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ppt
初级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基础课件PPT课件
联系,三者保持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中,违法行为是首
要因素,它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但有法
律义务(如纳税义务)不等于有法律责任,有法律责任也
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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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 违法行为是引起法律责任的最常见、最重要的因
素。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可从以下四个构 成要件来分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 违法。 ➢ (一)违法主体(主体有违法行为) 但并非所有的违法主体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达到 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才会承担。 ➢ (二)违法的主观方面(主体有过错) 即违法主体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 (三)违法客体(有损害事实存在) ➢ (四)违法的客观方面(有因果关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规范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六、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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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法 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定的职责、义务及约定义务(即违法 行为)而应承担的不利性(即制裁性)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违法、犯罪)和法律制裁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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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的地位会发生变化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地位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但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地位不平等,属于 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除对“用人单位”可以作广义上的理解外,应注意
对事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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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订 立的主体、形式、类型和效力,劳动合同的条款,医 疗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经济补 偿,劳动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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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六、经济法概述
初级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基础
第三节 法律责任
•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律
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定的职责、义务及约定义务(即违法行为) 而应承担的不利性(即制裁性)法律后果。
•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违法、犯罪)和法律制裁紧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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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订 立的主体、形式、类型和效力,劳动合同的条款,医疗 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 劳动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医疗期、经 济补偿、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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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事实
另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 分类:
1、合法与违法行为
2、积极与消极行为
3、(意思)表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与多方行为
5、要式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与代理行为
提示: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 接原因。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要点是“当事人的主 观意志”。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于法律事件, 并且法律行为是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以下3个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2、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诸多强制性规范。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2020最新习题PPT版《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答案】C 【解析】选项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 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 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裁决。
10.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的是( )。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B.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C.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
A.按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B.提请主任丁某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D.应当重新选定仲裁员后重新审理
【答案】A 【解析】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 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本题中,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 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A.1年;3年;15年;20年
B.2年;3年;15年;20年
C.3年;1年;20年;25年
D.3年;2年;20年;25年
【答案】C 【解析】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 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 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 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 能超过25年。
2.12月1日张某收到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12月5日,张某因发 生地震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12月20日才能进行行政诉讼,下列说 法中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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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国家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税务处理和处罚。
06
CHAPTER
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了解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有助于企业合理避税,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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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行为的概念
01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02
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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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202X-12-24
目录
第1章 总论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01
CHAPTER
第1章 总论
03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依法进行,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消费税的税率
根据不同的消费品,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或复合税率。
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纳税人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的税率
关税税率分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五种。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基本释义
国家意志性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国家强制性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规范性
公开性和约束 性
(1)概括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 一种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2)利益向导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 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征包括( )。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2)可预测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 为的法律后果(3)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 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 都普遍适用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例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 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选项C和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7年单选】 甲公司不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 贩买了一台设备, 价款8万元, 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 体是( ) 。 A.买卖合同 B.设备 C.8万元价款 D.甲公司不乙公司 【答案】D
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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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一、会计的含义
➢ 会计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专门的 方法收集、加工和利用以一定货币单位计量标准 来表现的经济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 调节和指导,促使人们比较得失、权衡利弊、讲 求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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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4)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负债是一项债务责任,它只能通过偿还才能取消, 或者用新的负债来代替旧的负债。负债反映的是企 业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形成企业的债务资 本。
