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3)知识分享
法律知识竞赛案例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题目:某市一家大型商场因经营不善,决定进行破产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商场发现其曾于两年前向某供应商购买了一批货物,货款总计50万元。
然而,由于商场内部财务管理混乱,该笔货款尚未支付。
供应商在得知商场破产的消息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支付剩余货款。
以下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一些关键事实:1. 供应商提供的证据显示,商场在购买货物时,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货款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2. 由于商场内部原因,该批货物验收一直未完成,供应商多次催促,但商场始终未支付货款。
3. 商场在破产申请时,已向供应商发出通知,告知其破产事宜。
4.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商场在破产申请前一个月内,曾向一家关联公司转移了价值30万元的资产。
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供应商是否可以要求商场支付剩余货款?(2)商场在破产申请前一个月内转移资产的行为是否合法?(3)如果商场被认定为转移资产的行为违法,该笔资产应如何处理?答案解析:(1)供应商可以要求商场支付剩余货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商场与供应商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货款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商场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债务清偿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破产企业履行债务。
因此,供应商可以要求商场支付剩余货款。
(2)商场在破产申请前一个月内转移资产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财产处分行为的,如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
本案中,商场在破产申请前一个月内转移价值30万元的资产,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该行为不合法。
(3)如果商场被认定为转移资产的行为违法,该笔资产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财产处分行为的,如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财产归入破产财产。
幼儿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题及解析分享 (3)
幼儿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题及解析分享【案例三十】3岁的小明上床睡觉前非要吃糖不可,妈妈一个劲地向他解释睡觉前不能吃糖的道理,小明就用高8度的嗓门哭起来,.妈妈生气地说: "再哭,我打你",小明不但没有停止哭叫,反而情绪更加激动,干脆在床上打起了滚请你分析一下引导儿童控制情绪的方法。
答:引导儿童控制情绪的方法有:1.转移法。
对于小明睡觉前想吃糖的不合理要求,可以通过转移他的注意力的方法,儿童的注意力是容易转移的;2.冷却法。
孩子情绪十分激动时,可以采取暂时不理睬的方法,孩子自己慢慢地会停止哭叫。
3.消退法。
对孩子的消极情绪可以采用条件反射消退法。
小明妈妈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无异于火上加油。
使孩子的情绪更加激化。
【案例三十一】幼儿玩开汽车的游戏时,往往陶醉于开汽车这个过程,他实际上不追求"汽车"真正地开动,请你用幼儿行动的目的与动机之间的关系的原理解释这一现象。
答:1)幼儿行动的动机往往是直接动机,动机与目的往往是一致的。
尤其在游戏活动中,动机和目的的关系,是直接一致的关系。
2)在开汽车这一游戏活动中,幼儿的动机是为了游戏,他要以他就不追求"汽车"真正地开动了。
【案例三十二】国外有媒体指出,中国的小孩越来越不会玩了。
他们发现,中国的父母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穿着干干净净,不允许他们做那些可能会使衣服弄脏的游戏。
同时,中国很多的年轻父母觉得游戏对于孩子的成长意义不大,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学习画画、英语、钢琴等。
请结合游戏对成长的作用分析这些父母的做法。
【参考答案】儿童的活动,除了日常生活活动外,主要有游戏、学习和劳动三种基本形式。
幼儿期的主要活动是游戏。
1.游戏是满足儿童需要的一种基本的活动方式到了幼儿期,由于动作和语言的发展,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独立性的增强,对周围的事物有强烈的兴趣,产生了渴望参加成人的某些社会实践活动的强烈愿望。
案例分析题 (3)
案例分析题摘要本篇文档通过分析一个真实的案例,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步骤。
该案例涉及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一个公司,我们将通过对该公司的背景、问题、解决方案和结果进行分析,以展示案例分析的过程和价值。
1. 案例背景这家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
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需要寻找一种策略来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和留存率。
然而,他们发现从广告、折扣和促销等传统方法上已经有所收效,需要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
2. 问题分析该公司的主要问题是用户忠诚度和留存率不高。
用户在注册之后,往往只进行一两次购买就不再使用平台,导致用户的转化率和留存率较低。
此外,由于竞争的加剧,用户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这对于提高用户忠诚度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 解决方案针对这个问题,公司决定尝试一种新的解决方案:个性化推荐系统。
他们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能够根据用户的偏好和兴趣,推荐出最适合他们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和留存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公司雇佣了一支数据科学团队,通过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和购买历史,构建一个个性化推荐系统。
该系统基于机器学习算法,能够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和偏好,预测他们可能感兴趣的商品和服务。
4. 实施过程为了实施这个解决方案,公司首先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和购买历史数据。
他们建立了一个数据收集系统,用于定期收集和更新这些数据。
然后,他们使用这些数据来训练个性化推荐系统的机器学习模型。
在训练期间,他们使用了一些常见的机器学习算法,如协同过滤算法和内容推荐算法,来构建模型并进行调优。
在模型训练完成后,他们将个性化推荐系统部署到实际的生产环境中。
这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和测试工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5. 结果评估在个性化推荐系统上线后,公司对其效果进行了评估。
他们使用了一些关键指标来衡量系统的性能,例如用户的留存率和平均订单价值。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优化,个性化推荐系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法律知识竞赛题库案例(3篇)
第1篇1.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的特征?()A. 国家性B. 普遍性C. 自由性D. 惩罚性2.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A. 法律主体B. 法律行为C. 法律权利D. 法律义务3.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法行为B. 违法责任C. 违法后果D. 违法行为人4.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的渊源?()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政策5.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A. 法律权利B. 法律义务C. 法律责任D. 法律行为二、填空题1. 法律是指由()制定和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之间因()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主体因()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4. 法律的渊源主要有()和()两大类。
5. 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和()。
三、判断题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 法律关系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3. 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结果。
()4. 法律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
()5.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
()四、简答题1. 简述法律的特征。
答:法律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
(2)普遍性:法律在国家权力范围内普遍适用,对所有法律主体具有普遍约束力。
(3)强制性: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法律将受到法律制裁。
(4)规范性:法律具有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 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法律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2)法律行为:指法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
(3)法律权利:指法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
(4)法律义务:指法律主体依法应承担的义务。
3. 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违法行为: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建筑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地块,用于建设一栋高档住宅小区。
