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13】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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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
(试行)的通知
粤卫办〔2013〕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暂不设一级眼科医院。
附件:1.《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
2.《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
3.《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
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
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
一、科室设置
设有急救室、诊室、治疗室、药房、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
二、人员
(一)不超过2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其中至少有1
名具备10年以上眼科执业经历并具有眼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二)不超过2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
(三)不超过2名药房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师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设置人应具有眼科专业执业范围5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二)各功能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视力表、裂隙灯、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镜片箱、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紫外线灯、快速消毒炉;
(二)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其它设备。
五、制订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与诊所相适应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眼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上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六、投资总额到位,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附件2
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
眼科门诊部不开展全麻手术。
一、科室设置
(一)至少设有3个眼科二级专业科室,不设眼科以外的临床科室,不设住院床位。
(二)至少设有急救室、诊室、药房、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检验室、消毒供应室等功能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3名以上执业范围为眼科的执业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眼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至少有5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三)临床科室有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非临床科室有相应专业师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眼科专业从业背景或3年以上眼科医疗管理经验。
三、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各功能室必须独立,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 m2;
(三)内外眼手术应分别设置独立手术室,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 m2;
(四)检验室、消毒供应室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检验、消毒供应业务也可以有效合同的方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监测仪、手术床、手术显微镜、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角膜曲率计、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器械柜、紫外线灯、快速消毒炉。
(二)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其它设备。
五、制订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与门诊部相适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眼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上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六、投资总额到位,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附件3
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一)住院床位50张以上;
(二)住院床位数不超过三级眼科医院住院床位数下限。
二、科室设置
(一)门诊应设有药房、诊查室、治疗室,并提供候诊区域;
(二)临床科室:至少设白内障科、青光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眼底病科、眼外伤科、眼眶科、眼预防保健科、眼免疫科、神经眼科、眼肿瘤科、中医眼科、眼表疾病科、眼整形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急救室、麻醉科。不设眼科以外的临床科室;
(三)医技科室及其他:至少设药剂科、手术室、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检查室、电生理室、心电图室、验光室、视野室、眼底荧光造影室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激光室;
(四)其他科室:病案室、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应室及
其他与医院业务正常运行相适的业务与行政管理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每手术台配备2名护士;
(三)各临床科室至少应具有1名该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并有明确的专科技术团队,医师应可形成合理梯队;
(四)至少配有3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五)医技科室至少应具有2名师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配备1-2名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的执业医师,承担院内急救、传染病防控及相关疾病会诊等任务。
(七)至少配有1名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
(八)主要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眼科专业从业背景或5年以上眼科医疗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