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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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4.2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2月2日经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原有申报流程及平台(https://)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5.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条例。

为临床诊疗、采供血服务、查处违法犯罪、兴奋剂检测和殡葬等活动需要,采集、保藏器官、组织、细胞等人体物质及开展相关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制定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具体办法。

第六条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我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导言:人类遗传资源是指携带人类遗传信息的任何物质,包括遗传材料、数据和知识等。

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和管理人类遗传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制定目的、管理原则、管理范围、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定目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公正分享。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可以促进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类共同利益。

二、管理原则1. 公平正义原则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应遵循公平正义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在资源的获取、利用和分享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不歧视任何个体或团体,不侵犯他们的权益。

2. 生态保护原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应考虑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在进行资源提取和利用时,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3. 合法合规原则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应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相关伦理规范。

禁止非法获取和非法使用遗传资源,保护知识产权和文化传统。

三、管理范围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遗传资源获取、利用和分享。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野生植物和动物的遗传资源对于野生植物和动物的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应规范采集、保存、利用和分享等环节。

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2. 人体遗传资源在研究和临床实践中使用人体遗传资源时,管理办法应确保知情同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尊严。

合法合规地获取、保存和利用人体遗传资源,严禁商业买卖。

3. 数据和知识资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还应针对数据和知识资源的获取和分享进行管理。

保护数据隐私,促进科学交流与共享,防止知识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四、管理措施1. 制定资源获取准则制定资源获取准则,规范遗传资源的采集、保存和共享等过程。

确保获取过程公正、透明,防止滥用和非法流失。

2. 建立公共数据库建立公共数据库,记录和管理遗传资源的相关信息。

通过网络平台,促进遗传资源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这个听起来有些高深莫测的词汇,实际上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它不仅关乎着我们的健康和疾病防治,还在生命科学研究、医药研发等众多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人类遗传资源。

简单来说,它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比如血液、组织、细胞等,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则是通过检测、分析这些材料所获得的数据,比如基因序列、疾病特征等。

这些资源对于揭示生命的奥秘、研发新的疾病治疗方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那么,为什么要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管理呢?这是因为它涉及到诸多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益至关重要。

如果这些资源被不当获取或使用,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用于不道德或非法的目的。

另一方面,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人类遗传资源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

如果被其他国家或组织恶意获取和利用,可能会对我国的生物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规范。

对于采集人类遗传资源,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采集的目的合法、正当,并且充分告知参与者相关的风险和权益。

采集过程中,也要遵循伦理原则和技术规范,保障参与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保藏人类遗传资源同样有着严格的规定。

保藏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并且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资源的安全、准确和可追溯。

同时,对于保藏的资源的使用,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监管。

在利用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时,必须遵循合法、合规、有益的原则。

研究项目需要经过伦理审查和科学评估,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所获得的成果,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分享和利益分配,保障参与者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

2019年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党建党

2019年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党建党

促进 合理 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简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 规范
《条例》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 危害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符合伦理原则, 保护资源提供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生物技术 研究开发活动或者临床试验,应当遵守有关生物技术研究,临床应 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对采集,保藏我国 人类遗传资源,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等 审批事项,明确了审批条件,完善了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简介
《条例》 制定的
过程
01
2016年1月,科技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人类遗传资 源管理条例(送审稿)》.原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 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专 家学者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赴地方调研, 召开专家研讨会,会同科技部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 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条例(草案)》.
《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 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我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人民健康保障水平;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创新体 系建设,促进生物科技和产业创新,协调发展;对利用人类遗传资 源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成果的产业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汇报人: 时间:
QIAN Y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 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 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听起来似乎很专业、很遥远,但实际上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简单来说,人类遗传资源包括我们身体内的细胞、组织、器官、血液、基因等,这些都是生命的密码,蕴含着关于人类健康、疾病、进化等重要的信息。