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开发商于2011年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集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集团承建该住宅小区。
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合同总价为2亿元。
2012年5月,建筑集团正式开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至2014年6月,工程进度仅完成了50%。
此时,开发商与建筑集团因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
开发商遂向某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建筑集团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一)争议焦点1. 开发商与建筑集团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2. 建筑集团是否构成违约?3. 开发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4. 若解除合同,双方应承担何种责任?(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案例分析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开发商与建筑集团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有效。
2. 建筑集团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7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案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建筑集团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构成违约。
3. 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建筑集团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已构成严重违约,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教育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中学,由于近年来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对部分教师进行公开选拔。
在选拔过程中,学校发现一位名叫张老师(化名)的应聘者,其学历、教学经验等方面均符合要求,但张老师曾因涉嫌抄袭论文被所在大学开除。
学校考虑到张老师的专业能力和潜力,决定破格录取张老师,但未将此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教师聘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本案中,张老师虽具备专业能力和潜力,但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
(2)学生家长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的教育情况。
本案中,学校未将张老师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侵犯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3)学校招聘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案中,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存在违规操作。
2. 案例分析(1)张老师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本案中,张老师虽具备专业能力和潜力,但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说明其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张老师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
(2)学校侵犯了学生家长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的教育情况。
本案中,学校未将张老师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侵犯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所在学校教师的背景和资质,以便为子女选择合适的学校和教育资源。
(3)学校招聘程序存在违规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案中,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存在违规操作。
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三于2018年1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张三的岗位为销售经理,月薪为8000元,公司为张三缴纳社会保险。
2019年6月,张三在工作中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
张三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张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张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张三赔偿金。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三的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张三赔偿金。
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软件,并于2018年1月1日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9年5月,该公司发现某个人在其网站非法上传并销售该软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1.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计算机软件属于作品,受本法保护。
本案中,某科技公司依法取得了软件著作权,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知识案例解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拆除小区公共区域的绿化带,用于修建停车场。
此举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部分业主认为此举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问题1.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擅自决定拆除公共区域绿化带?2.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1.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擅自决定拆除公共区域绿化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下列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在本案中,拆除公共区域绿化带属于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重大事项,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擅自决定拆除公共区域绿化带,其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前所述,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擅自决定拆除公共区域绿化带,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依法进行,并通知全体业主。
3.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反映;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法律案例的题库(3篇)
第1篇一、刑法案例1. 案例一:张某,男,35岁,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
张某在深夜闯入一女性家中,对女性实施了强奸行为。
请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2. 案例二:李某,女,25岁,在一次抢劫过程中,为了逃避警察追捕,持刀将一名警察刺伤。
请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答案: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3. 案例三:赵某,男,40岁,因涉嫌贪污罪被逮捕。
赵某在担任某公司财务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公款50万元。
请问,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答案:赵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4. 案例四:钱某,女,30岁,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钱某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非法拘禁一名债务人,并将其关押在地下室长达一周。
请问,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答案:钱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5. 案例五:孙某,男,45岁,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逮捕。
孙某在酒后驾驶过程中,将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撞毁。
请问,孙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答案: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民法案例1.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王某的房屋。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定金。
但在过户过程中,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请问,李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李某可以要求王某退还定金,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
2. 案例二:张某与刘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在刘某的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在试用期内,张某因工作表现不佳被公司辞退。
