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要求规范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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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规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工程名称:产业园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建筑设计

2015年 4 月 16 日

目录

一、设计依据二、工程概述三、总平面布局四、建筑部分五、给水排水设计六、消防防、排烟设计七、电气设计八、防雷接地设计

一、设计依据 1.1相关文件

1.1.1当地规划部门提供的道路红线图,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及建设项目意见书。

1.1.2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地形图电子文档。 1.1.3设计合同名称及编号。

1.1.4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单体方案的确认意见。 1.2设计采用的主要标准:

1.2.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2.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2.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1.2.4《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06; 1.2.5《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95;

1.2.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 50140—2005; 1.2.7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关规、规定。

二、工程概述

2.1 本工程为某家具产业园工程的项目,共计8栋厂房和1栋5层的综合楼,名称分别为厂房A、B、C、D、E、F、G、H和综合楼。 2.2 本工程位于某市。

2.3 各建筑单体的基本信息统计如下表:

2.4 上述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厂房结构形式均为轻钢结构,综合楼的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5上述建筑使用功能除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外,其他均为单层工业厂房。

三、总平面布局

本项目包括8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各厂房的定位及其与周边市政道路的关系详见《总平面定位图》。 3.1 防火间距:厂房之间的建筑间距均不小于1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4.1的要求; 3.2 消防车道

厂房A、B、C、D、E、F、G、H分别沿长边设置了消防车道;厂房C、D沿周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均能承受消防车的轮压荷载。 3.3消防控制中心

本工程的一期集中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布置在1#沿街标准厂房架空层,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3.4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

本工程一期的消防水箱设置在综合楼的屋顶上,为一期的最高点。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设置在综合楼北侧。

四、建筑设计

综合楼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围墙体与部隔墙均为200厚加气块泥土砌块.楼板为100厚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厚,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规定。

8栋厂房(A-H)均为轻钢结构,外围1.2m以上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压型钢板,1.2m以下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部隔墙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规定。 4.1防火设计

综合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单层面积均不超过2500平方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5.1.7条的规定。

8栋厂房(A-H)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第二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第3.2.4条、8.5.1条,柱、梁均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结构,可不做防火保护措施。但承重构件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3.2.8条的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第3.7.4条,满足疏散要求。墙体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中的要求。 4.2安全疏散

4.2.1安全出口的数量:

综合楼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2个安全出口,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间距大于5米。

厂房A、B、C、D、E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6个安全出口,厂房F、G、H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4个安全出口。厂房每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5米。4.2.2疏散楼梯:综合楼疏散用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与采光的要求,梯段及疏散门的宽度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7.5的规定。 4.2.3疏散距离:

综合楼室疏散最不利点距离安全出入口的距离为26.9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5.3.13条的规定。

厂房(A-H)任意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超过8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7.4的规定。 4.3防火

门、窗的设置

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每门均随门附设自动闭门器,双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防火窗均设计为固定扇不可开启。 4.3.1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均为甲级防火门;

4.3.2综合楼封闭疏散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 4.3.3消防控制中心隔墙上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

五、给水排水 5.1设计依据

5.1.1建设单位提供的任务书及各种设计文件。 5.1.2《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5.1.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 2009; 5.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50140-2005)5.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084-2005) 5.2设计围

5.2.1本工程中的一栋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其它厂房均为一层的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均不超过24M,根据现行“建规”中建筑的消防要求按类别配置消防设施,设计容包括屋面雨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手提式灭火器配置。

5.2.2室外消火栓系统详园区《给排水及消防布置总平面图》。 5.3设计参数

5.3.1室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5.3.2 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升/秒,火灾延续时

间3小时。 5.3.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用水量32升/秒,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5.3.4本工程消防系统储水量为18立方米,储存本建筑消火栓及附近厂房自动喷淋10min消防流量。 5.4消防水源

5.4.1在综合楼屋顶设置有18M3消防水箱,提供火灾前10分钟消火栓供水,室消火栓系统火灾时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市政水压为0.35MPa。 5.4.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厂区附属水泵房加压供水。

5.4.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间距小于120米,室外消火栓距房屋外墙不小于5米,距路面不大于2米,其型号规格为SA65/100-1.0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5.5灭火器配置

5.5.1本工程厂房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属于中危险级,A 类火灾,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标准保护面积为150m2 /A,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MF/ABC3(2A);综合楼建筑建筑灭火器配置有若干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火灾类型为A类,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采用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每个设置点设置2具,具体见平面图。

六、消防防、排烟 6.1设计依据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06;

根据规,8(A-H)栋厂房及综合楼单体建筑均满足自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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