而对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更是关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为什么要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管理呢?首先,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如果人类遗传资源被不当获取、利用或者流失到国外,可能会被用于研发针对我国人口的生物武器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保护国家的生物安全至关重要。

其次,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和利用有助于推动医学的进步,开发新的药物和治疗方法,从而造福广大患者。

但是,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滥用、不公平分配,或者研究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可靠,最终损害公众的健康利益。

再者,对于个人来说,人类遗传资源包含着个人的隐私信息,如基因序列等。

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或者未经授权使用,可能会对个人的就业、保险、婚姻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引发歧视。

为了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这些管理办法明确了人类遗传资源的定义和范畴,规定了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审批流程和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采集人类遗传资源方面,必须遵循合法、知情同意、最小化等原则。

也就是说,采集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采集者要向被采集者充分告知采集的目的、用途、风险等信息,并获得其书面同意。

同时,采集的范围和数量也要控制在合理的最小限度内,避免对被采集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保藏人类遗传资源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

保藏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遗传资源的质量和安全。

而且,保藏的资源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对外提供。

对于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包括人体组织、细胞、血液、器官等在内的与人类相关的生物材料。

这些遗传资源对于科学研究、医学发展以及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遗传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为了确保遗传资源在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和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框架。

该法律框架应包括保护知识产权、确保研究机构和个人的利益、促进合作共享等内容。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使用以及研究目的,从而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其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需要确保公正的准入和获取机制。

在遗传资源的管理中,精确记录和明确准入和获取的条件非常重要。

只有通过透明、公正的准入和获取机制,才能避免滥用遗传资源,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遗传资源的准入和获取应遵循科学研究的需要,遵守伦理规范以及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共享机制。

人类遗传资源没有国界之分,各国之间应加强合作,实行共享机制。

而共享不仅可以促进科学研究的进展,还可以加强技术转移和技术创新。

通过国际合作和共享机制,各国可以共同分享遗传资源的科研成果,使其更好地造福于人类健康。

此外,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需要积极推动公众参与。

传统上,遗传资源的管理主要由专业机构和专家负责,而公众参与的程度较低。

然而,由于遗传资源对广大公众利益的意义,公众应被视为利益相关方之一,应该参与到管理过程中。

通过公众参与,可以确保遗传资源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最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

教育和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于遗传资源管理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关注和参与的意识。

此外,通过教育和宣传,还可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提高遗传资源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确保遗传资源的合理管理和利用。

一个完善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应该包括法律框架、准入和获取机制、国际合作和共享机制、公众参与以及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5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公布, 自2023年7月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条例》第二条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包括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

前款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据、蛋白质数据和代谢数据。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称科技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管理工作。

科技部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相关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技术评审,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备案、事先报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以下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下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一)人类遗传资源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二)职权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三)根据科技部委托,开展本区域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人类遗传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科技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监管力量,配备行政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人类遗传资源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科技部聘请生命科学与技术、医药、卫生、伦理、法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第七条科技部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与监督,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规范化和信息公开,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规定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规定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规定,以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人类遗传资源是指人类体内或来自人类体外而含有遗传信息的材料。

2. 管理原则2.1 合法性:管理人员应确保所有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存和使用遵守法律法规,并经过合适的伦理审查。

2.2 合理性:人类遗传资源应以合理的方式获取、处理和分配,保证资源的可持续性和可利用性。

2.3 公平性:管理人员应确保人类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进行,避免不合理的差距和偏向。

2.4 可持续性:管理人员应确保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不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 资源采集与保存3.1 采集要求: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应经过被采集者的知情同意,并在伦理审查通过后进行。

采集程序应尽可能地减轻被采集者的不适和风险。

3.2 保存要求:人类遗传资源的保存应采用适当的技术和设备,确保样本的安全、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保存期限应根据资源的特性和用途确定。

4. 资源使用与共享4.1 使用要求:人类遗传资源的使用应与合法和合理的研究项目相关,并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要求。