请问,张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答案: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的辞退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3. 案例三:陈某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购物合同,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冰箱。
但在使用过程中,陈某发现冰箱存在质量问题。
请问,陈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陈某可以要求商场退货或更换冰箱,并要求商场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4. 案例四:赵某与邻居孙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赵某租赁孙某的土地用于种植蔬菜。
综合基础知识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某,因家中装修需要,于2021年6月1日与某装修公司B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
合同约定:B公司为张某提供家庭装修服务,包括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总价款为30万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了合同部分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B公司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张某家中的地板出现严重开裂。
张某要求B公司承担维修责任,但B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某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争议1. 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否有效?2. B公司是否应承担地板开裂的维修责任?3. 若B公司应承担维修责任,张某可否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合同有效。
2. 维修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B公司作为装修服务的提供方,有义务保证装修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验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B公司施工过程中出现地板开裂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3. 赔偿损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张某作为消费者,因B公司的装修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有权要求B公司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社区法律知识案例考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背景】某小区内,居民张先生家中的宠物狗在小区内追逐玩耍时不慎将李女士家的孩子咬伤。
李女士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张先生承担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元。
【问题】1. 张先生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2. 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3. 如果张先生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同意赔偿1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案例二:【背景】某小区内,居民王女士在小区内开设了一家餐馆。
由于餐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油烟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居民们多次与王女士协商解决问题,但王女士未予理睬。
于是,居民们联名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要求王女士采取措施减轻噪音和油烟污染。
【问题】1. 王女士是否应该承担噪音和油烟污染的侵权责任?2.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如何处理居民们的投诉?3. 如果王女士拒绝采取措施减轻噪音和油烟污染,居民们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三:【背景】某小区内,居民赵先生因装修房屋需要,将阳台外的空调外机拆下,并放置在楼道内。
此举导致楼道内通风不畅,居民们纷纷抱怨。
物业管理部门多次要求赵先生将空调外机移回原位,但赵先生以空调外机拆除需要花费较高费用为由拒绝执行。
【问题】1. 赵先生是否可以擅自拆除阳台外的空调外机?2. 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赵先生将空调外机移回原位?3. 如果赵先生拒绝执行,物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二、简答题1.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
2. 简述我国《物权法》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3. 简述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规定。
三、论述题1. 结合案例一,论述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
2. 结合案例二,论述噪音和油烟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3. 结合案例三,论述物业管理中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四、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范围?()A. 宠物咬伤他人B. 马匹踢伤他人C. 鸟儿啄伤他人D. 狗狗抓伤他人2. 下列哪项不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A. 邻居之间的土地使用关系B. 邻居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C. 邻居之间的噪音侵权关系D. 邻居之间的水污染侵权关系3.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A. 维护小区公共秩序B. 管理小区公共设施C. 收集居民意见D. 负责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答案:一、案例分析题1. 张先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知识案例分享题目(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邻里关系问题日益凸显。
邻里纠纷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邻避效应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法律在解决此类纠纷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以期促进邻里和谐共处。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因房屋漏水问题多次与楼上邻居王某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王某家装修导致其房屋漏水,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然而,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矛盾不断升级。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邻避效应的体现本案中,李某和王某之间的纠纷体现了邻避效应。
邻避效应是指个体在面对某种潜在威胁时,倾向于将责任归咎于他人,从而产生排斥、抵触情绪。
在本案中,李某将房屋漏水问题归咎于王某,而王某则认为李某房屋质量问题应自负其责。
2. 法律适用(1)侵权责任法本案中,李某主张王某装修导致其房屋漏水,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首先判断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合同法李某和王某作为邻居,之间存在相邻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相邻方应当相互帮助,共同维护相邻关系。
在本案中,王某装修过程中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判断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
3. 案件审理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某在装修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漏水,存在过错,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也指出李某在房屋维护方面存在一定责任,要求李某承担部分损失。
四、启示与建议1. 强化法律意识邻里之间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主动沟通协商邻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主动沟通,寻求和解。
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邻里和谐。
3. 重视证据收集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双方应注重证据收集,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4. 加强法律援助针对邻里纠纷,政府部门和社区应加强法律援助,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民事法律常识案例分享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人在2020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8000元。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甲在租赁期间发现乙在房屋内私自改动房屋结构,破坏了房屋的原貌。
甲要求乙恢复原状,但乙拒绝。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剩余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
二、案例争议焦点1. 乙在租赁期间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是否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2. 甲要求乙支付剩余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动租赁物的结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造成租赁物的损害。
