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等道路改造项目范围内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2•【字号】永政办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09〕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操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日永州市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操作办法为提升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特别是项目实施地村民的监督,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项目选址申报第一条项目选址应充分考虑选址区的地质地理状况,满足《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向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粮食主产区倾斜。
第二条自愿在本辖区内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村、乡(镇)应向县(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项目选址立项申请,县(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村、乡(镇)的申请进行现状调查,拟定项目区范围。
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第三条拟选定的项目区实施范围,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支两委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查通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方的职责。
第五条县(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乡(镇)、村和村民的意见,进一步对项目区现场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县(区)政府汇报,由县(区)政府做出整合各部门惠农资金的承诺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申报立项。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永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8日永州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三区两城”建设步伐,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打造区域文化生态旅游名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讲话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目标,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分级实施相结合,以更新片区为单位,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街区微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实现城市功能再完善、产业布局再优化、人居环境再提升,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舒适宜居的现代化新永州。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力推进中心城区“两带多区数点”的城市更新。
建设两带——湘江、潇水生态修复带,多区——重点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门户地区和景观廊道沿线涉及的存量用地,数点——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厂房、老旧市场、重点医院、学校周边城市斑点治理。
湖南永州冷水滩地块项目定位和规划建议报告110PPTXX年
地方楼市
个案参考
【新港财富广场】
项目地址:潇湘大道与站前北路交汇处 开发商:海南新港湘永地产 项目概况:是集酒店、休闲、餐饮娱乐、购物为一体, 高起点规划、复合式商业环境,创新商业定位、合理业 态划分、缔造完美商业空间 。项目占地17000平米, 首创一站式专业商业批发与休闲购物中心,双赢业态规 划68000平米财富空间。其中,住宅190套;商业20000平方米,构成三条近九十米长的商业 步行街、5500平米生活超市和近2500平米的休闲广场,负一层近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产品特色:户型主力为135平米3房 开盘时间:10年2月 销售价格:住宅多层均价1380元/平方米,高层均价1900元/平方米。商铺西面一层均价20000 元/平方米,二层4000元/平方米;南面一层6000-11000元/平方米,二层均价3500元/平方米; 东面以及中间一层均价6000元/平方米,二层均价3000元/平方米。 销售情况:住宅销售率80%,商铺约30%。 客户情况:县城客户居多,主要集中在祁阳县。
地理位置
永 州
城市印象
溯源文脉
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
柳文化 许多著名文学家、思想家、诗人和书法家,如柳宗元、元洁、怀素、周敦颐、何绍基等人 都曾在此出生或创作。 永州八景 永州文庙、浯溪碑林、九嶷山舜帝陵、祁阳文昌塔、三圣湖、阳明山,山寺晚钟,朝阳旭 日、香冷烟雨、愚溪眺雪。 江永女书 世界上仅存的女性文字——江永女书在永州被发现。
永州市人口比例示意图
单位:万人
600 400
222.81 200
0 城镇人口
513.3 常住人口
586.66 总人口
城市总结:
永州拥有2000余年璀璨的城市文脉,但经济实力不强,经济发展滞后, 城市面貌有待提升,各方面急待振兴。本案的特殊性决定了必将肩负起城市 发展运营的历史使命。
永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永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7——2020年)文本永州市商务局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二00七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八章大型零售业态规划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九章宾馆、酒店规划第三章发展战略和目标第十章物流园区规划第四章城市商业总体布局规划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五章商业街建设规划第十二章其他要求第六章批发市场规划布局第十三章规划管理与实施措施第七章农贸市场规划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01条《永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遵从城市商业发展的规律,确定永州市商业网点的业态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强永州市商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优化商业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增强商业综合竞争力,并对商业网点的提升和建设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从而进一步加强永州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引导商业网点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按照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省及永州市商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02 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3、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编制规范(试行)》和《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 18106-2004)4、《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设置规范》和《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业态规范》5、《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6、《永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7、《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8、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之各项专业规划9、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编发的相关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