使用者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并经过审查批准。

4.2 共享要求:管理人员应鼓励人类遗传资源的共享,特别是对于带有公共利益的研究项目。

共享方式可以是数据共享、实物共享或合作研究等形式。

5. 管理与监督5.1 管理机构: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负责资源的采集、保存和分配等工作。

5.2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管理机构和使用者进行监督,确保规定的执行和资源的合法、合理使用。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管理人员或使用者,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禁止使用人类遗传资源、追究法律责任等。

7. 总结本文为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提供了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并强调了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

通过合理的采集和使用,以及共享和监督机制的确立,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引言:在人类历史上,自然界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丰富的遗传资源,这些资源在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随着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许多生命物种及其遗传资源正面临着极大的威胁和危险。

因此,管理和保护人类的遗传资源已经成为当今全球的关注焦点之一。

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利用和转化的一种制度性规定。

在制定和实施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时,需要考虑到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综合考虑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合理使用遗传资源提供保障。

其次,需要考虑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确保遗传资源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需要考虑到法律和道德等方面的因素,制定合法、合理、道德的管理办法。

遗传资源的分类:人类遗传资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照遗传资源的来源,可以分为野生型和人工型遗传资源;按照遗传资源的类型,可以分为基因型、物种型、生态型等不同类型的遗传资源。

在遗传资源管理中,需要进行详细的分类和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遗传资源的保护:遗传资源的保护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保护遗传资源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建立遗传资源保护区、制定遗传资源保护计划、加强遗传资源管理和监管、推广遗传资源保护教育和宣传、设立遗传资源权益保护机构等。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遏制遗传资源的滥用和损失,并为后代维系基因多样性和健康的未来提供宝贵的资源。

遗传资源的利用:除了保护外,遗传资源的利用也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合理利用遗传资源不仅可以促进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增加遗传资源的价值和保护的意识。

遗传资源利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开展遗传育种和生物技术研究、利用遗传资源开发新品种和新产品、探索生物资源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可以满足人类的需求,还可以促进全球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附件一四川大学xx第二医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促使我院涉及到人体生物标本的科研在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下更好、更有效、更健康的发展,规范我院临床和科研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的管理以及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因临床或者科研需要所涉及的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血液、脱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人工构建的含人类遗传物质的载体以及临床检验标本等生物、遗传材料及相关的储存于任何介质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储存信息资料的介质包括纸质、塑料软片、摄影感光片、磁带、软盘、硬盘以及可以记录信息的其它媒介体。

第四条凡我院所有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我院对开展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活动实行批准申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第六条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科学技术密级的,必须遵守《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我院对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统一审批制度。

第八条我院成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置在我院科技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在我院党政领导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行使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和有关的实施细则、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二)受理我院内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研究的申请,或和院外合作进行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项目的申请和批准备案工作;(三)组织审核我院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院内、外或国内、外合作项目,监督项目按照报批目的、进度进行。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001]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001]

附件一xx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促使我院涉及到人体生物标本的科研在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下更好、更有效、更健康的发展,规范我院临床和科研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的管理以及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因临床或者科研需要所涉及的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血液、脱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人工构建的含人类遗传物质的载体以及临床检验标本等生物、遗传材料及相关的储存于任何介质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储存信息资料的介质包括纸质、塑料软片、摄影感光片、磁带、软盘、硬盘以及可以记录信息的其它媒介体。

第四条凡我院所有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我院对开展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活动实行批准申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第六条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科学技术密级的,必须遵守《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我院对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统一审批制度。

第八条我院成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置在我院科技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在我院党政领导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行使以下职责:负责起草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和有关的实施细则、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受理我院内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研究的申请,或和院外合作进行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项目的申请和批准备案工作;组织审核我院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院内、外或国内、外合作项目,监督项目按照报批目的、进度进行。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而制定的法规。

随着科技和生物医学的快速发展,人类遗传资源在医学研究、药物开发、农业改良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防止滥用和不当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政策。

