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教师评选方案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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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评选方案及制度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遵义市新蒲新区第三小学“最美教师”
评选活动方案及制度
为进一步塑造我校教师新形象,激发教师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树立高尚品德,不断增强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充分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水平,以评价促发展,全面提升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加快学校建设。为此学校特制订“月度最美教师”评选办法,表彰各月在教育教学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为“最美三小人之最美教师”。
一、成立评审组委会:
组长:华珊副组长:李露
组员:李瑜黄兴维鲁飞刘显亮喻本友
何文田刘验方念汤云芹韦忠仑
二、评选对象、名额:
1.参评对象:我校所有在职教师及志愿者教师。
2.评选名额:每月评选6人,原则上每月不超出、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标准
最有爱心之美:关心贫困、学困生。
最具班级管理之美:平时班级工作扎实有效,有班级管理特色。
最爱学习之美:爱学习,并能将学到的专业知识用于到教学中。
最佳教学之美:热爱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深刻领会教材并能上示范课。
最具阳光悦纳之美: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积极热心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最具阳光向善之美:富有朝气,团结同事,不传播负能量。
最有勤劳之美: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特殊情况下能踊跃投身到学校加班工作中。
最善着装之美:衣着得体,时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四、评选办法:
1.每月月底由校长召集全体校委会成员,发起最美三小人评选专题会议。
2.由各部门提供相应数据,例如考勤、加班记录、获奖情况等供各部门参考。
3.由部门提供六个候选人名单,经校委会一一根据各项资料,及各部门推选意见确定六名最美三小人人选。
4.校委会全体成员举手表决,票数达到参会人员总人数的80%即通过表决。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校委会总人数的80%
五、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评选阶段(每月月底)
第二阶段:评选公示(专题会议结束后张榜公示3天,未收到异议即下发文件。)
第三阶段:宣传展示(学校微信平台)
第四阶段:奖状发放(期末教师表彰会议上统一发放)
六、奖惩办法
1、每学年首次获评最美三小教师者,可在职称评聘及晋级、绩效考核等评
分中加5分。一年内第二次及以后获评,每次加分。
2、获评最美教师者,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中,出现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
制度情况者,可由校长召集校委会全体成员,经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撤销最美教师称号、学期不再给予评比资格、学年不再给予评比资格等处罚。
3、最美教师评选每月评选,原则上不重复评选。若候选人在工作中兢兢业
业,勤勤恳恳,为学校发展奉献除了自己力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可以重复评选。
七、评估原则
1、过程性原则。评估不是对一堂公开课、一次考试成绩的评估,而是在各月教育教学及学校工作全程性的评估,注重教师个人的态度、言行和对自我发展的积极追求。
2、激励性原则。评估要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发现教师工作成绩,肯定教师的工作价值。
3、公平性原则。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关注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在评选的方法手段上尽可能科学合理。
4、可操作原则。评选的指标要明白清晰,设计合理,便于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