所有者权益反映的则是产权关系,即企业净资产归 谁所有,形成的是永久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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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资
•物 •质
•负 •债
•产
•资 •源
•所有 •者 •权益
•流动 •负债
•长期 •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 •应付股利 •预提费用
•长期借 款应付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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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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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资本
•留存 •收益
•所有者权益的进 一步划分: • 企业投资人对 企业投入的资本 ,即投资者实际 投入企业经营活 动的各种财产物 资; • 企业在经营中 形成的盈余,即 企业在经营活动 中积累的资本增 值额。
初级会计学第1章总论
★内容: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②一项所有者权益减少,一项资产减少。
20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课件讲义(加入2019真题)
【想一想】
上述当中的关系,哪个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练一练】
(2019年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
主体的有(ABC)D。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自然人 D.个体工商户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 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 “法”。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 观需要的反映(切合实际)
法
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统治
主体有(ABC)D。
A.房地产开发商 B.钱某 C.王某 D.贾某
3.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主体 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 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 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法律赋予)
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 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关系: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由法人成立的 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
中,正确的有(ABC)D。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练一练】
(2008年单选)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
B 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20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精美PPT课件(加入2019真题)
【练习题】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 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二、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主体 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律
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能利和不承能
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法律赋予)
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
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行能不力行
(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
法人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同生(始于产生) 同灭(终于消灭)
【练习题】
【例题·单选题】(2019年)下列各项中,属 于营利法人的是( )。
A.社会团体 B.政府机关 C.有限责任公司 D.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C
【考题·单选题】(2018年) 下列主体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A.基金会 B.有限责任公司 C.事业单位 D.合伙企业
)。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 规范所调整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都由主体 、客体和内容三个 要素构成。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2.法律主体的种类
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组织 法人
类型
具体包括
营利 法人
2020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精讲班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新大纲】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 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2、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
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2、法的特征
特征
基本释义
国家意志性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国家强制性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规范性
公开性和约束 性
(1)概括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 一种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2)利益向导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 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重要 变化幅
章
节
性
度
第1章 总论
★
★
非税法部 分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
★★ ★★
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 ★★★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精华讲义)
第一章总论第一部分法律基础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注意】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的意愿。
2.法是国家意志(1)法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社会客观需要;(2)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非个人意志。
(二)法的特征【注意】本质与特征,双位一体,无需区分。
【例题·判断题】(2019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参考答案』√【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参考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2014年改)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国家意志性B.强制性C.规范性D.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一)主体1.主体的种类(1)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国家2.主体资格(1)“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注意】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只要求掌握“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3)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二)内容1.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法律权利”是指权利享有者依法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履行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三)客体(2020年调整)【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考试大纲的整体情况
【2017年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 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不正确。
【2016年考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 中,正确的有( )。
【例】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达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解析】答案为B。法不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而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 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 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初级会计培训经济法基础课件.第一章 免费在线阅读
· (5)自治法规。 · (6)特别行政区的法。 · (7)行政规章 ·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两种 · 前者由国务院所属部委 制定 · 后者由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 制
定
· 【例题】(2004年)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 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 A.宪法 ·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 C.国际条约 ·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答案】A
·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 C.X地人民法院
· D.Y地人民法院
· 【答案】D
· 【例题】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 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 的法院是( )。(2007年)
· A.甲住所地法院 · B.乙住所地法院 · C.房屋所在地法院 · D.甲、乙协议的法院 · 【答案】C
· 【例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 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001年)
· 【答案】√ · 【例题】某企业因与银行发生票据支付纠纷而提
起诉讼,该企业在起诉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 院有( )。(2001年)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B.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 【答案】BC
移,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 遍的法律事实 · (2)法律行为作多种的分类 · 关注: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 【例题】(200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 行为的有( )。
· A.订立合伙协议 · B.签订合同 · C.签订和解协议 · D.签发汇票 · 【答案】ABCDຫໍສະໝຸດ ·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 护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完整课件