第03 条规划范围和期限1、本规划范围与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即主城区257.5平方公里的规划用地范围,其中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76.7平方公里,包括岚角山组团和永州市凤凰园经济技术开发区。
2、规划期限与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上一致,即:近期规划:2007年——2010年以改造、完善为主远期规划:2011年——2020年以发展、提高为主3、规划人口按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即人口按70万人进行规划。
关于省道S217河西段征地拆迁情况的汇报(90)
冷水滩区省道S217河西征地拆迁指挥部工作总结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冷水滩区省道S217河西征地拆迁指挥部在征地任务重,拆迁面积大,遗留问题多的情况下,创新方法,扎实工作,突破难关,确保了省道S217道路和复兴大桥分步施工。
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
现简要总结如下:一、基本况情省道S217河西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S217谷源路和零陵北路至湘江段征地拆迁工作。
共需征收土地348亩,其中谷源路283亩,复兴大桥段65亩,拆迁156户849人,拆迁建筑物面积4.01万平方米、水运码头1座、3.5KV电力铁塔2座、增架电力铁塔2座,拆迁10KV 电力杆线27根、0.4KV电力杆线27根、变压器5台。
共需征地拆迁资金6866万元,其中谷源路2700万元、复兴大桥段4166万元。
到2009年底,S217河西征地拆迁指挥部已完成谷源路征地258.75亩,(另2007年我指挥部征九疑大道段162亩,预征下河线张家组土地15亩);完成拆迁建筑物12337平方米,其中:谷源路拆迁9552平方米,零陵北路至湘江拆迁2785平方米。
到2009年底,S217河西指挥部完成资金投入2132万元,其中投入征地资金997万元,拆迁资金450万元,青苗费80万元,付国土、房产、乡镇管理费78万元,付测绘、放桩、挖沟劳务费36万元,投入九疑大道路基土石方工程52万元,预征张家组15亩土地预付款100万元,上缴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300万元,其它支出70万元,共支出1993万元,结余69万元。
二、前段主要工作1、三级联动,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2009年指挥部、乡镇、村支部都把征地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长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重新调整了征地拆迁组,把精干力量全部集中到征地拆迁工作上来。
有关乡镇分别派出2-3名人员常驻指挥部协助征地拆迁,每个征地拆迁协议村支部全程参与。
并聘请了二个拆迁公司分别负责谷源路和复兴大桥段拆迁工作。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永政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永政发〔20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我市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
三、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永政发〔2018〕10号文件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施行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1.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2.永州市冷水滩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3.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4日。
上诉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一案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一案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4【案件字号】(2020)湘11行终1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曾辉陈姬屈中亚【审理法官】曾辉陈姬屈中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罗崇桃【当事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罗崇桃【当事人-个人】罗崇桃【当事人-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陈勇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黄姗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勇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黄姗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勇黄姗【代理律所】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被告】罗崇桃【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可撤销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问题依然是冷水滩区城管局的强拆决定是否违法的问题,综合一、二审审理情况,评析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
被上诉人罗崇桃房屋所在位置为冷水滩区潇湘西路延伸段,且根据原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反映会审会议纪要取消问题的回复》等证据的证实,被上诉人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
被上诉人的房屋位于城区又在拆迁范围内,且上诉人在二审审理期间亦认可涉案房屋土地应为国有土地,应当依法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永政办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09〕9号)冷水滩区、东安县、祁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三日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7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永州市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05]2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永州境内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办法。
一、征地拆迁范围湘桂铁路扩能改造经我市境内主干线、连接线、站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等,均属征地拆迁范围,具体界线按项目设计施工图所规定的地域范围,进行土地征收和建(构)筑物拆迁。
铁路建设中涉及因地方投资建设的桥涵道路引线和公路改移及移民搬迁等工程的用地,比照铁路工程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集体土地补偿1、征收耕地类。