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害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乙在租赁期间私自改动房屋结构,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动租赁物的结构。
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改动房屋结构,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
2. 甲要求乙支付剩余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的主张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造成租赁物的损害。
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害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在租赁期间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导致房屋原貌被破坏,甲要求乙恢复原状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五、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在租赁期间私自改动房屋结构,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要求乙支付剩余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的主张成立,判决乙支付剩余租金,并要求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房屋原状。
六、案例启示1.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动租赁物的结构,以免违反合同约定。
劳动法律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四,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原告张三于2010年1月1日入职被告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合同中还约定,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原告,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9年5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公司领导层决定将原告张三的职位裁掉,并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
原告张三认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被告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被告公司是否应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3.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是否有依据?三、案例分析1.关于被告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张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张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更未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因此,被告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2.关于被告公司是否应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食品法律知识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法律法规。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食品安全纠纷为例,旨在帮助大家了解食品法律知识。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2019年,某市居民张先生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牛奶,回家后发现牛奶已经过期。
张先生认为超市存在欺诈行为,遂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超市是否构成欺诈?2. 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制度,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五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一)超市是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案中,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然而,超市销售过期牛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了欺诈行为。
(二)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超市销售过期牛奶,导致张先生遭受经济损失,张先生可以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五、案例启示1.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我们要时刻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2.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精选模案例模拟题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模拟题3某水库枢纽工程有主坝、副坝、溢洪道、电站及灌溉引水隧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5.84x108m3,电站装机容量6.0MW,主坝为粘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90.3米,灌溉引水洞引水流量 45m3/s,溢洪道控制段共5孔,每孔净宽15米,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等有关规定,项目法人组织制定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等多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核查。
事件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对各单位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分别进行了辨识和评价,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部分单位工程危险性大小值及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和财产损失情况如下:①主坝:危险性大小值D为240,可能造成10-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0-3000 万元;②副坝:危险性大小值D为120,可能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300万元;③溢洪道:危险性大小值D为270,可能造成3-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400 万;④引水洞:危险性大小值D为540,可能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1500 万元。
事件三:电站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措施计划部分内容如下:(1)施工用电有系统电网接入,现场安装变压器一台;(2)基坑采用明挖施工,开挖深度9.5米,下部岩石采用爆破作业,规定每次装药量不得大于50kg,雷雨天气禁止爆破作业;(3)电站厂房墩墙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墩墙最大高度26m;(4)混凝土浇筑采用塔式起重机进行垂直运输,每次混凝土运输量不超过6m3,并要求风力超过7级暂停施工。
事件四:施工单位依据不同判定方法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识别,按照整改“五落实”进行控制。
社区矫正法律知识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李某某,男,35岁,某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被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接收进行社区矫正。
案件经过:李某某在缓刑期间,按照社区矫正机构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劳动。
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李某某结识了一群不良青年,逐渐沉迷于夜生活,不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一个月后,李某某因涉嫌参与一起盗窃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李某某在缓刑期间,不仅没有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伙同他人进行盗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的规定。
问题:1. 李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2. 如果构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应当如何处理?3. 社区矫正机构在李某某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二、案例分析1. 李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二)按时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劳动;(三)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五)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某在缓刑期间,不仅没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反而参与盗窃,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社区矫正的规定。
2. 如果构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应当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训诫、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收监执行。
在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且涉嫌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李某某进行收监执行。
