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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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居民医保工作总结(6篇)

2024年居民医保工作总结(6篇)

居民医保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以切实为参保群众做好服务为宗旨,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

现将____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____,领会____,学习____并作笔记五万余字。

重点加强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苦干上,前半年我主要从事电脑录入和与各社区的联系及医疗报销结算工作,渐渐熟悉了社区的劳动保障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工作方法,与他们共同学习不断努力改进工作上的不足,遇到对政策不懂的参保居民,我用自己所学到的的医保政策和法规知识对他们耐心讲解,做到让他们疑惑赶来,满意而归,得到参保群众的好评;掌握了医疗报销结算的方法,熟悉了病种目录和药品目录。

后半年更是承担了新参保及续费的艰巨工作,审阅证件,填写参保资料,做好登记表册,开票,收款,银行打款,电脑录入,每天总是被参保的人群包围,看着他们殷切的心情,我感到了温暖,感到了一名医保工作者的光荣。

下半年我共计办理新参保及续费人员:____余人,收缴款项____余万元,全年共审核医疗报销单据____人次;电脑录入参保人员:____万人(包括____-____两年参保数),并坚持按年度,上报分次,归类整理。

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____月份的劳动保障宣传周,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之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31号)同时废止。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6日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全民医保体系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立足基本,全面覆盖。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多方筹资,合理负担。

坚持多渠道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

(三)全市统筹,动态平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筹,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并建立筹资及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退


休 人
医 疗 保
统个 筹人 基账 金户
额员

统 一

补 充
互医


疗 保

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特困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广覆盖、保 基本;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 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实行“统账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 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4万以上
97.0% 98.5%
96.1% 97.6% 99.1%
70岁 以上
住院大 额互助 金
超出统筹 基金限额 以上
90%
一级及以下 军残补助
最高支 付数额
医院
90% 95% 97%
5-6级残 疾军人 70%;14级残疾 军人 100%
10万 20万
97.0% 98.5% 99.1%
5-6级残 疾军人 50%;14级残疾 军人 100%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劳 动或者自由职业,并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名义存档的 人员。(除中央公疗单位和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校大 学生外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较分析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较分析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较分析王秀峰【摘要】北京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以"三驾马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但是各制度分立运行,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应逐步缩小制度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制度衔接.分析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方式、资金管理和待遇水平等方面的异同,提出两项制度衔接的三个关键点:从根本上打破参保人员身份界限,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机构.【期刊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0(004)001【总页数】4页(P10-13)【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分析;制度衔接【作者】王秀峰【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0.684近年来,北京市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非职工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起以“三驾马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但是,目前几项基本制度是独立运行,这与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性的目标不一致。

应该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考虑到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缩小制度之间的差距,为最终形成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奠定基础。

本文主要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研究对象,对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为制度的最终衔接提供参考。

一、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情况相似,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兴起、衰落、恢复、维持以及最终新农合制度出台等阶段。

北京市在2002年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下面简称“新农合”)的试点工作。

其后,各级政府部门从各区县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出台政策保证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开展。

医保工作汇报总结5篇

医保工作汇报总结5篇

医保工作汇报总结5篇(实用版)编制人:__审核人:__审批人:__编制单位:__编制时间:年月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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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7.06.08【实施日期】2017.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17年6月底前,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要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备案信息要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全面放开对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异地统筹地区开展直接结算。

2017年7月底前,新增备案人员信息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同步,对备案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全面开展直接结算业务。

2017年9月底前,备案人员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率要达到90%,在线备案人员要全部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对已开通账户的异地省市,预付金、结算资金要如期拨付到位。

年底前,进一步巩固完善各项工作。

就医地管理责任基本落实,异地参保人员来京直接结算就医纳入本市统一监管;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的现场核查率要不低于20%。