征收水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年产值核定为每亩1650元)的18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占9倍,安置补助费占9倍)计29700元,青苗费825元,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30525元;征收经省、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菜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年产值核定为2600元)的18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占9倍,安置补助费占9倍)计46800元,青苗费每亩1300元,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48100元;征收旱土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年产值核定为每亩1050元)的18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占9倍,安置补助费占9倍)计18900元,青苗费525元,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19425元。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及15个建制镇基准地价的通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及15个建制
镇基准地价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2.12
•【字号】永政函〔2019〕11号
•【施行日期】2019.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
正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及15个建制镇基准
地价的通告
永政函〔2019〕11号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布实施2018年永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湘自然资函〔2018〕5号),现将永州市中心城区及15个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永州市中心城区及15个建制镇基准地价
一、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注:所有界线须结合图件确定。
商服用地级别涉及跨路的,按进深50米计。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注:所有界线须结合图件确定。
住宅用地级别涉及跨路的,按进深100米计。
三、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说明:
1.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
2.级别范围相关图件资料由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公布。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打捆收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打捆收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永政办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打捆收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永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永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打捆收费征收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征收,根据《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费L2008112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永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0] 162号)及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市本级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打捆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打捆收费的对象和范围(一)凡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含风景名胜园区内)新建、改建、翻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在报建环节应缴市本级的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纳入财政打捆征收的对象。
工业建筑指工业生产用的厂房、动力用的发电站及储存原材料成品的仓库等。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宿舍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商业建筑和综合建筑等。
(二)纳入财政打捆征收的具体非税收入项目,包括涉及建设项目报建环节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白蚁预防费、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等。
(三)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对象,确定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第一次报建时进行收取。
二广高速冷水滩上岭桥互通至泉南高速祁阳大忠桥互通连接线(冷水滩段)加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广高速冷水滩上岭桥互通至泉南高速祁阳大忠桥互通连接线(冷水滩段)加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二广高速冷水滩上岭桥互通至泉南高速祁阳大忠桥互通连接线(冷水滩段)加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2017)44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永交发(2018)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州市上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上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东部,路线起于冷水滩区上岭桥镇,经永州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市柑桔示范场、交于G322后,再经市森林植物园、Y071交叉口,终于冷水滩区和祁阳县交界处,路线全长15.251km。
起点至G322农科园段(K0+000~K5+780),路线长5.78km,按市政道路标准设计,实施路基宽29m,路面宽23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城-A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执行。
G322至植物园段(K5+780~K8+320),路线长2.54km,采用分离式路基一级公路标准,实施路基宽36m,路面宽2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G322至植物园段(K8+320~K11+380),路线长3.0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实施路基宽28m,路面宽2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K0+000~K11+380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施工。