二、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又称法律权利,是 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做出或者不做出某种行为,以及要 求他人做出或者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义务则是法律 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 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约束。权利与义务作为构成法 律关系内容的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且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 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的行使依赖于义务的承 担。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缺 一不可。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是引起与被 引起的逻辑关系。 即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 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相应的,任 何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不可能自 动发 生,而均是由法律事实所致。例如,甲、 乙之间的合同关系, 不可能自动产生,而需要 有甲、乙之间订立合同的民事法律事 实。
【例题,判断题】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例题·判断题】15岁的小周有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的行为,则小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例题,判断题】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 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一般认为,法律 关系的客体分为三类: 物、非物质财富、行为。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
系客体的有( )。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关系客体。自然人 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他三项均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主体(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国家内容权利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人身表二、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效力(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⑵港口作业纠纷;⑶继承遗产纠纷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普通2年特别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最长20年【注意】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中止(暂停)“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断(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判决生效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送达”之日起生效执行常识理解9种强制执行措施表七、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项(1)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未行使行政权)(3)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程序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复议机关一个婆婆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婆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本级复议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链接】税务行政复议: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注意1】不得收费【注意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复议决定(1)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2)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3)决定种类包括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强制执行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表八、行政诉讼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1)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为;⑷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注意】行政机关的终局裁决、仲裁一裁终局原则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同(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依然可以起诉)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特殊情况“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表九、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种类期限数罪并罚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有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表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主体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用人单位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建立关系“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签订合同形式书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订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不签的后果一个月内如是劳动者原因:“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新增)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补偿、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效力生效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无效前提已经成立法定情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后果自始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表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无固定期限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带薪年休假【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平时加班150%周末加班200%法定休假日加班300%不支付加班费的罚则先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特别注意】计算加班费时需扣除正常工资(2013年新变化)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表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不得约定【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约定工资的80%”;“最低工资标准”不满3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服务期单位出钱培训且有凭证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计算已履行服务期比例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可以约定,但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无效在签订时“必须有补偿条款”否则就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协议当然无效失效在条款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支付补偿金,或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补偿金,“经劳动者催要后仍不支付”表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法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谁也没错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30天随时通知解除单位错误在先,但不严重(补偿)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单位提前通知解除谁也没错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随时通知解除“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经济性裁员单位经济原因(补偿)终止合同期满、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一方驾鹤西游排除事项常识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乳期记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偿金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法律后果(1)双方劳动关系消灭(2)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转档(3)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表五、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集体合同订立主体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的劳动者)与企业生效要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自其“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争议解决由“工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劳务派遣派遣(用人、输出)单位(1)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3)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不得克扣报酬用工(输入)单位(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1】劳务派遣三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注意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表六、劳动仲裁基本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非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不收费参加人当事人(1)劳务派遣(2)承包(3)单位驾鹤西游⑷集体合同当事人代表劳动者一方“10人以上”推举“3至5名”代表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为其指定第三人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两地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注意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有地域管辖问题【注意2】两地申请指争议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两地申请,区分立案在先原则申请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方式书面、口头均可(与经济仲裁区分)开庭开庭并“公开”、执行仲裁庭制、适用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与调解裁决终局裁决涉及钱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合同必备条款争议【注意】终局裁决非一裁终局原则,对终局裁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只是生效时间不同)生效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表七、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订立合同不订立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扣押证件、收取财物履行合同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解除或终止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再支付补偿金)表【区分】“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支付补偿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表八、基本养老保险(2013新增)类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组成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补贴部分缴费单位缴费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个人缴费8%享受条年龄条件一般情况男60件女职工50女干部55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男55 女4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 女45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九、基本医疗保险(2013新增)类型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6% 单位缴费的30%转入个人账户【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个人缴费2%享受条件定点、定围(急诊、抢救除外)支付标准支付区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起付线)~年平均工资6倍(封顶线)支付比例90%【注意】自付费部分由三块组成:(1)起付线以下的部分(2)区间内自己负担的比例部分(3)封顶线以上的部分不支付的医疗费用(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由第三人负担的;(3)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期【记忆口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15”;不管三七“21”先看累计工作年限(10年分界),再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分界)累计计算期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医疗期×2累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医疗期+6【友情提示】一定看清题目问法!