2024年医院医保工作汇报

2024年医院医保工作汇报
(二)特殊人群医药费筹集、支付情况
现有xxx名离休干部,xx名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由医保中心代管。这部份人员的医疗费用由财政按xxxx元/人列入预算,半年经费为xx.x万元。截止到x月x日,我中心共代报xxx人次,共计xx.xx元的医药费。目前,缺口的x.xx万元医药费暂未报付。
(三)更新了xxxx年度参保职工数据库
(五)得到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
各定点医疗机构都很支持医保的各项工作,有经济实力的医疗机构都按要求添置了计算机网络设备。现在可以与我县医保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已达xx家。
(六)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为确保统筹基金用在“刀刃”上,坚决杜绝套取统筹基金的行为,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加强了监管和审查。由于我们基础工作到位,基本上杜绝了冒名顶替、套取统筹基金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在费用审核上,做到该支付的一分钱不少,该拒付的一分钱不给。由于我们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策,她们多次遭白眼、被谩骂、受委屈,但仍然以笑脸相待,耐心解释说明。正是源于她们的公正和无私,最终赢得了各定点医院和广大参保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5、20xx年是我从是医保工作的第一个年头,医院在摸索中进行医保工工作的开展,我也在摸索中负责医保工作,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1、医保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没有合理的安排,培训的知识不系统,导致院内员工对医保工作不太熟悉,药品分类和诊疗项目不清楚等问题的发生。
2、我院现在医保住院病人少,对于医保住院结算这一部分收费人员没有细致的操作机会,操作不熟悉。医保和his系统的数据对照工作还不能顺利的操作,导致医院的药房在有新的药品录入后不能及时的对照。
(七)落实了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
在县政府和财政的关怀下,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纳入了财政统发,解决了同志们的后顾之忧,大家都表示今后要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政府和人民对我们社保机构的关怀和厚望。

北京市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材料

北京市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材料

北京市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现将我市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做如下汇报:一、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及扩面基本情况截止到2006年末,我市已基本构建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保险、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且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一)参保基本情况自2001年4月起,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数与人数逐年增加。

截止2006年12月,全市参保单位为10.34万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95万个,增幅达到23%。

参保人员达到679.5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15.66万人,退休人员163.8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1.2万人,增幅达到16%。

我市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之比为2.55:1。

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情况表(二)审核结算情况2006年,医疗保险累计审核结算总人次达到244.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64.75万人次,增幅达到36%。

在全年累计审核结算总人次中:门(急)诊206.16万人次,住院治疗38.54万人次。

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58.9万人次和5.85万人次,增幅分别为40%和18%。

01-06年,医疗保险累计审核结算人次已达到691.31万人次。

审核结算情况表单位:万人、万人次(三)基金收支情况:2006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为99.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36亿元,增幅为29%。

其中:统筹基金收入75.07亿元,大额互助资金收入24.05亿元(含财政补贴1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7.94亿元和4.42亿元,增幅分别为31%和23%。

2006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出为71.7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8亿元,增幅为41%。

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71亿元,大额互助资金支出27.0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61亿元和9.19亿元,增幅分别为35%和5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8.01•【字号】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我们在认真总结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八月一日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分级分类管理是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确定管理重点,利用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类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

在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积极性,创造定点医疗机构间良性竞争环境的同时,通过动态监测管理,达到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的目的。

一、划分A、B类原则每年度根据日常考核、费用控制、联审互查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十余项考核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

(一)日常考核情况1、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关于加强对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及考核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4号)精神,由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报销的门诊费用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打分,汇总累计。

医疗保险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医疗保险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医疗保险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公司要求,我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进行了汇报。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全面地完成了相关工作,现在进行汇报如下:首先,我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和保险制度的了解,我清楚地认识到医疗保险检查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推动医疗事业改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此基础上,我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我后续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其次,我深入了解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我查阅了相关文献资料和统计数据,了解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包括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审核流程、报销比例、参保对象等方面的内容,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

同时,我还学习了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基金运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知识,为我后续的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接着,我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实际操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我参与了医疗保险审核和理赔等工作,深入了解了医疗保险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熟悉了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和相关操作软件。

我还结合实际案例,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症结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提供了参考。

再次,我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总结。

我了解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包括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相关标准和规范、相关法律和政策等内容。

我还关注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改进提供了参考。

最后,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医疗保险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评价。

我总结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的成绩和亮点,包括工作量和效率的提升、工作质量和精度的提高、风险控制和审核合规的保障等方面的成绩。

同时,我还发现了医疗保险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包括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审核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审核结果中存在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京人社医发[2011]64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6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行为,杜绝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等相关规定,诊治医师应查验社保卡(暂未领取社保卡的持《医保手册》),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二、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查看《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了解参保人员的历次就医情况,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开药量应根据国家《处方管理规定》和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的规定执行。

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及服务设施范围的有关规定,按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五)》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03]2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日期】2003.07.04【实施日期】2003.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五)》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29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管理,经研究,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五)》,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五)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二00三年七月四日1、对参保人员在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可自主定价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应如何支付?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实施以来,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4号)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5号)文件精神,以市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订本)》(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及《北京医药价格信息》为依据,在充分衡量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