熊云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熊云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6【案件字号】(2020)湘11行终1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艾久华成大辉于朝晖【审理法官】艾久华成大辉于朝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熊云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当事人】熊云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熊云华【当事人-公司】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熊云华【被告】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作出的冷公(宋)决字[2019]第1237号行政处罚决定和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永冷政复决字[2019]11号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管辖证人证言质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故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作出的冷公(宋)决字[2019]第1237号行政处罚决定和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永冷政复决字[2019]11号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现针对上述争议焦点作如下评析: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被上诉人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作为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对在其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征收房屋的通告-永政函[2013]15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征收房屋的通告正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征收房屋的通告(永政函〔2013〕153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二、征收范围: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竹塘村竹塘组段明山、蒋烈权、谢国清、竹塘村委会等四户在永州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
三、房屋征收部门:永州市房产局,委托冷水滩区上岭桥片城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协调指挥部和冷水滩区上岭桥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政策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实施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永州市政府网公布的《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路网K-1号地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网址:。
五、被征收人行政法律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通告对房屋的征收。
六、征收实施及签约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签约时间为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永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9日——结束——。
冷水滩区夜间施工招标(3篇)
第1篇招标公告根据冷水滩区夜间施工项目的实际需求,现将冷水滩区夜间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冷水滩区夜间施工项目2. 项目地点:冷水滩区3.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4. 项目内容:夜间施工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5. 项目总投资:约XXX万元6. 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冷水滩区夜间施工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XXX万元。
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且无不良记录。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
6.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冷水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XXX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冷水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密封,并注明“冷水滩区夜间施工项目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冷水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 投标报价得分:占投标报价总额的10%。
3. 企业信誉得分:占10分。
4. 施工经验得分:占20分。
5. 项目管理能力得分:占20分。
6. 技术实力得分:占20分。
7. 其他得分:占10分。
八、中标公示1. 中标结果将在冷水滩区政府网站、冷水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2. 公示期为3天。
九、联系方式1. 招标人:冷水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4. 电子邮箱:XXX5. 地址:冷水滩区XX路XX号特此公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冷水滩区珍珠路道路工程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冷水滩区珍珠路道路工程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4•【字号】永政函[2013]143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冷水滩区珍珠路道路工程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永政函〔2013〕143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冷水滩区珍珠路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冷水滩区珍珠路道路工程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冷水滩区珍珠路道路工程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
三、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永州市房产局为征收部门;冷水滩区珍珠路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和冷水滩区工业园区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为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征收方案和政策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实施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永州市政府网()公布的《冷水滩区珍珠路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也可到当地社区、村组查看。
五、被征收人行政法律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事项不服的,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征收实施及签约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签约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永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4日。