一、遗传资源的定义和特点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存在于人体组织、细胞、DNA等形式中的具有遗传信息的物质。

遗传资源具有以下特点:1. 大量性:人类遗传资源庞大而多样化,涉及到各个种族和族群之间的遗传差异。

2. 保密性:人类遗传资源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需要加强保护。

3. 伦理性:人类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在道德和伦理上需要严格遵循原则。

二、遗传资源的管理原则1. 公平和合理利益分享原则:遗传资源的获取、利用和分享应当公平和合理,避免不合理的剥削。

2. 自主决定权原则:任何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都应得到来自当事人的知情同意,并且尊重其自主决定权。

3. 资源合作原则:各国之间应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和管理遗传资源。

三、保护遗传资源的措施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国际社会采取了多种措施:1. 立法和政策制定:各国制定法规和政策,明确对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2. 建立注册和审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对遗传资源进行注册和审查,确保合法合规的使用。

3. 知情同意和授权手续:确保任何对个体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都得到当事人的知情同意和合法授权。

4. 数据共享和合作机制:促进各国之间遗传资源的共享和合作,加强科学研究和研发能力。

五、结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遗传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明确的原则和措施,可以避免遗传资源的滥用和剥削,促进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

同时,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共享也将推动遗传资源的全球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注:本文为虚拟文章,仅供参考)。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加强研究与开发,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与人体相关的一切遗传材料及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基因组、基因、重组体等及其制备物。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研究、开发、贸易、出入口(境)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人类遗传资源实行分类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特殊人类遗传资源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一般人类遗传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益于人民健康和社会进步的人类遗传资源研究与开发。

第六条国家禁止有歧视行为的人类遗传资源开发与应用。

禁止从事生殖性克隆及其他危及社会安全的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协调与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行使以下职责:(一)起草有关的实施细则和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条例的实施;(二)负责特殊人类遗传资源的登记和管理;(三)组织、协调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和科学研究工作;(四)审核国际合作项目,受理人类遗传资源出入口(境)的申请,办理出入口(境)证明;(五)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的发展战略,进行重点、重大项目的评估、决策和监督管理;(六)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七)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国家成立人类遗传资源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有关的技术评估、政策咨询。

第三章收集与保存第十条人类遗传资源分为一般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人类遗传资源。

特殊遗传资源包括单基因和遗传度较大的大家系、大样本;具有明显地方性高发特征疾病的大样本病例对照的遗传资源。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备案审批流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备案审批流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备案审批流程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存在于人类身体中的基因、细胞、组织等生物材料,具有很高的科研、医疗和经济价值。

为了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合法使用、开发和利益分享,各国纷纷制定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本文将介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备案审批流程。

一、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内容1.遗传资源的权属和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遗传资源的权属归属原则,即遗传资源归属于各国的主权。

各国应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禁止非法获取、非法使用和非法出口遗传资源。

2.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规定了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方式。

开发利用遗传资源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确保合法和道德的操作,同时要尊重和保护相关社区的权益。

3.遗传资源的分享和利益分配:管理条例规定了遗传资源分享和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机制。

任何使用遗传资源进行研究或开发的单位或个人都应按照规定向相关国家或社区支付合理的分享费用或利益,确保利益公平合理。

4.遗传资源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管理条例设立了专门的遗传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遗传资源的获取、使用和保护。

该机构要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升全球遗传资源管理的水平。

1.备案材料准备:备案单位准备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遗传资源研究方案、研究人员聘请合同等。

2.备案申请提交:备案单位将准备好的备案申请材料提交给遗传资源管理机构,并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

4.备案审批:审核通过后,遗传资源管理机构将向备案单位发放备案证书,并将备案信息录入备案数据库。

备案单位可以根据备案证书合法开展相关研究或开发活动。

5.备案监督:遗传资源管理机构将对备案单位进行定期监督和抽查,确保备案单位遵守备案要求和管理规定。

总结: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出台为人类遗传资源的合法使用、开发和利益分享提供了制度保障。

