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膜透析中心(室)设置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腹膜透析中心(室)建设基本标准

(草案)

一、腹膜透析中心(室)功能和设置条件

腹膜透析中心(室)是医疗单位开展腹膜透析的场所,主要用于患者的培训和宣教、腹膜透析导管置入、腹膜透析治疗以及腹膜透析患者的随访和腹膜平衡试验的实施。设置腹膜透析中心(室)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申请设立。

(二)必须具备符合资质的医护人员。

(三)结构、布局和功能区域符合标准。

(三)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要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开展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血常规、血生化、体液细胞计数、微生物检测和培养、X线片等基本实验室检验与辅助检查条件。

(五)开展儿童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要具备儿科诊疗目录,并在儿科医师的参与和协助下开展工作。

二、腹膜透析中心(室)结构布局

(一)医师、护士办公区

办公区为医护人员处理日常医疗文书,登记和上报各种腹膜透析相关数据,讨论医疗问题和业务学习的区域,必须配备电脑和网络设备,安装腹膜透析病例信息登记系统。

(二)接诊区

接诊区为接待初次诊疗或定期随访的腹膜透析患者的区域。医师为患者确定或调整腹膜透析处方,开具药品处方和化验单等,配备血压计、体重秤等基本医疗措施。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执行腹膜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三)培训区

培训区为患者接受培训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的区域。必须配备电视机、电脑或录放机等多媒体设施以及教学挂图、教具等培训设施。

(四)操作治疗区

操作治疗区是用于腹膜透析患者换液、样本采集以及出口护理的区域。应配备恒温箱、弹簧秤、婴儿秤(称量透析液用)、体重秤、输液架(悬挂腹膜透析液)、治疗车、洗手池、紫外线灯、挂钟、有盖式污物桶、血压计、诊疗床,以及供养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抢救车(内含抢救必备物品及药品)和基本抢救设备(如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1、操作治疗区应保持安静,光线充足。环境标准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1)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³,物体表面≤10cfu/cm²,医护人员手≤10cfu/cm²。

(2)不得检出乙性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立即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2、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患者皮下组织、腹腔或血液循环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3、使用的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4、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五)手术室

手术室是为患者实施腹膜透析置管、拔管等特殊操作的区域(建议在医院常规手术室操作)。有条件的腹膜透析中心(室)可单独设立手术室,应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设立要求并严格管理。

(六)污物处理区

污物处理区用于处理废弃透析液,必须配备有盖式污物桶和洗手池。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弃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

分类和处理。

(七)储藏室

储藏区是用于存放腹膜透析病例资料、腹膜透析液及消耗品等的区域。应符合《医疗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同上),保持通风、避光和干燥。

四、腹膜透析中心(室)人员资质标准

(一)腹膜透析中心医生

根据工作分工,腹膜透析室医师分为专职医师、负责置管医师和负责医师。

1、专职医师:

(1)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受过肾脏病专科培训及腹膜透析专项技术培训。

(2)掌握常用腹膜透析模式的(CAPD和IPD)处方设定,能独立制定和调整腹膜透析方案。

(3)了解APD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4)掌握腹膜透析常见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

2、负责置管医师:

经过培训合适的肾脏病专业医师或熟悉腹膜透析置管技术的外科医师可施行腹膜透析导管置入和拔除术。

3、负责医师:

(1)符合腹膜透析专职医师的资质要求。

(2)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丰富的腹膜透析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指导和培训下级医生完成对腹膜透析患者的随访和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4)熟悉腹膜透析各种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

(二)腹膜透析中心护士

腹膜透析中心(室)护士由专职护士和负责护师组成。

1、专职护士

(1)应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护士证书,经过系统的腹膜透析理论和临床培训3个月以上。

(2)了解腹膜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3)熟悉腹膜透析常见并发症和护理。

(4)能够对患者进行腹膜透析操作培训。

2、负责护师:符合腹膜透析专职护士的要求。

(1)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丰富的腹膜透析护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2)能够指导下级护士完成对腹膜透析各种并发症的护理。

(三)医师和护士配备比例

开展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需配备腹膜透析专职医师和专职护士。腹膜透析中心(室)门诊随访患者在20—30例以上,要求配备1名腹膜透析专职医师和1名专职护士,每增加50例患者需增加专职护士1名。每增加80例患者需增加专职医师1名。应根据腹膜透析住院患者的数量酌情增加专职医师与护士人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