Get清风永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文件永政发〔2021〕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为标准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开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43号〕精神,现公布?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等参照执行邻近水田〔非根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收牧草参照执行园地的补偿标准。
征收其它草地、坟地参照执行邻近林地〔非经济林〕补偿标准。
非线性工程跨区域〔片〕征地时,可按适当从高原那么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对国家和省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根底设施工程的征地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地补偿区域〔片〕以县区为根本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零陵、冷水滩区征地补偿区域〔片〕,由市人民政府划分并公布〔见附件2、附件3〕。
四、征地补偿费属于集体资金,要按照公正合理、依法依规的原那么进行分配。
各县区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那么,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本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现行规定中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一律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市、县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
本标准执行前,虽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在本标准执行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尚未实施征地,或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补偿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1、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永州市冷水滩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3、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1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草地、林地县区园地Ⅰ区Ⅱ区Ⅲ区Ⅳ区Ⅴ区Ⅵ区旱土经济林〔不含经济林〕冷水滩区43560 39533 34304 31212 29260零陵区41745 36590 32670 31415 28433 26720祁阳县35937 31372 27943 25160 23176东安县34304 29803 26473 26105 24160 22176双牌县32409 28152 25007 24176 23253道县32409 29634 27786 26567 24176 23562宁远县32409 29634 27786 26567 24176 23562新田县32409 27786 26867 24176 23562江永县32409 26397 26116 24176 22253江华县32409 26397 26116 24176 22253蓝山县32670 26473 24160 22176附件2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Ⅰ区城区[2] 市区内各社区居委会、珍珠塘村(工业园区〕、高塘村〔工业园区〕珊瑚乡[6] 东零桥村、白竹亭村、忠烈村、四丘田村、湖塘村、岭头上岭桥镇[4] 竹塘村、桐木井村、曲河村、马路街村仁湾镇[6] 老鸭窝村、刘家村、横冲村、陈家村、黄甸村、张家铺Ⅱ区上岭桥镇[8] 小岭村、堰井村、礼塘村、龙塘村、官冲村、竹山村、茯塘村、刺木冲村珊瑚乡[1] 水汲江村仁湾镇[5] 青草铺村、新田村、东冲村、袁家村、木瓜铺村岚角山镇[12]岚角山村、阳甸村、中间庙村、石木冲村、新田前村、油炸头村、保方寺村、潇湘庙村、蔡家埠村、千世头村、长塘角村、巴洲村蔡市镇[2] 巴洲滩村、巴洲居委会高溪市镇[1] 阳春庙村马坪农业经济开发区[3] 二王庙村、马坪村、龙家岭村Ⅲ区珊瑚乡[1] 桃李坪村上岭桥镇[2] 港子口村、八宝岭村伊塘镇[1] 伊塘村仁湾镇[6] 张家村、东山里村、石塘村、龙江桥村、恋垢头村、棉花塘村岚角山镇[6] 渣里口村、周家村、楚江圩村、楚江圩社区、庆桥村、官禄堂村蔡市镇[9] 江东庙村、虾塘村、邓家铺村、九牛岭村、伍家岭村、沙坪里村、桐子山村、大园山村、老埠头村竹山桥镇[1] 龙门寺村黄阳司镇[2] 车站村、老街居委会普利桥镇[1] 普利桥村牛角坝镇[2] 牛角坝村、香山街居委会杨村甸乡[1] 杨村甸村花桥街镇[2] 花桥村、花桥街居委会高溪市镇[2] 排山塘村、七里坪村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Ⅳ区蔡市镇[9]三龙塘村、零东圩村、油铺里村、灯雅塘村、岐山头村、太洲村、杨竹塘村、全福村、池塘铺村伊塘镇[25]麻塘村、丁塘村、井塘村、小塘村、白塘村、曾家村、枫木山村、龙井村、花果园村、庙山村、堰塘村、黄泥塘村、荷叶铺村、新圩村、茶花村、长木塘村、花亭子村、姚家村、垭塘村、山门口村、白竹山村、马家村、顶星观村、孟公山村、东风村岚角山镇[13]进贤村、相山前村、杨司江村、枚塘口村、武塘村、飞跃村、寅己塘村、宅子甸村、春光村、五口井村、高桥头村、东塘庙村、梁木铺村竹山桥镇[22]楼子房村、沿河村、群勇村、湘江村、青山村、长冲口村、香花坝村、大里村、大塘乾村、天子岭村、瓦厂坪村、明塘村、古塘村、大坝头村、三大桥村、竹山桥村、山口里村、八角塘村、渲溪村、刘家村、胡家村、上岭村上岭桥镇[16]华里村、石江桥村、枫木塘村、阳山观村、三角塘村、东村、仁湾村、岭塘村、双水村、大平塘村、龙庆塘村、芹菜塘村、瓦子塘村、上司亭村、卫东村、湾里村仁湾镇[8]胡家岭村、里湾村、永西村、抬头村、金木塘村、渣冲村、罗建村、坪原村高溪市镇[7] 欧家村、甄家冲村、马塘村、香馥坝村、扶桥坝村、王家排村、田洞村、王家冲村、鹰山岩村、易家桥村、青山洞村、伍家坪村、普口村、戈底凼村、樟木凼村黄阳司镇[36] 同乐滩村、八亩丘村、严家村、董安桥村、郝皮桥村、砖冲村、蔸塘村、坪湖塘村、万福亭村、大湾村、社湾村、五福亭村、菱角塘村、天里坪村、六牙市村、陶家岭村、田坝塘村、何家亭村、周家巷村、沿冲村、水口桥村、五里坪村、庙山口村、新建村、刘家排村、黄阳司村、陶家洲村、曾家湾村、钱家洲村、养马坪村、燕子塘村、社塘村、冯干岭村、田心村、狮子岭村、陈家冲村牛家坝镇[20] 澄塘村、杉树园村、麦子园村、三岔铺村、牛角圩村、石溪坪村、扁塘村、白塘脚村、柘刺塘村、雷溪坪村、长冲村、下凡村、竹溪市村、石溪江村、杨泗庙村、新沙洲村、新角坝村、夏籍甸村、严塘村、黑神庙村永州市冷水滩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Ⅳ区普利桥镇[37]腊子山村、定牌口村、朱家洞村、宽公村、石马村、定良村、麻田村、粟山村、小水村、应塘村、雨塘村、石子塘村、长冲村、下叶塘村、小江桥村、鲁头碑村、杉木桥村、竹家冲村、九龙桥村、双龙村、落刀塘村、力塘村、歧塘冲村、荷塘村、板塘村、小里桥村、盐木桥村、双合村、八井村、拱桥村、吊楼村、岐山村、卉塘村、关草村、许家亭村、江子塘村、铁塘村花桥镇[18]老街村、灯塘村、峦山岭村、良木塘村、岔路口村、姚家坝村、高农村、温水塘村、秀井头村、敏村、平塘村、定塘村、石坝村、新铺村、枫木井村、新石塘村、江西甸村、金山岭村杨村甸乡[11]回龙村、贯子头村、沙子坳村、大力园村、岭口村、西岭村、胡家桥村、堆子头村、陡角头村、石子塘村、保方村Ⅴ区杨村甸乡[2] 黄茶园村、张家排村附件3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Ⅰ区朝阳办事处[11]东岳宫社区、杨梓塘社区、沙沟湾社区、老渡口社区、柳子街社区、枫木山社区、蒋家田村、鹿坪村、桃江村、古木塘村、诸葛庙村南津渡办事处[8]茆江桥社区、南津渡社区、七层坡社区、大西门社区、太平门社区、高山寺社区、百万庄社区、福寿亭社区七里店办事处[9]黄古山社区、神仙岭社区、芝麻坪社区、日升社区、向家湾社区、麻元社区、七里店社区、老埠头村、窗子塘村徐家井办事处[5]回龙塔社区、潇湘门社区、司马塘社区、徐家井社区、花果山社区Ⅱ区石山脚乡[6]黄泥桥村、五里堆村、大夫庙村、老坝村、桥坪村、扶塘村接履桥镇[6]小深塘村、柘塘村、祖山铺村、兴龙村、接里桥村、枫塘村菱角塘镇[3]六合宫村、梁木桥村、毛竹园村珠山镇[7]珠山社区、珠山村、伐家村、上田村、田心村、周塘村、东湘桥村七里店办事处[2]烟竹铺村、灵峰村南津渡办事处[5]长古岭村、仙神桥村、牛皮滩村、大皮头村、香零山村朝阳办事处[7]双济桥村、大塘庙村、青角井村、石伏塘村、烟竹塘村、荷叶塘村、纳福村Ⅲ区邮亭圩镇[10]桥头社区、老街社区、太平铺社区、邮亭圩村、杉木桥村、太平铺村、木斗塘村、三塘村、李家桥村、省福田茶场水口山镇[6]水口山社区、水口山村、大树脚村、羊角石山村、长塘村、和家村石山脚乡[3]石山脚村、文屯村、华源村大庆坪乡[2]湾夫村、芳田里村梳子铺乡[3]梳子铺村、二房村、宫房村黄田铺镇[6]白隆街社区、黄田铺村、球华村、鹧鸪岭村、双牌铺村、乌塘铺村富家桥镇[6]人民桥社区、淡岩社区、富家桥村、粟山铺村、大庙头村、秧丘埠村珠山镇[1]康家村石岩头镇[3]石岩头村、石江江村、西头村菱角塘镇[4]六塘村、门滩村、坪头村、良湾村大庆坪乡[1]大庆坪村凼底乡[2]凼底村、赤石回村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Ⅳ区接履桥镇[26]韶堂村、画眉铺村、治木塘村、马坝村、集义村、坦塘村、小木塘村、何家铺村、青塘村、彭家村、塔山村、炮响村、雷家铺村、上木井村、郑家村、蒋家村、李家巷村、枫塘岭村、甸尾头村、枫木树村、木斗岭村、四达亭村、新塘尾村、寿塘村、长岭村、太古冲村菱角塘镇[22] 