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张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张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13

•【字号】广东证监许可[2012]20号

•【施行日期】2012.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张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的批复

(广东证监许可[2012]20号)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广州证券关于张斌同志拟任广州珠江西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请示》(穗证券〔201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斌(身份证号码:422301************)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我局对张斌担任你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无异议。

三、你公司应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张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四、你公司应自取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并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报我局备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