备案审批流程是管理机构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和决定程序,能够确保备案单位的合法性和备案材料的准确性。

人体标本使用管理规定(3篇)

人体标本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标本的使用,保障人体标本的合法、合理、安全使用,促进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使用人体标本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人体标本的使用应当遵循科学性、合法性、人道性和伦理性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人体标本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人体标本的采集第五条人体标本的采集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并取得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采集人体标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捐赠人体标本用于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二)被采集者生前无反对捐赠人体标本的表示;(三)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四)采集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第七条采集人体标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告知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人体标本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二)签订人体标本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对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其真实身份;(四)采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被采集者的隐私和尊严。

第八条人体标本的采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人体标本的管理第九条人体标本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体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使用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条人体标本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人体标本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被采集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二)人体标本的采集时间、地点、方法、用途等;(三)人体标本的保存状态、使用记录和处置情况;(四)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第十一条人体标本的保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人体标本的种类、用途和保存期限,选择合适的保存方法和设施;(二)定期对保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人体标本的安全;(三)对保存环境进行监控,确保人体标本不受污染和损害。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获取、利用和分享,以促进科学研究、医学进步和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办法适用于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调查、采集、保存、分析、利用和传递的各个环节。

一、概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类遗传信息的样品、数据库和文献等。

其获取、利用和分享应当符合伦理原则、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准则的规定。

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和可持续的原则。

二、资源获取1. 人类遗传资源的获取应当经过被调查人或样本提供者的知情同意,并应当告知他们获取资源的目的、用途以及可行的风险和利益。

2. 对于无力表达同意意愿的人类遗传资源,需要尊重其家属或法定代理人的利益,取得相关授权后方可进行资源的获取。

三、资源利用1. 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以科学研究为主要目的,可以用于开展基础研究、医学临床研究、药物开发和评估等领域。

2. 在进行资源利用时,应当遵循合理、透明和公正的原则,并尽量确保遗传资源的整体利益。

四、资源保存和共享1. 人类遗传资源的保存应当采取恰当的技术手段,保障资源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资源的共享应当遵循开放、互惠和公平的原则,鼓励科学研究机构和相关利益方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合作。

五、伦理审查1. 对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应当进行伦理审查,确保研究过程和结果符合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

2. 伦理审查机构应当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并应当对研究者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六、法律责任和监督1. 违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将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权益。

2. 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遗传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语人类遗传资源的有效管理对于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人类健康的提升起着重要作用。

只有依法合规、科学公正地管理遗传资源,我们才能更好地探索人类遗传信息的奥秘,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造福人类社会的发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存在于人类身体中的基因、DNA序列等信息,对于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为了充分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必要且迫切的。

因此,本文将探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以确保其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一、背景介绍人类遗传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生物资源,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例如,在生物医学领域,人类遗传资源可以用于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基因治疗等方面;在科学研究领域,人类遗传资源可用于基因组学研究、进化生物学研究等方面。

然而,由于遗传资源的特殊性,其管理和利用牵涉到伦理、法律、社会等多个层面。

因此,制定一套综合规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1.管理职责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收集、登记和保管遗传资源样本;管理遗传资源信息;规划和管理遗传资源利用项目;保护遗传资源利用相关的知识产权;确保遗传资源利用的公正、公平和可持续性。

2.管理机构制定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同时,应明确相关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包含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政府代表等,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此外,这一机构还应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便协助解决涉及到遗传资源管理的各种问题。

三、资源获取与利用1.资源获取为确保遗传资源的合法获取,建立详尽的资源获取程序至关重要。

在取得遗传资源前,必须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查与批准。

这一过程应包括信息披露、知情同意、合同订立等多个环节,以保护资源供应方的个人权益。

2.资源利用遗传资源的利用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以保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资源利用过程中,应尊重资源供应方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其从中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同时,为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定期进行资源利用监测和评估,以调整和优化资源利用方案。