土塘村、横石村、金滩村、包田村、龙江寺村、阳明村、社公山村、青山观村、罗家桥村、画眉山村、江边村、古枫亭村、双江村、桥头村、晓桥村、油草塘村、翟江洞村、天字地村、山塘岭村、雷公洞村、对门岭村、文峰村黄田铺镇[28] 涧山村、邓家冲村、双江村、大河坝村、上塘福村、仪林寺村、晓山头村、名山岭村、扶塘村、鲁塘村、鱼塘村、丁塘村、五里铺村、桐木桥村、岔江桥村、官塘前村、社塘尾村、倒榨村、百美田村、舜帝庙村、水口庙村、大竹山村、秦岩洞村、老庙村、朱塘村、永兴村、银塘村、南雄村富家桥镇[30] 张阿复村、渔池头村、高山岭村、荷塘复村、杨柳塘村、青山桥村、桃华洞村、旺洞村、水坪村、栗山里村、高贤村、船头村、睦家铺村、天神观村、仙神沟村、龙家园村、阳河村、福兴观村、神福塘村、将军滩村、石角塘村、峦石山村、木山底村、古木头村、王何村、四山头村、车田村、永兴桥村、何家坪村、晓里塘村梳子铺乡[37] 沈家铺村、石角甸村、龙角井村、三丘田村、世豪村、芙蓉塘村、双井村、二禾田村、喇叭山村、大古源村、板栗坝村、木塘村、联塘村、田洞村、里洞村、红狮村、马家塘村、许家塘村、秀毓塘村、大叶塘村、成家冲村、金花村、大路边村、排龙山村、井门前村、班竹塘村、车头源村、凤凰村、欧家坝村、晓星村、赶塘村、鹅公坝村、坝上村、顾家村、鹿鸣塘村、坪田村、白竹塘村石山脚乡[24] 九江村、马投江村、燕塘村、马朝村、马回村、令塘村、西塘观村、南山村、灯塘村、竹塘村、藕塘村、仁田里村、悟山里村、竹元背村、天河桥村、井塘尾村、乌鸦庙村、高林桥村、塔义村、杨柳湾村、莲花塘村、玉禾田村、两水口村、光明村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Ⅴ区石岩头镇[32]滩头村、周家村、井仔头村、棒上村、和平村、毛屋里村、芳坪村、鲁家村、樟树脚村、紫家村、大屋村、上河村、黄溪洞村、罗家村、仁桥村、三房头村、唐家村、大河坪村、加禾田村、石坝仔村、窝函洞村、大周塘村、落脚底村、洞口庙村、杏木元村、蔡家村、邓家村、凤凰山村、岭尾村、新塘边村、煽铁坪村、宅田村大庆坪乡[42] 白竹坪村、近洞里村、老村里村、枫木山村、新路上村、石溪里村、寨山脚村、文里村、排佳洞村、芬香村、白石山村、中铺里村、岭面脚村、阳岩头村、大江背村、田家湾村、桐禾坪村、彭家村、塘边村、竹马山村、据江寺村、光芒村、岸山口村、西边村、晓宝田村、四板桥村、九家湾村、北冲口村、华国堂村、田尾村、南木山村、白菜洞村、新田里村、周家山村、毛坪里村、兆江洞村、破塘村、山背村、新尹村、马山村、塘夫村、夫江仔村凼底乡[18] 羊公滩村、高桥村、土坪村、桴江村、涯次渡村、油山岭村、晓江村、欧家坪村、冷山村、长田村、凉水井村、易家洞村、黄皮村、大桥坝村、袁十万村、杳塘村、江边村、伏塘村水口山镇[43] 中井山村、楚阳村、山岩村、乐园山村、羊角井村、杨梅岭村、马驴桥村、排头边村、青龙塘村、杰塘村、下井村、大新甸村、老村里村、卉叶山村、毛溪桥村、渣沐村、蒋家村、梁衙里村、跃家村、平福桥村、新桥村、赵家村、拱门村、楼子底村、杨梅塘村、大柏塘村、小柏塘村、芮家村、禾木山村、大皮口村、西楼村、岩门前村、夏大村、庄家村、腊巫山村、马子江村、板田村、高田村、三坛峰村、大塘村、石凡村、蒋家塘村、牛塘尾村永州市零陵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级别城区〔乡镇〕村名〔社区〕Ⅴ区珠山镇[51]汪家村、马家湾村、白玉塘村、雨脚塘村、坦复村、小图塘村、马迹岭村、夏阳村、友谊村、乐塘村、龙禾田村、田中心村、上玉村、翰塘村、罗川屋村、竹山脚村、聊美村、枣木铺村、水埠头村、东西坊村、于家村、灶背村、英塘村、长吉头村、翻身洞村、塘村村、米筛井村、松柏村、毛冲村、蒿草塘村、大冲村、刘家村、徐家村、程家村、东湘桥村、龙家村、枧头村、神岭村、高夫殿村、渣塘村、克路村、圳头村、大力湾村、林家村、北门村、敏塘村、坝上村、山支尾村、寨子脚村、大科甸村、诸仙寺村邮亭圩镇[37百冲村、前进村、淋塘村、岿山村、合心村、李家冲村、水月庵村、新街村、茅坪村、滑石山村、湾里村、白洋村、文斗阁村、新江村、北拱村、杨家巷村、桐梓坪村、麻莳塘村、乐塘坪村、公龙岭村、老江桥村、雷家亭村、对塘坪村、六甲河村、龙皮湾村、梅江村、联成村、石家岭村、拱桥村、郑家桥村、鹅塘村、新光村、蔡家甸村、淋溪村、阳东山村、花户桥村、井皮洞村Ⅵ区富家桥镇[16]高车头村、涧岩头村、小江河村、新屋湾村、回龙山村、大仙观村、马安岌村、茶乙湾村、黄沙岭村、荷叶塘村、板栗江村、观音冲村、小乙垒村、西山村、鲁塘村、民族村菱角塘镇[6] 炭木桥村、杉树山村、张家漕村、花山岭村、喜塘村、克勤岭林场邮亭圩镇[13]楠木源村、马安岭村、朱家村、小河江村、桐木冲村、大明江村、黄石坪村、细沙头村、庙门口村、小木口村、向家湾村、大木源村、刘家桥村水口山镇[2] 上哲源村、国营水口山林场石岩头镇[1] 石岩头林场凼底镇[1] 凼底林场主题词:城乡建设征地标准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_企业报告(业主版)
0.9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3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8-16 2023-08-16 2023-03-01 2023-04-21 2023-05-04 2023-03-01 2023-05-04
(3)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5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市 永州市辉航传媒有 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的网上超市 限公司
1.0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3
TOP6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市 永州市辉航传媒有 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的网上超市 限公司
1.0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1
TOP7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市 永州市辉航传媒有 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的网上超市 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 L 永州市冷水滩区新 展架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 月广告设计工作室
3.5
告
TOP3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宣 永州市冷水滩区新 传栏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 月广告设计工作室
3.3
告
TOP4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 L 永州市冷水滩区凌 展架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 阳广告设计工作室
1.0
成交公告
TOP8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宣 永州市辉航传媒有 传推广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限公司
1.0
成交公告 1
TOP9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宣 永州市辉航传媒有 传推广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限公司
0.9
成交公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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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设计方案
四、凤凰路(陶源路—零陵路)人行道及市政管线改造设计方案(一)建设单位:永州市城建投资公司(二)项目位臵:冷水滩河西(三)基本情况:凤凰路是冷水滩区现有南北主干道,道路在1988—1993年期间建成,已使用约20年,在使用过程中人行道不断增加各种通信管线,造成地下管线布局混乱。
2010年5月市政府改造城区五条主要道路,凤凰路是其中一条道路,主要改造内容是修补破损路面并在上面加铺沥青路面,当时没考虑人行道和绿化带的改造,现根据2011年第28次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意见,要求在凤凰路沥青路面改造的同时,一并改造人行道、部分地下管线、路缘石、绿化带、路灯等。