因此,参保人员在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可自主定价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服务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高于全市医疗保险统一支付标准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低于全市医疗保险统一支付标准的,医疗保险基金按实际收费支付。

经批准可自主定价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保人员前必须将本规定与参保人员本人或家属说明。

2、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应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答: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够提供公安部门关于肇事方逃逸或无法查找责任人相关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无法提供此类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202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一、前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____年,我院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二、工作开展情况1. 政策宣传____年,我院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政策宣传资料,组织专家讲座和义诊等形式,提高了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2. 定期检查和更新参保人员名单我院认真执行政府的参保规定,定期检查和更新参保人员名单,确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将新增和退出的居民进行登记、注销参保。

3. 缴费管理我院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管理制度,呼吁居民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并加强对缴费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于不按时付费的居民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缴费稳定。

4. 医疗服务和费用管理我院积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乱收费和过度医疗,确保参保居民享受优质、高效、合理的医疗服务。

5. 报销结算管理我院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结算工作,强化报销凭证的管理和审核,加快报销结算进度,确保参保居民及时获得医疗费用报销。

6. 医保支付管理我院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依法依规按时支付医保资金,加强对医保支付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三、取得的成绩1. 参保人数增加经过政府宣传和我院的积极配合,____年我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了较大的增长,覆盖了更多的城镇居民,提高了保障水平。

2. 医疗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我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3. 医保支付稳定我院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支付管理得到了有效控制,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确保了医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023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精选3篇)

2023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精选3篇)

2023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精选3篇)2023年医疗保险篇120xx年,我局以“政策体系有新完善,参保扩面有新突破,平台建设有新跨越,服务形象有新提升”“四个有”为目标,一手抓制度政策完善、一手抓人口覆盖提高,在完善体系、扩大覆盖、提高水平上迈出了新步伐,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xx年工作情况经过一年努力,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万人,较去年底增加9万人,人口覆盖率达87.5%。

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5万人,较去年底净增5.75万人,城镇医保覆盖率超过小康目标。

市直参保人口67.53万人,较去年底增加近5万人,覆盖率达92%。

市区5.9万名老人和8034名救助对象通过政府资助进入医保体系,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全市征缴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10亿元,比去年增收1.3亿元,增幅15%,其中当年基金收入9亿元;当年实际支出8.3亿元,结余0.7亿元。

基金支出在预算范围内,结余率适中,运行总体良好。

市直全年医保基金收入5.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45亿元,非当年5625万元,收入增幅12%;全年基金支出4.47亿元,比预算增长23%。

征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714万元。

按时上缴管理费20万元。

(一)以优化提升为目标,医保政策体系实现新完善。

修订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医疗救助办法》,既是对五年多来政策体系系统地梳理完善,也是对医保制度的又一次宣传推动。

从4月份开始,我局牵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调研月”活动,分课题组织力量展开调研。

先后召开20多个场次300余人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这两个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样,经过完善提升,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就由“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两个文件构成新的框架。

同时,进一步调整完善居民医保政策。

作为全国较早实施该项制度的城市,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快政策调整完善步伐。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07.01.11•【字号】京医保发[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07]4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自2005年4月1日起,我们在北京回龙观医院试行了定额付费管理办法。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定额付费相关管理工作,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医疗成本,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定额付费是指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经合理测算,以确定的标准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

实际结算时,不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多少医疗费用,均以事先确定的标准为支付额,如有超出确定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在实行定额付费过程中,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的检查治疗及药品不受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限制。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所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及相关要求,如治疗中发生意外,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定额付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定额付费管理办法》)采取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住院参保人员分别按每床日确定标准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医保宣传有广度。

岁未年初,结合医保费用集中征收工作,采取分片包干、逐级落实的方式,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村入组,通过开展坝坝会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将医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医保业务不精和政策不熟的问题,主动对接医保部门,集中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对居民医保实施细则、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将医保扶贫政策纳入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重要内容,上门宣传政策,逐户发放《高县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册》,瞄准贫困户宣传医保扶贫报销标准、办理程序等政策,有效提高贫困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二是强化管理,医保经办有温度。

针对医保缴费任务重、时间紧的问题,在强化村委会现金交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基础上,主动转变经办理念,简化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方式,提供自助终端、银行柜台、微信二维码扫描和工行“社保e缴费”等多种缴费服务,不仅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更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截止目前,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8735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为加强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们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综合流转衔接工作机制,以高标准的办事效率和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核心,实现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整体提升。