四、知识产权保护在遗传资源利用中产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产品应受到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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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研究开发成果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应由双方共同申请专利,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合作方是国外机构时双方可根据协议共同实施或分别在本国境内实施该项专利。
传物质的载体以及临床检验标本等生物、遗传材料及相关的储存于任何介质的信息资料。

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储存信息资料的介质包括纸质、塑料软片、摄影感光片、磁带、软盘、硬盘以及可以
记录信息的其它媒介体。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四条凡我院所有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
收集、 科学研究等活动, 必
有权终止该申请或项目;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
泪镀齐鈞。
对我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科研合作认可后,督
促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并报管理委员会批准,且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
督促我院建立和健全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保藏、研究及信息库等资源 库、网络系统和服务体系;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可能导致我国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外流或被非法利用的可能; 其它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行为;
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我院发现或提供的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包括生物样本、 涉及人类遗
传资源的数据及各种资料,我院享有专属持有权, 未经许可, 不得向其他单位转让。获得上
述信息的科室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申请专利或以其他形式向他人披露。
(六)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 参与对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项目进行技
术监督; 收集重要遗传家系和资源信息。 各科室在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项目结
1/6
题后,将成果报科技部备份管理。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我院凡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遗传资源的境外合作项目,在经过管理委员会审核认可
个人进行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遗传资源的合作项目,
必须首先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办
公室审核认可,上报伦理委员会批准(见附件三) ,最后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后,方可签
定技术合同;原则上我院应该获得有关所研究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实质材 料。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第十二条办理涉及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科研项目及科研合作项目的报批手
国外合作单位仅仅以获得我国人类生物遗传资源材料为目的;
合作项目不能给我院带来科学理论和技术上的利益; 合作单位不具备合作研究的基础和条件; 在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方面不合理、不明确;
工作范围过宽,合作期限过长; 无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以及符合我院利益的合同文本草案; 合作方中途变更或合作方有替第三方工作的嫌疑;
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
贓熱俣
第十五条有关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合作项目,
我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
共同参与、 共享成果的原则,与合作方友好合作, 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应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充分、有效地保护我院应得的知识产权。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第十六条我院与合作方就合作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按下列原则处理:
根据《人类
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科学技
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因临床或者科研需要所涉及的人体器
官、组织、细胞、血液、脱氧核糖核酸( DNA )、核糖核酸( RNA )、人工构建的含人类遗
பைடு நூலகம்
续,须填写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合同文本草案; 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
(三)审批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形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技部) 有权拒绝批准或终止, 申请者科室也
可以提出置疑并建议管理委员会暂缓批准或终止申请。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
研究目的和方向不明确或超出项目申请内容;
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我院对开展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
收集、 科学研究活动实行批准申
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
对外提供。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六条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密级的, 必须遵守
后,报校科技处批准备案, 再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与外方进行
技术合同的签署。 凡有我国规定的重要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原则上不得与外方进行
合作,严格控制出口、出境和对外提供。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第十一条我院各单位或职工进行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遗传资源的科研项目,
或与境内单位或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九条在我院党政领导下,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技部) 行使
以下职责:
负责起草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和有关的
实施细则、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受理我院内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研究的申请,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我院对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统一审批制度。
第八条我院成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
(简称管理委员会) 负责管理我院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 设置在我院科技部, 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一
xx 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
促使我院涉及到人体生物标
本的科研在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下更好、 更有效、 更健康的发展, 规范我院临床和科研
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的管理以及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或和院外合作进行人体生物
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项目的申请和批准备案工作;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组织审核我院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院内、
外或国内、 外合作项目, 监督项目
按照报批目的、 进度进行。 发现与审批不符的研究内容或任何可能引起我国人体生物标本及
人类遗传资源损失或其它与法律法规不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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