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网约车线下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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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网约车申请线下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提示:全省线下资料基本上都相同,个别地方有所区别,但也不大。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情况说明;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组织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与线下实体运输企业商业合作方式及责任约定;
2、运价定价原则、标准及动态调整方式;
3、个人所有的车辆注册及人员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相关规定;
4、驾驶员经营行为奖惩制度;
5、发票管理制度;
6、注册车辆、人员信息发布制度;
7、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8、线上数据安全防范制度;
9、用户个人信息、GPS定位信息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
10、线下实际接人平台的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缴纳制度及为注册车辆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承诺书;
11、注册驾驶员岗前岗中安全教育行培训制度、驾驶员行车安全保障制度、重大事故保险理赔处置制度;
12、平台注册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稳定工作预案;
13、平台公司网约车服务规范标准及监管方式;
14、服务质量及乘客信用在线评价制度(双向);
15、服务承诺及执行监管制度;
16、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17、服务质量社会舆情曝光事件应对处置方式;
18、营运数据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