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执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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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执行要求的说明(2009-03-24 21:36:54)
分类:蓝魔之旅
标签:大气导则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
离说明杂谈
2008年下半年,在最后几次导则汇报与讨论会上,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的领导提出要加入环境防护距离的管理要求和相关定义。

虽然到现在为止,导则-总纲的正式版还没推出,这次修订版大气导则中率先提出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定义和管理要求。

提出和规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建立环保系统内的管理要求,以取代原有卫生部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概念。

虽然这次定义和原来卫生防护距离很接近,包括对源的处理方法和管理要求,但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这些也是最近被咨询的比较多的地方:
1、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直接采用修订版大气导则的推荐模式进行计算即可。

不需要考虑原来所涉及的提级、叠加周围点源的综合影响,也不考虑污染物的毒性。

2、注意这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届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注意最终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应该结合包络线来表达。

原来习惯定义的场界外多少多少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是不太科学的。

关于两个防护距离的执行,注意以下几个具体要求:
1、现行国家标准中尚有效的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首先应执行该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在环评中可参考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一个结果,但只作为参考。

2、对于没有相关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不必再采用原有91年的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进行计算。

直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即可。

3、对于计算结果为没有超标的无组织排放源,不用再设置防护距离。

4、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的前提是,无组织排放源场界监控点处排放达标。

最后转一个人的询问邮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6、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
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该通知是在新大气导则出台之前颁布的,按照以往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防护距离是从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边界开始计算,请问该通知中要求的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应从哪里开始计算。


我的答复是,对于这些尚未失效的管理性的文件,仍应注意执行。

同时,在环评中可参考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一个结果,但只作为参考。

从文字要求理解,该通知要求的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应从项目场界处开始计算。

特别声明:以上文字为本人原创,谨代表个人观点和意见。

转载需标明作者(风影)和出处(风影的蓝魔生活:/eiaa)!
侵权必纠。

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要求是:
1、有国家或行业性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或行业性标准。

2、其他执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对于计算结果为没有超标的无组织排放源,不用再设置防护距离。

“没有超标点”是指在满足厂界监控点处排放达标的情况下,计算出厂界外任何一点的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这样的情况下可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1、厂界达到排放标准并不能保证厂界外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因为这两个标准是不一样的。

2、厂界达到排放标准而厂界外预测的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这正是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出发点,即在厂界到厂界外预测的浓度超标的这段范围内划出一定防护距离,保证在这段范围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3、污染防治措施可不可行,首先要保证厂界达到排放标准,其次使得周围的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对于“厂界监控点处排放达标的情况下,计算出厂界外任何一点的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可不再设置防护距离即可达到上述
2个要求;而对于“厂界监控点处排放达标的情况下,厂界外预测点的浓度超标”则需要在厂界外划出一定的防护距离来保证达到上述2个要求。

请教卫生防护距离的问题
发布: 2008-12-24 19:22 | 作者: innocence_jan | 来源: 环评爱好者网社区门户
某企业A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B 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 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应该提级到100m, 卫生防护距离是从那个车间开始算哪?还是厂界?
调味品如味好美的汤料、家乐的浓汤宝以及酱油制品等类产品。

臭气浓度的卫生防护距离怎么计算?包装的臭气源就很难确定!
某企业A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A车间臭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 m,B 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 B 车间臭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卫生防护距离提级到多少?, 卫生防护距离是从那个车间开始算哪?还是厂界?
谢谢回复
hhxxbb (2008-12-24 20:15:03)
1、提级到100m,两个车间各自的边界算起,不能以厂界算。

2、调味品如味好美的汤料、家乐的浓汤宝以及酱油制品等类产品。

臭气浓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可以不要算。

不要什么都和卫生防护距离靠。

3、仍然按照100m
bspy (2008-12-24 20:23:50)
QUOTE:
原帖由innocence_jan于 2008-12-24 19:22 发表
某企业A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B 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 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应该提级到100m, 卫生防护距离是从那个车间开始算哪?还是厂界?
本条跟楼上的意见有点不一致,我认为可以单独考虑两个不同的生产单元,各取50m,以各自的车间开始
计算。

欢迎大家讨论
调味品如味好美的汤料、家乐的浓汤宝以及酱油制品等类产品。

臭气浓度的卫生防护距离怎么计算?包装的臭气源就很难确定!
与楼上意见一致,不要什么都计算,真要设的话,可以说是根据类比,需设多少多少的。

某企业A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A车间臭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 m,B 车间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 B 车间臭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卫生防护距离提级到多少?, 卫生防护距离是从那个车间开始算哪?还是厂界?
各车间均为100m,各自厂界计算。