1、本次设计范围为:北起陶源路、南止于零陵路,全长约3600m。
2、现状情况(1)道路横断面:凤凰路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2米,断面型式为6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分车带)+16m(机动车道)+2m(绿化分车带)+5m(非机动车道)+6m(人行道),建筑原后退约4-6m。
现陶源路—梧桐路保持该横断面,梧桐路—铁路桥段路幅布臵为:4m人行道+5m绿化+12m车行道+12m车行道+5m绿化+4m 人行道=42m。
铁路桥—零陵路段路幅布臵为:6m人行道+3m绿化+12m车行道+12m车行道+3m绿化+6m人行道=42m。
(2)地下管线根据管线普查资料和现场局部勘测,凤凰路两侧人行道内敷设的地下管线为中国移动、电信、军用电缆、电广宽带、铁通、联通、给水和排水管道等八种,其中给水管道在陶源路—梧桐路段敷设在非机动车道路面下,管线移动较困难。
两侧排水管道为雨污合流,①陶源路(0+000)-0+300段道路两侧均有管径为800mm的砼管流向陶源路;②0+340-湖塘路(0+580.885)段道路两侧均有800mm的砼管道在0+460处向东接入1200mm的管道内排出;③湖塘路(0+580.885)-1+260段道路两侧均有400*500砖石排水沟接入湖塘路排水系统内;④1+260-梧桐路(2+343.876)段,西侧为400*500砖石沟接入梧桐路排水系统内,东侧1+260-紫霞路(1+640)为800*1300砖石沟,紫霞路(1+640)-梧桐路(2+343.876)为800的砼管道,接入梧桐路排水系统内;⑤梧桐路(2+343.876)-2+260段为800*1300砖石沟接入梧桐路内;⑥2+620-2+900(宏平路)段道路两侧均有800*1300砖石沟,在2+900处接入1200mm的砼管道向西排出;⑦铁路桥(3+160)-珊瑚路(3+004.43)段道路两侧均有400*700砖石沟接入珊瑚路;⑧铁路桥(3+190)-零陵路(3+645.312)段西侧为400*700砖石沟排向零陵中路原女人街下拱涵内,东侧为350*650砖石沟经清桥路1000mm的砼管涵排向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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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等道路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为实施永州市梧桐路、珊瑚路、西区路、潇湘大道、银象路、凤凰路、零陵北路、凤支二路(以下简称“梧桐路等道路”)改造,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等道路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及该项目安置小区内的房屋及建(构)筑物(具体见项目征收红线图)。
二、征收期限及签约期限征收期限:房屋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三、征收当事人征收人:永州市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征收部门:永州市房产局、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征收实施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等道路土地和房屋征收协调指挥部、冷水滩区梧桐、凤凰、珊瑚、菱角山四个街道办事处、冷水滩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征收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4〕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3〕28号)及其补充规定。
五、征收程序(一)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二)公布《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公示30日,集中采纳吸收意见,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报审核(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向被征收人公示30日,征求了被征收人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三)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批准《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和发布房屋征收通告。
(五)公示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由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通告发布之日征收范围周边新房市场均价确定,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合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集体土地上房屋重置价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
(七)少数达不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申请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八)被征收人不履行补偿决定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公布被征收人补偿结果,并建立征收档案。
(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
(十一)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或注销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
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一)评估机构按下列程序选定:1. 由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项目信息和条件。
2. 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报名,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 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4.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时间为7个工作日。
5.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主持,通过投票由多数人决定,或者邀请被征收人代表、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代表,公证人员公证,以公开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机构。
(二)评估时点:房屋征收通告发布之日。
(三)评估结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由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四)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1.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未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2. 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被征收人应当协助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如实提供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
七、安置房建设地点、户型面积、土地性质及价格(一)安置房建设地点。
征收人在凤支二路小游园旁边(原零陵农校农场内)修建安置小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建设房屋,安置被征收人。
(二)安置房户型和面积。
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安置对象的实际情况,安置房主要户型有三房一厅、三房二厅、四房二厅等,厨卫配套齐全。
安置房面积包括公摊面积,户型建筑面积在100-160m2之间(具体将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安置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待设计图确定后再公布)。