3. 社区矫正机构在李某某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1)对李某某的教育转化工作不到位。
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李某某后,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的教育转化,导致李某某在缓刑期间仍然沉迷于不良生活。
(2)对李某某的监管力度不够。
法律知识案例分享题目(3篇)
第1篇《从“邻避效应”到法治化解:一起垃圾处理设施争议的法律案例分析》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公众对环境权益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时常会出现“邻避效应”,即公众对可能带来环境风险的设施或项目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环境维权案件为例,探讨如何在法治框架下解决“邻避效应”问题,以期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实践提供借鉴。
二、案件背景某市某区某镇,因当地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拟在镇内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
然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附近居民对污水处理厂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严重威胁他们的生活环境。
于是,居民们自发组织起来,向当地政府表达诉求,要求取消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案件经过1. 居民维权行动在案件初期,居民们采取多种方式表达诉求,包括上访、举牌抗议、网络舆论等。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居民的诉求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2. 政府应对措施面对居民的维权行动,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积极与居民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担忧。
同时,政府组织专家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 法律介入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居民们聘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撤销污水处理厂项目。
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依法进行审理。
四、案件审理及判决1. 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了详细审查。
法院认为,虽然污水处理厂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应当慎重考虑。
2.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污水处理厂项目。
同时,法院要求政府在重新选址、环评等方面,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态环境权益,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案例分析1. “邻避效应”的成因“邻避效应”的产生,主要源于公众对环境风险的担忧和恐惧。
在本案中,居民们担心污水处理厂项目会带来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影响他们的生活品质。
法律知识的案例分析的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20年,张三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为150万元。
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张三与卖家李某口头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50万元,其中首付50万元,剩余100万元贷款购买。
合同签订后,张三支付了首付50万元,并办理了贷款手续。
然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张三发现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贷款期限比口头约定的短。
张三认为李某存在欺诈行为,遂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张三将李某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张三与李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2. 李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3. 如存在欺诈行为,李某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本案中,张三与李某签订的购房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本案中,李某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未告知张三实际贷款利率高于口头约定的利率,且贷款期限比口头约定的短,使张三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
(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李某应退还张三已支付的50万元首付;2. 李某应承担因欺诈行为给张三造成的贷款利息损失;3. 李某应承担因欺诈行为给张三造成的其他损失。
药品法律法规案例分享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药品质量问题日益凸显,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本案例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一起药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一批过期药品。
为逃避处罚,A企业采取以下手段:1. 将过期药品更换包装,以次充好;2. 私下销售过期药品,未按规定进行退货处理;3. 在药品经营场所张贴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认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A企业的行为涉嫌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2)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3)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或者非法买卖许可证。
”(4)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2. 法律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A企业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A企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销售过期药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A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案例提醒我们:1. 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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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预审的规定答: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审查应该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3.资格审查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资格审查的重点。
4.资格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审查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进行招标。
二、废标及其确认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响应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3.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4.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的不同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三、分包合同范围、工程分包的管理答:机电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或者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2.不属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考虑分包施工更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的分部工程3.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格。
如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电梯技术资格。
工程分包的管理:1.总承包方对分包及分包工程应当从施工准备、进场验收、工序交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2.总承包方应当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并对分包工程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保证分包合同的正常履行,以保证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3.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过自行验收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有总承包方代表通知业主组织检查验收。
