的。此部分不涵盖于实验室调查范围内,此原因应在排除实验室问题后,由质量管理部和生产制造部部共同调查确定。

4.1.6样品错误:造成分析结果与真值的偏差的原因是样品的错误。

4.1.7未知错误:造成分析结果与真值的偏差的原因不能被定义为以上三种类型,是偶然发生,不可控的。

5OOS /OOT/AD实验结果的鉴定:化验员对于每一个分析结果都须对照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历史趋势进行评判,以断定是否为超标或超出趋势结果。如有异常数据发现,应立即报告QC主管,并保留所有样品、标淮品、玻璃仪器、试剂和样品溶液直到实验室调查结束。

6调研阶段1:证明是否为明显的分析错误引起。

6.1计算错误:重新进行计算,以确定是否为计算错误。

6.2样品调查:检查原始样品,同时对取样过程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

6.3实验室分析过程及相关调查:

6.3.1复核实验文件,确认实验过程及方法正确。

6.3.2确认实验是在现行版实验方法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且系统适用性符合要求。

6.3.3检查色谱和光谱等原始数据是否有异常或可疑的信息。

6.3.4确认所用仪器已经过校验且操作正确,包括可能会对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软件的核实。

6.3.5确认正确的操作参数或设定。

6.3.6确认试剂、溶剂和标准品使用正确,且在效期内,溶液正确制备。

6.3.7检查玻璃容器屮剩余溶液的性状和体积,并检查所用容器是否使用正确并没有可见的污染。

6.3.8评估化验员的培训历史和经验。

6.3.9复测包括原始制备的溶液或进样溶液,或者是新制备的溶液或进样溶液。

6.3.10评估与OOS/OOT或异常数椐同时检测的所有批次。

6.3.11收集该产品的历史数据并评估,以确认是否有趋势或相关的问题。

6.3.12经过以上初始调杏,应得到明确的结论证明OOS/OOT/AI)是否为明显的实验室错误引起,否则进行到调研阶段2。

7调研阶段2:进一步的实验室调查,证明异常结果是否为实验室原因或者是产品缺陷。对初始样品安排专人复核,可用同一仪器进行复检。钇检"r以存下列两种形式:

7.1对初始样品进行复检:由另一化验员重复样品的处理过程。

7.2对本批新样品进行检测:当笫一次的复检结果示与原检测的差异很大,则在这种特殊情况下,重新取样复检。

7.3对新数据进行计算:复检时甸个样品的检验结采应分別评估,不能平均,以便找到OOS /OOT的可能原闪。

8结果评估与结论:实验室调查中所有的结果的状态都必须记录和评估并作为所最终的产品放行或否决提供一部分依据。如经实验室调查后,确认OOS/OOT的根本原因非实验室原因所致,则应由质量管理部与生产制造部共同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9纠正和预防措施:必须基于调查的结果而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防止更多OOS/OOT结果的发生。必须通过执行合适的措施来更正错误。10趋势追踪:必须保留OOS/OOT事件调查清晰和完整的记录。每年对有关案例进行回顾、统计分析,对趋势的分析可以在早期揭示潜在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预防未来OOS/OOT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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