谢谢回复
envir (2008-12-24 20:44:05)
同意三楼意见,相同污染因子不需提级,不同污染因子叠加需作提级考虑。

hhxxbb (2008-12-24 20:55:34)
仔细查了一下,3、4楼正解。

[本帖最后由 hhxxbb 于 2008-12-24 20:56 编辑]
烟雨冷月 (2008-12-24 22:24:26)
恩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学习
hhjjaa (2008-12-24 22:56:11)
学习了
fifibaba (2008-12-25 10:11:28)
有一点看法,卫生防护距离不应简单提级,应根据两个车间的厂平面布置情况,分别绘制50米的包络线,包络线叠加的方向提级至100米,其他侧仍按50米计算,最终卫生防护距离可根据调整后的距离绘制卫生防护距离的最终包络线供审批部门参照。

fifibaba (2008-12-25 10:22:09)
补充一下,臭气和粉尘两种性质的污染物不需叠加计算卫生防护距离,A、B两车间的相邻关系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主导风向等也对卫生防护距离的包络线有影响,个人认为恶臭应该比粉尘敏感且难治理,在敏感目标一侧考虑风向的情况下,包络线应向外靠一些(曲线更平滑一些)。

bspy (2008-12-25 11:52:08)
QUOTE:
原帖由fifibaba于 2008-12-25 10:22 发表
补充一下,臭气和粉尘两种性质的污染物不需叠加计算卫生防护距离,A、B两车间的相邻关系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主导风向等也对卫生防护距离的包络线有影响,个人认为恶臭应该比粉尘敏感且难治理,在敏感目标一侧 ...
能补充一下补充意见的依据吗?
1、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上的提级要求,只说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气体,没说是否属于相同性质的气体。

2、卫生防护距离的取值与主导风向有关从道理上还可以说的过去(虽然我也是不知道依据在那儿啊),但与周围环境敏感目前的分布也有关吗?这个可是从没听说过啊。

若是可以,那么本来不能达到的能达到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来更改意见了?。

3、至于是否难治理的问题,更没听说过了,因为是否难治理以及毒性大小,在计算过程中已通过环境质量标准来体现,要修改,也是修改质量标准吧?
[本帖最后由 bspy 于 2008-12-25 11:53 编辑]
fifibaba (2008-12-25 13:45:36)
卫生防护距离的测算过程很复杂,公式法比较简单,但要把车间当做点源的化也可参照国家环保部评估中心丁峰、李时蓓的论文(/dynamic/files/files_daqi/yyAERMOD.pdf),但对于确定的一个车间,50米的尺度和车间的尺度相接近,不可能通过那种预测模式去计算,这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有关,因为卫生防护距离只是车间外边界到污染物降解到一定程度的范围。

实际工作中,对一个确定的(比如说20米见方)的车间,它的卫生防护距离的包络线应该像朵4瓣的花,那么再有一个车间(姑且是圆)它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应该是个圆。

两个车间的分布决定最终卫生防护距离的形状。

对于一个复杂形状的车间绘制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更是复杂,不可能给出准确的包络线,两个复杂边界的车间(如果比较近,)就更复杂了,我们只能简略绘制其大致形象。

对两个条状分布的相邻车间,长端一侧我们可提级,短端一侧可维持原级,但如果一个角上有敏感目标,请问是要按长端算,还是按短端算?如果是个不规则边界,又该怎样绘制?答案很简单尽量按提级的要求绘制一个圆滑的包络线。

环评的目的不是去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而是要对选址提出改进,这也是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初衷,两种不同毒性的气体无组织排放源,肯定要优先考虑毒性强的,无组织排放不易控制和治理的气体去测算卫生防护距离,有条件治理的要提出消减和治理措施,而不是去计算防护距离,提出防护要求。

无组织粉尘可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消减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的恶臭相对来说治理措施就不太容易了,也还有一个经济性的问题。

innocence_jan (2008-12-27 14:03:06)
环评的目的不是去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而是要对选址提出改进
有时候本来项目是建在工业区里面的,但是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的民宅还没有搬迁。

企业其实选址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主要是工业区的问题
但工业区的财力等关系没有落实,让民宅搬迁。

更可恨的是,工业区让企业落户,还不给出具证明什么时候能让民宅搬迁。

如果让企业重新选址其实我觉得比较难!所以只好看看卫生防护距离,再说一些要落实搬迁。

一些空话。

ydgx2000 (2008-12-28 13:36:36)
有一点看法,卫生防护距离不应简单提级,应根据两个车间的厂平面布置情况,分别绘制50米的包络线,包络线叠加的方向提级至100米,其他侧仍按50米计算,最终卫生防护距离可根据调整后的距离绘制卫生防护距离的最终包络线供审批部门参照。

转自: 环评爱好者/thread-29455-1-1.html
这个说法有道理,当时是否关注一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但其他侧按提级后计算,防护距离要充分考虑极差
fifibaba (2008-12-28 21:37:21)
站的角度不同,或者是立场观点不同。

理解会有偏差,但科学和法理不外乎人情,以人为本才是硬道理。

jiahaiqian (2009-1-11 17:51:32)
同意三楼。

verdant_girl (2009-3-01 14:08:00)
觉得应该分别画车间A、车间B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后画个包络线
fly6363 (2009-3-01 14:39:42)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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