4.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5.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6.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索赔的辨别应用计算1)、工程设计变更估价的原则和程序: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相似项目单价认定3.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和利润构成的原则,有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5.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2)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1、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是设计,应提出变更申请,办理签认后方可变更。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小型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3、设计变更的手续:A、小型设计变更:由项目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后生效。
B、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签后,送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核。
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有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建设(监理)单位会签后生效。
C、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论证后,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决定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还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生效。
超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批权限的设计变更,应先由建设单位报有关上级单位批准D、设计变更后涉及其他施工项目也需要作相应修改时,在决定变更之前应同时加以研究、确定处理方法,同意提出变更申请。
E、设计变更文应完整、清楚、格式统一,其发文范围与设计文件发文范围一致。
五、设备验收的内容答:设备验收项目主要包括:核对验证、外观检查、运转调试检验和技术资料验收六、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辨别答: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纲要依据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制,作用是位施工布局作出总体安排,适应投标的需要,是比较原则性的设计,是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属于投标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为主要对象。
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的,其内容和范围比较概括,是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属于中标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复杂及特殊作业工程为主要对象进行编制,对专项工程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属于中标后施工组织设计七、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答:1、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和工程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不得修改,原则的重大变更,应履行原审批手续。
2、认真交底,应使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部分的内容和要求。
3、组织有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记录,积累资料,工程结束后及时作出总结。
八、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答:1、技术的先进性比较:比较各方案的技术水平,比较各方案的技术创新程度,比较各方案的技术效率,比较各方案的创新技术点数,比较各方案实施的安全性。
2、经济合理性的比较:比较各方案的一次性投资总额,比较各方案的资金时间价值,比较各方案对环境影响的损失,比较各方案总产值中剔除劳动力与资金对产值增长的贡献,比较各方案对工程进度时间及其费用影响的大小,比较各方案的综合性价比3、重要性比较:推广应用的价值比较,社会效益的比较。
九、试运行责任分工、参加单位、方案审批。
十、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依据竣工验收依据文件的组成:一类是指导建设管理行为的依据,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具有指南作用的参考资料;另一类是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依据,其足以证实工程实体形成过程和工程实体性能特征的工程资料。
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依据如下: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资料、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单及有关技术文件3、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4、引进或进口和合资的相关文件资料十一、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划分及应用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1、对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有严重影响的关键特性、关键部件或重要影响因素2、工序质量不稳定,易出现不合格的项目3、对用户反馈较多,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4、安装贵重设备的过程5、施工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困难的部位或环节6、质量标准或质量精度要求高的施工项目7、对后续施工或下道工序质量、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工序或部位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部位或环节9、影响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材料消耗等重要因素的环节10、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十二、施工质量预控方案1、通过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特性分析,编制质量预控方案(质量控制图)及质量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实施。
质量预控方案可以针对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某个质量问题来制定。
2、质量预控方案一般包括:工序名称、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的质量预控措施三部分内容。
质量预控方案的表达形式有文字表达形式、表格表达形式、预控图表达形式等。
十三、质量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数据收集后需要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性、趋势性的东西1、老七种工具包括:排列图法、因果分析法、分层法、调查表法、散布图法、直方图法和控制图法2、新七种工具包括:关联图法、KJ法、系统图法、矩阵图法、矩阵数据分析法、过程决策程序图法和矢量法十四、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程序,验收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为:启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事故报告、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十五、技术性回访1、了解工程使用或投入生产后工程质量的情况,听取各方面对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意见2、主要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补救和解决3、便于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不断改接完善,为进一步推广创造条件。
这类回访可定期也可不定期地进行。
十六、进行风险识别的作业、风险的根据和性质。
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特点,应进行重点风险识别的作业有:1、不熟悉的作业,如采用“四新”的作业2、临时作业,如维修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3、造成施工最多的作业,如动火作业易引起火灾4、存在严重伤害危险的作业,如起重吊装作业5、已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把风险降到可接受范围的作业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发生风险威海的根源和性质:1、火灾和爆炸2、直接作业环节、关键要害部位的危险性3、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5、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等)6、设备、设施7、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危害可能造成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死亡,疾病(如头痛、呼吸困难、失明、失聪、皮肤病、肢体不能正常动作等)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
十六、危险源种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危险源的种类:1、第一类危险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能量释放(如爆炸,火灾、触电、辐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险物质2、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其中包括机械设备、装置、原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即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行为结果偏离被要求的标准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由于环境问题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综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应急避险的行动程序、可依托的社会力量救援程序等主要内容2、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3、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担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