现有医保业务专职经办人员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村(社区)由村四职兼管医保业务。

三是创新思路,医保服务有深度。

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参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同步建成3个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级卫生室,全部完成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接入工作,群众可就近在村卫生室进行门诊治疗,即时报销门诊费用。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将上级投入到基层的各项便民服务等“捆绑打包”,集中落到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群众可在村党服务中心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障卡密码更改等资料收集上报等,足不出村办理部分医疗保险业务。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材料.doc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材料.doc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材料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医保宣传有广度。

岁未年初,结合医保费用集中征收工作,采取分片包干、逐级落实的方式,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村入组,通过开展坝坝会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将医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医保业务不精和政策不熟的问题,主动对接医保部门,集中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对居民医保实施细则、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将医保扶贫政策纳入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重要内容,上门宣传政策,逐户发放《高县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册》,瞄准贫困户宣传医保扶贫报销标准、办理程序等政策,有效提高贫困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二是强化管理,医保经办有温度。

针对医保缴费任务重、时间紧的问题,在强化村委会现金交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基础上,主动转变经办理念,简化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方式,提供自助终端、银行柜台、微信二维码扫描和工行“社保e缴费”等多种缴费服务,不仅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更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截止目前,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8735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为加强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们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综合流转衔接工作机制,以高标准的办事效率和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核心,实现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整体提升。

现有医保业务专职经办人员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村(社区)由村四职兼管医保业务。

三是创新思路,医保服务有深度。

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参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同步建成3个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级卫生室,全部完成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接入工作,群众可就近在村卫生室进行门诊治疗,即时报销门诊费用。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将上级投入到基层的各项便民服务等“捆绑打包”,集中落到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群众可在村党服务中心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障卡密码更改等资料收集上报等,足不出村办理部分医疗保险业务。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备注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单位需称(公章):社保登记号/统一信用代码:
参保人员姓名
出生年月
电话
公民身份证号码
退休(职)时间
单位经办人单位联系电话
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情况(全部工作履历)
(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无需填写此栏)
序号
丄作单位
起止时间
1
2
3
456来自单位意见2005年3月(含)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年限个月(大写:个月)
(含2005年3月(含)前未缴纳养老保险但缴纳医疗保险年限);
2005年3月(含)前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个月(大写:个月)°
(盖章)
初审:复审:年月日
提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含视同和实际缴费)不足规定年限,需要补缴的,自告知之月(含)起三个月内在社保经办部门一次性补缴到位。否则,此后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人事部或劳资部门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行政部门办理意见
涉农人员是否享受占地农转工人员免补政策:是口否口
2005年4月1日之后户籍进乐,在足实际缴费不满五年是口否口
在京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个月,应补缴个月(大写:应补个月)。
外埠户籍人员在京实际缴费不满十年口
企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个月(大写:个月);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2001年3月19日京劳社医发[2001]1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各医疗机构: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等。

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下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内地职工。

三、《规定》第十条“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病休前的当年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三)被派到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不含临时派出)工作的人员,按派出前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次年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四)企业外派、外借及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和下岗人员,以在原企业领取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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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启动时间:2007年9月。 参保范围:“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
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下表)
参保人数:截止到目前,参保总人数152万人。
筹 资 标 准
保 障 待 遇
类 别 筹资 个人 财政 起付 报销 最高 标准 缴纳 补助 标准 比例 限额
一老
1400 300 1100 1300 60% 70000
准上形成多个条块。三是城乡筹资不均衡,缺乏统筹。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坚持 以人为本,加快制度创新,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 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下一步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人每年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无业
居民缴纳600元;
四是覆盖范围广。基本覆盖了不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所
就医管理、结算办法参照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六是制度 衔接好。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与现有城镇职工
有城镇居民;五是操作简便。就医手册、定点医院选择、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
民政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 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目前的运行情况看,目前 还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门诊医疗费用不在报销 范围。“一老一小”对制度普遍认可,也确实解决了城
镇居民的医疗需求,但是,老年人多发的常见病、慢性
病门诊和学生儿童门诊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群众反映强
烈。二是城镇居民群体筹资差异大,在城镇居民筹资标
69875人次,支付2.75亿元,“一老”人均支付1100
元,“一小”人均支付57元,基金结余1.15亿元,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特点 和问题
(一)制度特点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六个特点:一是保大病。
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有效化解大病重病风 险;二是政府补贴各有侧重,分别投入。政府每年为城 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为学生儿童每年补贴50元,为 无业居民补贴100元;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
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
额为7万元。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 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4.就医管理:就医管理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 定执行。参保人员凭手册就医,可选择3 家医院作为定
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 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将在学习、借鉴、吸收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团结协作,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
医疗保险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
谢谢!!
(一)政策要点
1.参保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超过60周岁、
女超过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的老年人;
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城 镇无业居民。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散居婴幼儿;
2.筹资标准:老年人筹资标准按照政府和个人共 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贴1100元;学生儿童筹 资标准按照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的原则,每人每年筹资 100元。其中: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贴50元;无业 居民筹资标按照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以 个人缴费为主
央单位公费医疗人员是否参保由国务院领导决定。
(五)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根据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中的联系和衔接。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及公费医疗制度的政策衔接和整
合。
以上是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概况,从整体情况看,
与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操作手段还相
对落后,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还需要
保障待遇:
单位:元