(三)安置房土地性质。
由于被征收房屋土地性质不同,新建的安置房土地性质分为出让地和划拨地。
出让地安置房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划拨地安置房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和解决本次房屋征收范围改制企业符合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第八条有关规定的职工安置问题。
(四)安置房价格。
1. 根据安置对象不同,安置房分为划拨地安置房、出让地安置房。
2. 符合购买划拨地安置房条件的可以转为购买出让地安置房,其所购房屋土地性质为出让地。
3. 安置房价格分为划拨地安置房价、出让地安置房价。
安置房价格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审核再报市政府批准后,在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前公布。
(1)划拨地安置房成本价=安置房建安成本+税费。
(2)出让地安置房成本价=安置房建安成本+楼面地价+税费。
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一)住宅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征收住宅均以住宅初始批准登记发证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调换面积、价值补偿、补助及奖励。
1. 住宅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
被征收住宅按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征1换1”。
被征收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未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一律不作产权调换,载明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未载明的按重置价补偿。
(2)补助①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给予20%的补助面积。
②装修补助。
按被征收人建筑面积500元/㎡标准给予新房装修补助。
③临时安置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每户1200元/月,过渡期限为30个月,超过过渡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50%临时安置补助,超过过渡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增付100%临时安置补助。
④搬迁补助。
搬迁补助每户1500元/次,发给两次搬迁补助。
⑤物业费补助。
被征收人从回迁交房之日起三年内每户补助120元/月的物业费,并在交房时一次性结清。
(3)奖励①配合征收奖。
房屋征收范围明确后并告知了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摸底、丈量登记面积、认定权属性质及用途的,每户每套奖励5000元。
若被征收人没有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每户每套再奖励10000元。
②按期签约腾房奖。
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奖励200元/m2及10%的房屋面积。
③征收工作连带奖。
为鼓励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同单元、同一栋、同一小区的被征收人相互做工作,自发积极主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设立征收工作连带奖。
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同单元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奖励10000元;同栋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再奖励10000元;同一小区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再奖励10000元(非小区散户不享受此项奖励)。
(4)住房保障①给予补助和奖励面积后调换房面积不足永州市最低住房保障面积50m2的(含50m2,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它房屋的合并计算),无偿补足到50m2。
②在房屋征收范围公布确定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析产的,不享受最低住房保障面积。
(5)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小,享受最低住房保障或给予补助和奖励面积后仍然存在住房困难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面积不大于100m2的户型按出让地安置房成本价买足该户型面积,户型实际面积以交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6)房屋调换办法①调换房补差办法a被征收人可以根据产权调换总面积(产权调换总面积=产权调换面积+补助面积+奖励面积)来选择调换房户型和房屋套数,调换房面积不足或超过产权调换总面积部分互相补差,不足部分按房屋征收评估时点周边类似新房评估价给予补差,超过部分在20m2内(含20m2)的,由被征收人按房屋征收评估时点周边类似新房评估价的60%购买,超过20m2以外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交房时点安置小区商品房价优惠5%购买。
b调换房楼层在16层(含16层)以内的,以第五层为标准层,在20层(含20层)以内的,以第七层为标准层,调换房楼层在20层以上的以第十层为标准层。
标准层每往上或往下一层相应增加或减少20元/㎡楼层差价(顶层房屋按标准层房屋计算)。
② 房屋调换程序:a公布调换房地点及房型。
b确定选房顺序。
同户型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顺序号和腾空房屋时间顺序号之和确定选房顺序号,重号的以先腾空房屋者优先选房。
c交房并结清差价。
征收人按约定时间将调换房交付给被征收人,双方结清调换房差价。
③团购小区停车位。
可以按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执行。
2. 住宅货币补偿(1)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
被征收住宅按周边类似新房评估价补偿。
被征收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未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载明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未载明的按重置价补偿。
(2)补助①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补偿费的20%补助。
②临时安置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每户1200元/月,临时安置过渡期限为6个月。
③搬迁补助。
搬迁补助每户1500元/次,发给两次搬迁补助。
(3)奖励①配合征收奖、征收工作连带奖,按照房屋产权调换标准执行。
②按期签约腾房奖。
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补偿收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奖励200元/m2。
3. 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到期后才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和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的,除给予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外不享受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其它补助和奖励。
(二)非住宅私房征收补偿及奖励方式。
1. 征收非住宅私房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按周边类似房屋评估价确定,需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当的房屋按等价值调换,调换房是期房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调换房价值均按交房时周边类似房屋的评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