医疗期待遇(1)工资标准最低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4)医疗期满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表十、工伤保险(2013新增)缴费由“单位”缴纳(同生育保险)工伤认定应当认定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视同工伤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不认定自找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资待遇“不变”(2)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3)期间“12+12”(4)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为享受伤残待遇(5)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注意】与医疗期待遇进行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表十一、失业保险(2013新增)缴费单位:2% 个人:1%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必须同时满足)领取缴费年限:1年起5年分领取期限:12、18、24个月(没有15和21)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停止领取就业、当兵、移民、退休、无求职需求表十二、生育保险(2013新增)缴费由“单位缴纳”比例不超过1%;(工伤保险也仅由单位缴纳)待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无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非本人平均工资)【注意】生产、流产均可享受表十三、违法责任(2013新增)用人单位不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不缴费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骗保(1)责令退回(2)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表一、支付结算的办理要求分类三票一卡结算方式出票日期(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无效,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签章(1)单位、银行:单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名章(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更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但要在更改处“签章”证明伪造与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表二、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核准制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增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生效日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总论ppt课件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
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
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
(3)国家。(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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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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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的内 容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 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 种行为的自由。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 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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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律基础
法的特征 特征
解释
国家意志性
①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总论 PPT
续上表
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
行为 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
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
选择复议
二、仲裁
1、概念: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 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2、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适用仲裁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义务
积极义务 消极义务
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去履行义 务,如纳税、服兵役等
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去履行义 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 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具体内容包括:物、非物、人身、行为
满足人们需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并能为人们实现支 物 配和控制的各种资源。如士地、矿藏、水流、森林;也
概念:是指依照一定标准和原 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 称。
提示1:法律部门 划分的标准首先 是法律调整的对 象,即法律调整 的社会关系
法律部门 与法律体系
提示2: 法律部门 的划分不是绝对的, 能够有不同的标准, 能够交叉、重合,没 有对错之分,只有方 便与不方便、合理与 不合理之分
五、法律部门与体系(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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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与特征。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 现,所以B不正确。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选项C错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D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A错误。
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仲裁和民事诉讼) 2018年新增章节
2016,2017,2018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7, 2019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4,2017,2019年不定项选择题 一般无主观题考察 无主观题考察
7-10 5-10 15-20 15-20 15-20 10-15 3-5
第八章 2016,2018年不定项选择题(劳动合同的内容) 10-15
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一)主体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组织(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
KUAI JI CHU JI ZHI CHENG KAO SHI
《经济法基础》基础精讲班
2020年5月
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值表
单选题
2017年 24题36分
多选题
12题24分
判断题
10题10分
比重
70%
案例题 不定项选择题15个 小题30分(3大
综合题 题)
比重 合计
30% 100
内容回顾
知识点 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 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 力的特征。
包完全括民本事数行。为
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二)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
(三)客体
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1.物 (1)普通物 ①自然物:土地、矿藏等(空气,水流,环境?) ②人造物:建筑、机器等 ③一般等价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2018年 24题36分 12题24分 10题10分
70%
2019年 24题36分 12题24分 10题10分
70%
不定项选择题15个小 不定项选择题15个小
题3 100
30% 100
二、教材基本内容与各章分值分布
教材基本内容
近年主观题考核情况
各章分 值分布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
不满8周岁(<8)
“(完全)不能”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
【注意】《民法总则》规年满定1:8周“以岁上(”≥“以18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
【注意】物可以有形态也可以没有形态。(判断)
(2)特殊物——人身
【注意1】人身是指人身体的部分或整体,但活人的整个身 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注意2】人身权利不能滥用,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 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 权利。
2.非物质财富 (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明等 (2)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荣誉权)
第一章
总论
本章在机考中所占分值比重为7-10分左右,题型 以单、多、判为主,虽非重点章节,但其中“仲裁、诉 讼管辖与时效”等内容依然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2020年本章无重大调整。 本章涉及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同学们一方面 须针对考试掌握考点,另一方面更需理解最基本的法理 ,并熟悉法律语言的表述形式。
3.行为——行为的结果 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1)生产经营行为; (2)经济管理行为; (3)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4)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钱某,王某,贾某合伙购买房屋,与房地产开发
商签订买卖合同,该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有( )。
A.房地产开发商
B.钱某
C.王某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 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
“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具有“规范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普
D.贾某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 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例题·多选题】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完全行民事为能力人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10周岁以下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