类 别
在职 职工 退休 人员
起付 标准 1800
1300
报销 比例 50%
85%- 90%20000 1300
报销 比例
85%以 上 95%以 上
最高 限额
170000
170000
在职职工门诊在社区就医按70%报销;在职职工门 诊1800元以下部分和退休人员门诊1300元以下部分由 个人帐户解决。 参保人数:截止到目前,参保总人数已达852万人。
定。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待遇标准:中央由各单位制
定,地方由市和区县政府制定。
2.离休干部医疗管理 为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实报实销,不拖欠,我市建
立了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实行了市和区县企
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由市和区县政府分别管理,实 行统筹的离休干部19078人。
3.医疗照顾人员 医疗照顾人员43238人,其中:中央34542人, 地方8696人,副部级2769 人(含院士505 人),司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852万
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852万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165万 其他有医疗保障人员(离休、超转、优抚、外地返京等):15万 新农合:300万 城镇居民:152万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二0二0年要实
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和 学龄前婴幼儿、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其他城镇居民的医 疗保障制度列入北京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实现到
一小
无业
100
700
50
600
50
100
650
1300
70%
60%
170000
70000
(四)特殊群体人员的医疗保障
1.公费医疗:
范围: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 划内招收的大专院校学生。 人数:165万人。其中:中央80万人,地方85万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
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医保基金收
入3.9亿元,为69875人次报销医疗费用2.75亿元,结 余1.15亿元。基金的收支平衡、安全运行,为进一步提 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和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 条件。
北京市医疗保险覆盖情况
城镇无业居民 152万
新农合 300万
其他有医疗保障人员 15万 公费医疗 165万
点医院,还可在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A类医院直接就
医。报销审核办法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范围执 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5.参保渠道和费用结算: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 童,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年度收 取医疗保险费;老年人、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无业居民在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和交费手续。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启动时间:2003年。
参保范围:本市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 筹资标准:市、区县、乡镇给予资金扶持,农民以 家庭为单位参保,2008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20元。 筹资机制:到2010年,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增
加补助100元,筹资标准达到520元。
参保人数:覆盖范围将达到294万人。
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启动社会保障卡建设。沿用多年的门诊医疗 费用手工结算方式严重滞后,报销周期长、环节多、参
保人员垫付款负担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参保人员门诊
医疗费报销难的问题,启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势
在必行,社会保障卡系统建成后,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可
以直接完成医疗费用报销,医疗费报销周期将由过去的 几个月缩短为几十秒;参保人可以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将由4所放宽到目前的1700所,在支持社区首诊的基础
上,实现参保人员直接到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建立“一老一小”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根
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
意见》,按照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我们在充分论证的
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于明年4月1日先启动 “一老”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北 京 市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 体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 划》,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三大支柱的医疗保障体
系,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取得了我 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缓解了广大市民“看病 难、看病贵”问题,促进了首都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城镇老年人 大病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 大病医疗保险
无业居民 大病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启动时间:2001年4月。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筹资标准:单位工资总额10%和个人上一年月均收 入的2%。
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由个 人向医院直接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部分由医保经 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二)运行情况 1.参保人数: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参保总人
数为152.2万人。“一老”:17万人(享受财政补贴的
4.1万人);“一小”:130万人(享受财政补贴的2.4 万人);无业居民:5.2万人。 2.费用情况: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一老一 小”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亿元,报销医疗费
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跨越式发展,为落实医疗保险的全面、
稳定。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由三部分组成:一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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